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晖“共同底线”说提出之后,在思想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也获得了一些掌声,但其中最核心的观点,还没有得到充分的理解和响应。本文想要着重说明的是,在对“底线”取得共识的基础上,可以在不同思想流派之间形成“连线”。

一、全光谱

笔者在《今日中国的左派光谱》一文中曾指出:与世界各国一样,中国也有自己的左派、中派和右派。中国的左派阵营包括三个主要的分支:老左,即斯大林主义;中左,即毛主义;新左,即新马克思主义。生态主义也属于左派。中派主要包括自由民主主义(有时也简称为自由主义,但并非不要民主)和社会民主主义。右派包括新保守主义、新秩序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文化保守主义等。在这一划分中把社会民主主义列入中派,应当说是具有“90年代中国特色”的分类法。现在已经有必要作出修正。

按照国际惯例,社会民主主义应当划为左派,因为在冷战后的发达国家中,斯大林主义、毛主义和新马克思主义的势力都很弱小,单靠它们是形不成左右翼之间的力量均衡的。社会民主主义才是左翼力量的台柱子。而在1990年代中期以前,中国的老左、中左和新左还很有市场,社会民主主义与自由民主主义一样,尚未正式“浮出水面”。笔者曾说:“只要左派和右派继续在中国舞台上唱主角,只要中派在中国政坛上还没有什么份量,就表明中国还没有真正和世界接轨。而一旦21世纪中国选择了回归世界文明主流,现在的左派和右派便会边缘化,中派阵营的社会民主主义和自由民主主义的分歧将会突显出来。”这种情况的出现比笔者预料的要来的快些,在围绕伊拉克战争、SARS、刘涌案件的思想争论中,社会民主主义和自由民主主义的分歧已经显现出来。中国社会民主主义的迅速崛起,使它具有了在左翼阵营中自立门户的资格。

适应形势的新变化,我们在中国政治思想光谱分析中用五分法取代原先的三分法。极左派:托洛茨基主义、斯大林主义、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金日成主体思想、波尔布特主义、格瓦拉主义等。左派: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自由社会主义、绿党式的生态主义等。介于二者之间的是无政府工团主义、新马克思主义等。中派:自由民主主义、里根和撒切尔夫人意义上的新自由主义(或新保守主义)。右派:新权威主义、威权主义、萧功秦式而非何新式的“中国新保守主义”。极右派:新法西斯主义、军国主义、民族复仇主义等。

把自由民主主义划为中派,仍然是一种“中国特色”或“东亚特色”。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民主主义一般被视为右派,只有当法西斯主义或极端民族主义势力崛起时,才会使它带上一些中间派的色彩。例如在最近一次法国总统选举的第二轮投票时,面对极右派的挑战,通常在右派阵营中偏右的希拉克俨然成为中派和左派共同拥戴的主流民意代言人。

在发达国家,通常只需要四分法(极左、左、右、极右或者左、中左、中右、右)就够用了。在那里,自由主义也无须加上民主二字,因为在民主制度已是既成事实的情况下,纯属画蛇添足。但是在东亚、在中国,情况就不同了。加不加民主二字,关乎中派与右派的分野。在东亚、在中国,有一种不要政治民主的“自由主义”(或半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如果把胡适、雷震与蒋介石,金大中与朴正熙都算作同一政治派别,显然是不合情理的。雷震想要组建的中国民主党应属于中派,而台湾蒋介石统治时期的中国国民党以及印度尼西亚苏哈托统治时期的专业集团党属于右派。

从1990年代以来,人们有意无意地使用了一些含混甚至荒谬的思潮分类法。

其一是汪晖的“批判的知识分子”与“新右翼”(“新自由主义”)的二分法。他把何新的新保守主义,萧功秦的新权威主义,吴敬琏、茅于轼、汪丁丁等人的市场经济学派,李慎之、刘军宁、朱学勤等人的自由主义言说统统纳入“新自由主义”的范畴,刻意抹煞自由民主主义中派与威权主义右派的明显区别。

