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

刘晓波(1955—2017),吉林省长春市人。作家,人权运动活动家,世纪之交思想家,《零八宪章》运动核心人物,非暴力反抗极权统治首创者与殉道者。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

刘晓波系吉林大学文学学士,北京师范大学硕士、文艺学博士。1989年春北京学运兴起,他即从美国返京参加民主运动,成为他人生的转折。为抗议政府戒严,他和几位朋友于6月2日在天安门广场绝食。但他主张非暴力抗争,不赞成学生与政府发生正面冲突。6月4日黎明前,他与军方谈判,让数千名大学生安全撤离天安门广场。1989年6月6日至1991年1月,因参加“六四”运动被捕。1989年9月被开除公职。1995年5月至1996年1月被监禁。1996年至1999年以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劳动教养3年。2003年至2007年担任独立中文笔会第二、第三届会长,《民主中国》网刊主编。2005年开始参与起草、修订和联署《08宪章》。2009年12月25日,因指控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获重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89民主运动至去世的28年中,刘晓波有一半时间在监狱中度过。2010年刘晓波荣获诺贝尔和平奖,成为继第十四世达赖喇嘛后第二位获得该奖的中国公民。刘晓波因被监禁在狱,不能出席颁奖仪式,他告诉妻子刘霞,要把今年的和平奖献给“六四亡灵”。

在颁奖仪式上,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主席托尔比约恩·亚格兰在演讲中说:“刘晓波所获的严刑,使他不再仅仅是人权运动的一个重要代言人,几乎一夜之间,他就成了中国人权运动的民族和国际象征。”还说:“中国的人权活动家们所捍卫的是国际秩序和国际社会的主流。如此看来,他们不是什么异见分子,他们所代表的是今日世界的主要潮流。”

2017年6月26日,刘晓波由于耽误治疗,确诊己是肝癌晚期,终在2017年7月13日不幸去世,享年 61岁。7月15日,遗体被强行火化后,当天中午就施行海葬,使记住他的今人和后人不可能有朝圣之地。

主要著作:《选择与批判——与李泽厚的对话》、《审美与人的自由》、《形而上学的迷雾》、《赤身裸体走向上帝》、《未来幸存者的独白》、《中国当代政治与知识分子》、《向良心说谎的民族》、《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单刃毒剑——中国当代民族主义批判》等。

 

   一   八九’民主运动的旗手与留守者

 

1989年,刘晓波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该年4月中旬,北京爆发学生运动,他闻讯后即中断学术访问,只身返回北京。返京后的当天,《人民日报》发表“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的社论,即引起社会强烈反弹的4·26社论。社论是根据邓小平4月25日讲话撰写发表的。邓小平说,这不是一般的学潮,而是一场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的政治动乱。对学潮这一错误定性的反对声浪立即从北京扩散到了全国各地。

学生的行动是正义的,把他们说成是“动乱”是错误的。但学生运动充满着与当局对抗的亢奋情绪,则不利于学生运动的健康发展。5月7日,刘晓波、何德健、周舵与高新,即称“天安门四君子”发表“我们的要求”,指出“中国的民主,必须以清除‘敌人意识’为前提”,“一切为争取民主而奋斗的人士,莫让仇恨毒害了你的智慧”。“仇恨最容易导致暴力,因此仇恨是民主化的障碍,是独裁政治的最佳土壤。”

5月14日凌晨,刘晓波在平板车上发表演讲,呼吁学生在戈尔巴乔夫抵达时要理性,不要影响这一重要外事活动。他还批评学生打断官方的讲话,指出“这不是民主,是仇恨”。此时听众中有人高喊“懦夫”,“滚下去!”这个指责与后来刘晓波组织广场学生和平撤离时,有人骂他们是“懦夫”,“胆小鬼”,“学贼”是一致的。

5月14日,阎明复召开了一个统战会议。刘晓波在会上发了言,他首先批评官方4·26社论的错误,还要求官方必须承认学生自治联合会(即“高自联”)的合法性。接着,他呼吁学生们必须学会“妥协,让步,宽容”,他提到学生中存在“敌人意识”;“……敌人意识和死要面子会破坏已经出现的相互理解的气氛。学生如果不妥协,不让步,就会逐渐失去党内和政府内开明派人士的支持和同情。学生运动不应卷入党内派系之争,但必须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同情,特别是来自党内的支持。”(“末日幸存者的独白”)

