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占中”的陈启棠(天理)被以“煽颠”罪判刑四年六个月(附判决书) 发布者民主中国 | 3 月 31, 2017 | 维权热线 | 0 | 陈启棠(天理)被佛山中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苏昌兰被判决三年有期徒刑,刘晓原律师庭后向法庭指出:一宣读的判决书里只有公诉人的控告意见,没有律师的辩护意见;二没有问苏昌兰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