其二是很多人采用的传统左派、“新左派”、自由主义的三分法。在这种分类法中,“新左派”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筐子(类似于汪晖的“新自由主义”),甚至连文化保守主义和政治威权主义,都成了“新左派”的组成部分。造成左右翼混淆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左派和右派中都有一部分人具有国家主义和反美主义的情结。但这种相似只是表面上的相似。右翼的国家主义是要依靠“镇制力量”来保护“精英联盟”(或曰“中国保障资产增值同盟”)的利益,“用权力保证社会各阶层的高低错落”。左翼的国家主义是要“强国家”用财政手段来转移支付,对底层民众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实现社会平等。左翼的反美主义只是反对美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并不反对美国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右翼的反美主义则根据社会达尔文主义和“生存空间”说,从根本上认为中美两国是不共戴天的敌人。

最近冼岩(闲言)又提供了一种新的左中右三分法。他在《中国言论界左中右境况及评价》中写道:按照流行标准,中国言论界可划分为左中右三大阵营。“左”即所谓“新左派”,成份比较复杂;“中”主要是权威主义,“右”主要是自由主义。首先应当指出,这种三分法并非“流行标准”,对于笔者来说是前所未闻的,它完全可以说是冼岩的一种独创。冼岩没有提供上述划分的理据,只有以下一段话可以视为提供了某种内在的逻辑性:“中间权威主义被视为替现行政策辩护,人们当然要求他们为现状负责;新左派必须为民众普遍反感的传统体制负责、背负历史包袱。只有右翼自由主义,据称从未在中国得到过适当的实施机会,因此没有任何历史和现实包袱;而且,有西方诸国的成功示范在前,许多中国人都把未来前途寄托在这条路上。正是在这种普遍心态下、在许多人心目中,左中右分别代表了中国的昨天、今天和明天,自由主义被寄予众望。”也就是说,左派代表了过去的体制,中派代表了现在的体制,右派代表着一种未来的可能体制。

在冼岩看来,时间的演进与主义的更替均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其实不然。现实的历史进程往往是左摇右摆的,表现为振荡式、螺旋式的发展样式。譬如说,从沙俄、苏俄到现在的俄罗斯,难道是一种从右到左的连续性演化吗?沙皇俄国的黑帮主义是极右当道,苏维埃俄国的斯大林主义是极左掌权,经过激烈的振荡,现在的普京主义开始在中间的平衡点附近小幅调整。

中外学界普遍认为,相对斯大林主义之类的左翼专制而言,威权主义的发展走向是一种右翼专制。把威权主义说成中派,把自由民主主义说成右派,无异于指鹿为马、张冠李戴。冼岩式的独创不同于吴思式的原创,后者提出“潜规则”和“血酬定律”,是在学术处女地里驰骋,前者评点“左中右境况”,是在城市大马路上自行改变交通规则,横冲直闯地开逆行车。

二、异与同

从政治史和学术史上说,左中右的划分始终是与阶级、阶层的划分有着密切的关联。左派与右派的划分大致对应于社会下层与上层、穷人与富人的划分。进入20世纪后期,这种关联有所松弛。例如1960年代席卷欧美的左翼学生运动,就是以富家子弟为积极分子的。但是,这只是从“来自下层”(如19世纪后期的工会运动)变成“为了下层”,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左派与下层和穷人的相关性。

基于以上学界的共识,我们对于左中右派的观点作出一个简略的概括(极左派和极右派的观点在此不予考虑)。左派:普罗情结,平等优先;中派:人权准则,程序正义;右派:精英主义,发展至上。

左派的普罗情结,也可以称为大众情结或底层情结(在金字塔型社会,这两个概念基本重合,在橄榄型社会,则不重合)。本来也可以使用民粹主义(或拜民主义)来描述,但在历史的进程中,民粹主义已经被染上浓厚的贬义(例如毛泽东曾批判民粹主义,胡绳晚年则说毛本人也是民粹主义),因此只好求助于一个尚未被玷污的洋词。普罗情结在价值观上是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功利主义的基本信条。功利主义者认为评价一个社会经济中分配好坏的标准只能是社会中个人福利总和的大小,一种好的财富或者收入分配应当是能够提高全社会个人福利总和的分配。显然,只关心个人价值和小团体利益的人,不可能是真正的左派。但在罗尔斯提出“最大-最小(maximin)原理”后,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已经不再是当代左派的价值底线了。

