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出台文件,要求推动京沪等8省市试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分析认为,中国大陆刑事案件辩护率低主要是因为司法不公正,当事人聘请辩护律师打官司,费钱费时还不可能影响法庭的判决。
据中国官方新华社10月31日报道,日前,中国最高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试点将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律师刑事辩护全覆盖将在北京、上海、浙江、安徽等8个省和直辖市试点。试点期限为一年。
报道说,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顾永忠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刑事诉讼活动中律师辩护率只有30%左右,这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大改革举措极不适应。
中国大陆的刑事案件辩护率为什么这么低?北京的律师李静林对本台记者表示,这主要是当事人对中国的司法制度缺乏信任,
“第一是司法不公正,老百姓请律师没用。第二,请律师费用较高,律师经过专门训练,不像农民工那么便宜,因此很多人请不起。”
中国最高法院和司法部新出台的“刑事辩护试点办法”规定,将通知辩护范围扩大到法院阶段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所有一审案件、二审案件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辩护律师提出阅卷要求的,法院应当时安排辩护律师阅卷;无法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原因,并在无法阅卷的事由消除后3个工作日以内安排阅卷;不得限制辩护律师合理的阅卷次数和时间。辩护律师可以带一至二名律师助理协助阅卷。
在北京的李静林律师指出,这一规定完全是为了做秀,
“因为谁会多次查阅同样的卷宗?关键是很多卷宗辩护律师看不到,法庭不让你看你就看不到。要规定辩护律师没有看到的卷宗,不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
报道说,这个“刑事案件辩护试点办法”规定,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是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内在动力,为进一步保障刑事辩护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权利;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畅通律师维护执业权利救济渠道;明确人民法院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律师投诉,要求公开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静林律师表示,目前中国大陆很多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受到法庭和法官的侵犯,
“法官可以侵害律师的辩护权,他同意你做辩护律师你才可以做。而且辩护律师权益受到侵犯后,他们呢,没有救济渠道,没有一个机构能够监督法官的公平公正,找法官的领导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