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缘起

遇罗克在66年写的《出身论》里,列举当权者残害“黑五类”(地主、富农、反革命份子、坏份子、右派份子)及其子女的手段,有过“残酷的‘连根拔’”一句,指的就是发生在66年8月、惨绝人寰的大兴县屠杀事件。

无奈的是,我们办的《中学文革报》寿命只有三个月,报纸也只出了七期,尽管每期都尽量揭露、抨击残害人类的法西斯暴行,毕竟篇幅太少、时间太紧,无法完成原订的计划。罗克被捕前甚至幻想编一本书,专门收集、揭露“文革”前后各种令人发指的兽行。

罗克入狱不久,我也被关进同一座监狱,恰巧牢房里关押着一个屠杀事件的行凶者。他虽然无颜宣传自己的丑行,但是其他难友忍不住要传播他耸人听闻的劣迹,并给他起了个“屠户”的外号。

据说许多地方屠杀“黑五类”,是迅速地让他们死去,而“屠户”所在的村子则不然,除了头一天把老的“黑五类”用棍棒打死、把婴幼儿“黑五类”劈成两半儿以外,对于青少年“黑五类”,关起来慢慢折磨着“玩”。

他们把男青年倒背着双手,仅仅拴住拇指吊起来,然后施以各种刑法;对女青年,除了吊起来抽打以外,还要进行性虐待。晚上把他们放下来,让他们“休息”,目的是不要死得太快,好多受些罪。同时给在外面工作的“黑五类”发出通知,勒令他们必须回来接受“批判”。几天之后,男女青年就全部死亡了。

对于少年“黑五类”,他们也不放过。先是几天不给饭吃,饿到了一定时候,扔给这些少年几个茄子,看着他们争抢取乐。原计划等青年男女死了以后,就要折磨这些少年。后来上级发出了停止屠杀的指示。“屠户”们起先对“指示”没当回事,依旧每天都死人。

据“屠户”说,关押他并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没有重视上级的指示。果然后来也没有对他严惩。相反,为无辜惨遭屠杀的“贱民”们鸣冤的罗克,却被毫不留情地判了死刑!

大兴屠杀事件过后二十年,才有简短的报道出现在书刊上,从而让我们初步知道,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系统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的讲话,从8月27日至9月1日,县内13个公社,48个大队,先后杀害了325人,最大的80岁,最小的才38天,有22户人家被杀绝。(见《“文化大革命”十年史》 1986年9月“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

研究惨痛的历史,目的是给后人以镜戒,使社会前进、民族进步,是件很有意义的事。但是真的要深入研究了,却发现寻找史料是那么难!

我首先到去年才开放的“北京市档案馆”,在那里竟找不到“文革”初期众所周知的事件的资料。有关“红卫兵”抄家、打死人,农村的屠杀行为,只言片语都没有。举一个最明显的例子:

67 年3月18日,北京满大街都张贴着公安局军管会的布告(俗称“318布告”),内容是规定了11种人及其家属是应该遣送到农村的。这“11种人”后来成了专用名词,分别是: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分子、资本家、黑帮分子、反动军官、伪警察、伪宪兵、特务。这么轰动一时的官方公开文件,档案馆里却没有。还好的是,那里有67年3月23日“市人委、市公安局军事管制委员会关于被遣送人员有关安置问题的报告”,还能佐证当时有过遣送人去农村这件事,而且这种恶行从66年开始到67年还没有结束。“报告”指66年被遣送到农村,有部分人又回到北京,其中一半多是“11种人” 。“报告”内称为“符合处理办法\”,还应该继续遣送。所谓“处理办法”就是5天前发布的“318布告”。

即使这么残缺不全的档案,目录中的不少条目又贴上了不透明的胶纸,看起来一年之内又发现了不该公开的东西。

把有“问题”的人撵出北京,要追溯到59至61年之间,当时的北京市长、市委书记彭真有句名言:要把北京建成“玻璃板、水晶石”。只是那时还没有做到大规模的遣送行动。“文革”一开始就施行遣送,可见是必然的。我翻找59至62年的政府有关压缩城市人口的文件,想找到有关“玻璃板、水晶石”的蛛丝马迹,自然是一无所获。

从档案馆很难找到需要的资料,我转而去寻找大兴屠杀事件的当事人。

大兴县有十三个公社进行了屠杀,最有名的是大辛庄公社。在那里指挥屠杀的是高福兴、胡德福,这两个人还活着,据说在县城还开着店铺。我最先想找的是他们,如果顺利的话,从他们那里能知道又是谁指挥的他们、他们当时是什么样的思想动机。

