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讯2007年1月29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胡佳:致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先生实地人权观察邀请函.
外交部办公厅及新闻司:
1月26日下午我曾致电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65963342),就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先生“驳斥”海外人权机构“人权观察”之事提出异议。并且和接电话的秘书先生()约定今天周一给刘建超司长发邀请函。我今天下午已经给外交部网络管理员发出了email,请求代转邀请函给新闻司司长刘建超先生。为保证邀请函及时稳妥送达,我今晚再次发送,并抄送给新闻司的外国记者中心副主任丛武处长(13552098629)、新闻司美欧大处洪磊处长(13366497125),新闻司亚非拉处魏欣处长(13611105426),以及外交部外国记者新闻中心(65963313)。电子版的正式邀请函在附件中,打印版我还将通过特快专递送达。恳请各位收妥之后转给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先生,并通知我刘先生方便来访的时间。非常感谢!本周我等待刘建超司长的人权观察之旅。
祝冬祺!
胡佳
2007年1月29日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97天 于2008年奥运会举办地北京
胡佳致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先生实地人权观察邀请函
刘建超先生:
你好!
我是生活在北京的中国公民胡佳。我的身份证名字为“胡嘉”,身份证号码:110105197307254115。提供以上信息是为了我证明我身份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我在1月11日和16日分别看到你在外交部记者招待会上对海外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年度报告的评述,具体内容如下:
1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
问: “人权观察”组织声称去年中国的人权状况恶化,你对此有何反应?
答:你所说的这个组织对中国进行所谓的观察已经有很多年了。非常遗憾的是,它尽管在观察,但其视力一直有问题,或带着有色眼镜,或在斜视中国。它对中国一向抱有偏见,有关报告往往是出于政治目的,而非出于善意,内容失实。
根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中国政府正在努力全面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司法制度的改革,健全民主法制,构建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中国的人权状况正不断取得进步。有关组织应该正视中国在人权方面的进展,摘掉有色眼镜,以公平公正的态度看待中国。各国国情不同,在人权问题上存在分歧也是正常的。我们愿意同世界上其它国家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展开对话,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向别的国家施加政治压力,干涉别国内政。
1月16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
问:中方对萨达姆政府的两名高官被执行绞刑有何反应?你曾经批评“人权观察”组织关于中国人权的报告不客观、别有用心,中方为何不邀请“人权观察”组织访华,来看看中国的实际情况呢?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报道。有关问题应由伊拉克人民决定。我们希望伊拉克能够尽快恢复和平、安全、稳定,实现经济发展,使人民尽早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尽早实现“伊人治伊”。
关于第二个问题,中国并不回避在人权问题上同有关各方对话。我们同欧盟进行了22次人权对话,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也进行了对话。中方认为,建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对话有助于各方缩小分歧,更多的对话和沟通是有利的。但人权对话首先应建立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同时应建立在诚意、善意的基础上。一些组织和个人戴着有色眼镜,甚至带着敌意和恶意来看待中国的人权问题,我们认为这不具建设性,是有害的。
追问:中国是否愿就人权问题和非政府组织对话?会不会邀请“人权观察”组织来中国看一下实际情况?你认为他们发表这个报告的用意是什么?
答:你倒是应该向“人权观察”组织提出这个问题,看他们怎么说,为什么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用歧视的眼光看待中国。我们没有与该组织对话的考虑。
尽管刘先生回避了实质问题,但你对“人权观察”这个机构的看法很清晰。就是认为其“戴着有色眼镜”“斜视中国”,“内容失实”。那么,作为宪法法定意义上与你一样平等中国公民,我向刘建超先生提出几个问题。
第一,你完整地读过“人权观察”的年度报告吗?
第二,你详细核实过“人权观察”该年度报告中所提及的案例吗?比如陈光诚被判刑等等?
第三,如果你没有核实过,或者哪怕你有计划核实,但还未来得及核实,那么你怎么有依据断然说“人权观察”的报告“内容失实”呢?
