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曾代理郭飞雄案的山东律师李金星面临被司法局停业一年的处罚。中国一些律师发表联署声明认为,此举不利依法治国,可能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甚至社会震荡,希望当局对处罚进行审议。截至125,联署人数已经超过300人。

 

山东律师李金星122被济南市司法局书面告知,拟被处以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理由是他在出庭为杨茂东(郭飞雄)辩护时,违反法庭秩序、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有关消息迅速引发律师界关注。北京律师周泽随即发起联署声明行动,声明中说:审理杨茂东、孙德胜案件的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在程序上存在多处违法行为,庭审过程中,李金星律师为了争取正当合法的诉讼权利进行了有理由、有力度、有节制的抗争。法官变身公诉人,自己改变并追加指控罪名“未审先判”。在上述情况下,天河区法院“恶人先告状”,向济南市司法局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对李金星律师作出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而济南市司法局为虎作伥,“自己充当原告”加码作恶,超出司法建议的内容,拟对李金星律师施以停止执业一年的处罚,并希望李金星律师“不听证、不复议、不诉讼”。

 

 

 

参与联署的山东律师刘书庆认为,这一处罚既无事实依据,也无程序正当,

 

“我个人觉得,济南市这个行政处罚是没有事实依据的,李金星律师是否应当被处罚,应当举行一些必要的听证、调查程序。现在只是根据法院的建议信就予以处罚,不经过调查核实,显然是不对的。这种行为如果形成一个惯例的话,将对所有律师的执业形成一种妨碍,律师就不敢辩护了。我觉得这种处罚既没有事实依据,程序也不正当。”

 

声明说,在法庭审理程序严重违法时,辩护律师指出法庭的违法之处并且进行有理有据的抗争,这完全是在履行律师的法定职责。济南市司法局拟对李金星律师进行处罚,将进一步加重当事人、律师诉讼权利被剥夺、被侵犯的灾难状况。是对全国律师赤裸裸的威胁,甚至是挟权力之专横所实施的恐怖与恫吓。作为正在执业的律师们深感不安。

 

声明还说,李金星律师对聂树斌案的平反也有重要贡献,在聂树斌案平反之际,济南市司法局拟对推动聂树斌案平反的功臣李金星律师予以处罚,无疑将使中央通过平反聂树斌冤案赢得的民心,化为阴霾;希望济南市司法局迷途知返,就拟议中对李金星律师的停业处罚再予斟酌和审议,并建议山东省司法厅及司法部相关部门对济南市司法局给予行政指导。

 

今年10月,中国司法部修订《执业律师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律师不得以联署签名、发表公开信方式制造舆论压力。声明最后也提示参加本声明联署可能有被有司惩罚之风险,望参与者慎重参与。不过,北京律师张磊告诉本台记者,在声明发出后短短两天,截至5日上午,已有超过300名律师参与联署,而且其中有不少是首次参与联署的律师,

 

“司法部的那个规定有问题的,违反了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我们认为,我们所做的事情应当要去做,所以我们不管那个规定。(截至目前)已经超过300人了,我们从签名的名单上来看,有非常多以前没有参与类似签名的律师也签名了。一个律师仅仅因为发言就有可能被处罚,那律师还干什么呀?可能是激起了更多律师的一种义愤或者悲愤,大家在这种心情之下来联署声明,来表达自己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