对学潮的错误定性激发学潮的扩大与升级。最瞩目的是5月13日至5月19日在天安门广场出现了3000名学生的绝食事件,向党国进行绝食请愿,引起社会的广泛同情与支援。

5月17日,中央政治局决定对北京部分地区实行戒严。5月20日,李鹏总理签署了《戒严令》。《戒严令》的发布激起首都和全国人民的愤怒。

就在六四屠杀血案发生前两天的6月2日,刘晓波等四君子发表《六二绝食宣言》。《宣言》再次吁:“我们主张以和平的方式推进中国的民主化进程,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宣言》强调:“民主政治是没有敌人和仇恨的政治,只有在相互尊重、相互宽容,相互妥协基础上的协商、讨论和表决。”《宣言》还提出,“全社会应该逐步地放弃旁观者和单纯的同情态度,建立公民意识。”“公民意识是承担责任和义务的自觉性。社会政治合理合法,有每个人的功劳;而社会政治不合理不合法,也有每个人的责任。自觉地参与社会政治和自觉地承担责任,是每个公民的天责。”

当大军环伺,西长安街的屠杀已是血沃长街,惨不忍睹,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刘晓波等四君子,终于说服广场的几千学子与戒严部队谈判,随他们安全撒出广场。侯德健、周舵担起谈判使命,刘晓波、高新去广场说服学生撒离。当刘晓波望着侯、周远去的身影,内心十分不安与难过,因为侯、周这一去是否能活着回来,实难预料。此时已是6月4日凌晨4时。一忽,侯、周回来,谈判成功。部队同意将广场开一个口子,让学生们撒离。这是89学运期间无数次谈判中唯一成功的一次。这确实是火中取栗。当全体学生离开广场,刘小波又到一个个帐篷去察看是否还有人遗留。他是枪口顶着他的腰走出广场的。

刘晓波在六四血难中立了大功,可当局在6月6日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将刘晓波被捕入狱。89年9月又被开除公职。

这时广场上的一些学生领袖都已消失无踪,不久,有的流亡国外,有的投靠庇护。刘晓波却一直坚守国内。他离开广场后去了澳大利亚外交家周思的家,周建议刘暂住,被刘拒绝。刘晓波是完全有条件去大使馆的。

1991年刘晓波出狱后,就来到六四难属丁子霖老师家。丁子霖回忆文章记述:“那天,他听蒋培坤简述了连儿(蒋捷连)参加学运、遇难前后的情况,就扭身告退外出,半小时后,他手捧一束鲜花来到连儿灵前,一下子就哭倒在地……。我们彼此都沉浸在难以遏制的悲痛之中。隔了一天,他又来到我们家里,在连儿灵前朗读了他连夜创作的给“十七岁”。声音呜咽,不忍卒读。他为这首诗写了一个题记:‘你不听母亲含泪劝告,从家中厕所小窗跳出;你擎着旗帜倒下时,仅17岁,我却活下来,已经36岁。面对你的亡灵,活下来就是犯罪,给你写诗更是一种耻辱。活人必须闭嘴,听坟墓诉说。给你写诗,我不配。你的17岁超越所有的语言和人工造物。’”

“六四”之后,刘晓波一直冒着极大风险全力以赴地帮助“六四”难属和天安门母亲群体进行维权抗争,还呼吁为“六四”事件平反。刘小波去世后,丁子霖抱病代表天安门母亲群体表达致悼:“晓波,您虽然失去了自由,失去了生命,但您拥有人间大爱是世界上任谁都无法比拟的。在我们的心中,您是永生的。”

刘晓波曾假设,六四之后,如果方励之能够走出美国大使馆去面对中共的审判,如果大家都留下来填满中共的监狱,如果赵紫阳能够像叶利钦那样与执政党决裂……89民运绝不可能被中共所轻易湮没。刘晓波还说,波兰有瓦文萨,捷克有哈维尔,韩国有金大中,南非有曼德拉,菲律宾有阿基诺,缅甸有昂山素姬,但中国经历了这么多年的政治大灾难,却没有出现类似的人物,而“一位昂山素姬的分量胜过中国一打著名的持不同政见者”。其实,刘晓波在苦难中甘愿牺牲自我的精神丝毫不比曼德拉、昂山素姬逊色。他说,“为了所有人都有自私的权利,必须有一个人无私地牺牲。”

中共2008年第四次抓捕他,就是一次“拨旗行动”,把刘晓波当做异见人士中的旗帜。

2012年12月,13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从人类良心出发,联名呼吁中共释放刘晓波及其妻子刘霞。

2017年6月,全球154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再次联名致习近平公开信,要求允许刘晓波能去美

国治疗,没有得到习的任何回应。

刘晓波在狱中荣获诺贝尔和平奖,并且惨死于狱中,这是诺贝尔奖得主中的惟一者。正如陈军所说:“刘晓波以自己的殉道,将中华民族的苦难提升到人类共同记忆的高度。”他所面对的中共政府,远比南非白人政府和缅甸军政府更加凶恶,在曼德拉和昂山素姬的身后,有组织化程度很高的非国大和缅甸全国民主联盟;而刘晓波的身边,却只有一小群松散、游离的志同道合者。所以,刘晓波的苦难和牺牲精神,更胜曼德拉、昂山素季一筹。在中共的极权统治下,不可能出现第二个政治性组织,不可能发出与官方不同的另一种声音。但愿如同刘晓波所说:“一个殉难者的出现,就会彻底改变一个民族的灵魂。”

