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报今天报道,山东早前「辱母杀人案」中,目睹母亲被追债时受尽百般侮辱的22岁青年于欢,在警察未有阻止追债人行为下崩溃 杀人,早前被判无期徒刑,惹起内地网民众怒。于欢上诉后二审今日判决,他获减刑至监禁5年。法院又指网传追债人裸露下体凌辱于母长达一小时、脱鞋塞进其口、烟灰弹胸等细节,「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今天判决表示,追债人事发时非法拘禁于欢与其母苏银霞,并对他们有拍打、勒颈等肢体行為,当母子欲随警察离开时,追债人上前围堵两人。至 于欢持刀警告时,追债人仍步步进逼,对于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法院认定于欢在上述情况下持刀捅向追债人,是要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具防卫性质。
但法院指,于欢防卫行为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伤,明显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然而因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罪行,具被害方(追债人)「有侮 辱于欢母亲的严重过错等情节」,故对于减轻处罚,但亦将他不认罪、没有自责悔罪表示等纳入量刑考虑,最终向其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须对被害方造成的物质损失赔偿。
判辞指,事发当晚追债人以辱骂、弹烟头、裸露下体等方式侮辱于母苏银霞,并以拍打面颊、揪抓头髮、按压肩部等肢体动作侵犯于欢人身权利,其后又勒两人颈等,其中追债人杜志浩更一度向苏银霞的衣服弹烟头,并将裤褪至大腿处,裸露下体对着苏等人左右转动身体,被双方人员劝止后又脱鞋拿到苏的鼻子处。
但法院指,以上行為在警方到场前已停止,而杜志浩当晚血液检测显示他处于醉酒状态,对苏银霞的行为属借酒撤疯、酒后失德。法院特别表明网传「杜志浩等十余人在长达一小时内,以裸露下体等手段凌辱苏银霞」、「杜志浩等脱鞋塞进苏银霞嘴里、将烟灰弹在苏银霞胸口」等,与庭审查明的事实不符,而于欢及苏银霞均未证实,听到或看到追债人播放色情影片。
辱母杀人案源于于欢母亲苏银霞,因经营的工厂周转不灵,向一地产公司老板借款135万元(人民币,下同),月息10%,远超家规定合法年息36%的上限。苏妇先后归还款184万,并以一间价值70万的房屋抵债后,尚餘约17万元无力归还。
去 年4月,追债人禁錮于欢母子并百般羞辱,接报到场的警员仅说了一句「要帐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后即离开。于欢目睹母亲受辱,崩溃之下随手拿起一把生果刀乱刺,4名追债者被捅伤后自行前往医院,当中杜志浩还在医院外与人争执,他最终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2人重伤、1人轻伤。
于欢今年2月被判无期徒刑,引发内地网民发出最少超过200万个评论,大多认为判刑太重,及指责案中警察失职。于欢上诉后今终获减刑至监禁5年,山东省检察院则在上月称,涉案警员对现场处理不够规范,但未构成玩忽职守,当地10名警员已受到纪律处分。
据苹果日报引述官方的中新网报道,山东聊城男子于欢因不堪母亲苏银霞被债主凌辱,用水果刀怒刺对方致1死3伤案,今日二审,改判为防卫过当,刑期减至5年。法院亦公布于母苏银霞亦在庭上讲述案情,她表示没有外传「用裸露下体凌辱」、「脱鞋塞嘴」、「烟灰弹胸口」等情节。
山东高院的负责人指出,二审审理时,苏银霞称没有网传「用裸露下体等手段凌辱苏银霞」、「杜志浩等脱鞋塞进苏银霞嘴里」、「将烟灰弹在苏银霞胸口」,而于欢、苏银霞亦都听到、看到「讨债人员在源大公司播放黄色录像」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