第四,你工作的地方在北京,单单北京就存在着大量实时实地发生的人权侵害事件。单单去年8月中旬之后,在以外交部为圆心25公里的范围内,被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实施软禁、监视的人就有数十人。你向这些人士中的任何一位询问过2006年中国北京的人权状况是改善还是恶化了吗?或者哪怕是你在北京的街头询问过任意一位普通市民,他或她认为北京的人权状况是变好是变坏呢?
如果以上的步骤你有一项、几项或者全部都没有做过,那么你代表中华人共和国外交部对“人权观察”年度报告的所谓“驳斥”就站不住脚。恳请你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纠正在新闻发布会上三次轻率的论断。
在此,我向也向刘建超先生和外交部新闻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发出邀请。到北京市通州区东果园BOBO自由城76号楼5单元542号进行实地的人权观察。你我的距离不过是35分钟以内的车程。你可以亲身看一看我被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非法拘禁的近200天是如何度过的,楼下多少警察。以及2006年春季我完全失踪的41天是怎样的经过。2006年是我个人体验人权状况创纪录恶化的一年。我们称2006年为“失踪、软禁、打击弱势群体年”。
当然,我无法保证楼下的秘密警察们不拦截你。基于你是中国政府的官员,他们或许会对你网开一面。我提供两个时间给刘先生选择。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那将是我被非法拘禁的第199天。或者2月2日周五下午14:00,那将是我被非法拘禁的第201天。我们可进行一小时的会面,主要探讨“人权观察”的报告是不是如刘先生先前所言“戴着有色眼镜”、“内容失实”。并且我也希望听取刘先生在我家这里经过你自身的实地人权观察体验之后,所下的结论。
此邀请函收到后请外交部新闻司工作人员告知我一下你的确认时间。中国公民、北京市民胡佳恭候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先生的人权观察之旅。
祝冬祺!
胡佳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97天 于2008年奥运会举办地北京
电话:010-89520738 86000663 手机:13501091828
Email: freebornchina@gmail.com MSN: freebornchina@hotmail.com
SKYPE: freechina520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
外交部办公厅及新闻司:
1月26日下午我曾致电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65963342),就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先生“驳斥”海外人权机构“人权观察”之事提出异议。并且和接电话的秘书先生()约定今天周一给刘建超司长发邀请函。我今天下午已经给外交部网络管理员发出了email,请求代转邀请函给新闻司司长刘建超先生。为保证邀请函及时稳妥送达,我今晚再次发送,并抄送给新闻司的外国记者中心副主任丛武处长(13552098629)、新闻司美欧大处洪磊处长(13366497125),新闻司亚非拉处魏欣处长(13611105426),以及外交部外国记者新闻中心(65963313)。电子版的正式邀请函在附件中,打印版我还将通过特快专递送达。恳请各位收妥之后转给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先生,并通知我刘先生方便来访的时间。非常感谢!本周我等待刘建超司长的人权观察之旅。
祝冬祺!
胡佳
2007年1月29日
被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非法拘禁的第197天 于2008年奥运会举办地北京
胡佳致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先生实地人权观察邀请函
刘建超先生:
你好!
我是生活在北京的中国公民胡佳。我的身份证名字为“胡嘉”,身份证号码:110105197307254115。提供以上信息是为了我证明我身份的真实性和唯一性。
我在1月11日和16日分别看到你在外交部记者招待会上对海外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年度报告的评述,具体内容如下:
1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
问: “人权观察”组织声称去年中国的人权状况恶化,你对此有何反应?
答:你所说的这个组织对中国进行所谓的观察已经有很多年了。非常遗憾的是,它尽管在观察,但其视力一直有问题,或带着有色眼镜,或在斜视中国。它对中国一向抱有偏见,有关报告往往是出于政治目的,而非出于善意,内容失实。
根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中国政府正在努力全面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司法制度的改革,健全民主法制,构建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中国的人权状况正不断取得进步。有关组织应该正视中国在人权方面的进展,摘掉有色眼镜,以公平公正的态度看待中国。各国国情不同,在人权问题上存在分歧也是正常的。我们愿意同世界上其它国家在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基础上展开对话,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向别的国家施加政治压力,干涉别国内政。
1月16日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
问:中方对萨达姆政府的两名高官被执行绞刑有何反应?你曾经批评“人权观察”组织关于中国人权的报告不客观、别有用心,中方为何不邀请“人权观察”组织访华,来看看中国的实际情况呢?