很不容易,托人找到了高福兴的弟弟,却不料碰了钉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上级”禁止他再向别人提供屠杀事件的史实。

好在事件本身是无法保密的,通过对许多事实的了解,幕后的活动不言而喻。而更大的意义,在于挖掘这种恶性事件的根源,知道为什么发生,才能避免再发生。

大兴屠杀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北京市区的红卫兵暴力和杀戮。

如果以66年5 月16日作为“文革”的起点,六月初,中学里就出现了充满封建色彩的“红卫兵”组织,后来人称其为“老红卫兵”。他们的组织原则就是必须具有较高权势的出身。“红卫兵”留给历史两个口号和极不光彩的行为。

两个口号是:“造反有理”和“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

不齿于人类的行为是,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而且受害的却是毫无反抗能力的、已经被无端压迫多年的弱者。

“红卫兵”们在学校里打校长、老师们,“砸烂”了“修正主义教育体制”还不过瘾,又把多余的精力投入到社会上,开始了“破四旧”和血腥恐怖的“抄家”活动。他们的职责,似乎就是无情地揪出新“黑帮”、毁坏具有传统文化色彩的东西、压迫甚至于处死“黑七类”(在“黑五类”基础加上资本家、“黑帮分子”)。

8月18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接见了这些“老红卫兵”。宋任穷的女儿宋彬彬给毛泽东载上了“红卫兵”袖章。毛泽东问宋叫什么名字,是不是“文质彬彬”的彬,说了一句“要武嘛”,宋因此改名为“宋要武”。

“818”以后,“红卫兵”名声大振。愚昧、偏见加上无限制的权力,使他们已经具有野兽般的性情、灭绝天良的心灵。

所谓的“抄家”,往往要没收和毁坏所有财产,即使是孤寡老人,家里的一切也都要抢走,连碗筷、被褥都不剩。而且,“抄家”还要伴随着“打人”,更是手段残忍至极。“抄家”时最常见的项目是“剃”“阴阳头”,尤其见了妇女更难放过。说是“剃”,其实是连剃带薅,有时甚至干脆就是一把一把地薅,连头皮都给撕下来。 街上常见到耷拉着粉红头皮、淌着鲜血的老人,还在被游街。 更残忍的,还要给“洗”头,就是用浓硷水往伤口上浇。

东四一带有一家是“资本家”,“红卫兵”把老夫妇打到半死,又强迫儿子去打,上中学的儿子用哑铃砸碎了父亲的头,自己也疯了。

把人活活打死是司空见惯的事,在沙滩街上,一群男“红卫兵”用铁链、皮带把一个老太太打得动弹不得,一个女“红卫兵”又在她的肚子上蹦来蹦去,直到把老太太活活踩死。

8 月25日,北京市崇文区榄杆市一带,发生了一件所谓“阶级报复事件”。一位不堪忍受虐待的姓李的“房产主”,据说用菜刀威胁了看押他的“红卫兵”。这个 “房产主”被打死。这一事件立刻经过渲染传遍了各个学校的“红卫兵”组织,正在寻衅的“小将”们哪里肯放过,数千名身着军装、手持凶器的打手们乘着公交专车汇集到出事的街道,在这一带“血洗”了七天,无数人惨遭毒打,许多人死于非命。这就是震惊北京的“栏杆市事件”。

这次活动中,在崇文门附近“抄”一个“地主婆”的家(孤身一人的寡妇),强迫附近居民每户拿来一暖瓶开水,从她脖领灌下去,直到肉已经熟了。几天后,扔在屋里的尸体上爬满了蛆。

南宫口胡同的邵家,在清朝做过道台,家里储存了不少香油、白糖。“红卫兵”强迫这家人喝香油、吃白糖,受过此刑的邵忠匡先生说,比险些丧命的挨打都要难受得多。

1966年8月下旬,北京市区有数千人被红卫兵活活打死。并且这股杀人邪气迅速辐射流传到了北京郊区各县,包括大兴县。

二、采访老韩

2000年2月29日下午,我驱车来到距京城四十多公里的大兴县大辛庄乡西白疃村。经朋友介绍,我要采访韩玉春老汉。

老韩今年六十多岁,改革开放以前的几年,是西白疃大队的书记,他的年龄和处境,应该对那个年代不陌生。

西白疃距离大辛庄村四公里,大辛庄所发生的事件,除了本村的人清楚以外,就要数相邻的村民了。

果然,老韩夫妇听说我是来了解“文革”那段惨案的,热情而详细地讲了起来。他们开门见山地说:“你是不是问‘831事件’?”

