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补选提名下周一结束,多间媒体报道,港府已决定DQ姚松炎、周庭参选资格,并形容这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要戴罪立功。如果消息属实,这正如新一届大律师公会执委骆应淦所言,是杀到来的法治危机。港府奉中共之命,一再剥夺港人的政治权利,犹如黑社会侵犯公民的生命、财产权利,这对正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中共,无疑是最大的讽刺,还有比中共、港府更黑的吗?
DQ民选议员 消磨直选优势
虽然选举管理委员会强调,立法会补选提名是否有效,完全由选举主任按照法例要求及相关程序作决定。但这只是理想的状况,并不是真实的情况。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公开表示,选举主任会按法律要求处理,但征询律政司意见是机制下的稳妥做法。
而郑若骅本月21日向传媒证实:「就姚松炎(报名参加立法会补选)的情况,我们正在做研究,看法律的情况如何。」由此可见,姚松炎、周庭的提名是否有效,并不是由选举主任决定,而是取决于律政司提供的法律意见,即由律政司拍板。当然,这也不是律政司司长一人的决定,不可能跳过特首、中联办主任和港澳办主任。
深陷僭建丑闻郑若骅的一直若无其事地行使律政司司长职权,看来早已与中共有幕后交易,只要能完成中共交予的政治任务,哪怕她和丈夫有几多僭建案都不会触发立法会、廉署、警方的调查。DQ姚松炎、周庭参选资格,或许是她的第一份投名状。
港府如此侵犯港人政治权利,恶过黑社会。恐怖的是,肆意剥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威权政府的常态。林郑月娥政府DQ姚松炎、周庭参选资格,是梁振英政府破坏选举的恶政的延续,同样是执行中共的指令,日后同样可以轻轻松松地DQ民选议员,逐步消磨民主派的直选优势。
可悲的是,梁振英僭建参选确认书时虽受到民主派抵制,但DQ参选人、DQ民选议员并未激发港人的强烈抗议。如今,民主派热衷的也是姚松炎、周庭被DQ后的Plan B、Plan C,而不是针对港府的DQ行为。
连年DQ行动 剥夺港人安全
讽刺的是,中共近日发布指令要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增强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然而,中共、港府连年的DQ行动,正是剥夺了港人的民主权利,也剥夺了港人的安全感、幸福感,这不正是最严重的黑势力行为吗?
中共的大规模打黑行动始于1983年,此后每隔三五年都会搞一次,但与反贪越反贪官越高级一样,打黑也是越打黑社会越高级。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一个独裁的政权,反贪打黑都不是基于民主、法治的机制,而是党内斗争、安抚民意的手段而已。中央政法委本周举行会议时,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严令,政法机关要「正确处理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坚决抵制『三权鼎立』、『司法独立』」。
没有三权分立、司法独立,何来以法治国?可见,中共要的是对扫黑的绝对领导权,而不是长治久安的法治。所谓「正确处理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与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无非就是要确保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一如所谓「维护中央对港澳的全面管治权要与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无非就是维护中央对港澳的全面管治权。DQ姚松炎、周庭参选资格,恐怕只是郑若骅维护中共管治权的第一个「法治」行动。香港日后这类法治行动,与中共的反贪、扫黑一样会成为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