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全国人大通过《国歌法》,不但禁制人民改曲改歌词,更规定「不得采取损害国家尊严,影响国家形象的奏唱形式」,以至「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士应当肃立,举止庄重,应当面向国旗」云云;强制中国人唱《义勇军进行曲》,控诉「中华民族最危险的时候」,冒著日本人的炮火前进,然后中新社找了填词人田汉的远亲,即其侄女田伟,自嫁到日本之后,声称自己「旅居日本」,然后却对中共立了《国歌法》「非常感动」,以至「几度哽咽」。

这些「爱国者」口唱反日歌曲,身体却很诚实地「旅日」几十年,也不愿回到自己热爱的中国去「认祖归宗」;身在日本享有侮辱日本国歌的自由,以至高唱中国国歌的自由,却很「感动」要去支持立恶法,去管制留在中国者的自由;原来「前进」的意思,是要嫁去日本吗?难道冒著敌人的炮火,是要去移民外国吗?究竟是这种人的言行侮辱了「国歌」,还是人民不愿服从中共这个政权是「侮辱」呢?

这种人格分裂,常在这些「爱国」华人对待日本的态度上;对日本人时说歌颂「中日友好」,对中国人则煽动仇恨日本;翻查十多年来的共媒,如2006年《中国评论》的报导,当日本「右翼政客」要求加强日本国内的爱国教育,要恢复学校唱国歌《君之代》时,华人传媒以至一大堆「爱国者」却「公然干预日本内政」,声称歌曲是「军国主义象徵」,正面报导那些敢拒绝唱国歌的日本人,鼓励学生不站立的老师,以至「恶搞」国歌作反战歌曲的创作者;然而当由日本变成了中国,这些人的逻辑就立即180度改变,不但反对任何人作上述行为,甚至要独裁政权为此「立法」,把这些挑战「国歌」的行为列为刑事罪行。是容许人民反战的民主日本政府搞军国主义,还是立恶法剥夺人民自由的独裁中共政权在搞呢?「爱国」令人盲目,真的很可怕。

事实上日本国歌《君之代》的歌词,即使以1941年侵略香港的粤语版本,其歌词根本没有任何侵略的意味:「皇祚连绵兮久长,万世不变兮悠长,小石凝结成岩兮,更岩生绿苔之祥」。《君之代》本身为古代诗歌,而曾为战后盟军总司令废除国歌地位,则只因盟军本想废除天皇制度,因此反对歌颁天皇的歌曲;反之中共国歌却充满火药味,由「不愿做奴隶」、「血肉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最后的吼声」、「冒著敌人的炮火前进」等等,这种歌词能代表热爱和平的国家吗?这种歌词译成日文,能促进「中日友好」吗?由拥有这种国歌的中共国,去质疑日本《君之代》宣扬军国主义,有说服力吗?

无论是纳粹德国或大日本帝国的「军国主义」,都是这种由上至下教育要爱国,为国家捐躯,绝对效忠于独裁政府的行为;事实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今日的所作所为,包括新闻封锁,以至网络封锁,去禁止人民得知外国的新闻与真相,再规定人民必须以形式去效忠由党领导的国家,甚至硬性规定不得抵制杯葛,不得拒绝站立,以刑事罪行去威吓人民,这种行为就有如纳粹德国时期,迫害所有拒绝向希特拉行纳粹敬礼般,是对人民自由的进一步剥夺。

根据中共近年改「八年抗战」为「十四年抗战」的标准,即自1931年918事变后中国己在「抗战」,《义勇军进行曲》的作曲家──中国共产党员聂耳,却在中共史书「抗日军人在前线血流成河」之际,即国民党军队在前线「冒著敌人的炮火」、以「血肉长城」「前进」的时候,于1935年竟于日本藤泽市海边畅泳时,不幸溺水身亡,终年23岁;事实上聂耳只是作了主旋律,真正为其配乐的是美籍的俄国犹太裔作曲家Aaron Avshalomov,以音乐版权的标准,最少也要把其并列为作曲家;可是这不符合中共的党史观,当然大笔一挥把「洋人」抹去,然后淡化「作曲家」,却高捧在生的中共填词人田汉;然而当田汉在文革被斗死,身患糖尿病却被迫饮自己的尿,死后亲人连骨灰都不敢认领,于是所谓「中史教育」就连歌曲的历史也要删去。

华人长年抗议日本人篡改历史,真相就是中国才是篡改历史的专家;相比起日本自由自在的讨论,以至国民可对任何事杯葛,中国则变本加厉,走向更独裁更专制的军国主义,究竟要「正确认识历史」的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呢?从制度的比较,真相不说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