 

         二  刘晓波与宪章运动

 

1,宪章运动——民主运动新号角

1989年春天,一轮太阳从中国升起,倾刻间照亮中国的每一个角落,人们为之欢呼,这就是国人久仰的民主大潮。可中国还有另一个太阳,那就是中国共产党,这颗太阳照到哪里哪里就“亮”。它悬在中国的上空已有40年(1949— 1989)了。中国的天空不能有两个太阳呀!中共就不惜一切代价将这颗新生的太阳遮蔽了。

中国人,特别是知识文化界中的精英,并不因89“六四”对这场史无前例的民主运动的血腥镇压而放弃对民主宪政的追求。他们中的少数几个探险者,酝酿着用一种新的方式去攀登民主山峰。

2005年,他们委托张祖桦起草、后来被称为《08宪章》的历史性文本。刘晓波当时是《民主中国》网刊主编,又是独立中文笔会会长,甚是忙碌,但仍到各处征求对《宪章》草案的意见,并不断加以修订。仅2006年就修订了七八稿。参与讨论与修订的人士有157人之多。《宪章》充分体现了近代欧美各国宪法的普世精神,简明,精辟,通俗。初稿1万余字,经两年多修订,定稿4000余字。它是中国追求自由民主的知识分子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他们在六四屠杀之后面对现实、推进历史交上的一份答卷,也是刘晓波主张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将中国转型到民主宪政轨道的一个重要的方策。这次宪章运动虽然在规模和形式上不及89’民主运动,但目标更明确,更切实可行,因此是更成熟的民主运动。

《08宪章》首批签署者达303人。刘晓波联系的签署人计70人之多。之后,至2017年7月16日, 签署者达36批,总数计13,520人。这是在国内政治生态十分恶劣的情况下所取得的成就。

《08宪章》决定在2008年12月10日公布发表。就在临近发表的时刻,即12月8日,当局抓捕了张祖桦、刘晓波,此后又抓了4、5人。不久,除刘晓波之外,其他宪章运动发起人都释放了,只将刘晓波一人投入监狱。

2009年12月25日,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刘晓波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以《08宪章》起草与出炉为标志的宪章运动,就这样被扼杀于襁褓之中。呜吁!!

2,《零八宪章》内容简介

《零八宪章》分为:一,前言;二,我们的基本理念;三,我们的基本主张;四,结论。

在“前言”尾处,书写着以下一段文字:“

——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坚持维系威权政治,排拒政治改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我们的基本理念(摘要)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人权。人权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人是国家的主体,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性别种族、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与权利以及法律地位人人平等。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基础上,以和平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民主。最基本的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治理国家的公器。

——宪政。宪政社会保障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规范政府权力和行为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我们的基本主张(摘要)

——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最高法律。

——分权制衡。构建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与制衡的现代政府。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

——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政党组织从军队中退出;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

——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

——公职选举。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结社自由,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宗教活动自由。开放报禁,开放党禁,实现政教分离。

——财产保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创业自由,消除垄断。推行土地私有化,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使之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

——联邦共和。在民主宪政的构架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结语(摘要 )

中国理应为人类进步事业作出贡献,而1949年以来的威权主义政治生态,既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又制约人类文明的进步。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分身份,求同存异,积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建成一个自由、民主的宪政国家,实现国人百年来的追求与梦想。

3,《零八宪章》与中共宪法的若干区别

学者徐友渔认为,“零八宪章的全部主张从合宪性与合法性的角度来检验是无懈可击的”。又说:“宪章所主张的各项公民权利,所重申的各项要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和法律”。

笔者则认为,《08宪章》与中共宪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存在若干区别。

中共主持制定的宪法,自1954年以来所颁布的历次宪法,只能称之为“党宪”,是体现中共一党之意志、维护一党权益之宪法。最根本的一条,坚守党的领导、即一党专政是它的最高原则,其他各项条款均由此派生,或是从西方国家宪法中抄袭的。这一点最明显的表现于“序言”。“序言”长达2008字,其篇幅之长为各国宪法之最。“序言”叙述了中共的辉煌历史和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以此说明中共长期执政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并确立中国今后仍必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去完成更伟大的历史任务,创造更辉煌的业绩。既然如此,中共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就不能称为国家的宪法,人民的宪章。其“序言”不就是一篇“共产党宣言”吗?而《08宪章》符合立宪之原则,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宪法。有学者认为,《08宪章》是属于全人类的。

