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不是潘金莲》是一部耐人寻味的电影,它描述的是一个耐人寻味的中国。


这部电影所描述的中国,让我耿耿于怀,不得不说几句。在特殊的制度下,这部电影留下了许多暧昧不清的疑问——


如果它是导演搭建出来的世界,我试图找到其中的Bug所在,也试图梳理出,这部电影到底想要讲什么?


电影不是《温故1942》那样煽情过度的比惨大赛,而是回归了喜剧,喜剧的好处在于,每个人的角色都夸张变异,行为举止都不可正常观之。


唯一奇怪的是,只有一个人没有夸张,就是“首长”。首长几乎是写实的出现——这让首长显得异常突兀。


事实上,“首长”这个词一出现就让人奇怪,“首长”是什么鬼?


2

这部电影发生的地方是中国,但又绝对不是中国。


李雪莲从县长、市长、省长最后撞到了“首长”,这些人的名字叫“公道”、“正义”、“聪明”……他们都以地方第一把手的身份出现,可任何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些“X长”,如果放在现实中国,都只能是地方二把手,而不是一把手。


那“首长”呢?他是老几?


首长从脸型到发型,从讲话风格到肢体风格,像两个人的结合,这两个首长,一个姓Z,一个姓W。


考虑到首长出现的前一天,做了“政府工作报告”,这么暗示的话,那首长的身份大约可以确认,实际上就是我国阁揆。


但作为当代中国人,几乎不会称阁揆为首长,因为这个职位根本不是首长。众所周知,Party的老大才是首长。


所以,这实际上是一部没有Party的电影。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个没有Party的中国。


3

李雪莲找麻烦的对象,放到现实中国,都是地方二把手,但在电影里,这些人都成了地方一把手。


他最终跑到北京,偶遇首长——另一个中国的一把手,于是解决了此事,一举罢免了院长、县长和市长。


然后李雪莲居然还对着菩萨说,“事儿还没完”。


因为她只完成了一个小目标,就是罢免了院长、县长和市长,下一个大目标是,他要让所有人承认,“我不是潘金莲”——看到这一幕时我惊呆了,面对这样的刁民,我特么还能说什么……


似乎是这样,通过偶遇首长,她误打误撞抓住了这个国家官员的命门所在,于是每年人代会期间,她都要去北京告状,一众地方官都吓破了胆,一吓就是十年。但这种问题,北京的首长能解决吗?


自然,首长对着人大代表讲的那一席话,慷慨激昂,大义凛然,成为全片少数不荒诞的严肃镜头,但也因此,显得更加诡异荒诞——


考虑到首长之前还说,今天我就不讲了,这就更加搞笑了,之后镜头还特写了他的讲话五分钟。


而后面所有的地方官员尴尬癌,都来自于首长的这次怒发冲冠。


首长被农村妇女一拦,单方面听了李雪莲的叙述,就立刻摆出一副替天行道的姿势,这确实展示了一个伟光正的正确姿势,但仔细想起来,这算个什么事儿?


首长一怒,省长下来就要把市长、县长和院长都撤职换人,而前提还在于,李雪莲这个案子,庭长王公道还没判错。按后来王公道说的,“就是因为这个案子当年我判对了,才搞成今天这样。”


这就让首长显得颇为尴尬了。


4

首长尴尬在哪里?


他夸夸其谈一大堆“干部腐化”,但实际上举的例子很可笑——一个农村妇女的离婚案,县长市长都不管。


这种尴尬,实际和电影创造出来的世界所必然存在的悖论有关。


这样一个电影世界要成立,就必须要满足几条基本前提:


前提一,首长必须是伟光正,他的敌人就是那些腐化的下属——所以他必须要批判官员不作为和乱作为。


前提二,大制度必须没问题,它的问题都是执行层面的小问题——所以这件荒谬事,后来张嘉译出演的市长也说了,李雪莲造成的问题出在“小”,而不在“大”。


前提三,李雪莲,这位主角是不能塑造成刁民的——因为这样的话,就变成官僚机器替天行道吊打农村刁妇,这种世界观拍出来,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这三大前提都要满足,那唯一出错的,就只能是各级地方官员——可偏偏,这个故事又要体现深刻和荒诞,那就是实际上李雪莲没有被冤枉,地方官员也没错。


稍有常识的观众都会认为,李雪莲假离婚搞成真离婚,这是自己作出来的,不管主观如何,那就是真离婚,法院没错,不能怪政府,不能怪法律。


李雪莲被他前夫说是潘金莲,这更不是各级领导能管的事情——你去拦车,堵在市政府门口,无论如何是没法上升到“公民抗命”、“非暴力不服从”这种政治哲学层面的,所以本身就没什么正义可言。


所以即便你被拘留,从现有法律上认为你寻衅滋事或者扰乱公共秩序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而从道义上也完全不值得任何同情。


这样算来,地方官员也没错。这件事情就是错在李雪莲。而李雪莲错了,首长自然就也错了。因为首长是站在李雪莲一边的。但偏偏在于,电影里的世界完全颠倒了,看上去出错的一方超级正面,没出错的一方却猥琐可笑。


于是我们知道,这三大前提要同时为真的话,就只能是地方官员出错,如果他们不出错,这三大前提就不能同时为真。


这是首长和他所在电影世界的最大尴尬。而正是这份尴尬,让电影里的中国,变得如此可爱。


一个刁民不满,就随随便便罢免各级官员,各级官员还不搞打击报复,这难道不是巴黎公社?


