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取消区级政府”,是深圳官方近日的得意新闻,自诩这是“敢为天下先”的深圳再次大胆解放思想改革的结果。一些“喉舌”为之欢欣鼓舞。但许多深圳百姓则以为,这其实是深圳再次显露“不治之症”,“深圳取消区级政府”实为一种周期性腐败,必须刮骨疗毒,放弃这种无聊无效的“机构改革腐败游戏”,老老实实进行民主宪政改革。
“六四”后深圳“机构改革”全是瞎折腾
深圳建立经济特区28年,先后经历了七次机构改革、四次审批制度改革,实践证明,自1989年“六四风波”停止政治体制改革实验后,三次深圳“机构改革”皆陷入瞎折腾,结果只是扩大官权,助长买官卖官的寻租空间。
这里略举两例。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深圳特区,只有市委市政府,没有照搬内地的花瓶摆设,设立“橡皮图章”“人大”、“政协”,而是走广泛建立民间社团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市民社会之路。但1990年开始的深圳第五次“机构改革”,不仅大踏步“内地化”,建立了“人大”、“政协”,而且终止了蛇口工业区“特中再特”的政治体制改革试管之探索权,关闭了许多边缘媒体和社团。深圳遂由“小政府大社会”复辟为“大政府小社会”,市民社会变为臣民社会。官员腐败日甚一日。震惊全国的前深圳南山区书记虞得海腐败案,就是那次“机构改革”的后遗症。
2003年开始的深圳第七次“机构改革”,打着“精减机构”的名义一举撤消了深圳各区的19个镇。看起来,这一改革使深圳行政架构由市、区、镇、街道四级变为了三级,但实际上,官员却比改革前增加了许多,办事更麻烦。如撤消宝安区龙华镇后,一个镇变成了龙华、民治、大浪三个街道办,三个街道办的主任、书记皆与原镇长、书记平级,等于是借“撤镇增街”,让深圳的处级干部一下子增加了几倍。这么多处级干部调整,不要说送了多少红包,就是请客吃饭,也不知花了多少黑银子。而且,原来龙华镇的税务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也因“一分为三”而再增设两个,这就使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也激增数倍,财政负担倍增。
如若官员增多、开支增大能带来行政效率提高,也还罢了,但是“撤镇增街”后,由于街道办不如镇政府有自主权,街道办管理辖区的积极性远不如镇政府,市政建设等许多事情反而不如原来办得快办得好。于是民谣说,“新官上任先撤庙,撤了老庙建新庙,卖了老官卖新官,收了老财添新财。”近二十年,深圳新任市委书记上任,皆是两板斧:一是大肆空谈解放思想,二是厉行“机构调整”,既借“精兵减政”之名,行扩大集权之实,又可借调整干部之名培植亲信,增加卖官名额,还可博得改革名誉,可谓一箭三雕。
然而,“书记改革机构,改革名存实亡”。上世纪八十年代,深圳市本没有设立一个区级行政架构,是深圳市委书记李灏发动深圳第五次“机构改革”时,于1990年1月设立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后又增加宝安、龙岗、盐田三区,从此深圳多了许多感恩李灏书记的区级官员。如今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发动的深圳第八次“机构改革”,将取消区级政府,建立“政府派出机构”,不知又要增添多少“感恩官员”!将此说成是“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经验”,真是天方夜谭。如果真的成功地“取消区级政府”,再取消“人大”、“政协”,也不过是恢复到了1989年的深圳行政架构,远远谈不上什么“建立全新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倘若这深圳第八次“机构改革”不出现大面积买官卖官,冗员倍增,真是旷世奇迹。百姓真有此福?
没有宪政护航的“机构改革”越改越坏
2008年11月20日,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向媒体透露:深圳特区下一轮“改革攻关”的重心:在条件成熟时,将借鉴香港、新加坡的经验,取消区级政府,改区、办事处为政府派出机构,实现扁平化管理。到2013年,深圳将建立全新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比全国提前7年时间完成。
虽然刘玉浦这里所说“条件成熟时”的“条件”没有明指什么,但可以肯定,刘玉浦书记的这个“条件”与政治体制改革毫无关系。因为,刘玉浦在深圳一年来从未有过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一言半语。
然而,历史经验证明,要想真正“建立全新的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先有政治体制改革。这不要说西方先进国家的制度可以论证,就从深圳历史也可以证明——当年蛇口工业区管委会,可以说是接近“公共服务型政府”:其干部全部来自民主选举,其新闻媒体可以自由监督本地最高官员。离开了民主授权和民主监督,任何机构改革都不可能带来“公共服务型政府”。这是现代宪政最起码的常识,但是主持深圳第八次“机构改革”的官员却毫不知晓,这说明什么呢?
刘玉浦日前宣称:“重新界定设置政府的职能,优化政府组织机构,建立起一个精干、高效的公共管理组织体系”,话是不错,但缺乏主语——由谁来“重新界定”?在民主选举程序没有真正确立时,“重新界定”实则是在没有宪政监督下的人治。深圳的一切皆以刘玉浦意志为是。
这只要看看近日湖南郴州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在媒体的自白,就可明白。尽管前任郴州市纪委书记腐败成全国惊人大案,但中共并没有吸取教训从制度上作根本改革,新任郴州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坦陈:“自己做了一把手,也感觉一把手确实很难监督”,“关键靠自律”。一个市纪委一把手尚且确实很难监督,一个市委书记就更难监督。一个内地小小地级市的市委书记尚且无法监督,一个副省级的深圳市委书记,更是难以监督。连纪委书记都腐败不堪。又何谈其它官员!
每一次“机构改革”皆是“书记卖股票”
深圳前三次机构改革的失败与腐败,皆因“一把手确实很难监督”。而今“一把手确实很难监督”的环境丝毫求变,新一轮的深圳机构改革,怎能不再蹈前车之覆?处于“确实很难监督”之下的刘玉浦,谁能相信其主持的深圳第八次“机构改革”,不出现官员大买“刘玉浦股票”?深圳官员将寻求保护伞称为“买股票”,将每一次“机构改革”讥为“书记卖股票”,将市委书记称为“老板”,是无数次血的教训换来的。
2003年,深圳曾以“行政三分”的机构改革宣传名燥一时,结果却是因市委书记与市长意见不合,市长被书记挤走,而无人再敢提“行政三分”。 前车之鉴在此,此次深圳第八次“机构改革”,任何与市委一把手意见不同的改革建议,必将打入冷宫。在这种可以预料的一言堂之下,深圳第八次“机构改革”只能是一种劳民伤财的“书记卖股票”腐败游戏。
与其将人力财力浪费,不如无为而治,墨守成规。与其请一批饿肚子新蚊子来新官上任猛吸血,不如让一些已吃饱肚子的老蚊子保持原位。与其让“机构改革”成为“书记卖股票”的暴富机会,不如禁止任何“机构改革”。
这既是对深圳第八次“机构改革”的诊断,也是对中国任何机构改革的好言相劝。什么时候真正实行民选政府,再来议论机构改革吧。
谓予不信,再读读深圳龙岗区舞王火灾,虽然烧死44人,却只抛出了一个赃款上亿的区公安局副局长作替罪羊。一个仅仅管治安的区公安局副局长就能赃款上亿,那么能管许多官员生死的大官,该有何等“不明财产”?
如果来个民间调查,多数深圳百姓肯定不希望搞什么机构改革,盼望的是民主改革——让百姓民主选举深圳长官,让市民民主监督深圳政府。
只有贪官才获利的“书记卖股票”之“机构改革”,应该永远禁止!
2008年 11月26日 于深圳 早叫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