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安邦集团董事长吴小晖。(路透社)
前安邦集团董事长吴小晖。(路透社)

笔者在本专栏的上篇文章《 吴晓晖决心要步薄熙来的后尘》已经介绍了当年薄熙来一审判决之后三十五天,新华社播发了对薄熙来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消息。相较之下,笔者在吴小晖被一审宣判的当天即已经在相关文章中断定,这位吴驸马也已经和薄公子一样,明知二审会是“维持原判”,也还是要不惜一搏。

因为吴小晖是邓小平生前最宠爱的邓小平家族第三代中的老大邓卓芮的丈夫,邓家唯一一个第四代“吴邓卓“的生父,所以无人不信上海法院百分之百是在奉旨办案。吴晓晖提出无罪抗辩的消息传出后,数家境外媒体均以《挑战习近平 吴小晖变脸无罪上诉》为题转述。但纽约时报的评论文章的作者更相信吴小晖的上诉只是在挑战法院,似乎是要引导读者相信吴小晖案的“矛盾”双方只是吴小晖和上海的司法机关。

纽约时报该评论文章的标题是《吴小晖提起上诉,抵制判决或激怒法院》。文中说:当中国最高层的商业领导和官员们面临指控时,他们通常有一个选择:听从发配。而处于中国最大的一个金融诈骗案核心的大亨似乎要走一条不同的路……。

如果吴小晖坚持这样做的话,上诉将是对法院系统的一次高调考验。中国法院判处几乎所有被公诉的人有罪,而且通常对公开对抗法院判决的人没有好感。吴小晖抵制判决的行为可能会激怒法院,对他做出更严厉的判决。

该评论文章说:(一审期间)面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可能性,吴小晖对诈骗投资者100多亿美元的指控承认有罪,并请求法庭从轻判决……。尽管他已经在法庭上认罪,但他的代理律师宣布他提出无罪上诉,等于是对中国政府对他的指控表示异议。他曾在今年3月在法庭受审时说,他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否构成犯罪。但就在几个小时后,他承认了有罪。

该评论文章又说:人权组织长期以来一直批评中国的司法制度,因为其中普遍存在着逼供现象,有些时候,被告会对指控悔供。中国官员有时还拿被告的供认做宣传,公开地用他们以儆效尤。被告们可能没有多少选择。虽然更难得到最近的统计数据,但从历史上看,中国的定罪率一直徘徊在远高于90%的水平。在2013年到2017年期间,中国的审判法庭在550万起案件中,对600多万名嫌疑人做了有罪判决。只有大约6700起案件被重新调查和重审。

读罢如上评论文章,笔者本人的感觉是纽约时报这篇文章的作者显然十分相信吴小晖在一审中认罪请求轻判似乎有难言之忍,不排除有被“逼供”可能,所以事后才会反悔。

但无论吴小晖出尔反尔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所谓“激怒法院”的说法实难成立。首先一个理由还是笔者过去文章中已经分析过的那样,邓小平生前最宠爱的长外孙女的丈夫,邓家截止目前仅有的一个第四代“吴邓卓”的生父 吴小晖的“重大经济犯罪案”如果不是“钦案”的话,中国共产党政权里就再没有“钦案”了。从这个角度讲,即使法律条文允许,给吴小晖二审加刑与否也不是上海的法院说了算的。此其一。

其二,中共相关法律明文规定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就是上诉不会加重处罚,但是检察机关抗诉不受此原则限制。意思是如果起诉一方,也就是检察院认为法院判过轻而抗诉,或者被害人委托检察院对法院判处提出抗诉,可能产生二审加刑的结果。但吴小晖案的检察院无疑也是奉旨办案,所以不存在抗诉的可能。这也是当初的薄熙来和如今的吴小晖在提出上诉时无“后顾之忧”的大前提。

中共现行法律对上诉不加刑的“不加刑”内容也规定的十分具体,包括:1、同种刑种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变刑罚的执行方法,如将缓刑改为实刑,延长缓刑考验期,将死刑缓期执行改为立即执行等;3、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较重的刑种,如将拘役6个月改为有期徒刑6个月;5、不得加重数罪并罚案件的宣告刑;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诉和未被提起抗诉的被告人刑罚。

具体到吴小晖的刑罚和刑种,笔者在倾向于相信二审法院肯定会“维持原判”的前提下,他吴小晖的两罪并罚也不会从十八年加到二十年。当年薄熙来无罪上诉被维持原判,如今他吴小晖步薄熙来后尘必然是薄熙来下场。

另外,按照所谓“押期抵刑期“的规定,吴小晖的十八年期徒刑虽然要从不久后下达的二审判决,也就是所谓终审判决开始执行,但这十八年的计算起始是从去年六月被公安机关”收审“那天算起。如此说来,他吴小晖的服刑时间本月中最满一年了。剩下的十七年如何打发呢?