如果用传统的功利主义的思想来考虑,那么我们可以接受一个这样的社会:永久性地压制少数人群,只要这可以使社会的总利益达到最大值。事实上,斯大林主义的“古拉格群岛”式的社会就是这种社会的一个例子,而当代的各种左派(不包括极左派)都不能接受这种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作为标榜的极权社会。当代左派也不能满足于“帕累托最优”和“补偿原理”。所谓“帕累托最优”,是在不致使社会其他成员福利状况恶化的情况下,个人的福利改善达到最大化。“补偿原理”提出,即使社会部分成员的福利受到损失,只要某一个或部分成员福利改进的增量,在对受到不利影响的那部分成员福利损失进行补偿后仍有剩余,便是一种社会进步或发展。“最大-最小原理”则强调社会弱势群体的福利改进,要求以社会最弱势个体或群体的福利改进为准则,促进社会发展。罗尔斯《正义论》的第二条优先性原则(差异原则)称:“所有的社会基本好处——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及自尊的基础——都应被平等地分配,除非对一些或所有社会基本好处的不平等分配对最不利者有所助益。”为什么要以“符合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来取代“全社会的最大利益”,用经济学的边际效用递减也很容易解释,富人从两碗肉中得到的满足,不一定大于穷人从一碗肉中得到的满足。如果更多地从主观感受方面而不是从客观利益方面来理解“全社会的最大幸福”,经过“最大-最小原理”修正的功利主义仍然能够成立。基于以上认识,左派认为强调平等,可以增加社会幸福的总量。

右派的核心观点是发展主义,也就是尽可能地把馅饼做大。首先把馅饼做大了,每个人才有可能多分一点。而没有生产,就谈不上分配。由于精英(资本精英、社会资本精英、技术精英、知识精英)是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推动者,因此要优先保障精英利益,充分调动他们的聪明才智和生产、创造的积极性。在“中国特色”的右派来看来,民主化将会破坏稳定,从而影响创造财富过程所必须的社会秩序;民主化将会促进平等,从而不利于调动刚刚崛起的精英阶层的积极性。康晓光是“中国特色”右派的典型代表。他在《十年不变:市场经济精英联盟权威政治——中国科学院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康晓光访谈》中说:未来10年的基本框架不会有大的改变。“市场经济不会变,权威主义政治不会变,精英联盟不会变。”“首先仍是满足精英利益”,“只有靠把蛋糕做大,实现双赢吧”。“从目前来看,还是政治精英来主导,是权威主义政治,政府的自主性非常强。”“当前社会上最有力的集团已经达成共识勾结在一起。一般来说,这样的社会比较稳定。”

发展主义有赖于科学技术指数型发展的支撑,一旦这种发展减速或者停顿下来,经济发展就会受到资源和环境等外部条件的制约。即使科技发展现在还不构成瓶颈,发展主义仍然受到生态主义从生命伦理方面的诘问和挑战。就中国的发展主义而言,对于民主化意味着混乱、权威主义意味着稳定的论证是非常不充分的。这种观点之所以看起来像是一种主流观点,完全是“不争论”政策(或者说争论不争论由权力决定的体制)所赐。不关注社会平等只在意经济总量增长的发展主义,还受到经济发展内在逻辑的制约。美国30年代经济危机、日本90年代经济停滞和东亚金融危机后,经济学家已经注意到在公平分配与扩大内需和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中派强调基本人权,强调程序正义,表现出一种不偏不倚的超然态度,不像左派和右派那样有一种比较鲜明的阶级或阶层的立场。其实,中派也是有自己的阶级或阶层背景的,这就是中等阶层或者所谓的“中产阶级”。在发达国家,社会的阶层分布是一种正态分布,总体的平均数和中位数大体上是吻合的,因此,中等阶层的价值既是多数人价值也是社会平均价值,称为“普世价值”也还说得过去。基本人权究竟是“天赐人权”还是特定历史阶段多数人认可的人权,在伦理学界是有争议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立法过程还是主流传媒,都不会把依赖社会福利为生者享受等同商业保险所提供的医疗条件或者大财团的垄断自由视为基本人权。由此可见,由中派掌控话语权的“普世价值”并不能完全满足左派或者右派的要求。

