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律师(网络图片)
 
 
(“《零八宪章》十周年:知行合一”征文)

2016年12月22日,在被关了14年之后,黄志强等4名无辜被判死刑的江西农民被无罪释放。和很多西方人理解的冤案有所不同,这并不是“公检法”——这个词的意思是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三者在党眼里是一回事——“搞错”了,从一开始,公检法就知道这几个人无罪,但他们需要替罪羊来完成特大恶性案件的破案任务,反正使用酷刑制造冤案也是家常便饭,而使用酷刑而受到法律处分的概率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没有一批人权律师的多年奔走呼吁,这四人显然是不可能走出囚牢的。但是他们想要感谢律师的时候,却发现帮助他们的不少律师找不到了——李和平、许志永、李春富、江天勇、屠夫吴淦都在监狱里,我则在2014年被迫流亡海外。

在乐平案中,我们使用了一切可能的法律手段,申诉,控告,上访,示威,抗议,绝食,行为艺术,社交媒体,纪录片,大赦国际,联合国人权机制。这只是过去十几年来中国维权律师所做的大量工作的一个小片段。在2003年兴起的“维权运动”中,律师们用法律武器来捍卫公民权利和自由,并利用有限的空间——法律渠道、互联网、市场——来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

上述几位律师的被捕入狱,同样不是公检法“搞错”了。对维权律师的骚扰和迫害,从维权运动兴起初期就已经开始;但在习近平上台之后,对维权律师进行全面镇压则是大规模、有计划、系统性的。三年前的709事件,是1979年中国恢复律师制度后针对律师群体的最残酷镇压。至少有321名人权律师被绑架、失踪、传讯和判刑,周世锋、胡石根、屠夫吴淦等人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重判7—8年,另有江天勇、余文生、李昱函等至今仍在狱中;王全章律师则失踪了近3年,杳无音信;此外高智晟律师也再次失踪,迄今已近一年。近几个月来,至少25名活跃的人权律师已经被吊销律师证或将要被吊销律师证。不通过年检、强迫解散律师所,等等不一而足。709事件中,每一个被关押的律师都受到酷刑虐待,没有例外。酷刑的手段包括殴打、长时间剥夺睡眠、被强迫服用不明药物、恐吓家属和孩子、长时间单独羁押等等,而且广泛使用电视认罪、动用官方媒体进行公开羞辱。

1970年代末,中共在超级恶魔毛泽东那一套大规模群众动员、砸烂公检法的极权恐怖统治难以继续的时候,不得不恢复法律的日常统治。公检法和律师制度被恢复,中央和地方出台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市场要素逐步取代计划经济,再后来1990年代中期出现了互联网;2001年中国加入WTO,2004年甚至把“保护人权”字样写进宪法。

随着律师人数的增加,法律实践的积累,自由主义思想的传播,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一些希望在中国推动法治和自由的公民,把法律变成斗争舞台。

在维权运动最有影响的案件之一——孙志刚事件中,我和其他维权者诉诸宪法和《立法法》,在各界的努力和强大的舆论压力之下,极端践踏公民人身自由的收容遣送制度被废除。一些律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地方政府提供一些它们不愿公开的信息,一些律师利用宪法的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条款为法轮功和异议人士辩护;一些人为强拆受害者、环境受害者、酷刑受害者、残疾人或LGBT群体争取权利。更勇敢的维权人士和异议人士,利用选举法或者宪法的结社自由条款,推动地方民主,或者呼吁多党制,甚至成立反对党。尽管律师在维权运动中起到突出的、中枢的作用,但很多公民和群体为运动做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记者、异议作家、自由化学者、女权主义者、网民、环保活动家、家庭教会等等。虽然面临的打压不断升级,但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拿起法律武器”、“为权利而斗争”;不但如此,在政治、社会和思想几方面的作用下,旨在维护人权的维权运动不可避免地、理所当然地形成街头化、政治化和组织化的趋势。
 
在法律这个斗争舞台上,更有强力的是中国当局。出台了更多的对政府有利的、限制民间自由的法律:《境外NGO管理法》、《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律师事务所管理条例》等等,一个更典型的例子是新《刑事诉讼法》中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实际上把强迫失踪的做法合法化了——709大抓捕也充分利用了这一恶法,被捕律师完全与外界失去联系。

