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法律系副教授 戴耀廷)

 

 

 

2016年立法会选举的雷动计划,启动了民主派政党及民主派选民选举的范式转移。那一次,基于各种原因,雷动精神所带动的范式转移未能完全发挥作用,但在2018年立法会补选,我们有机会进一步实践雷动精神,为未来做好准备,以雷动精神透过选举去成功突破威权的箝制。

 

有人会说,这次补选因各区只补选一席,那是类近单议席单票制的选举,与往时的比例代表制不同,应用不着雷动了。他们是误解了雷动,以为雷动只是关乎配票。在比例代表制下,要实践雷动精神,选民是需要配票的,但在另一些投票安排下,同样可以雷动。

 

雷动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一、政党协调:若同阵营的多个政团会有多于可胜出议席数目的候选人出选,那就需要各政团协调出最佳数目的候选人。在比例代表制下,因议席分布不同,最佳数目也不同,是多于一个;但在补选因只选一席,故最佳数目必是一名候选人。

 

二、选民初选:若协调不成功(在今次补选,港岛区是成功了,但九西及新东就不成功),那就要举行初选。雷动2016在这阶段就失败了,因协调候选人既不成功,也举行不成初选。但在今次补选,民主派能成功在协调不成功的两区举行初选,是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今次民主派初选,能让两区的选民直接投票,在几位民主派候选人中选出一位,虽非首次这样做,但从规模、参与的候选人数目及投票人数,都有突破,能为未来进一步推展民主派初选打下很好的基础。

 

过去凡是有多于最佳数目的民主派候选人参选,必会导致阵营内的恶性竞争,结果是议席流失了给建制派。民主派一直未能找到解决方法,也是民主派内部出现纷争的根源所在。经这次初选之后,相关的范式转移应可完成,能为以后的选举确立机制,就是由民主派选民,去决定代表民主派去与建制派争夺议席的人选。

 

三、全力助选:今次初选虽成功举行,但真正的挑战现在才开始,也是为何我要在这时提出「雷动2018」。雷动精神的第三点,就是参与初选的民主派政团,须按初选的协议,即使他们支持的候选人在初选落败,不单不会再独立参选;更加重要是,这些政团必须全力支持之前的竞争对手,就是胜出的候选人。我强调,他们必须全力协助胜出者在补选与建制派候选人硬拼,不能只是「见身郁唔见米白」或「Hea做」,不然,就会完全失却了初选的意义。

 

面对威权不能离地

 

四、策略投票:这是雷动精神最关键的一点,与雷动精神第二点一样,民主派选民透过策略投票,是可以在选战中发挥关键作用的,雷动2016也是在这一点取得最大的突破。我在这里重申,策略投票就是选民在投票时,不一定投票给他最想支持的候选人,而是考虑到希望见到选举的整体及最终结果,会投票给次选甚至次次选的候选人。

 

具体来说,如你是新东的民主派选民,若你本是属意张秀贤或郭永健的,或你是九西的民主派选民,本是属意冯检基或袁海文的,按着雷动精神,你在补选时会策略地投票给范国威或姚松炎,即使基于不同原因他们可能并不是你最想最支持的人。

 

一直有种说法,认为这是要选民「含泪投票」,我在这里可以很大胆说,这种「含泪投票」的说法是非常幼稚的。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个威权政府,议会内每一席都是重要的,现在还「浪漫地」说一定只会投票给自己最想支持的人,我只能说他们是「超离地」,根本看不见现在面对的局面是何等凶险。其实不投票也是等同把票投给了建制派的候选人,若到了现在,还不明白策略投票的作用,我也无话可说了。

 

五、不投其它:相信最后还会有一些不是来自建制派的人,在民主派透过初选产生了候选人后,在正式选举时参选的。雷动精神不会说他们必是来「票」,但在策略投票的考虑下,民主派支持者是不应投票给他们,即使他们的政治理念与民主派是相符的。惟有这样,才能把民主派选票策略地集中起来,最后击败建制派重夺议席。

 

到了这刻,雷动2018就由你我来实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