由于中国现在还不是一个橄榄型社会,而是一个金字塔型社会或者说葫芦型社会(中等阶层尚待发育),中国自由民主主义者(中派)的立场偏向社会下层,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秦晖在很多地方都强调了自由民主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在当前的共同点。他在《“第三条道路”,还是共同的底线?》中说:共同底线体现了作为现代公民取向的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共同反对前近代传统与专制桎梏的立场,没有这种立场的“自由主义”实际上是寡头主义而非自由主义(连“自由主义右派”也算不上),没有这种立场的“左派”实际上是警察民粹派而非“新左派”(连“老左派”即古典社会民主主义者也算不上)。在今日中国(不是今日西方)的条件下,只反对自由主义的人不是社会民主主义者,只反对社会民主主义的人也不是自由主义者。今日中国的自由主义要与寡头主义划清界限,而社会民主主义则要与民粹主义划清界限。他在《当代中国的“问题”与“主义”——再论共同底线》中说:中国目前面临的问题与西方完全不同,中国现在不是自由放任太多,也不是福利国家太多,因此我们不是既不要自由放任又不要福利国家的问题,而是恰恰相反,既要更多的自由放任又要更多的福利国家。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的现实生存环境中,不仅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有其基本的价值重合,而且古典自由主义和古典社会民主主义也有明显的价值重合。中国目前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矛盾是虚假的。真正的矛盾是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的自由主义应和“寡头主义”划清界限,二是中国的社会民主主义应该和民粹主义划清界限。

笔者认为,中派和右派在当前也有共同点。1980年代末的新权威主义者如吴稼祥,明确表达了“先自由化,后民主化”的理念。在实行经济自由化和政治自由化方面,他和自由民主主义者没有分歧;在实行政治民主化方面,分歧只是在路径和程序上而不是在终极目标上。21世纪初的威权主义者如康晓光,在前引文章中表示:在未来10年的基本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也应该有一些改变。第一是对市民社会的控制要逐步开放,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应该兑现。第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安全网,保障大众的最基本权利,向一个人道的社会迈进。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政府和知识界应该共同努力为民族寻找到精神的家园,否则人整天之所以忙忙碌路只出于生物学的本能,这样的社会再繁荣也没有意义。这几点是自由民主主义者也能够接受的。

概括地说,中派与左派在民主和平等问题上有更多的共同语言,中派与右派在自由和秩序问题上有更多的共同语言。

三、点与线

冼岩在《多元主义者宣言》中说:多元主义必然是折衷的,反对走向任何一种极端。例如,多元主义者可能在文化上主张个人和集体并重、在政治上自由和权威并重、在经济上市场和管制并重。多元主义关于各种元素的轻重标准是模糊的、标准是变化的。多元主义强调综合平衡,反对将任何一种因素强调为至高无上、反对为了实现某种单一目标不顾一切、反对将某种单一价值作为衡量一切的最高标准。秦晖则说:这种作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共同底线的立场根本不同于介乎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之间的调和与中庸立场。现在对我有各种各样的评价,有人说我是“民粹主义者”,有人说我是“社会民主主义者”,还有人说我是“自由主义左翼”,等等。这些说法都不能成立。诺齐克不能说是“自由主义左翼”吧,而我的很多立场就来自诺齐克。我既不是“自由主义左翼”,也不是“社会主义右翼”,我坚持的很多立场,不仅不是来自布莱尔,甚至也不是来自社会党国际,我可以说有相当部分来自马克思。一般地讲,我是赞成现代左右派所共赞、反对现代左右派所共反的“共同底线”论者。冼岩和秦晖表述了两种不同的立场观,笔者分别称之为“点”式立场观和“线”式立场观。

冼岩对于多元主义似乎有一种误解。政治多元主义是指赞同多党制或多派别制、多利益集团制,反对一个领袖、一个权威代表“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政治体制。经济多元主义是指赞同混合经济、多种所有制竞争,反对政经不分、政企不分的全能主义计划经济。文化多元主义是指赞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反对舆论一律、独尊某术。但对于一个政党、一个企业或一个思想者来说,不可能同时既是左派政党又是右派政党,既是国有企业又是私有企业,既是普世价值论者又是文化相对主义者。多元主义既不是相对主义,也不是折衷主义。如果说多元主义必然是折衷的、模糊的、标准不定的,那么,它与过去那种是亦是非,非亦是是,是是非非,是非非是的“辩证法”又有什么区别呢?

