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当局3日后要火化张六毛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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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7,广州第三看守所向张六毛家属发出火化遗体的通知。家属一时生气撕毁了。 (张六毛家属提供)

 

 

广东居民张六毛在看守所离奇死亡已经超过1年,他的家人不停喊冤,要求重新鉴定死因,但是得不到警方任何正面回应。当局1227向家属发出书面通知,将在3日后把张六毛的遗体火化。

 

张六毛的姐姐张五洲对本台表示,27日当局大约7名人员找到她和妹妹张唯楚,并递上了一纸由广州第三看守所发出,但是没有盖上公章的通知书,称因 为家属没有在依法申请延期的情况下,拟定在1230日上午10,在广州市殡仪馆把张六毛的尸体火化。通知书又说张六毛尸体火化前,家属可以探 视遗体。火化后如果6个月不领骨灰,那么殡仪馆就按照规定处理。

 

张五洲说:“反正就是说我们已经通知你了,然后我把通知书接过一看,连个公章都没有。我说你这张纸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把这张纸送给我有什么用?我说 难道你们都不懂国家的法律吗?他们都不作声,反正一直是录音录像呀。也就是说雷洋这件事看到是北京还继续包庇,广州警方就更加肆无忌惮。简直是, 哎呀!我没办法形容现在老百姓的苦。”

 

张五洲坦言,即使家属不在场,当局也会强行火化。该做的、能做的家属都做了,可是面对政府,老百姓要讨公道非常困难。说着说着,张五洲激动得哽 咽。

 

张五洲说:“现在要火化我们又没有任何办法,只能表明我们的态度。他说火化后把灰领回来,我领它(灰)回来干什么?他(张六毛)本来没有家,在 这人间地狱里我们能有家吗?每一个人都没有归属感,没有安全感。我弟弟是去法院执行他的财产,因为别人欠他的钱。回来的路上被公安局的人逮了,2 个月以后就死在看守所。然后(当局)就给我这么一个交代。”

 

本台拨打通知书上的广州市第三看守所联系电话,但是一直没有人接听。

 

为此,张六毛家属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检察院、广州市第三看守所发出「严正声明」,指出张六毛的死当局混淆视听,在没有查明真相的情况下企 图焚尸灭迹,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社会责任。

 

曾经声援过家属要求彻查张六毛死亡真相的网友贾榀表示,张六毛真正的死因仍然没有解开,如果未有得到家属同意,就要强行火化根本不合理。

 

贾榀说:“如果要强行火化的话,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其实张六毛案跟雷洋案的性质是有很多共同之处的,所以非常担心他们(当局)会强行火化。”

 

一直关注事件的广东公民范先生形容,民难与官斗,包括他在内的各地关注人士也爱莫能助。

 

范先生说:“那是没办法了,在中国是没有真相,你了解真相就代表你马上要捐躯了,就非常的恶劣的。任何渠道、任何途径都给你堵得死死的。你一申诉就 把你抓起来。”

 

广东居民张六毛去年8月因参与民间活动被指“涉嫌寻衅滋事罪”遭到刑拘,关押约2个月突然死亡。当局称张六毛是晚期鼻咽癌病发而死。家属再三交涉 才能看到遗体,发现张六毛身上有很多外伤,怀疑他生前曾受过酷刑。

 

本年初官方为遗体作出尸剖鉴定,再次认定,张六毛是鼻咽癌并颅底转移,引发大量出血致失血休克死亡。即张六毛的死亡是因人体衰老或疾病等原因导致的自然死亡,属正常死亡。可是家属不相信,认为是官方伪造的证据,目的是为了掩盖张六毛死亡真相。

 

709家属相继起诉共青团中央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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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8,中国维权律师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就共青团中央官微于1220发布的抹黑视频,向共青团中央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20161228,吴亦桐提供)

 

 

共青团中央上星期发布视频,抹黑大陆维权律师江天勇,视频还涉及709事件被捕律师李和平、王全璋等人;多位709家属周三(28日)相继对共青团中央提出诉讼,要求共青团中央删除视频并公开道歉。(吴亦桐/黄乐涛 报道)

 

大陆维权律师江天勇上月21日与外界失联,中共当局于本月16日通过多家官媒、公安部、省市公安部门,以及共青团系统的官微发布通稿,指江天勇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机密等;至本月20日,共青团中央再在新浪官微上传题为“报告境外势力,江天勇被我们抓起来啦”的视频。视频抹黑江天勇与境外人士、邪教组织等勾结,欺骗公众等;视频还涉及目前被抓捕的709律师李和平、王全璋及其他多位大陆维权律师。

 

江天勇的父亲江良厚、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王全璋的妻子李文足、李和平的妻子王峭岭,周三(28日)先后向北京东城区法院,提出对共青团中央的“名誉侵权”诉讼;709家属们表达相同诉求,要求共青团中央立即删除抹黑视频,并公开道歉,向家属提供视频上传者身份资讯,以便日后对有关人士提出诽谤罪的控诉。几位家属还分别要求共青团中央赔偿精神抚慰金709元、709709元等,特别数字709强化公众对709案件的认知及维护该群体尊严。

 

金变玲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她的家人在上周五(23日)收到长沙警方的通知,以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对江天勇进行指定地点监视居住。而之前,中国官媒、以及公安部、共青团中央作为司法机关和官方机构,扮演著构陷和抹黑丈夫的角色,为当局的政治报复寻找藉口。针对共青团中央视频中的不实“指控”,金变玲提交了江天勇遭国保酷刑殴打后8根肋骨骨折、耳膜穿孔的诊断书等多个证明。

