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网络融资平台「e租宝」案件在庭审结束5个半月之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已经宣判,钰诚控股集团老板及高管共26人入狱及罚款;有观察人士认为,在维稳压力之下,司法机关对官方和官媒在事件中的责任,至今仍避而不谈。(黄小山 / 戴维森 报道)
北京市第一中院今年4月连续2日完成对「e租宝」案件的庭审,但一直拖延至上月才宣判。尽管法院的通报,指庭审和宣判都是公开进行,但关注事件的媒体和受害人都未能参与旁听。
受害人和舆论界一直关注的,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在内的官媒,以及多个为「e租宝」站台部委的责任,则未有提及。而北京市第一中院的官网上,已经无法检索到「e租宝」案件的庭审及宣判等讯息。
本台记者联络得「e租宝」案1名姓李受害人,他指至今为止,官方除了对他们的维权进行严厉的打压,并没有提到赔偿的问题,而据他所知,至少已有2名受害者自杀身亡。
李先生说:按比例(退还款项)就是个说法,没实施啊,它说是11月份。官方也没甚么通知。去上访就打压,各地维稳啊,全国各地打招呼啦。到底这个钱到哪去了?有多少钱?这个平台剩馀多少股金?都没说法。有些人自杀了、死掉了。江西有1个、湖南衡阳1个,有几个自杀。
据观察人士潘先生指出,今次判决重点在集资责任人,但对官方责任避而不谈的做法,在他意料之中。原因是官方担心事件背后的权力因素一旦公开,可能会再次面临近百万受害人的维权压力。
他说:就是丢车保帅。用脚都会想出来他们会这样干的。这个所有的大案子都不是空穴来风,背后没有那些大官的影子的话,绝对做不出来。就算是在内部悄悄的做了一些甚么处理,但是也不敢拿出来说啊。然后剩下来就是谁干的这个事情、谁来背锅啊。全关进牢里去,他背后那些人不就安全了嘛,他们对受害人也有个交代了。那个郭(文贵)一直说要曝(揭发)这个事情嘛,但是到现在也不曾见他曝出来。
本台记者致电北京市第一中院,但法院电话无人接听。
隶属于钰诚集团的「e租宝」互联网金融平台在2014年成立,在包括央视在内的官媒鼓吹下,高息融资业务在短短1年半时间,席卷全国大部分省市,涉及90多万人,融资金额高达580亿元人民币,其后崩盘。在2015年底,公司负责人丁宁及25名高管被抓。
法院的判决,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款超过18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款1亿元。而「e租宝」董事长丁宁数罪并罚,包括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及罚款1亿元;另1主犯丁甸亦以集资诈骗罪判无期徒刑,罚款7,000万元。其馀集团总裁张敏等24名高管,分别被判处入狱3年至15年,并且要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