冼岩提供了“点”式立场观的两种样式:“不定点”与“平衡点”。如果在评论秦晖时这么说,评论康晓光时又那么说,让人把握不住评论者的清晰观点和明确立场,就是“不定点”。往好里说,“不定点”是一种随机应变的实用主义,往坏里说,“不定点”是一种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冼岩在《中国问题的多元主义诊断》中说:“现在民主化,既不解决问题,又将立即面对转型之险;先维持现状,再徐图良策,至少还能维持一段时间,其间有可能出现新办法、新机遇——时间是万变之母。”原来,“不定点”也有一个定点——维持现状,把一切问题留给时间来解决。

在任何问题上都以公允的面貌出现,给左边一个巴掌,给右边一个巴掌,在两个“极端”之间找一个折衷的位置,就是“平衡点”。数轴上可以有无数个点,平衡点也可以有无数个。在左派和右派之间可以有第三条道路,在左派和第三条道路之间又可以有第四条道路,在第三条道路和第四条道路之间还可以找到新的平衡点。折衷主义的初衷可能是要调和矛盾,结果往往是搞得意见纷纭、派系林立,愈来愈无法达成共识。所以秦晖说,在中国,他所赞同的立场与其说是“第三条道路”,不如说是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这两条“道路”的重合,而不是它们“之间”或“之外”的另一条道路。

杨支柱说,当秦晖讲“自由先于主义”的时候,他仿佛是个“人文自由主义者”。当他讲“公正至上”的时候,他又仿佛是个“新左派”。其结果,一些智商不大高的“人文自由主义者”和“新左派”先后把秦晖视为同道,既而又认为秦晖的立场发生了动摇,或者干脆把秦晖指责为叛徒。“其实,秦晖的立场和基本观点从他出道以来并无任何变化。”误解秦晖的原因就是从“点”式立场观来揣摩他的立场。

共同底线论并不想抹稀泥,也不想搞个无所不包的大笼子把所有的观点都捏合在一起。它是在承认矛盾和区别的基础上寻求重叠的共识。“线”式立场虽然有很大的包容性,是许多种观点的集合,但它有明确的定义域,有清晰的分界点,一点也不模糊和含混。

秦晖说,任何深刻的“主义”都不可能脱离现实的“问题意识”,而仅从学术传承的脉络中产生和发展。有人认为,哈耶克与缪尔达尔的思想不可调和,其实在某些“问题”面前,不要说哈耶克与缪尔达尔,就是同有极端自由主义名声的哈耶克与米塞斯也是不可调和的。而在另一些“问题”面前,不要说哈耶克与缪尔达尔,就连哈耶克与马克思也可能会持同样立场——我国目前那些既为哈耶克的理念所不容也为马克思的理念所不容的事难道还少吗?在沙皇俄国的一个时期,社会民主派(马克思主义者)追求“美国式道路”,而自由派自称“合法马克思主义者”。而这两者与寡头主义、民粹主义的斗争才是水火不相容的。从中国现实的“问题”情境出发,我们现在不是自由主义太多了或是社会民主主义太多了,而是寡头主义与民粹主义太多了。因此从自由主义立场出发批判寡头主义,从社会民主立场出发批判民粹主义,都是极为必要的。

在某些问题上,“重叠的共识”域即使包括了哈耶克到马克思的众多流派,域外仍然大有人在——右边的寡头主义和左边的民粹主义等等。在不同的现实问题上,可以看到宽窄不同、偏左或者偏右的共识域。例如在评价“文革”的问题上,从左派的槟榔到右派的萧功秦有着相当一致的看法,但在评价伊拉克战争的问题上,共识域就要窄得多。现在的问题是,能不能在关系到中国前途的大是大非上确定一个共同的底线,既不违背常理和正义,又能通过对话协商形成一个最广大的意见共同体。