除了法律之外,当局更多地使用法律外手段或者非法手段,比如监控、窃听、软禁、黑监狱、强迫失踪、酷刑、强迫电视认罪、株连家属等等。这是专制体制的必需品:设想一下,如果取消了所有看得见的和隐形的法外机制(extra-legal institutions)──国保、国安、六一○、城管、黑监狱、洗脑班、再教育中心、网警、网评员、黑客、黑社会打手、黑保安公司、朝阳群众,──中共现有的统治能持续下去吗?(参见滕彪:《中共“依法治国”的画皮》http://2newcenturynet.blogspot.com/2015/01/blog-post_31.html?spref=bl)

 
习近平修改宪法取消国家主席任期限制,看起来法律已经不再是斗争舞台,而彻底成为权力的附庸。其实当局从来不会允许任何力量发展到可以挑战一党制的程度,利用法律的维权运动当然也难以跳出中共设定的红线。习近平会不会重新回到毛式文革?我曾经有过分析。(http://blog.boxun.com/hero/201408/tengb/2_1.shtml)但习刻意制造的个人崇拜和对民间力量的残酷镇压,已经远超江泽民和胡锦涛时代。对维权律师的镇压只是他摧毁民间抗争力量的全面计划的一部分:五年来,已经没有任何抗争力量没有受到打压,没有任何民间平台没有受到更严格的控制:异议人士、公民记者、互联网、非政府组织(NGO)、访民、法轮功、地下宗教、大学、新闻出版机构、私人企业、西藏、新疆,等等。

不少论者指出,这是中共发起的“对法律的战争”(war on law),其实在共产党统治下,法律一直在政治的压制之下。只是习近平的倒行逆施,让一部分对中国政治怀有天真幻想的人,开始明白让共产党主动走向法治和民主,终究是黄粱一梦。30多年来,法律制度的复兴、市场经济、互联网、全球化——这些看起来可以滋生自由民主的激动人心的因素,并没有把中国推向开放社会;相反,中国走向了加强版的1984:大数据、DNA采集、人脸识别、声纹识别技术、密布的街头摄像头、网络监控、GFW、网格化维稳、社会信用体系、网络警察、秘密警察、黑监狱、五毛、朝阳群众、洗脑、煽动民族主义、强迫电视认罪、个人崇拜、大外宣、跨境绑架、政治株连。“高科技极权主义”与时俱进,盖过了70年前的乔治•奥威尔的想象力。(滕彪:《新戊戌变法的变与不变》http://minzhuzhongguo.org/MainArtShow.aspx?AID=99595)

中国的法律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法律、中国式市场是权贵操控的市场、中国互联网是严格审查的互联网、中国接受的全球化是拒绝普世价值、拒绝政治民主的全球化。这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最大人口国、核武器拥有者、现役军人最多的国家,对内加强专制,疯狂掠夺,对外不再韬光养晦,而是热衷于推销中国模式,利用软实力、锐实力和坏实力,加强渗透和扩张。所谓中国模式,本质上乃是以低人权优势、官商勾结、贫富悬殊、破坏环境为代价获得经济发展;以媒体控制、意识形态宣传系统和消费主义迷惑民众;以文字狱和赎买两手制服知识分子;以恐怖暴力为最后手段来对付反抗者、抗拒民主化要求。简单来说就是“权贵资本主义加高科技极权主义”。这已经让世界开始警惕,并且着手反思和调整对华政策。刚刚开始的中美贸易战,恐怕只是当下和未来大量类似政策和动向的一个例子。中国批准了至少25个国际人权条约,但是对律师的大扫荡,已经明确展示了中国政府对待国际人权准则的态度。1989之后,国际社会认识中国、对中国采取接触和绥靖政策所立足的一系列假设——市场和全球化将会带来中国民主、中共将会引导中国走向法治宪政、中国将会信守国际法律承诺、奥运会有助提高人权,诸如此类——全都需要重新检视。

战斗——用法律抗争与对法律宣战——仍在进行。在我参与策划、组织的“第二届中国人权律师节”上,耿和悲伤地说自己的丈夫高智晟律师生死不明、杳无音讯,但谈到人权律师的意义时,她说:“只要中共继续维护专制统治,那么像王全璋、高智晟和709律师等勇于反抗中共暴政的精神将永远不会消失”。的确如此。中国律师和人权捍卫者们没有放弃,全世界关心中国自由尊严的人也没有放弃。退无可退,生死攸关。

2018.07.09于新泽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