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中共人大常委会上星期五表决通过《英雄烈士保护法》,并从今天开始正式施行。根据新法,任何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事迹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新法中没有说明,谁是受到保护的英雄烈士?是中共多年来宣传的“董存瑞、雷锋”?还是民间认定的“林昭、刘晓波”这些被当局视为禁忌的人士?如何判定哪些言论是“歪曲、丑化英烈”?在中共多年宣传下,所谓的“党国英烈”,早已深入中国社会甚至校园教材,为何还要立法保护?

 

廖天琪:用自定英烈捆绑民族,中共伟光正贯穿社会

 

独立中文笔会会长廖天琪说,我认为把英雄烈士跟国家民族捆绑在一起是不对的。人类有普世价值,一切为真理、正义、万物生灵挺身而出,甚至牺牲自己性命的人都可以是英雄甚至烈士。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因为不信神,雅典法庭认为他腐蚀雅典青年思想判处他死刑。他可以逃亡,但却选择饮下毒酒而死,因为他不愿破坏雅典法律的权威。对我来说,他是捍卫真理法治的英雄。美国华裔作家张纯如写的《南京暴行:被遗忘的大屠杀》揭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日军暴行,我认为她是英雄。她书中提到日军佔领一个女校,要强姦女学生,有妓女挺身而出,愿意献身来拯救无辜的女学生,这些妓女是英雄。我所在的德国社会让孩子们选出自己的英雄,结果儿童文学中的流浪小熊,长袜子皮皮都是孩子们心中的英雄。我不是说西方什么都好,但是中共统治中国近70年,共产文化中那种光、伟、正的党八股思想贯穿整个社会, 动不动就提英雄、伟人、救世主,而且都是中共自定的那些真真假假的人物, 我是决不苟同的。

 

廖天琪:习话语充斥条文中,人大和法制沦为家奴

 

廖天琪说,《英烈法》的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各位看看这些用词遣字,全是出自习近平的话语系统。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什么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全是野心勃勃、好大喜功的空洞辞藻,中共急急推出这个《英烈法》就是为将终身任职中国“伟大领袖”的习近平红花衬绿叶,增添他所谓的“恢宏气度”。中共的人大常委和法制系统全沦为皇权时期习近平的家奴。

 

小民先生,有分析认为,中共希望藉由新的《英烈法》,强化对重要历史的言论权威和舆论导向。您同意这种分析吗?您认为《英烈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廖天琪:操纵宣传颠倒黑白,中共掌权的“金刚钻”

 

廖天琪说,中共从1921年成立以来,能够在短短的28年之后从国民党蒋介石手中夺取政权,统治全中国,靠的就是他们会做宣传工作,能够颠倒黑白,伪造历史,窜改真相。中共在这方面劣质的伪造说谎是天下人尽知的。什么白毛女的故事, 收租院地主刘文彩和周扒皮“半夜鸡叫”的神话现在都成了笑话。“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被编近小学生的语文课本,有不符合史实的地方,历史学者洪振快指出来,就被法院控为损害名誉,这是干涉学术自由,禁锢言论自由。据说2013年还有一个网民也因为发表了对这个狼牙山故事的批评,被封网,并拘留数日,指控他是散佈谣言。这些事情本来就太过荒唐,现在有了明文规定的《英烈法》那么政府就更能名正言顺地对一切要追究历史真相,还原事实真面目的普通人和学者罗织罪名了。但是共产党自己说“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这话即使只对了一半,他们这种瞒天过海,任意加冕某些钦定的英雄烈士的恶劣手法,还是会被大众识破,达不到效果的。

 

廖天琪:中共“英烈”高人一等,西方弱小受到尊重

 