起先我一愣,不明白“831”是指什么,经老韩解释才知道,大辛庄的惨案发生在66年8月31日夜里,一夜之间杀了一百余口人,第二天(9月1日)上午,县里来人制止继续施行暴行。所以当地人习惯地称它为“831事件”。

况且官方曾经多次来调查此事,为了叙述简明,也有必要给它冠以名称。

这个名称还纠正了我的一个错误印象–我一直以为屠杀“地富”从大辛庄兴起、持续了好几天。看起来,全县的屠杀活动有先有后,但截止日期似乎都在9 月1日这天。

大辛庄虽然只杀了一夜,规模却是全县最大–靠近公社的六个生产大队采取行动,它们分别是:黎明、中心、昕生、红升、杨各庄、东黄垡;以公社为单位来说,死的人也最多。 其中黎明大队死人最多。

大辛庄公社共管辖19个大队 ,多数大队没有在当天晚上行动,所以后来也就没有屠杀行为。也有反对屠杀的,西白疃就是其中的一个。

据老韩说,当时的大队书记是李树清(女),贫协主席是李树珍,俩人是堂兄妹,平时很看中邻里关系,不擅长搞“阶级斗争”那一套。李树珍过去是村里最穷的人,在庙里诞生,土改前一直就在庙里居住。有一年要让他当大队书记,他说什么也不干,理由是不愿得罪人。

66年8 月31日晚,李树清被召到公社开会,组织开会的是以公社主任高福兴和公社团委书记胡德福为首的“九人小组”。“九人小组”还包括公社副书记李自永、李冠清。公社正书记贺云喜(音)因为是“地富”出身,被“九人小组”关押着,也险些被杀。

会上传达了高、胡从天堂河农场(劳改农场)带回来的新“精神”,让各大队当晚把“地富”份子及其亲属斩尽杀绝。

李树清回到大队,已经吓得腿软,连忙召集大小队干部商量办法。

生产队小队长张万义极力反对杀人,他说:“咱们大队的五类份子连同亲属有二百八十多人,这么多人能杀得过来?咱们都没杀过人,就怕杀一个自己就吓趴下了。再说二百多人要是急了,还不一定谁把谁杀了呢。”

张万义是世代贫农,自己又当过“八路”,所以说话硬气,也敢于直接反对。 本来队干部们对于杀人就很犹豫,又被张万义泼了冷水,没有人再主张屠杀。

李树清说,在公社的会上还有人提议,西白疃“地富”多,如果行动起来人手不够,外村的打手可以来支援。为了防止外村的人闹翻了西白疃,发生意想不到的后果,大家商定派人把守在村外,一律不许外村人员进入。

老韩承认,幸亏第二天县里来人制止了屠杀,否则西白疃是否能顶得住这股潮流也很难说。9 月1 日以后,还有外村的人来贴大标语,指责西白疃的村干部“胆小怕事”、“向阶级敌人妥协”。

韩夫人说:“这村的‘五类份子’们可吓坏了,好多天都不敢进屋睡觉,生怕被堵在屋里遭到屠杀。他们也豁出去了,说,要是来人杀他们,就和凶手拼命。”

难以想象,在这种状态生活的人们,要承受什么样的精神折磨!

提起三十几年前大辛庄“黑五类”的遭遇,韩夫人还记忆犹新。她说,当时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用棍棒打的、有用铡刀铡的、有用绳子勒的,对婴幼儿更残忍,踩住一条腿,劈另一条腿,硬是把人撕成两半儿。

屠杀行动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各处方法都相似。先把要杀的人集中关起来,再一个个叫出去,出去一个杀一个,被关的人并不知情,直到杀光为止。有的大队干得很隐秘,下手的都是那些积极分子,第二天早上出工,许多社员发现来干活的人突然少了,才知道一夜间死了那么多人。

中心大队的贫协主席,一人用铡刀铡了十六个人,自己也紧张得瘫倒了。铡死的人都塞进一口深井里,直到井快塞满了。黎明大队把杀死的人埋在村北的一片苇塘里。后来,干脆把活人就往苇塘拖,用绳子套在脖子上,连拖带勒,到了苇塘人也就断气了。

靠近公社的大队,好几个都把“黑五类”杀绝了。

我问,那口井还在吗?