十分严重的是,中共制定了宪法,又违背、践踏宪法而认为正当。最明显的是,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还有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可是,宪法中明文规定的这些自由,在实际生活中能一一兑现吗?在中共统治下,各种品类的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出版自由,学术自由,文艺创作自由,还有集会、结社、信仰、游行、示威自由等,不是高档消费品,就是违禁品。这些自由领地,或者受到严格限制,或者是壁垒森严的禁区。你硬要闯入这个禁区,去自由一下,那你就会因言获罪。就言论自由而言,即使在中共高层也是封闭的。1959年中共中央庐山会议中,彭德怀为民鼓与呼,向毛泽东提出要认真纠正大跃进中“左”的错误,遭到毛的严厉反击,将彭德怀等人打成“反党集团”。1962年,中共召开七千人大会,讨论大饥荒的教训。刘少奇做总结报告,指出出现大饥荒,“三分天灾,七分人祸”。此言遭到毛泽东的忌恨。三年后,毛泽东说,“党内出了修正主义”。又说,“赫鲁晓夫式的人物就睡在我们的身边”。“文革”爆发,第一个被打倒的就是党的第一号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刘少奇。刘少奇遭到无法又无理的野蛮批斗后,拿出宪法抗议,又有何用?中共高层领导人都没有言论自由的这份权利,知识分子群体要发出自己的声音,不是十足的奢望吗?

还有,中共的宪法,没有权力制约的规定,立法、行政、司法三项国家权力,不实行三权分立、互相制衡。更重要的是,这三项权力都要接受党的领导,都要听党的指挥。如此,国家机器不过是党的工具;如此,党的权力就更不受任何制约了。在这种权力构架下,党的最高权力的专断、滥用、出轨,并造成灾难性后果,成了中共执政史中的一个重要侧面。

还有,司法不独立,就不可能有司法公正。法律就不能保障公民的权利。社会有失公正,中国就只能在法治国家大门外游荡。地产大佬任志强因言获罪(2020年),重判18年徒刑,事出领导人旨意。这是众所周知的。

还有,保护私有财产本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私有制是文明社会的基础。可在毛泽东时期,私有制是消灭的对象。公民的私有财产可以横遭剥夺。邓小平主政以来,依靠私有经济的发展,中国的经济才开始崛起于世。但私有制和私有经济至今仍没有获得正名。宪法(2004年)规定,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私有财产,只是“不可侵犯”。就是说,私有财产“不神圣”了。这已是中国社会文明的重大进步了。实际上,“公有”就是“大家都没有”。中国的所有制,中国的财产制度和国民财富的分配,距离文明的现代社会,尚有很大距离。

还有,中国的宪法从来不设立违宪审理条款。违宪事件发生后,没有处理违宪事件的司法机构,不能进行违宪诉讼。如此,宪法不过是一叠废纸。

可喜的是,《零八宪章》提出了“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目标,此项内容,意义重大。

中央集权制是中国人长期背负的沉重的历史包袱,是中国现代化走向的一笔负资产,但在思想文化上从未加以批判清算。联邦制的概念早在上世纪80年代前期就为严家祺所提出,他认为中国未来的政体应当实行联邦制。1992年8月,邓小平对江泽民、李鹏、乔石等8人作政治交代,在谈到台湾问题时,邓说,解决台湾问题“不到万不得已绝不动武,中国人不打中国人;政体上大概一国两制还不够,一种可能的方式是联邦制宪政之路”。邓小平的意见是正确的,但联邦制不能仅实行于大陆与台湾,在大陆也要废除中央集权制而推行联邦制。2020年,郝海东在海外联络了一部分人,提出了中国应实行联邦制的口号。说明走联邦制之新路,己成为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的共识。中国在一党极权和平转型为民主宪政的同时,合乎逻辑应由中央集权制转变为联邦制。

4,刘晓波获重刑的原因

2009年12月25日,刘晓波被判重刑11年。我在不少文章中看到,说到刘所以获重刑,是因为刘晓波是参与《08宪章》制定并产生重大影响的核心人物。

事实并非完全如此。

2008年,刘晓波被捕前最后一次采访中,刘晓波谈到,在1996 —1998年他被判劳教期间,他本来是有机会免除劳教、离开中国去西方国家的。刘晓波说:“98年,克林顿来访,中国政府找我谈过,以保外求医名义送到美国去。我实话实说,如果你们真给我判十年以上,像王丹、魏京生那样,我可能还会考虑。我现在这个三年,我已经过了一半了,还剩下一年半时间,我怎么也能挺过去。”

估计当局了解到刘晓波这一思想,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当局要给刘晓波判11年重刑。因为当局的目的就是要把刘晓波放逐海外。当局以为,如果只判三五年,刘晓波就会坚持坐牢;如果重判十年以上,刘晓波就会考虑,是不是像王丹、魏京生那样流亡海外算了。