 

金变玲说:就是说公安机关还没下发通知,他们就先进行诬蔑、先定个罪名,就是这样抹黑江天勇,如果(网友)不了解江天勇的话,就认为是真的,作为中国一个官方部门,共青团中央竟然发出这样的视频,所以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对它进行起诉。

 

中国公安部本月15日亦曾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指称大陆维权律师意图在中国进行“颜色革命”的视频,镜头中的李文足被称为“颜色革命者”;至上周一(19日)李文足愤而告公安部,但在上周三(21日)深夜,公安部悄然删贴。

 

共青团中央“抹黑视频”涉及王全璋,其中一处为多位大陆维权律师集体合照;另一处为20134月王全璋在江苏靖江法院为法轮功学员出庭辩护时,遭拘留10天处罚时的签字照片,该案当时引国际关注,当局迫于压力,在王全璋被拘3天后匆匆放人。李文足再次挑战权力部门以捍卫丈夫声誉。

 

李文足说:出现了我丈夫弯著腰在签字的镜头,其实这个视频是王全璋为1位法轮功学员辩护的时候,被江苏靖江法院非法拘留10日,是那个时候他签字的场景,当时这个事件引起了法律界对律师职业权益的广泛讨论和反思,法院撤销了司法决定的拘留,他们断章取义的放在整个视频当中,使观众误以为王全璋是个坏律师,这样对王全璋的名义造成了损害,也是对我名誉的一个损害。

 

李和平妻子王峭岭向本台表示,预计官方会不予立案,但709家属愿意尊重法律,这会与法官僭越法律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从而对公众产生示范效应。

 

王峭岭说:我们不是冲那个目标去,而是在这个过程里面。我在乎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依照法律,我每个权利我都去行使的时候,其实那个带来的力量是非常大的,是真正能够改变中国的法治现状的,这是我起诉团中央的一个初衷,以后无论有任何的政府公权力、或政府掌控的社团、媒体在侵犯我个人权利的时候,我都会用这个方法。

 

旅居美国的“开放”杂誌主编金钟在对本台指出,中共建政后,媒体始终扮演党的打手角色,很多公众习惯了媒体的言论;共青团中央作为中共的后备力量, 709家属的控诉无疑作出最具勇气的回击。

 

 

长沙警方拒律师见江天勇 陈进学周四往检察院控告

 

中国人权律师江天勇被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目前仍情况不明。1227,他的一位辩护人陈进学律师前往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要求会见江天勇,被推诿拒绝。陈律师称,将于本周四前往当地检察院控告警方渎职行为。另外,江天勇的父亲委托律师到广州越秀区法院办理起诉《南方都市报》失实报道江天勇。法院拒绝立案。

 

人权律师江天勇被捕已超过一个月,当局至今不准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江天勇的妻子金变玲1228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称,前一天代理律师陈进学到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要求会见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江天勇,但遭到警员推诿。她说:

 

“陈进学律师将近花了1个半小时和直属分局交涉,但是直属分局只是收了要求会见的材料,但是不肯出具证明。他只是承诺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回复。并说这个案子实际的办案机关是长沙市国保,让陈进学去找长沙国保”。

 

江天勇的辩护人陈进学律师28日对记者讲述遭到公安推诿的过程。他说:

 

“我们是要求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要求会见江天勇,就递交律师会见的资料。他们只肯收资料。公安部的要求是收材料的时候(公安机关)要给收据。交涉了大概将近两个小时,他们只肯收材料,不给收据。他们说在48个小时之内书面回复是否许可律师会见。第二,他们就说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是名义上的办案单位,实际办案单位是长沙市的国保支队”。

 

陈律师称,公安告诉他长沙市国保支队借用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名义办案,他于是前往国保支队查询,同样被推诿:

 

“长沙国保支队说通知书上盖的是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的章,就应该找长沙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而不应该找他们国保支队,反正两边互相推诿。按照48小时限期,明天12点之前,他要给我回复是否许可律师会见”。

 

1121晚,江天勇在探访709被捕律师谢阳的妻子后,打算从长沙南站搭乘火车返回北京之际与外界失联。后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中国官方媒体于1216引述警方消息称,江天勇已被行政拘留,121释放后,再被监视居住。报道还称,江天勇向境外泄露国家机密、与境外人士、邪教组织勾结等。

 

陈进学披露,就长沙公安未按法律程序办案,他将于29日向长沙检察院提出控告:

 

“明天我应该到长沙市检察院提控告。控告一是他们通知延后,通知书是2016121发出的,但是他(江天勇)的家属,1223才收到。你没有按法律时间通知家属,这是第一。第二个是,办案单位互相推诿,不明确告知办案单位。收了辩护律师的材料应该写收据的,这种(不写收据)行为侵害了律师辩护的权利。第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这种措施,检察院是有权监督的”。

 

另外,江天勇的父亲江良厚委托广州律师吴魁明,就大陆媒体报道江天勇受到处罚等,27日上午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办理起诉《南方都市报》的失实报道,侵害了江天勇的名誉权,法院拒绝立案。金变玲说:

 

“我委托的吴魁明律师到广州越秀区法院办理起诉《南方都市报》侵权,对江天勇抹黑去立案。但是他们不立案,明确告诉律师,去越秀法院信访办问。吴魁明律师到了信访办,给他的解释也是,不立案,不收材料”。

 

最后,江天勇的父亲将要求法院立案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局传递。此外,金变玲就团中央微博抹黑江天勇发出民生起诉状,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人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及原告的丈夫江天勇名誉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