中共再出新规:微博、朋友圈可作“呈堂证供”
在中国大陆,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近日联合印发的通知规定,自10月1日起,当局有权查看微信朋友圈、微博等电子数据。新规引发舆论热议,有网民批评此举违反宪法有关保护公民个人通信自由及通信秘密的规定。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今后办理刑事案件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电子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而收集、提取电子数据,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取证方法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电子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等。该规定将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北京律师陈建刚9月22日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公检法办案时查看个人微博、微信内容的情况一直存在,现在只是进一步明确了这一做法而已,
“这片土地上没有人权的,没有所谓的隐私保护,还有对公权力基本上没有什么制约,所以我觉得这个东西发和不发没有多大区别。因为本来公权力就没有什么限制,他以为公的名义可以做任何事情。涉及到个人的微博、博客、微信这些纯属个人性的信息,其实中国人本身就不享有这些权利。现在出了这个规定,只不过是把这个事情更明确地说出来了。”
该新规引发不少民众的争议,网民“解救被拐儿童”在微博上质疑道:宪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难道你们一纸文件就可以高于宪法?难道执法机关就可以不遵守宪法规定?究竟是宪法大还是权力大?网民“华夏仇池国”说:政府这是干涉言论自由的又一大进步,哪个犯罪分子会把他的犯罪行为与同伙写在包括微博在内的网页上?
网络活跃人士“秀才江湖”吴斌在其推特上这样写道:想起香港警匪片中熟悉的台词,换在今天的大陆,应样这样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发的每条朋友圈、每条微博都将成为呈堂证供。”新的一天开始了,让我们一起继续发呈堂证供吧!
吴斌22日向本台表示,当局将一贯为之的行为宣之于口,是为了恐吓民众,以达到减少民间对于政府批评声音的目的,
“本来就是侵犯隐私权的,人治社会发展下去就是他越来越不但敢这样做,而且感这样说。就是因为批评他的人太多了,他感到难以招架、难以抵挡,所以要威胁一下、恐吓一下,把这个明文规定,让你们以后不要批评我们政府,让一些人知难而退。他的目的是这样的,钳制言论的一种表现。”
新法例可查个人网上讯息 网民批评旨在灭声
中国政府发布新条例,指为提高调查案件的效率,可以合法查看个人在社交网站发布的讯息,新条例定于下月1日起实施。有网民指出,当局旨在进一步监控民众,令民众“灭声”,杜绝发出反对社会的声音。(黄乐涛 报道)
广东网友徐林周四(22日)向本台表示,指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公安部以调查案件为名查看民众讯息,其实是想藉此对民众作出更大的监察控制,更容易令民众以言入罪,目的是灭绝民众的反对声音。
徐林说 : 强行公布了这个条例,其实就是解除了工作人员(执法)的顾虑,令到他们能够放心大胆去做事(执法),初期他们(政府人员)就会拘捕数个民众,做一个示范,就是所谓的杀鸡儆猴,他们(政府)就是这样想的,先拘捕数个人,吓一吓大家。其实(政府)颁布以上条例,只会令到更多人认识到各方面的邪恶。
他表示,即使这项条例实施与否,维权人士一直都是当局的重点监控对象,所以自己并不会因为这项新规定,而放弃发布维权的事情。
徐林说 : 对于我们来说,就没有甚么特别的变化,之前他们(政府)一直都是这样做的,偷偷地(监察民众发出的讯息),其实大家都是知道的,时候这个(维权人士)又给他们(当局)传唤,那个(维权人士)又给带走,都是因为在网上发言,他们(维权人士)其实都是清清楚楚的。
此外,经常于网上揭发官员贪腐问题的湖北省潜江市维权人士伍立娟对本台表示,当局认为自己政权不稳,所以才会定下这个新条例,她承认新规定会令到愈来愈多民众减少在网上发言,怕言论会成为呈堂证供。
伍立娟说 :(政府)正是因为自己感觉到有(管治上)的威胁,它(政府)才会用另一种强硬的手段来威胁,威胁老百姓。
记者问 : 有没有一些民众就不敢在网上发(维权的事)?
伍立娟说 : 我觉得胆小的民众,在任何时候都有,管控还是有一定的力度,那肯定(在网上发言的人)会愈来愈少,但是事实就是事实,敢说的永远都是敢说,为甚么不能让别人说出真实的话呢?为什么永远要活在谎言之中?
经常于网上监督政府行为的广州市维权人士区伯(区少坤)认为,只要自己在网上发表的言论是有道理的,他是不会害怕当局监督,一定会继续发布维权讯息。至于有很多民众害怕私隐进一步被侵犯,他认为民众本身根本就没有私隐可言。
区伯说 : 现在即使公安部及最高院不发布这个讯息,即使没有这项新规定之前,自己的私隐根本上都没有私隐了,你要看我的(讯息),我亦没有办法了,我是一个守法公民,我亦不怕某个政府部门、某个人民法院及公安部门等等,对自己的私隐开包、或者在信件及微博等,进行监视。
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公安部为规范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在周二(2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这项新规定内确认网页、微博客、微信朋友圈、贴吧等等,这些网络平台所发布的讯息均属电子数据。法律机关及执法人员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及调取电子数据,有关规定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
在新规定的第4条强调,电子数据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私隐的,应当保密。但是,规定中则没有明确说明如何保护个人私隐,亦未说明司法调查人员查看微信朋友圈等个人讯息时的相关审批程序细节。
规定又说明如何规范刑事案件中的电子数据提取与收集,包括在调取电子数据期间,有关机关应向当中人士发出调取证据通知书及通知电子数据持有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