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作家 古德明)

 

广深港高速铁路行将落成,当局以「方便旅客」为借口,「一地两检」为手段,准备于香港总站建立大陆司法区,一举否定《基本法》第十八条所谓大陆法律「不在香港实施」。行政长官郑月娥声言:「一地两检安排,符合《基本法》。当然,法律之外,还有信心问题。本届政府就任以来,即一改行政作风,展示诚意,务求恢复社会对政府的信心。」她一边说,一边干笑;还有一双眸子,一如以往,左右闪烁。

 

我不知道郑月娥政府怎样向社会「展示诚意」。只说一地两检,当局至少三事使诈。以此求信于民,犹南辕而北辙。

 

第一,律政司长袁国强信誓旦旦说:「一地两检,不是中央命令,而是香港争取得来的。」不过,他又说:「中央在香港总站设立内地司法区,好比房东发觉有必要,向租客要回楼宇的一个房间。」然则一地两检是「香港争取」还是「中央命令」的,袁国强譬之甚明。事实上,一地两检那样的重要举措,稍懂中共国情者,都知道不可能不是中共主意,只是要香港当局包揽破坏《基本法》的责任,情况就如铜锣湾书店老板李波给绑架上大陆,却说「用自己方式回去」。

 

第二,郑月娥政府信誓旦旦说:「一地两检,在欧美,在深圳湾,都有先例可援。」不过,他们没有说,一地两检在欧美不等于一地而有两个司法区:派驻别国的出入境人员,只许检查旅客证件等,不许执行其本国法律。至于深圳湾,当地没有条例禁止执行香港法律,香港却有《基本法》禁止实施大陆法律。这样藉欧美、深圳湾混淆视听,孔子曰:「诈而已矣。」

 

第三:当局二○○九年向立法会申请高速铁路建筑费用,运输局长郑汝桦信誓旦旦说:「将来的出入境安排,可以和粤港直通车或京港直通车一样,两地两检;也可以和欧美一些国家一样,在车上办理出入境手续。」这些无疑都是虚话。一地两检当时已成定案,否则车站怎会预留十万五千平方公尺地,作大陆司法区。

 

现在,郑月娥政府又信誓旦旦说:「我们没有计划在其它关口实行一地两检。一地两检也不会成为内地法律在港实施的先例。」信不信由你。

 

唐朝初年,高祖李渊讨平军阀王世充、窦建德,取洛阳,大赦天下,已而却要流放王、窦旧部。治书侍御史孙伏伽进谏说:「臣闻王者无戏言。《书》称:『尔无不信,朕不食言。』法者陛下自作,须自守之,使天下百姓信而畏也。自为无信,欲人之信,若为得哉?」高祖点头称善,不再提流放之事。这是以大信取信天下(《新唐书》卷一零三)。

 

现在,郑月娥要「恢复社会对政府的信心」,却一味使诈,但这也许并不奇怪。请看她至今所作所为,请看中共至今所为所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