可是,从1998年到2008年,刘晓波的思想境界有了惊人的提升。

2000年1月13日,刘晓波在给廖亦武的信里写道:“……与其他共产黑慕中的人物相比,我们都称不上真正的硬汉子。这么多年的大悲剧,我们仍然没有出现一个道义巨人。为了所有人都有自私的权利,必须有一个道义巨人无私地牺牲。为了争取到一个‘消极自由’(不受权力的任意强制),必须有一种积极抗争的意志。历史没有必然,一个殉道者的出现就会彻底改变一个民族的灵魂,提升人的精神品质。甘地是偶然,哈维尔是偶然,两千年前那个生于马槽的农家孩子更是偶然。人的提升就是靠这些偶然诞生的个人完成的。不能指望大众的集体良知,只能依靠伟大的个人良知凝聚起懦弱的大众。特别是我们这个民族,更需要道德巨人。典范的感召力是无穷的,一个符号可以唤起太多的道义资源。”

2002年,刘晓波写了一篇长文“中国民间反对派的贫困——‘六四’十三周年祭”。文中讲到,失去自由的昂山素姬宁愿把牢底坐穿,也决不流亡,为反对派本身发展和国际社会的支援提供了充分的道义资源和组织资源。刘晓波深以为憾的是,在中国,在六四屠杀的极端恐怖之下,有可能变成民间道义象征的代表性人物大量逃亡或被迫流亡,历史本来给予某些人成为这种象征性人物的机会,但由于他们的这种那种弱点,他们没能成为这样的人物,致使中国始终未能产生像萨哈罗夫、哈维尔、瓦文萨、米奇尼克和昂山素姬这样的足以凝聚民间道义共识的反对派领袖。

上述文字说明,早在2000年,刘晓波己下定决心,如果命运把成为这种道义典范的机会或曰重担放在他身上,他一定尽力承担。

当局开始以为,给刘晓波判处十年以上的重刑,就可以把刘晓波赶出国门,在中国消失这个威胁共产极权的旗杆人物。可2000年后,刘晓波对自己的生命作了新的安排:即使重刑,也不离开中国,即使死亡,也要死在中国。当肝癌袭击刘晓波时,当局只有在病危时才应付式地把他送进医院,做一些毫无希望的治疗,终于惨死狱中,并在死后立即强行火化、海葬,使刘晓波消失得毫无踪迹。但是,害怕的不是刘晓波,因为他已定格为伟大的殉道者;害怕的是一个摇摇欲坠政权的卫道士。

在刘晓波被捕后,有328名《08宪章》签署者发表声明,表示愿意和刘晓波共同承担责任。可当局未抓其中的任何一人。后来,在刘晓波的判决书上,列为首条“罪状”的是在境外网站发表了六篇文章,其次才是他参与《零八宪章》的制定与联署签名。这都说明,刘晓波被捕并被判重刑的主要原因是:在当局心目中,刘晓波是民间力量的第一号领军人物。

刘晓波是不朽的!他永远活在中国人的心中。

 

     三  思想家刘晓波

 

“三百年殖民说”

“三百年殖民说”是刘晓波惊世骇俗的观点。

刘晓波说:“香港一百年殖民变成这样,中国那样大,当然需要三百年殖民才会变成今天香港这样。三百年够不够,我还有怀疑。”(“文坛‘黑马’刘晓波”,刊1988年香港《解放月报》,现改为《开放》,10 、11、12月号)

刘晓波的这一异端邪说在中国大陆广遭诟病太正常了。因为毛泽东和中共对中国近代史的叙述中有一条基本线索——中国的近代史就是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和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历史。毛泽东确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路线,其革命对象就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所谓“反帝反封建”也。长期接受中共教化的大陆中国人,怎么可能接受“中国需要殖民”这种荒诞言说呢?

我曾说过,香港如果不被殖民,不被英国所管辖,能成为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吗?能成为亚洲繁华的商业中心吗?能成为东方明珠吗?如果落到了共产党手里呢,其后果不用我来说了。这样一问,许多人可能会猛然醒悟。可能是刘晓波用了“殖民”这个有损民族自尊的词语,引起不少中国人的反感。其实,如果用学术语言来表达,那就是说,中国要走向自由、繁荣,应走西方化之路。

中共建政后,拒斥西化,照搬苏俄模式,这是马克思先验、空想,在实践中灾难不断降临的共产模式。至1991年,苏共宣告这场实验失败,苏共解散,苏联解体,中欧一批国家剧变,纷纷从这条死胡同中退了出来。刘晓波发表“中国殖民”这一言论时,苏东的共产红旗尚未降落。可见刘晓波的胆识与智慧,只是“殖民”的表述方式有些绝对化了。

 

与此相联系的,刘晓波有两个思想亮点,十分可贵。鉴于资料缺乏,只能一提。

一是对马列主义的否定,时间大概是上世纪80年代晚期。

刘小波说:“马列主义在中国,与其说是信仰,不如说是专制权力的组成部分。马列主义不是信仰,而是统治者进行思想独裁的工具。”(“在‘气功热’的底层”)

