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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TVB电视台以及星岛日报旗下的网媒巴士的报分别引述可靠消息报道,中共中央委员会在六中全会决定,在立法会宣誓时涉嫌以“支那”称呼中国的两名候任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将不再有第二次宣誓的机会,因为中央将透过人大释法的途径,不准两人宣誓;为了快刀斩乱麻,人大常委将最快在11月3日进行释法,也就是香港法院审理两人宣誓时的言行是否违法基本法的第一天。

TVB引用政府消息人士指,中共六中全会上,全体中央委员对青年新政的梁颂恒及游蕙祯宣誓的表现,感到“极大愤慨”,认为需作政治表态,释法在所难免,故将会在短期内提出。巴士的报则引消息人士报道,释法将于 11 月 3 日进行。当日早上,人大常委会将就释法内容谘询基本法委员会意见。同日上午,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预料将优先讨论香港议员宣誓问题的释法内容。

特首梁振英1日出席行政会议之前,也提到人大释法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当时有记者问他现时释法的机会有多大时,梁振英答称:“我们希望尽量在香港范围内解决,但我们不能够排除这个可能性。 ”

巴士的报报道续指,由于政府对梁、游的司法覆核案件在 11 月 3 日开审,除非政府代表申请将案件押后,否则在审理初段,人大常委会的释法内容将“尽快通过并颁布”。

报道又称,释法内容会较具体,料将否定各种“不合常情形式”的宣誓方式,确立议员必须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此外,东方日报同样引述政府消息人士透露,今次是中央政府主动释法,特区政府并无提请释法。

TVB新闻引述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若人大常委释法,或涉及最少两条基本法条文,即第二十六条,与及第一百零四条。前者谈述香港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依法”的意思,后者则谈及政府官员及立法会议员等就职时宣誓拥护及效忠,是否需要再加上附加条文,令“宣誓”有实际的意思。

TVB又引述法律学者张达明指,梁振英作为原告人,未开审就讲释法,是向法官施压。涂谨申亦回应梁振英言论指,法院应不受外界干扰,并按正常程序审案。他指任何人、尤其是行政当局,不断提出释法有关的言论,变相是威胁、干扰、或是提醒法院,因此他认为有关言论并不适当。

自香港回归以来,全国人大迄今一共进行四次释法,其中有主动释法。由于香港的司法制度一直以英、美的普通法作为基础,与大陆实行的富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司法不尽相同,中央每一次的释法都难免削弱了香港的司法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