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媒日前发文称,党员干部的档案造假问题成为反腐的新目标,一些履历、身份造假的干部被处分。有评论指,在缺乏有效外部监督的情况下,干部任前公示和纪委巡视,并不能有效防治中共官员造假。
中纪委官网4月24日发布了甘肃省委关于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到,对认定档案造假的2名厅级干部、3名县级干部已给予处分或作出组织处理。重庆市委当天也发布通报称“完善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日常管理、涂改造假处理等办法,建立管人与管档、用档相结合的责任机制”。
官媒“人民论坛网”4月24日报道称,中国反腐已经明确对干部档案造假问题“亮剑”,部分干部因为档案造假被发现而不被提拔。报道举例说,2016年5月,湖北省孝感市委组织部发布的干部任前公示显示,时任汉川市委副书记的洪永旺拟任安陆市委副书记,提名为安陆市政府市长人选。公示期过后,洪永旺因为档案中年龄造假问题,没能进入后续任用程序。孝感市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对其违纪行为在全市通报。
河北资深媒体人朱欣欣4月24日接受本台记者电话采访时指出,在缺乏有效外部监督的情况下,干部任前公示和纪委巡视,并不能防治中共官员造假。
“在没有公民权利保障的情况下,老百姓对一些公示的官员,指出他的问题,进行监督,很可能遭到打击报复。在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有真正的监督和举报。至于纪委的巡视,更是这样。靠纪委那么几个人,全国这么大的地方,各级地方政府,各级部门,都形成了官官相护的利益集团。不可能彻底根除这种现象。”
报道说,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共官员从科级干部到省部级干部都被发现有档案造假问题。造假形式五花八门,有的篡改年龄高达11次,甚至有的除了性别之外,其余信息都是假的。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干部身份,往往是档案造假的“重灾区”。报道称,官员在履历上大肆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太低。在媒体披露的造假案例中,绝大多数仅仅是受到党纪处分,履历造假并未受到司法处理。而实际上,官员履历造假严重违犯了中国《公务员法》中有关“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行为的规定和《档案法》中不得“涂改、伪造档案”的规定,有的行为甚至已经涉嫌中国《刑法》第280条所提到的“伪造、变造、买卖、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天津网民“反腐义勇军”对此评论说,
“中国官员为了官位,学历造假,这是普遍现象,就如同中国官员普遍搞腐败一样。只要中共暴政制度不该,就没法有效遏制这种现象。它出台一个一个的政策,就是给民众看,给国外看,永远在做秀。实际问题解决不了。”
上海澎湃新闻网4月13日报道,河南省公安厅近日发布通报称,该省鹿邑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邱海山伙同民警刘萍、鹿邑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原股长张季梅等人,贪污、受贿,进行“链条式”造假。邱海山等人造假过程不仅包含公安机关系统内部的入警申报、审批环节,还涉及到人事、组织、财政、编办等部门的干部调动、学生分配、公务员登记备案、人员入编、财政工资审批发放等诸多环节,令很多人凭着“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一路畅通地谋取到公务员身份、政法编制、财政工资、甚至民警身份。报道说,邱海山还为自己女儿篡改档案年龄,办理了6个虚假户口和身份信息,实现其女儿“7岁上警校、10岁当公安、长期领工资”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