她说,没有多少天,井里往外泛着白沫和恶臭,村里人把一部分尸体捞出来,埋在了苇塘,然后把井填了。

老韩夫妇在当时,算是“根红苗正”的贫下中农,我很想听听他们能客观地解释,人们怎么会变成了野兽,难道不知道婴儿是无辜的吗?

他们马上想到了“四清”,想到了那时大讲、特讲的阶级斗争。那时就让“地富”子女斗自己的父母。检举父母的“罪行”的,就受到表扬,奖励去“人大会堂”参观;不愿斗自己父母的,也被划成“地富分子”。说明从很早起,官方已经开始了违反伦理道德的畸形教育,加上固有的血统论观念,难免丧失了人性。

“到了‘文革’,一个劲儿地宣传‘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毛泽东语录)。至于怎么打,各人的理解就不一样了。批斗也是‘打’,拳打脚踢也是‘打’,把人打死也是‘打’。反正上级有了命令,谁也不敢不执行。”

老韩不怎么多说残酷的暴行,不久我就明白了他的苦衷。原来他的姑姑一家五口,也是惨死在那天晚上。

老韩的姑姑住在中心大队,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儿和两个十多岁的儿子,仨人都在上中学。她家还有一个最小的女儿,因为穷,四岁时送给了本公社北贺大队的一户人家。那家虽然也是地主成分,但是北贺村文明些,这才保住了她的性命。

老韩的姑父叫韩宗信,地主出身。他从小离开家,参加了国民党的军队,后来投降,55年回乡,有罗荣桓元帅签发的“起义证书”。韩宗信把“证书”悬挂在屋内上方,目的是希望靠它能给自己带来一点儿保护。

“文革”前的“四清”运动中,有人检举韩宗信藏了枪,把他拘留了几十天,被害前几天才将他释放。

8月30日,老韩听说姑父回了家,特意去看望他,想不到第二天就得知他们全家的死讯。

改革开放以后“落实政策”,中心大队给韩宗信唯一存活的女儿一千八百块钱,算是偿还当初没收她家的房屋和全部动产。

偿还如此少的钱,难免让我感到吃惊,韩夫人却感慨地说:“能得到这点儿钱的人也是极少数,多数人家的家人都死光了,大队想给都没处给。”

人总爱有因果报应的善良愿望。我禁不住脱口而出:“这些作恶的人,没有得到报应么?”

老韩说:“有什么报应?主谋高福兴、胡德福也只是关了几年就放了,‘九人小组’里的其他人,该当干部还当干部,没听说谁受到处分。死了的人,连家属都没剩,谁替他们喊冤?”

韩夫人说:“反正好几年,外村的姑娘都不敢嫁到大辛庄来–怕给宰了。”可惜,这种报应未必报到了作恶人的身上。

三、来到大辛庄

2000年3月3日中午,我第二次来到大辛庄。

大辛庄是个很大的村子,根据当年成立的生产合作社,划分成四个大队,分别是黎明、红升、昕生、中心,名称也是延续合作社的名称。四个大队的村民住房已经连成一片,没有明显的界限。

我要采访的人叫李福荣,住在红升大队,紧挨着黎明大队。老李今年70岁,49年以后就当队干部,四清时罢掉了他的大队书记职务,73年才给予恢复,80年辞去书记职务。

这天是个混沌天气,可吸入颗粒物的污染指数是500,空气质量是污染程度非常严重的5级。

走进大辛庄的主要街道,俨然是个繁华的小镇。乡政府、医院、学校的大楼十分醒目,几个商店花花绿绿,路两旁是一个挨一个的摊商。尽管类似的小街经常遇到,但是我走在这里总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假如现在是33年前的那天,这该是一条多么恐怖的街道,人们还会是现在的这种表情吗?

老李虽然70岁了,却还很健谈,思路也十分清楚。他告诉我,在8月31日那天,仅仅大辛庄这四个大队,就被杀了106口人,最老的八十多岁,最小的是不会 走路的婴儿。
四个大队之中,黎明杀了六十余个,人数最多;中心、昕生各二十余个;红升行动慢一些,刚杀死两个人,其余尚未来得及屠杀。

9 月1日上午,大兴县付县长刘英武、付华忠来到大辛庄制止屠杀,这四个大队的屠杀活动停止了。但是高、胡二人不向各大队传达县委的指示,附近的杨各庄、东黄垡两个大队在9月1日还在杀,这两个大队共杀了二十多人。

