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以为免引起情绪化反击为由,拒绝再评论民主墙风波的林郑月娥,昨日在行会后又恢复批评大学校园的港独标语,指争议「已经激发在文明社会不愿见到的言行……毕竟香港是文明社会,任何粗暴、侮辱性、恐吓性的言论,都不能接受」。但无论记者如何追问,林郑始终不肯正面回答是否在谴责何君尧的「杀无赦」论。

 

十大校长声明不敢署名

 

堂堂特首,口中说「是其是,非其非」,却连「何君尧」三个字也不敢说出口。谈到港独标语,却侃侃而谈,说甚么十大校长的联合声明与其说法「一脉相承」。我很怀疑,其实林郑有没有看出这份声明的意思。

 

这声明虽题为〈大学校长声明〉,但校长们联署名也不敢,下款只有十家大学的名称,不见马斐森、沈祖尧等名字。字里行间更闪烁其词:「我们珍惜言论自由,但我们谴责最近滥用言论自由的行为……所有下列的大学,特此声明,不支持『港独』,并认为这是违反基本法。」谴责滥用言论自由行为,没说明指涉甚么,再加两句「言论自由非绝对、有自由就有责任」阿妈是女人的道理,然后句号。不支持港独的部份,则是「下列大学」的声明。

 

这意味甚么?因为说了一句讨论港独「无问题」,岭大校长郑国汉即成左派舆论批斗对象,校长们被要求一一表态,文革式人人过关的戏码宣告上演。校长们不少是国际间、学术界有头有面的人物,明知就算港独违反《基本法》,讨论港独却完全是言论自由、学术自由范畴的事,押上自己的名字写一份学术失格的声明,十个人里面终有些人不情不愿。

 

于是,声明含糊了港独与言论自由的关系,不支持港独用的是大学的名义,反正校方可以指校董会或校委会。可悲复可怜的是,本来应理直气壮维护学术自由、捍卫大学自主的大学校长,没有利用他们崇高尊贵的身份向社会说明道理所在,却只能委曲求全。一纸声明,尽见这场政治运动下学术界的窘态。

 

有识之士谬论迎合中共

 

学术界如此,法律界更不堪。本身是律师及岭大校董的何君尧固然是败类,律政司长袁国强也不知所谓。与江湖密切的曾树和在针对戴耀廷的集会上,对搞港独的人喊「杀」,附和「无赦」的何君尧事后说「这些人不杀他做甚么?」《公安条例》订明,在公众聚集中意图煽惑他人杀人或伤害他人身体即属违法。袁国强却说,是否犯法不可凭一两个字,要看背景、意思。但过去有网民留言「炸咗中联办」、「杀一警,捐一万」,却被拘控。

 

还有,以往屡就重大法律问题发声的大律师公会,早前辖下宪制及人权事务委员会向执委会提交意见书,质疑一地两检未必符合《基本法》,却传出公会主席林定国游说委员会不表态的消息。事后公会批评传闻不尽不实,却又指有人违反保密原则提供执委会内部文件,间接承认有此意见书。

 

大律师公会前主席谭允芝近日又加入发炮批评港独标语,指自由和权利必须有规范和界线,否则不是值得崇尚的价值;若部份人把话说得最尽、最刻薄,以挑战国家主权,测试法律底线,来证明自己享有的自由,是很幼稚的做法。她又说,全世界也没有国家容许煽动分裂。

 

这番话不合逻辑,也不符事实。我不相信以谭前主席的学识见闻,不知道苏格兰、魁北克都曾进行独立公投。而「最尽、最刻薄」的说话若是指冒犯蔡若莲的标语,那不属挑战主权、测试法律底线的范畴;若指「香港独立」四只字,那又究竟违反香港哪条法例?抑或所谓的「法律底线」,其实是指中共的底线?

 

文革式政治运动扭曲人性,即使是有学识、有地位的社会精英,也可能为了自保、为了利益,丧失了判别是非、秉持操守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