在秦晖所阐发的重叠的共识域中,他有没有自己的“点”式立场呢?我想是有的,但他可能觉得没有必要现在就说出来。一则,他不想以此干扰和冲淡自己的“共同底线”说,在前宪政时期,“点”式立场偏左一点偏右一点其实无关紧要;二则,前宪政时期的“中国特色”右派到宪政时期将会消失,政治思想光谱将会发生某种整体性的移动,个人的“点”式立场也有可能要随局势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届时再宣布也不迟。

四、大宪章

樊百华说:秦晖的共同底线,就是从当下的问题求起码的也是基本的正义!秦晖心中当然只有两类社会及其历史:即公正的社会及其历史与不公正的社会及其历史。其他社会样态都只是两种社会各自的分形、细节上的变化。不用说,不公正社会向公正社会的过渡或者转型,恰恰是秦晖身心的宿命。共同底线论就是底线正义论,这是从价值层面说的;如果从政治层面说,共同底线论就是宪政民主论。

在秦晖最近发表的《权力、责任与宪政:兼论转型期政府的“大小”问题》中,专门讨论了“宪政与前宪政下的不同‘问题’”。他所谓的宪政社会与前宪政社会,与樊百华所说的公正社会与不公正社会,只是命名的不同,所指则是一致的。秦晖提示我们,在前宪政与宪政的不同社会条件下,左中右各种思潮与政治力量的纵横捭阖有所不同。

秦晖认为,在专制条件下把国家不负责任说成是“自由主义小政府”,就像把同样条件下政府拥有无限权力说成是“福利国家”一样荒唐。而把专制条件下统治者既有无限权力又不负什么责任,或者说是拥有“社会主义式的权力”却只负“自由主义式的责任”这样一种病态,说成是“超越了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两者”的“第三条道路”,那就更加荒唐。在非宪政体制下自由主义者如果只为上卸责就会异化为“伪自由主义”,而社会民主主义者如果只劝上扩权也会异化为“伪社会民主主义”。这样两种“伪主义”在宪政条件下是不存在的。

他指出:出现这类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缺少一个治权民授、权责对应的机制,即宪政民主机制,“自由放任”与“福利国家”共同以为基础的机制。没有这样一种机制,权力太大责任太小的国家就不可避免。这样的国家可能一直“左”着,或者一直“右”着。前者如我国文革时,后者如苏哈托、皮诺切特时代的印尼与智利,两者都会造成积弊。而第三种情况是:在不受制约的权力之下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同样依托专制强权,先以“左”的名义抢劫,再以“右”的名义分赃。以“社会主义”为名化平民之私为“公”,以“市场经济”为名化“公”为权贵之私。“我把这称之为‘尺蠖’效应:你看那尺蠖一会儿收缩,一会儿放直,可是无论收与放都只朝着一个方向——有利于权势者而坑了百姓的方向。”“这样的‘左右之争’有什么意思呢?我既不认同这样的‘左派’,也不认同这样的‘右派’。我甚至也不愿意自诩为介于它们两者之间两头讨巧的‘中间派’”。

“但是,在另一种情况下,我是既可以接受‘左派’,也可以接受‘右派’的:在宪政民主条件下,‘左’有左的道理,‘右’有右的好处。而一会儿左,一会儿右,更是正常现象,并且是有益的现象。‘左’的时候福利、平等和社会保障受到重视,国民可以真正享受到‘社会主义优越性’。但是左过了头,竞争不足效率不高,选民又会推‘右’派上台,自由竞争,鼓励投资,提升效率,社会得以真正获得‘自由主义的生命力’。待到竞争过了头,贫富分化大,选民又回过头选左派。反正不管谁上台都是民意使然”。“这样的‘左右循环’我也好有一比,谓之‘天平’效应:那天平的两端晃晃悠悠,但都是在一个公平的支点附近左右摆动。天平因此在许多文化中成为公正的象征。”因此真正的问题不在于“左”还是“右”,而在于是“尺蠖效应”中的左右呢,还是“天平效应”中的左右?而这两种效应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宪政民主。