从大兴县十几个公社几乎同时进行了屠杀活动来看,这是一场有人组织的行动,组织者是县或县以上的领导人物;从县委派人制止杀人来看,起码组织者不是县委或县政府。按“文革”初期的形势来看,说话比县委更硬气的是“公安”和刚刚夺了权的“文革领导小组”(或叫别的名字)。从高、胡二人接受指示的地点(天堂河劳教农场)来看,屠杀指示从公安系统发出来的可能性最大,这与谢富治的讲话也正好吻合。

县委出面制止屠杀,并不是县委有多大权力,当时各级党委已经处于“接受批判”的境地,自顾尚且不暇,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去阻碍过左的“革命行动”?据传闻,此事惊动了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发了话,命令停止屠杀。作为执政者来说,自己的“太子”、“衙内”们杀些人,他们是容忍的,农村的平头百姓们也肆无忌惮地杀人,他们还不好接受。万一引起动乱怎么办?起码国际影响也不好吧,尤其事情发生在北京。9月5日,两报一刊发表了《要文斗不要武斗》的社论。

这篇社论对于制止滥杀无辜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作用不大。因为执掌生杀大权的人物,是毛泽东、林彪赞扬的红卫兵;受害的一方,是毛泽东划定的阶级敌人及其后代。况且这种压迫、敌视行为,从49年以来就建立了,59、61年又两次得以提升,以至喊出“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口号,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低人一等的“贱民”阶级。“老红卫兵”从小受到的教育、耳濡目染的客观事实,都是“一个‘阶级’应该压迫另一个‘阶级’”这一套,迫害以至处死“阶级敌人” 及其后代,他们认为理所当然。所以,9月1日以后,虽然大兴县的集体屠杀活动停止了,可是各种草菅人命的法西斯暴行仍然层出不穷。

就在大兴屠杀之后,1966年9月15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广场第三次接见红卫兵,林彪在大会上还宣布:“红卫兵战士们,……你们斗争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毛主席和党中央支持你们!”“你们的革命行动,震动了整个社会,震动了旧世界遗留下来的残渣余孽。你们在大破‘四旧’、大立‘四新’的战斗中取得了光辉的战果。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那些资产阶级反动‘权威’,那些吸血鬼、寄生虫,都被你们搞得狼狈不堪。你们做得对,做得好!” 在这种情况下,大兴屠杀根本不可能被否定。

像北京城里的“老红卫兵”一样,大辛庄的打手们杀人的手段也是非常残忍的。

以杀人最多的黎明为例,可略知杀人的过程。他们先把年轻的“黑五类”杀掉,做得尽量隐秘,防止引起暴动。然后是无反抗能力的老人,最后是不懂事的小孩儿。婴儿往往是被劈成两半。有的孩子被孤零零地留在家里,打手们到各家搜,见到小孩就扔到门口的马车上,多数孩子被活活摔死了。死人都被埋在村北边的苇塘里,后来人们管那里叫“万人坑”。有的小孩没被摔死,从“万人坑”里还想往外爬,打手们上去就是一铁锹,再把他打回去。见了女人,还要扒光了衣服。

杀人的借口也与栏杆市相似。策划人煞有介事地说,马村的“阶级敌人”举行了暴动,杀了贫下中农,所以“我们”也要把“他们”杀光。五、六十里外的马村到底什么情况谁也不知道,全是听高、胡二人的传达和煽动。

马村是北臧公社的一个大队,从8月24日就开始杀人,到9月1 日已经杀了34人,还关押着108人准备逐渐杀掉。

高、胡二人召开完“动员会”,已是深夜,会上决定各大队当夜必须动手,拒绝执行或把消息透露给“阶级敌人”的,按“反革命”论处。

高、胡在公社大院坐镇,派出干部到各大队查看执行情况。对于参加会议的各大队干部来说,尽管气氛恐怖、压力极大,但是多数人还是不敢轻易杀人。老李告诉我,公社南面8里远,有个西梁各庄大队,那里的队干部在散会以后,认为这种命令有些离奇,竟连夜去中南海、北京市委上访,询问此举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因此保住了该大队几十口“黑五类”的性命。因为当年上访的大队书记王世荣还活着,我决定去采访他。

临走,我提出想看看中心大队埋人的水井和黎明大队的“万人坑”,老李说,现在什么也看不到了。井口都被铲平了,已经圈进了人家的宅院;当年的苇塘是低洼地,现在已经被推土机填成了平地,看不出苇塘的痕迹了。

我感慨地说,看见街上热闹的样子,想不出来当年是什么样。

老李说:“打人以后的好几年,街上都是冷冷清清,一过傍晚,没人敢在街上走。后来才恢复了热闹。”