5

李雪莲这次人代会撞上首长后,还要解决一个问题,就是“我不是潘金莲”的问题,但这个问题实际上没有解决。


所以李雪莲后来又连续十年去了北京——看起来是之后她再也没成功撞上首长,但她每次也都成功地去了北京。


直到十年后,她突然又不准备去了,“今年我不去了”。所以庭长王公道很纳闷儿,“你年年都去,今年怎么就不去了?”


但最大的疑问是,之前这十年,政府居然都让李雪莲去了北京?要知道,正如一位歌手所唱的的,北京不是你想去,想去就能去——为啥过了十年,当地官员才开始对李雪莲进行各种方式软硬兼施禁止她去北京?


而且,即便到了第十年,李雪莲居然就可以甩各种脸色给市长县长庭长看,把当地警察灌醉逃离监视,住旅店不出示身份证,生病了就不给警察看身份证,还被免费送到医院救治——


我觉得,由于想不到任何办法让访民逃过老大哥监控,电影世界的制造者就强行降低游戏难度,添加各种作弊工具——这完全是不符合国情的做法,完全是温情脉脉的小资本主义视角,根本就是对老大哥的严谨高效与牛逼的蜜汁自信和王之蔑视。


在真实世界,李雪莲如果想要成功去北京,《我不是潘金莲》就应该拍成《谍影重重在中国》( Jason Bourne in China ),李雪莲必须由马特·达蒙出演:


她得有多张“真正的假身份证”;得有无数张非实名制的手机卡;得有一身牛逼到极致的功夫,可以一次虐20个左右的情报人员;得擅长手枪、狙击等各种枪械,最主要是能在国内买到;得有越野摩托、赛车、跑酷等无数种运动能力;得有不会被删帖的微博和微信公号,得以随时公布自己的冤情给腐败情报系统致命一击;得有公正的媒体从业人员持续保持私密联系,时时刻刻准备曝光阴谋;还得有众多想都没法想的反侦察反追踪技能……


只有如此,李雪莲才可能在十年中,顺利逃离当地临时工警察的追踪,打败著名的安元鼎公司的雇佣保镖,乘坐需要实名制买票的火车,住在需要实名制的酒店,最终到达北京。


但居然,李雪莲作为一个臭刁民,啥都不会就连续去了十年北京——市长县长纷纷到访慰问,警察还乐呵呵地到她家喝喜酒——这特么是什么样的政府?这简直就是温情脉脉的、劳心劳力的、小资产阶级的、右倾投降主义的政府。


这样的政府,我不知道李雪莲有什么好不满的。


6

之前,张嘉译扮演的市长一直觉得,李雪莲的问题没处理好,实际上就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处出了问题。


在电影后半程,张嘉译扮演的市长突然对县长说了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大意是:


“出了李雪莲这样的事情,你觉得到底是小的地方出了问题,还是大的地方出了问题?”


县长说,“正如您说的,是小的地方出了问题。”


张嘉译就迷之沉默,电影也迅速跳出这个疑问,转到了下一个镜头。


我看电影的时候,觉得余味悠长、颇有深意,其实张嘉译想说的,其实就是我们的大处出了问题吧。


但后来,李雪莲前夫死了,她也不告状了,按张嘉译的说法,“以不解决的方式,解决了问题”,在北京火车站旁边开起了饭店,接待了以前被她告下去的县长,两个人还攀谈起这些年的风风雨雨,场面和谐——


看到这里,我突然觉得,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李雪莲因为自己想多要个孩子、或者分一套房子,反正总之离婚了,不管本意真假,没有第三个人知道。


而法律没有判错。庭长、县长、市长却都因此丢了工作,他们都不搞打击报复。首长永远政治正确。这个世界从头到尾没有Party,制度没有大问题。李雪莲可以啥也不会地想去上访就上访。到了第十年,各级官员警察“围追堵截”都充分保证了李雪莲的人身安全和个人权利。李雪莲最后还能在北京火车站开了一家红火的餐厅。


李雪莲在电影世界里的地位如此之高,几乎完美诠释了巴黎公社中官员和人民的实力天平——官员从人民中来,官员随时可以被人民罢免,人民从来不惧怕官员。这比起马特·达蒙要面临的邪恶的中情局来说,简直不知高到哪里去。


所以这部电影到底想讲什么?反应怎样深刻地现实问题?


直到这时候,我才明白,张嘉译说的“大”出了问题,主要还是李雪莲的爱情出了问题,婚姻出了问题,最多就是计划生育出了问题。


这部电影深刻地反应了时代的弊病,而王宝强和马蓉、林丹和谢杏芳、文章和马伊琍、刘恺威和杨幂等人的亲身体验,都为这部电影做出了最好的时代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