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事件29周年之际,香港众志发表以「我们要有不爱国的自由」为题的六四宣言,指「爱国」两字已被政权操弄至变质,港人必须对「爱国」及「爱国民主运动」作出反思与批判。众志的宣言主要是针对「爱国」沦为中共压迫人民的工具,而中外不乏公民有不爱国自由的论断与司法案例,更从历史,人权,哲学等角度印证,既要警惕爱国成为专制工具,也要警惕政客借爱国谋利成为爱国贼。

 

陈独秀批国家是骗人偶像

 

众志的宣言指出:「在『爱国』被挪用作压迫人民的工具的今天,倘若港人不对以『爱国』之名进行的压迫加以提防;反让国家认同成为民主运动的绊脚石,无疑是对八九民运中的牺牲者最大的讽刺。」以年轻人为主的众志的这番感言,其实质应是要区分中共与中国,区分国家与政权,区分中国与香港,不让爱港,爱国,爱党之间出现等号,这只是朴素的政治诉求,有人在众志的Facebook的专页斥之为偏激,甚至叫嚣有滚出中国的自由,实在无视古今中外对公民应有不爱国自由的论述,这其中包括中共创党人之一陈独秀。

 

近百年之前,陈独秀在“新青年”撰文指出:「国家也不过是一种骗人的偶像。」他后来在<我们究竟应当不应当爱国>一文中明言:「我们爱的是人民拿出爱国心抵抗被人压迫的国家,不是政府利用人民爱国心压迫别人的国家。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不幸的是,百年过后,中共创党人所批判的国家主义,爱国主义,沦为中共钳制中港两地人民思想,言论自由的工具。

 

事实上,对国家,对爱国论保持警惕和距离的,不只是在忠君爱国意识浓厚的中国生长的政治人物,也包括外国的科学家。19311122日,爱因斯坦在“纽约时报”上撰文说:「一个好听的但却被滥用了的名词:。爱国主义在最近一个半世纪中,这个虚假的偶像到处产生了很坏的和极其有害的影响」在以「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有祖国」为训辞的中共眼中,退出德国籍的爱因斯坦岂不是成了叛国贼?

 

香港高官政客变身爱国贼

 

众志的六四宣言还以“国歌法”本地立法为例,批评中港政府企图借此将「侮辱国家」以刑事罪名立法,意图恫吓市民,消灭反对声音。“国歌法”之所以法网陷阱多多,正因为当局视之为爱国主义教育的工具,迥异于民主国家国旗法,国歌法的宽松。

 

香港学者庄耀洸,卢恩临多年前曾撰文<学生是否有不爱国的自由?>,引用了美国两宗权威案例,包括西维珍尼亚教育局,伊利诺伊州先后通过决议和法例,要求学生参加升旗礼时朗诵效忠誓约,但都遇到学生因宗教信仰而拒绝。结果,法庭裁定有关决议,法例违宪,法官更寄语国会和学校,民族团结不应靠消减反对声音来达成,强迫统一意见只会造成恶果。

 

不幸的是,香港仍在反其道而行。“国旗法”的执行,“国歌法”的订立越来越严苛,正正暴露中共在香港推行爱国爱党政治,司法的真面目,暴露香港亲共高官,政客变身爱国贼爱港贼的真面目。

 

在中共的一党专政之下,在一国两制名存实亡之际,我们想有不爱国的自由,是何等艰难?众志的六四宣言,只是重拾百年前中共创始人的论题,但难免受到爱国贼爱港贼的围攻,而北京大学前校长胡适的名言亦堪为激励:「!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