从老李那里知道极少数凶手,在苦主努力追究下,行凶几年后受到如下处理: 高福兴、胡德福分别被判8年徒刑(另一种说法是判14年,在“干校”的6年抵刑期,而且还得到了提前释放,至今还享受着退休待遇);

黎明大队书记杨万杰被判8 年徒刑,服刑时在狱中自杀; 黎明大队贫协主席杨景云被判8年徒刑,出狱后两、三年病死; 东黄垡大队“文革主任”被判监外执行(时间不详)。

我所采访的人,没有不说对他们的处理真是太轻了。

但是,他们没有“老红卫兵”那样的好运,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出身。血统论主宰着一切!

趁天色还不晚,我又到了西梁各庄王世荣家。已经77岁的王老汉患了脑血栓,已经很难用语言表达了。提起当年的事,他立刻含糊不清地说了起来,还说到东梁各庄活埋了一个人,正想再往下说,语言障碍更加明显,急得他烦躁不安,谈话只好中断。

从他和老伴儿那里得知,当年去公社开会、去市里上访的有三个人,如今两个已经去世,唯一存活的他又是这种状况。珍贵的史料就是这样遗失了。

幸亏经村里一位老人的建议,我找到了当年也是村干部的刘尚彬家,他虽然没参加公社的动员会,但是主张并参加了到北京市里的上访。

老刘今年61岁,“文革”那年他27,在大队干部里,还算比较年轻的。

据他说,66年8月30日,他们大队组织贫下中农到北京大学参观,下午回到公社,刚一下车,有人就通知大队干部留下开会。王世荣等三人留在公社,老刘带着社员回家。

这个会,就是要各大队屠杀“五类分子”的动员会。会议整整开了一宿,天快亮的时候,干部们才回到各队。会上说,北边有股潮流。“阶级敌人”要杀贫下中农。所以贫下中农要先下手,从8月31日开始,杀光“五类分子”。

西梁各庄大队的干部们研究认为,公社的这种决定有点儿反常,明白自己并没有处决他人的权力。他们采取的办法是,到市里咨询一下,看看更高的上级是不是也号召杀死“阶级敌人”。

他们先到了国务院,没有人来接见。又到国务院设在府右街北口的接待站,那里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起码七天以后问题才可能解决。他们再到北京市委接待站,受到了李(女)、王二人的接待,而且表扬了他们的举动。这两个人还说,他们只知道马村正在杀人,还不知道大辛庄也开始杀人了。他们表示这么杀人不对,一定要到大兴县去过问此事。

9月1日以后,县长付华忠和军代表刘英武到大辛庄公社给大队以上干部开会,传达上级禁止屠杀的指示,几个杀了人的大队还很不服气,坚持认为他们做得对。他们甚至对没执行杀人命令的大队干部怀有敌意,指责不杀人的干部向“阶级敌人”妥协。况且,他们强调,即使错了也是执行公社的命令;当初动员会上,也没有人提出反对的意见。

老刘说,得到了明确的指示,他们肯定自己做对了,于是召集“黑五类”们开会,传达“十六条”精神(其中有一条是“要文斗,不要武斗”),让他们安心。这些 “黑五类”们,头发都被剪得乱七八糟,又受到了几天的惊吓,一个个三分像人、七分像鬼,得知自己和家人不会被无缘无故地杀害了,感动得不得了,一个劲地表示,今后一定好好干活,领导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68 至69年间,老刘在大兴县的鹅房干校,见到高福兴、胡德福在那里下放劳动。70至71年,要求处理他们的呼声太大,才给他俩和几个大队干部判了刑。据说在判刑前,高福兴被安排在礼贤公社当干部。86年,对他俩又进行了重新处理,这次似乎减轻了他们的个人责任,强调了当时的环境因素。

四、北臧公社

北臧公社位于大兴县的西部,那里的屠杀行动要早于大辛庄,从66年8月27日就开始了。有三个大队杀人,它们分别是:新立村死53人,马村死34人,六合庄死11人,共计98人。

98年出版的《那个年代中的我们》(远方出版社)一书,有一篇张连和先生的文章《五进马村劝停杀》,描写了他亲眼见到的杀人现场:

刑场设在大街西头路北的一家院子里,有正房5间东厢房三间。我们排队进院时,看见活人被捆绑跪着,死人横躺竖卧,鲜血染地,惨不忍睹。有两辆小推车往院外运尸体(据说把打死的人埋在村西永定河大堤)。审问者个个横眉冷对,耀武扬威,个个手持木棒、铁棍和钉着钉子的三角皮带,他们高声逼迫被审者交出“枪支”、“地契”、“变天帐”;只要说没有或者不吱声,凶器就会伴随着呵斥声雨点般打下去。被打死的,等车外运,没被打死的,倒地呻吟。我看见一个十四、五岁的小男孩儿,长得非常漂亮,被反绑双手跪在70多岁的奶奶身边儿,非常害怕地看着持棍者,生怕灾难落在自己身上。只见一个持铁棍的年轻男子来到小孩儿身边厉声问:“快说,你们家的变天帐藏在哪儿了?”小孩儿哆里哆嗦地说:“不……知道!”“我叫你不知道!”那人说着扬起铁棍向小孩儿砸去,正砸在背后的手上,只听“扑”的一声,小孩儿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立刻断裂,鲜血如同水壶往外斟水一样,哗哗地往地上流……接着又逼他奶奶交代……两个民兵似的人物把一名中年妇女拉进刑场院内,一脚把她踢跪在地上,这时,来了一个手持剪子的年轻妇女,把这位中年妇女的头发剪掉,接着审,她不言语,被两皮带打躺在地……两个人抬起一个被打死的人装在小推车上,还没推出院门又活了,一挣扎掉在地上,一个人上去狠拍两铁锹,又装在车上运走了……他们要一位30多岁的小伙子交出 “准备反攻倒算”的枪支,因受刑不过说在家中东屋顶棚内。于是,派出两个人随他回家抄取。到家后一找,顶棚里没有,又指挖房山、影壁、院墙,均未找到。小伙子又被打,他又说在自家坟地内。于是,又带他去坟地,当他们走到街上一个水井旁时,小伙子冷不防一窜跳入井内。他们说小伙子是自绝于人民,也不管他死活,用绳子拴牢大四齿续到井里往外捞……他们在村内东、南、西、北四方设四个监狱,分男老、男壮、妇女、儿童四监,另设一个刑场,随捉随人,随提随审,随杀随埋,真乃一条龙行事。他们从8 月27日夜陆续将“坏人”入狱至9月3日,长达一周的时间,虽然每天都送点儿吃的,但也食不饱肚。在放人的这天,我们来到监禁儿童的地方,有人将生秋茄包子放在孩子们的面前时,个个争抢食之,狼吞虎咽,那情景令人落泪。

2000 年3月20日,我见到了张连和先生,表达了我对他当年冒死救出马村的108人的敬意。1966年9月1日,县委书记王振元带领张连和等十余人,到马村劝阻杀人。杀红了眼的民兵们“手持木棒、铁棍,有的还手持铁锹、刀子”对来人“如临大敌,不准前进一步,否则后果自负。原来,马村的杀人干部事先在村子四周设立三道防线,不准出入。”王振元他们硬冲了三次,才被允许排队进入杀人现场。又与大队书记李恩元谈判,从下午直到半夜,才说服了他们停止杀人。李恩元们反复强调的就是:“不叫杀了,他们反过手来杀我们贫下中农怎么办?”和“要求杀绝,不留后患”。

事隔三十多年,张先生想起当年的行动还有些后怕。那个年代,想给谁扣个“帽子”非常容易,向着“阶级敌人”说话,起码算得上“阶级立场”有问题。这种不明不白就送了命的有的是。和他一起去劝停杀的人中,有的被吓得几乎坚持不住,可见当时的恐怖场面。

我很关心他在文章中写的那个漂亮的小孩和跳井的青年的命运,他难过地说:“都死了。小孩失血过多,不久就死了。那个青年被从井里勾出来,身上扎得乱七八糟,弄到地面,又挨了一阵铁锹、棍棒的毒打,不被淹死也被打死了。”

他形容李恩和的外貌,正是我在狱中所见到的“屠户”,据他说关押不长时间就被释放回家。

我又问到县委书记王振元的下落,他说,67年被揪回浙江省乐清县被批斗,从此再也没有消息。张连和曾三次用公函找当地组织部查问,均未得到回音。

为了了解北臧公社的情况,我又拜访了“文革”时在大兴县文化馆工作的王哲仁先生,他曾经对北臧公社的屠杀事件做过细致地调查,而且他本人就是北臧村人。

王先生在49年以前就为共产党做事,解放后是北臧村第一届团支部书记、付村长,王夫人是第一届村妇联主任。49至63年间,给老王定为中农,到了63年以后,由于强调了阶级斗争,把他的成分改为地主,为此险些要了他一家人的命。幸好北臧村没有杀人,否则绝对逃脱不了厄运。

