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看到网上报道“湖南邵阳一千多教师被以超生为名开除”的消息,同时又看到博讯网上有“计生委举办保密培训班”的消息。这二则消息只是撩起了覆盖“计划生育”的帷幕的一个小角,窥看到“计划生育”的一点点实际情况。

我们应该严肃指出,中国的“计划生育”一直横行了三十年,几乎没有具体数字统计报道,仅有一些地方性的人和事实的报道。这不完全是因为“计划生育”以“国家政策”为名;或者在千万个计生干部的督导下;在以党的名义“计生是第一位”的要求下执行的结果,而是中国人缺乏“人道”、“人权”概念的结果。中共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别的国家是不可能执行的。

生育是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是不能以宗教、政治、地位、财富等原因加以控制的。这是普世皆知、人人共识的基本原理。但每个人,每个家庭都可以(也都可以不)有个计划,按自己的意愿按计划生育。某个地区或某个国家因人口问题等等原因也可以提出一个计划,加以鼓励或劝止生育,但这决不可用行政手段或法律手段施诸于如何一个家庭,剥夺生育的权利。

然而,中国的“计划生育”完全是国家的“计划生育”,国家按照它的政治和经济需要,限制人口,不准自由生育。家庭被强制在“国家计划”下有限地生育一次(或二次)。这是根本上违反人自由生育原则的。有人反过来问道:“中国人口太多,质量不好,经济落后,不控制生育,就不可能提高人口社会水平。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显而易见,这样一个政治和经济的问题,问者的意思是“不得意而为之”。问的人有如此强烈的“爱国心”,所以只有牺牲个人的人权了。我常常听到大城市中的不少青年男女说:“我们没问题,我们只要一个孩子,多了也不要,你看看那些农村里的人,又穷,又上不了学,还要一个一个地生,那怎么行呢?”请这些人想一想,他们的想法和说法是多么不符合人道和人性。的确,人口过多,资源有限都是问题,但绝不是因而可以牺牲人的权利。

请问这三十多年来,有多少妇女怀孕三个月后被强迫堕胎的?有多少妇女被迫结扎的?有多少家房子因此被拆掉了?有多少家被罚款的?有多少家至今生第二个孩子没有户口的?有多少人自杀了?有多少人家破人亡的?共产党口口声声“为人民服务”,就应该清清楚楚告诉人民。不要欺骗了。

1999年劳改基金会有幸得到福建省的计生干部高小端的帮助,知道了“计生委员会”的权力之大。因为“计划生育”不仅是“国策”,而且是由各级地方党委第一把手全权负责的。“计划生育”是“一票否决制”。即任何一个地方官员,不论其工作表现如何,或工业方面的成就,外汇收入如何,教育如何发展或什么什么成就,但上级给的“计划生育”指标,必须完成,若有欠缺,无论成绩如何巨大,不可能得到表扬或升迁。全部成绩被“计划生育”这一项没有完成而否决。我又问高小端,说,“你们计生委干部不多,但是有些活动,比如全县(或全村),全面展开清查活动怎么办呢?”她说:“我们是第一位的,只要事先向镇委书记报告就好了,到时候,镇人委、镇党委、镇公安局等各个单位都会派人来协助。所以全镇的搜索检查怀孕人士的活动一般都没问题的。”高小端的县计生委有自己的关押场所,抓不到“非法”怀孕的妇女,就抓她们的父亲或兄长,一样关起来,这就是“计划生育”的具体措施。

邵阳的报告中提到这些“超生”妇女被开除的问题,不是由县委、县政府及区政府或公社辞退的,而是“计生委”下文给她们的,于是“超生”妇女在北京“上访”,认为这是不合法的,这实在叫人哭笑不得。“计生委”的文件规定如此清楚,“超生”的人,一律开除党籍、开除工作。而且没有进一步的什么生活安排,有的地方连驾驶执照也回收,一切都干干净净的。这是全国第一位的“政策”。

违犯“计划生育”超生,是关系到各级领导的饭碗及前途的,这就是中国一环扣一环、连锁在一起的政策。哪一个敢不服从“一票否决制”?

邵阳地区共九个县,两个区,二十多个乡,各级地方政府以“超生”为由,开除的公办与民办教师共达1200多人。如邵东县的就有400多人。其中民办的教师1000多人,公办教师100多人,曾担任校长、教导主任等职务的200多人。其中有200多共产党员。这些人大概都是七十年代前参加工作的,都是工资微薄,地位低下,大都还是大队记工分的。按照共产党说法,他们是赤胆忠心,含辛茹苦,呕心沥血为了教育事业直到死而后已。一个专区有1200个国家需要的教师因“超生”而失去了工作。

邵阳是个专区,有1200多人开除,湖南全省呢?全国呢?我看仅仅民办、公办教师全国因“超生”被开除不少于10万人。有人自杀,有人家破。十万名教师因为生了第二个孩子被迫走了这条路。

这是指民办、公办教师开除,其他职业、其他行业呢?开除了多少?有许多人没有给政府工作,所以谈不上开除。但是按“计划政策”,一个也不会漏网的,他们对会被惩罚、拘押、恶性罚款、强迫堕胎以及强迫节制生育。

计生委员会两位妇女领导人竟然召开保密会,实在令人奇怪。人口过多过少,国家要“计划”他们的生育率,关系到全民。这里没有政治形势和经济问题,有什么密可保。且看盗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计划生育”的资料该当何罪?盗窃这些资料有利于有利于“日本军国主义、美帝国主义”,还是“反华分子”?实在不明白,这些资料有什么样的“国家机密”。哪个家庭多生了一个或两个孩子,哪个地方全年按照“计划”没完成,多生了几个孩子就要像陈光诚那样要吃官司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日子不好过,生个孩子涉及到了“国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