秦晖指出: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内容就是强调“群己权界”。公域讲民主,私域讲自由。公域私域的界限则是一个尚有争议的问题。实际上,西方国家的现代左、右派之分,或曰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用美国话语讲则是保守主义与新自由主义)之分也正是在“‘群己权界’的‘界’怎么划”这类问题的分歧中形成的,而对“己域要自由,群域要民主”这两个原则,实际上没有分歧。在前宪政条件下,对于“中国特色”的左、中、右派来说,情况就有所不同。当下中国的一些左派还不能完全认同“私域讲自由”,一些右派也对“公域讲民主”有着很大的忧虑与疑问。
当发达国家的左、右派在宪政平台上纵横驰骋、各显神通时,中国的左、中、右派能不能首先为搭建宪政平台而携手呢?笔者以为是可以的。上述三派都是在1980年代后期至1990年代中期才正式“浮出水面”的“新思潮”,不同于传统的极右和极左的极权主义、全能主义。左派对于大部分自由尤其是政治自由均不反对,他们只是对一部分经济自由表示质疑。右派虽然对“镇制力量”有所偏爱,但也知道那是缺乏“政治合法性”的,民主化是迟早的事。也就是说,这三种思潮还是有很多“重叠的共识”的。从以往的历史实践来看,共同底线的立场,曾经是自由主义者与社会民主主义者联盟的基础。用俄国社会民主主义宗师普列汉诺夫的话说,那时这两者的关系是“分开走,一起打”。当时的人们在为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都主张的那些价值而奋斗,而抵抗那些自由主义与社会民主主义两者都反对的东西(专制制度等)。

以公正与宪政的共同底线为基础,形成左、中、右的连线或联盟,这是许多人都在争取的一个目标。左翼阵营中的一员大将杨帆曾经在思想整合方面做过许多努力,但没有获得成功。这说明由左派或者右派出面来沟通思想、达成共识有一定的困难,毕竟双方的差距比较大,因此中派应当在这方面承担起更大的责任。极左派彻底否定在混合经济条件下实现大众民主的可能性,对精英阶层持完全不信任的态度,他们要的是底层翻身、无产阶级专政。极右派彻底否定自由、人权的优先性,眼里只有国家的主权、军事实力和镇制工具。这两个极端的政治思想派别反民主、反自由,因而不可能认同中间三派可能达成的大宪章。

在转型时期,为了达成左、右派都能认可的大宪章,中派或许需要作出一些让步和妥协,例如按照左派的意愿,对经济自由作出某些限制;或者按照右派的意愿,对直接民主作出某些修正。

宪政民主本身就是对选举民主或多数决定意义上的民主的一种限定和修正。宪政民主国家不仅仅举行选举,而且还对行政权加以限制,还通过司法独立来坚守法治,还保护个人的表达、结社、信仰和参与方面的权利和自由,还尊重少数一方的权利,还为执政党制定对自己有利的选举程序的能力加以限制,还对任意地逮捕和滥施暴力加以有效地防范,还不实行新闻审查,并把政府对媒体的控制降至最低限度。根据截至1996年底的一项调查,全世界有118个国家够得上是选举民主国家,然而,只有其中的79个国家被归入自由民主国家或宪政民主国家。秦晖认为:宪政与民主可以说是两回事:前者追求权责对应,后者追求多数决定。前者讲的是权力运用的规则,而后者讲的是权力的来源。历史上曾经有过无宪政的“民主”,也曾经有过无民主的“宪政”,于是今天也就有了宪政与民主哪个更重要的争论。但是历史又表明这两者实际上是互为依存的:无民主则宪政原则不能贯彻到底,无宪政则民主机制更会走向反面。没有民主的“宪政”,例如中世纪作为宪政雏形的“大宪章”或贵族宪政,只能使统治权力对一部分(通常是少部分)被统治者负责;而没有宪政的“民主”例如雅各宾式的“大民主”则常常导致“多数人权力”的不负责任滥用,到头来也损害多数人自身。人类社会经过长时期的“试错”,民主与宪政都逐渐成熟而融会为现代的宪政民主或曰民主宪政。

本文所谓的大宪章还不是指宪法意义上的“大宪章”,而是指能够获得尽可能多的政治思想流派支持的思想宪章、民主化议程和改革目标清单。中国思想界首先达成大宪章,是今后通过圆桌会议社会协商,制定宪政民主新宪法的前提条件。

(写于2004年,原题:《共同底线与宪政平台》,载“改造与建设”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