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在《苏共解体宣言》(1991年12月17日)的开头,对马列主义就作了以下宣判:

 

“马列主义这一荒谬绝伦的邪说,经过70多年的实验,从理论到实践都彻底失败了。并用历史事实证明,马克思主义是彻头彻尾祸害人类的荒谬邪说。”

 

刘晓波此后投身于人权运动,并一再遭之囚禁,又过早地离开了我们。如果他能研究马列主义,定能揭示马列主义邪恶荒谬的本质。这在中国理论界是少有人涉及的领域,却是关乎国家走向的重大问题。

中共从它建立起就以马列主义为指导而直至今日,特别从它执政之今,将中国引上邪路,造成破坏无数,灾难无数,冤案无数,其文化根源就是马克思主义。

二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否定。

刘晓波说,需要进行两种批判。首先,“以西方文化为参照,来批判中国文化和现实”;其次,“以自我的、个体的创造性来批判西方文化”。必须重估一切。他还说:“从政治腐败到文化腐败,孔子思想能统治中国这么多年,我说过这可能与人种有关。”(1988年11月,香港《解放月报》)他还说:“我认为中国传统文化早该后继无人。”(《感性、个人、我的选择——与李泽厚的对话》)他还说:”中国的文学只有打倒屈原,杜甫才有出路。”(1986年12月12日在清华大学讲演)所以,在80年代中后期,刘晓波被称为文坛的一匹“黑马”。

20世纪以来,中国有三种文化。一种是欧美文化,我称之为欧系文化;一种是马列的俄系文化;还有就是中国本土的传统文化,通常以儒学为代表。刘晓波的“三百年殖民说”,说明他是主张西化的,是肯定欧美文化的。对马列的俄系文化是否定的,认为是统治者进行独裁的思想工具。这些都是对的,在思想界处于领先地位,只是没有进行展开性的论述。

刘晓波对中国传统文化持全盘否定,简单化了。因为儒学有孔孟的先儒,有董仲舒、朱熹等人的后儒。孔孟之先儒是民间很有影响的一个学派,核心思想是“仁义”。先儒中有些思想具有恒久的价值,它奠定中华文化之基础。如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这很为孙中山所赏识,为之立国理念。1949年之后的“党天下”建制,则是对此理念的背离。孔子说,“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这一博爱思想,实在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瑰宝。但中国是一个宗法社会,中国人的习惯只关爱、宠爱自己的子女,关心本家属的成员,孔子的博爱思想难以渗入人们的内心。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反专制独裁的,主张自由、互尊、平等、包容、多元,是人类自由主义的思想萌芽。如孟子说:“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乃是凌然正气的高尚人格,这对知识文化人尤为重要,刘晓波自己便是我们的人格表率。

后儒是皇权的教旨,核心思想是“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与先儒本质有别。中国传统文化最强势的、统治国人心灵的是帝王文化,包含皇权专制和帝王崇拜两个方面。中共的政权,从毛泽东以来继承并发展了帝王文化。直至今日,独裁专制和神化个人的文化,像雾霾一样笼罩全国,说明中国至今还停留在秦汉时期以来那种文化氛围。所以,后儒是中国进步的负面文化。后儒之“三纲”、“理学”等,是帝王文化的包装,所谓“外儒内法”、“儒表法里”也,都属皇权专制的意识形态,是应当摒弃的腐儒思想。但全部否定中国的传统文化,未免简单化了。刘晓波对文化问题的研究,起步不久,难免不周。

中共统治中国的文化,一是马列毛的异端文化,是专门破坏人类文明的。另一个是帝王文化。两者都是文化糟粕。只有清除这些文化糟粕,中国才能重返文明大道。

人类文化,深层次的包括价值观文化,人性文化,伦理文化,法治文化,其有价值的内涵都被中共践踏、抛弃了,这是野蛮战胜文明的时代。所以,中国的问题不仅仅是要建立宪政制度,文化重建的任务亦十分繁重,十分紧迫。

“非暴力主义”

人类的历史充满暴力。从远古时代直至近世,人类无不在残酷的丛林法则中生存。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统治者与统治者,强国与弱国,为了生存与利益,都以暴力来解决彼此间的冲突。这种暴力事件,最近的一次发生在89’北京天安门地区中共对学生运动的血腥镇压。当然,这是一种返祖现象,可称是一次例外。但中国两千余年的皇权专制史,改朝换代史,无不以暴力为后盾。马克思主义仍然主张暴力:以暴力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中共从毛泽东以来,从“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到这个政权危机四伏、摇摇欲坠之际,靠的就是“暴力、恐怖、慌言”这六字方针。