廖天琪说,据我搜寻的资料显示,中共在高中历史教学大纲中,不再称岳飞、文天祥为民族英雄的理由是“他们当年参加民族战争,也就是华夏各民族的战争,而不是反抗外敌的战争”,所以不算民族英雄。如果这个信息正确,那也太荒唐了。中共跟国民党的内战斗争那可以解释是兄弟睨(打不出来正确的字)牆,是兄弟血拼杀戮,是违反人伦道德的。毛泽东和他的元老们不是功臣是暴徒土匪。这样的解释自然是牵强附会。我想说的是,奉劝中共不要一味力捧或贬抑英雄或烈士。我在波兰华沙的大街小巷里散步,看到许多的角落里有小小的一块石刻或铜製的小标记,上面有人名和生死年月,都是二战期间死于纳粹佔领时的普通民众。经常看到晨间有年轻的女孩或老人走过时,匆匆放下一朵花或一小盏蜡烛。他们根本不认识这些死者,但是仅仅表达一种哀思,非常动人。在德国有一种偏佈全国地面上的小铜片,这些铜片都嵌入当年在地被纳粹抓捕运送到集中营的犹太人的名字,一看生死年月就知道他们是纳粹暴政下被杀害的犹太人,有时是一家人,有45个铜片连在一起,有时是单个的。这些民族保存一种记忆和忏悔的文化,纪念受害者,而不是歌颂伟人,很值得我们学习思考。中国大陆有多少纪念碑是为老百姓树立的?中日战争战死的国民党军官数以千百计,如张灵甫算是英雄吧,有他的纪念碑吗?有各地死难民众的纪念碑吗?反右、大饥荒、文革、天安门大屠杀中死去的上千万的普通民众的亡灵我们如何奠祭?这些才是该写在教科书里的教材。这些亡灵才是我们不该忘记的。

 

廖天琪:助推高冷英雄,“样板”垃圾恐将再行其道

 

廖天琪说,恐怕这里类似“样板戏”的宣传式垃圾文艺作品又会大量出现,我现在都觉得恶心了。希望中国人觉醒,知道人的价值在于坚持真理和正义,礼义廉耻是做人的基本要素。那些党国吹捧的英雄都是石头做的冷冰冰、无生命的物件,而每个人是血肉之躯,照顾维护你周遭友邻和普通民众的基本人身安全、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权利,这才是做人的道理,做到这一点就一个真正值得人们尊敬的“人”。

 

小民:为特权量身定做,英烈法护驾中共

 

中国时评人,自媒体“小民之心”主持小民说,中共立下此法,要保护的是中共的英雄。英烈法第二条说的“争取民族独立国家解放等”,不是泛泛而谈,而是专有特指,从时间上的划线就能看出目标是谁。这些用词来自毛拟定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上的碑文。不过,时间上限有所扩展。其中的“解放人民和促进世界和平”,按照中共的说法,人民就是中共,人民政府就是中共政府,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共国。人民解放战争就是中共武装斗争的战争。只有这段时期替他们贡献的人才是英雄。促进世界和平特指朝鲜战争中的志愿军。这条规定看似笼统,但是指向明确。在这个条款下,有人如果再讨论毛岸英的蛋炒饭这样的话题,就会被认为触犯了英烈法,面临坐牢的风险。还要指出,英烈法要保护的并非董存瑞这类小人物,而是毛泽东、毛岸英、周恩来、方志敏这样的特权阶层。这条规定中的提法就是为中共领袖量身定做的,是为中共统治夯实合法性。应该说,这是“中共”英烈保护法。根据这部法律,林昭、刘晓波肯定不是英雄,但是,在人民的心中,他们的确是英雄。这就是为什么在林昭50年忌日期间,纪念她的人络绎不绝的原因。

 

小民:英烈法强化意识、巩固统治

 

小民说,英烈法第22条禁止歪曲和否定英烈,意思是凡是涉及中共英烈的时候,将不允许有任何讨论的空间,否则就是歪曲和亵渎,是否定英烈精神,涉嫌犯罪。如果再说毕姥爷说过的那段话,也就不再是丢饭碗的问题。至于立法的原因和目的,当局有明确的说法,就是“有些人以学术自由、还原历史和探究细节为名,通过网络书刊和媒体等歪曲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筹划诋毁贬损质疑英雄烈士,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这是原话。其目的也是当局所直言不讳的,是“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巩固中共执政地位和社会主义制度特色的内在要求”。简而言之,英烈法就是要“巩固中共统治”。

 

小民:英烈早被质疑,中共利益与国家背离

 

小民说,我们看到,中共宣传的英烈普遍被质疑,比方说李大钊、方志敏、刘胡兰、董存瑞、雷锋,等等。甚至整个中共历史也被怀疑。人民质疑中共获得政权的正当性和统治的合法性。尽管我并没有进行广泛调查,无法给出数据,但是,个人认为,我们不否认中共英烈中有理想主义者,他们也很有献身精神。但是,绝大多数情况下,中共作为政治团体,其利益与国家和民族利益相悖,这些理想主义者实际上是明珠暗投。他们对得起中共就对不起国家和民族。他们的行为往往给国家和民族制造了灾难。而绝大多数中共英烈都是被动卷入历史潮流的普通人,其行为被中共为一己之利而拔高了。比如狼牙山五壮士和雷锋身上被赞美的行为,都是被传统而狭隘的小农社会所夸耀的所谓优点,与所谓共产主义的“理想”根本不沾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