提起那段痛心的日子,老王马上想到了54年和他一起学舞蹈的学员。当时都是风华正茂的青年。一个家在大辛庄的东安村叫方俊杰,一个家在大辛庄的昕生叫谭润方,死得都非常惨,据说谭润方的女儿也被铡死了。老王至今都十分惋惜。

同样让他们夫妇伤心的是,王夫人表姐一家有四口人住在北臧公社的新立村,也都死于非命。王夫人的表姐夫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被处死,从此这一家人就成了异类。幸好两个成年的儿女进城参加了工作,村里的人去工作单位要他们回来,单位没放,总算躲过了这个劫难,可是家里的寡母和弟弟妹妹却没有躲过去。他们上中学的妹妹,就是在放学的路上被活活打死的。

直到今天,王夫人那位幸存的外甥女,还没有从当年的阴影里摆脱出来。55岁了,还过着单身的生活。她想起亲人的遭遇,就失去了生活的热情,自然对家庭也没有了兴趣。

老王的大儿子,亲眼见到了新立村的杀人。66年8月27日那天,他们一帮学生游斗北臧中学校长马泽林,走到了新立村。村干部把村里的“黑五类”们也押来陪斗,让“黑五类”们跪在玻璃碴上,直到碎玻璃都扎进了膝盖。一群打手觉得还不解气,又用棍棒没死没活地朝“黑五类”的头上、脸上乱打。

学生们看出来打手露出的杀气,吓得急忙把校长团团围住保护起来。他们虽然游斗校长,并没有想要他的命。

“黑五类”们满头满脸的鲜血,更激起了打手们的兽性,他们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黑五类”们连大人带小孩儿全都活活打死了。

行凶的动机,不少都出于个人的恩怨,甚至是为了个人的一点儿私利。有一户姓陈的户主当过伪军,论成分,他家还应该算是贫农。杀不杀这一家,村干部很有争论。陈家的两个儿子跪下央求说:“别杀我们,我们不为父亲报仇。”一个姓田的不由分说,用杀猪的通条扎死了这一家人,原来他欠了这家的钱,为的是能不还。也有的人借过“五类分子”的东西,急于杀人赖帐。更有甚者,霸占“黑五类”妇女,美其名“给你换换成分”。

行凶的人心态也各不相同。在新立村,有个赶车的把势,在装运尸首的时候,发现一个三岁的女孩儿还有一口气,他看她可怜,为了救她,把她藏在车辕底下。不料在车子的颠簸中,女孩儿苏醒过来,被别的打手发现,过去就把她劈成了两半儿。车把势终于忍无可忍,扔下鞭子不再干了。

杀人的方法五花八门,有些甚至是打手们精心的策划。比如一帮打手守在被还人的屋门口,把被害人叫出来。被害人刚一出屋,他们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迅速套在他的脖子上,两边使劲勒,让他出不了声音就被勒死,然后好接着叫他家的别人。也有的事先在被害人屋门口拉好了电线,人一出来上去就电,为的也是不让他出声,好顺利地杀害他的全家。

最残酷的莫过于对待老人和小孩儿,因为他们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凶手毫无顾虑,可以为所欲为。受难者只能眼睁睁地走向死亡。在马村,有一对被活埋的祖孙二人,当凶手们向他们身上扬土时,抱在怀中的小孩儿说:“奶奶,迷眼。”老人无奈地说:“一会儿就不迷了。”

五、结束语

事情虽然过去三十多年了,每当回忆起这些曾经发生在身边的丑闻,总是难以克制愤恨、悲凉的心情。所以愤恨,是因为凶手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他们给全体民族带来耻辱。而且,至今他们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悲凉,是因为人的生命竟会这样轻易地被剥夺,谁能保证,下一个不会是自己?而且,至今没有一个当年的凶手出来道歉或者忏悔。

不能惩恶,谈不上社会的稳定;不会忏悔,就没有进步的可能。

最使我困惑的是,一个疑问永远在缠绕:我们就是这样一个丑陋的民族吗?

在采访的时候,大辛庄方圆几十里的农民都说,大辛庄可是个好地方–周围都是沙包地,惟独那里是胶泥地,产粮多;那里还是个“文化村”,出过许多“文化人”。

这么一个生活富足、文明程度较高的村落,怎么就变成了杀人魔窟?那里的人怎么了?

中国人怎么了?

我想,通过一个一个地区的调查,我们会解开这个迷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