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精神是个好东西。这种好,说到底,就是对公共精神、人文关怀以及权利维护等现实诉求的实现,具有某种引领价值。正因如此,以前,公众才给予那个多次向铁老大发难的郝劲松太多掌声;现在,公众才又把目光紧紧盯在律师严义明的身上。
今年1月7日,上海律师严义明分别向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提交了信息公开的申请,其内容包括财政预算和决算的信息的公开、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进展情况的公开。这样的诉求,无疑承载着极大的民意期待。遗憾的是,直到现在,对于公开四万亿投资详情,发改委至今没有回复;而财政部则拒绝公开中央预算、决算草案,理由是“不宜对外公开”。(2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这种境遇,说得难听点,有点“热脸碰上冷屁股”的意味。严义明是个公民,是一个懂法律的公民,他在法律的框架内,寻求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进而藉此来推动相关制度完善。这种行为体现公民精神,是对公共责任的理性践行。无疑,对于这种正在努力生长走向蓬勃的公民精神,最需要的就是呵护,并为之提供更为广阔的生长发育空间。
然而,现在我们看到的,却是权力制造的重重围墙,在把这样的公民精神幽闭封堵住,使之只能在那样逼仄的四角天空里蔓延纠结,而无法伸展为参天大树。这实际上就是严义明遭拒的最大悲剧。
对于严义明提出的公共诉求,发改委虽然于1月24日向严义明发出《延期告知书》,但直到如今,有关4万亿投资详情,仍然没有清晰回复,如果这里面不是因为“不宜公开”,那么,如此行政效率,的确也令人难以乐观;至于财政部的那一句“不宜对外公开”,则显得太过笼而统之。这样的回复,缺乏起码理性依据,让人如蒙雾水,模糊不清,自然也就难以产生公信力。
政府的钱都来自纳税人,这些钱怎么花,显然要符合公共财政的属性。公共财政最起码的特质,就是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事实上,这些年的财政预算改革,目标指向也都是构建完善的公共财政体系。特别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作为纳税人,公众对中央财政、地方财政的使用,都迫切需要满足知情权,期望清晰地看到这些钱是在阳光下使用的。毕竟,公共财政要追求经济和效率价值,更要追求公平和正义的价值。
尽管严义明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承载着这样庞大的公共理性诉求,富含着强烈的公民精神与公共责任。但是,相关部门现在的姿态,给人的感觉,要么是安之若素,要么是虚与委蛇。这样的情状,自然不利于公民精神的发育生长。也就是说,现在严义明的这种遭际,只会让这种原本可以成为晨钟幕鼓的公民精神传播,变得暗哑沉寂起来。不利于更多的公民,以纳税人的精神,以公民的权利理性,来自觉地成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主体。公民维权精神一旦被圈养封闭起来,就不可能成长为参天大树,只能变成一地鸡毛,随风飘散。
李慎之先生1999年在《改革》杂志上曾有这样一句话:“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正在走向公民社会的中国,最需要的,就是在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植入公民意识的生长因子,就是我们内心的公共精神从沉寂走向萌发与蓬勃。然而,现在面对律师严义明的遭拒命运,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谁在扼杀公民意识的生长,到底是谁在为公民精神发育生长制造厚厚的权力围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