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个专责委员会正就行政长官梁振英涉嫌收受澳洲公司UGL 400万英镑(折合约5000万港元)一事进行调查,但委员会副主席周浩鼎提交的调查范围,遭揭发经梁振英修改数十处,有关修改涉及把其案件涉及「利益」或是否有执行协议等字眼删除,但加入质疑其收受款项协议的真伪等字眼。民主派议员尹兆坚形容,修改范围之多,已经不是「整容」,而是「矫形」。
梁振英今(16)早强调,作为被调查对象,他有权表达意见,强调改动是希望令调查范围「更全面」,他更要求追究涉露文件经修改一事。但泛民主派议员认为,梁振英有意见应该向委员会表达,而非背地里透过议员之手去表达,此举明显是行政粗暴干预立法会调查的独立及公正性,事态严重,而梁假借议员之手提意见,亦有角色和利益冲突之嫌。
民主党和香港本土议员今早先后到廉政公署举报,指梁振英和周浩鼎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又质疑事件有否涉及利益输送。民主党议员邝俊宇指事件荒谬,形容是「跟疑犯夹口供」。
梁振英修改立法会调查范围的「无形之手」,最终变成「有形之手」,是因为把文件提交立法会秘书处的建制派民建联议员周浩鼎,上月下旬把交梁振英修改的文件以文本文件提交,被秘书处发现有超过40处的修订者是「CEO-CE」(即特首办-特首),于是揭发事件。
22名民主派议员其后发表联署信,批评梁振英干预立法会的独立调查,逾越了特首及行政机关与立法会事务的界限。公民党议员杨岳桥指,梁作为被调查对象,不应以任何形式与个别委员私下交流,他举例称,警察也不会容许疑犯教你如何调查。民主党议员涂谨申更质疑梁振英有否运用职权向周浩鼎提出利益以达到修改调查范围的目的。
暗地里为梁振英提出修改意见的周浩鼎,其身分亦遭民主派议员质疑。公民党法律界议员郭荣铿认为,周浩鼎的做法违反程序公义和常识,应辞去委员会的工作,否则会影响调查的公信力及结果;独立议员毛孟静更表示,拟于本周内提出针对周浩鼎的谴责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