答:关于第一个问题,我们注意到了有关报道。有关问题应由伊拉克人民决定。我们希望伊拉克能够尽快恢复和平、安全、稳定,实现经济发展,使人民尽早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尽早实现“伊人治伊”。
关于第二个问题,中国并不回避在人权问题上同有关各方对话。我们同欧盟进行了22次人权对话,同美国、澳大利亚等国也进行了对话。中方认为,建立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对话有助于各方缩小分歧,更多的对话和沟通是有利的。但人权对话首先应建立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同时应建立在诚意、善意的基础上。一些组织和个人戴着有色眼镜,甚至带着敌意和恶意来看待中国的人权问题,我们认为这不具建设性,是有害的。
追问:中国是否愿就人权问题和非政府组织对话?会不会邀请“人权观察”组织来中国看一下实际情况?你认为他们发表这个报告的用意是什么?
答:你倒是应该向“人权观察”组织提出这个问题,看他们怎么说,为什么总是戴着有色眼镜、用歧视的眼光看待中国。我们没有与该组织对话的考虑。
尽管刘先生回避了实质问题,但你对“人权观察”这个机构的看法很清晰。就是认为其“戴着有色眼镜”“斜视中国”,“内容失实”。那么,作为宪法法定意义上与你一样平等中国公民,我向刘建超先生提出几个问题。
第一,你完整地读过“人权观察”的年度报告吗?
第二,你详细核实过“人权观察”该年度报告中所提及的案例吗?比如陈光诚被判刑等等?
第三,如果你没有核实过,或者哪怕你有计划核实,但还未来得及核实,那么你怎么有依据断然说“人权观察”的报告“内容失实”呢?
第四,你工作的地方在北京,单单北京就存在着大量实时实地发生的人权侵害事件。单单去年8月中旬之后,在以外交部为圆心25公里的范围内,被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实施软禁、监视的人就有数十人。你向这些人士中的任何一位询问过2006年中国北京的人权状况是改善还是恶化了吗?或者哪怕是你在北京的街头询问过任意一位普通市民,他或她认为北京的人权状况是变好是变坏呢?
如果以上的步骤你有一项、几项或者全部都没有做过,那么你代表中华人共和国外交部对“人权观察”年度报告的所谓“驳斥”就站不住脚。恳请你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纠正在新闻发布会上三次轻率的论断。
在此,我向也向刘建超先生和外交部新闻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发出邀请。到北京市通州区东果园BOBO自由城76号楼5单元542号进行实地的人权观察。你我的距离不过是35分钟以内的车程。你可以亲身看一看我被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非法拘禁的近200天是如何度过的,楼下多少警察。以及2006年春季我完全失踪的41天是怎样的经过。2006年是我个人体验人权状况创纪录恶化的一年。我们称2006年为“失踪、软禁、打击弱势群体年”。
当然,我无法保证楼下的秘密警察们不拦截你。基于你是中国政府的官员,他们或许会对你网开一面。我提供两个时间给刘先生选择。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4:00,那将是我被非法拘禁的第199天。或者2月2日周五下午14:00,那将是我被非法拘禁的第201天。我们可进行一小时的会面,主要探讨“人权观察”的报告是不是如刘先生先前所言“戴着有色眼镜”、“内容失实”。并且我也希望听取刘先生在我家这里经过你自身的实地人权观察体验之后,所下的结论。
此邀请函收到后请外交部新闻司工作人员告知我一下你的确认时间。中国公民、北京市民胡佳恭候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刘建超先生的人权观察之旅。
祝冬祺!
胡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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