假如习近平政权坚持按照“驸马犯法与庶民同罪“的原则对待邓小平家族唯一一个第四代的生父吴小晖,不准他办理”保外就医“,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合法“减刑最多可以减至刑期的一半,也就是说他吴小晖至多再熬个八、九年,就”又是一条好汉“,完全赶得上到美国出席他和邓卓芮的爱情结晶 ”吴邓卓“的高中毕业舞会。届时的邓卓芮是否还会对他吴小晖一口一个“夫君”谁也不知道,但当今圣上习近平也剥夺不了邓家第四代“吴邓卓”把吴小晖叫爹的权利!

日前读到一篇署名“小思博客“的文章《吴小晖邓卓芮离婚时间有玄机》。文中写道:吴小晖与邓卓芮离婚时间玄机在于,起初邓小平家族试图试一试习的反腐决心。尽管两个人早已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但是毕竟夫妻一场,还有一个孩子,轻易不想离婚。如果习不把反腐的怒火燃到邓小平家族,他们就不一定离婚。

但是事情发展不顺利,吴小晖在调查之初有些气焰嚣张,激怒了习。后者痛下决心,要干掉吴小晖。遂通知邓家族,最好及早划清界线。因此,邓小平家族也似树倒猢槂散,没有老人的保护,不得不在矮矮的屋檐下低头而行。吴小晖去年6月被当局带走调查前,才正式与邓卓芮离婚。

该文章中还写道:其实对于凤凰男吴小晖,邓小平外孙女邓卓芮是相当的痴情。离婚后,邓卓芮“气得要发疯”,实际上是得了抑郁症。打算远走高飞,在深山老林里隐居,或者去寺院做尼姑。注意,这不是气,而是一种爱,忠贞的爱情,爱不忍释。中共在文革和文革之前,经常以背叛反革命的家庭宣传。搞政治情绪化,老子革命儿接班,老子反动儿背叛。夫妻也要以革命利益为重,可以为了共党的崇高事业而撕开脸皮,反目成仇。但是邓卓芮就是有些舍不得呀!

我自己就深有体会。在父亲被打为右派之后,母亲对于父亲是气不打一处出,哪里还有什么爱情。当然我以为,邓小平外孙女邓卓芮也许还是一个有骨有肉的有良心的人。尽管我们无法知道吴小晖是背着老婆赚钱,把国家和公司,即广大劳动人民的血汗钱据为己有,还是夫妻共建社会主义的文明家庭,同甘苦,共患难。估计邓小平家族和江泽民家族都是发了大财的暴发户。所以他们夫妻俩可能是做好同归于尽的准备。不过中共的反腐还算有人性,不愿意把玷污自己的英明领导人的形象,让邓小平大人的伟岸身影轰然倒塌。所以,只好丢卒保车,劝邓卓芮离婚拉倒。

吴在三年前曾高调否认离婚事件,说媒体无中生有,咆哮着要打官司。不过,后来胳膊拗不过大腿,吴小晖被捕后受审,严刑拷打,加上心理攻势。据说邓家也无可奈何,不得不支持习近平当局。由于没有后台,吴小晖的骨头硬也没用。后来只好认错,服刑。孙政才也是一丘之貉。熬不住啊!

关于吴小晖的“离婚“时间,网上流传的版本众多。中国大陆内地的《经济观察报》曾刊登文章说:多位安邦保险的员工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吴小晖受的全职教育经历不多,但脑子灵活、精力充沛,安邦保险的总资产,最高时,一度达到3万亿元左右人民币,“3万亿资产,3000万客户,3万员工——这是我们总结的‘3个3’”。吴小晖本人,也屡屡高调亮相国内外重要场合,一时“风头无尽”。收购华尔道夫酒店的初衷,“就是为了在全世界打个大的广告。”

知情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记者,吴小晖案,是以上海警方为主侦办,吴小晖随后也被带至上海羁押。在此前后,吴小晖的妹妹,在安邦保险日常经营活动中颇为活跃的吴晓霞,也被带走。2017年下半年,因吴小晖案,在上海接受调查的,还包括名义上曾长期担任安邦保险董事,并在名义上一度是安邦保险实际控制人的陈小鲁等人。

有接近吴小晖的人士还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表示,在2017年11月前后,吴小晖的婚姻状况,再次发生了改变。

也就是说,吴小晖在去年六月被上海警方带走之前声称要起诉就他的婚姻和家庭情况制造谣言的中国大陆境内媒体还真的不是虚张声势,当时说他已经和邓小平外孙女离婚的媒体确实是在造谣。

下篇文章里笔者将就吴小晖与邓卓芮夫妻的敛财手段和吴小晖岳父以及邓卓芮的姨爹、舅舅们的“致富“渠道有何异同向读者和听众们做详细的分析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