刘晓波认为,建设民主政治,必须废除暴力,以非暴力抗争之。他在《六四绝食宣言》中说:“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充满了以暴易暴和互相仇恨。及至近代,敌人意识成为中国人的遗传。1949年以后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更把传统的仇恨心理、敌人意识和以暴易暴推向了极端,此次军管也是‘阶级斗争’式的政治文化的体现。为此,我们绝食,呼吁中国人从现在开始逐步废弃和消除敌人意识和仇恨心里,彻底放弃‘阶级斗争’式的政治文化,因为仇恨只能产生暴力和专制。我们必须以一种民主式的宽容精神和协作意识来开始中国的民主建设。”

这里,刘晓波提出的“消除敌人意识和仇恨心理”,不应当与“非暴力抗争论”混为一谈。非暴力相对于暴力,表明两者都是相冲突的对立面,或者说都是敌对者;若无敌人,就无须拼死抗争了。

自从圣雄甘地、曼德拉、瓦文萨、哈维尔、昂山素姬进行坚持不懈的非暴力抗争并取得胜利以来,越来越多的明智人士采用这一斗争方式,这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重大进步。其实,欧美一些国家,自建立宪政制度以来,已经放弃了以暴力手段来解决各政治集团之间的权力与是非争端。只是这种文明手段还未必一些前现代国家所采用。中国就是其中之典型。刘晓波可以说是中国倡导非暴力抗争的首位人士。他虽然惨死于狱中,但他的精神永存。非暴力抗争一定会成为中国争取光明前途的强大力量,直至中国民主宪政制度的建立。民主制度建立后,社会中仍会发生一些非暴力抗争事件,但那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非暴力抗争在20世纪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极权的国家机器其物质装备的现代化。专制极权国家,有了现代武器、现代通讯、现代交通的装备,其专制统治真可以说是无孔不入、所向无敌了,可以把不稳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了。对于手无寸铁、更无现代武器的国民大众来说,除了屈服与忍耐,还有何法?那些富有道义担当的无畏勇士于是举起了非暴力抗争的义旗。自甘地开辟这条道路以来,世界上已有十几个国家取得了非暴力抗争的巨大成就。

中国继刘晓波之后一定会再次出现非暴力抗争运动,只是中共的极权专制太强大、太残忍了,大家实在不敢贸然为之。或者,中国也出现了戈尔巴乔夫、叶利钦这样的道义志士,解散中共,解救中国,遂使中国和平地走上民主宪政的光明大道。

流亡学者胡平论述过非暴力抗争的必然性。

他认为,暴力反抗暴力有其正当性,但面对高度现代化武器装备的专制政权,一般民众不具备暴力反抗工具;如果不甘屈服,唯有从事非暴力抗争。1989年的民主运动,就是一场伟大的非暴力抗争,但六四屠杀使很多民众失去了非暴力抗争的信心。胡平进一步阐述:“有人以为,一旦民众认识到非暴力抗争此路不通,他们就会转而投入暴力抗争。这个推断不符合实际。若人们失去了对非暴力斗争的信念,从而放弃非暴力抗争,实际上就是放弃了现实可行的斗争手段,到头来就是放弃了抗争本身。又由于他们不参加实际的非暴力抗争,因此使得实际发生的非暴力抗争,总是形不成声势和规模,形不成足够的力量,既不足以对一党专制构成有力的挑战,同时又比较容易被当局所压制,这反过来又使民众进一步失去对非暴力抗争的信心。舍此之外,别无捷径。”

胡平的论述,有一点他忽视了,即非暴力对暴力两者的博弈对抗中,何方为正义,何方是邪恶?人心在哪一边?政府虽拥有暴力,但它没有民心,失却道义;它只有邪恶,伤天害理,不得人心,因此是虚弱的。非暴力抗争开辟了人民以和平的方式铲除邪恶、结束专制、主宰历史的时代 。一切宪政国家已进入了这样的时代。这才是现代化之本。

全面彻底的改革纲领

中共主持的改革40余年了,结果是失败的,因为它是一场伪改革。你看:政治上,一党专政、个人独裁依旧。经济上,所有制结构仍以公有制为主体,市场经济则是政府驾驭、官商勾结的市场经济。文化上,没有言论自由,马列主义这一己被实践证明是荒谬邪说仍然是党国的指导思想。今天的中国人可以说仍然生活在极权主义的大牢里。

早在1988年,刘晓波提出了中国进行全面彻底的改革纲领。

他指出,改革的一个基本方法是:“不能从专制主义(体制)的内部来寻找否定专制主义的力量。”

具体地说:“在政治上不能从一党独裁内部寻找力量来反对一党独裁;在经济上,不能从公有制、计划经济内部寻找动力来改革经济;在思想上,不能从教条化的马克思主义内部寻找新的思想;在广义文化上,不能从中国传统文化内部来寻找所谓精华。而只能用多党并存的民主制代替一党独裁,用私有制、市场经济代替公有制、计划经济;用多元的言论、思想的自由来代替思想一元化;用世界的(西方的)现代文化来代替中国的传统文化,”(“混世魔王毛泽东”香港《解放月报》1988年11月号)

刘晓波认为,改革,“是一次全民族的脱胎换骨。”

刘晓波提出的改革纲领是全面、彻底的改革纲领。所谓全面,就是不局限于某一个领域。如邓小平至中共那样,改革只囿于经济领域,即便经济领域的改革也没有触动其根本——所有制结构的脱胎换骨。刘晓波的改革视野是全方位的,推之于政治、经济、文化各领域,从上层建筑到经济基础,进行全面的改革。所谓彻底,就是改革是全民族的脱胎换骨,就是不是从极权体制内部来寻找否定极权体制的力量。他否定一党独裁,否定公有制、计划经济,否定思想文化的一元化。他认为,只能用多党并传的民主制代替一党独裁;只能用私有制、市场经济代替公有制、计划经济;用多元的言论、思想代替一元化的思想文化;用世界(西方)的现代文化来代替中国的传统文化。这意味着要把中共自1949年建立起来的一套政治、经济制度和思想文化观念——极权主义的意识形态,全部否定,全部推翻,脱胎换骨,重起炉灶,使中国从共产极权的邪路中走出来,迈向人类的普世大道。

这个改革纲领刘晓波是1988年提出并发表问世的,至今43年过去了,仍是中国最全面、最彻底的改革纲领。刘晓波不愧是理论翘楚,思想先锋,民族精英。

笔者以经济改革为例,进一步说明这一点。

中国的经济改革始于1970年代末,如安徽凤阳县小岗村的包产到户,如城市的个体工商业者,如乡镇企业。这些改革萌芽开始都是民间自发的,为了解决百姓的生计。全面推开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中所倡导的市场经济。30年来,中共一直将市场经济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题,而理论界一些学者也只为市场经济摇旗呐喊,似乎市场经济是经济改革的唯一选择。可是历史证明,是私有制产生了市场经济,是公有制产生了计划经济。不根本改变公有制这个经济基础就不可能产生出自由、公正的市场经济。因此,目前中国的市场经济只能是权力市场经济,是政府驾驭的市场经济,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是官商勾结、互输利益的市场经济。因此,国际社会至今不承认中国所实行的是市场经济;因为它是一种变态的、不够格的市场经济。

而刘晓波开门见山就提出,中国的经济改革不能从公有制、计划经济内部来寻找改革的出路,它只能用私有制代替公有制,用市场经济代替计划经济,这是中国经济改革的阳关大道。遗憾的是,直至今日(2021年),中国几乎没有一位经济学家,把经济改革的方向指出得如此明确。

他在《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一书中,就论述了私有制的宪法地位。

他说:“私有产权是自由宪政的基础。私有产权之所以神圣,乃在于:1,私有产权,不仅是基本人权之一:个人拥有财产的权利,它不可剥夺,其界限也不可移动。2,私有产权还是基础性人权,与其他人权高度相关。它是个人自主地谋求自身幸福的最大资本,并为其他人权的确立和保护提供基础。3,对私有产权的宪法保护是宪政民主的最基本制度安排之一,关乎一整套经济、政治和法律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关乎个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的制度安排,以立宪方式来尊重和保护私有产权制度,使个人得以独立自主地谋求幸福,使个人拥有自我保护的法定权利来对抗政府的强制,无数分立的个人产权可以对政府的权力形成有效制约。”

中国,特别是中共的理论家,什么时候对私有制作出过如此精辟的、拔乱反正的论述?

洛克提出的三项基本人权:生命权,财产权,自由权。其中对财产权尤为重视,认为是其他两项人权的基础。西方近代文明与资本主义的发展有赖于私人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保护。刘晓波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阐述,难能可贵。

马克思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笔者认为,共产党人的错误也可以用一句话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中国民主化需分两步走

早在大学年代,刘晓波就萌生了在中国争取言论自由的理想。乍一看去,言论自由很温和,但是他却能对共产主义具有致命的杀伤力。刘晓波说:“无论于官于民,推动大陆的新闻开放和言论自由,实乃推动中国社会稳定转型的首要目标,党禁可以缓开,但开放言禁却刻不容缓”。刘晓波说:“言禁一开,自由中国必定降临。”

这是推进中国民主化的重要策略。鉴于极权统治现状,第一步先争取到言论自由。有了言论自由,人们可以万箭齐发,揭露中共这个专制城堡内的黑暗、腐败、邪恶,以及种种罪行。第二步再废除一党专政,代之以多党和平竞争、轮流执政的宪政民主。

刘晓波之策,很有价值。

“没有宪政制度的保证,任何当权者都将走向独裁。”

对毛泽东的批判,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已凡40余年。但绝大多数人对毛的批判与否定只是揭露他治国中的错误与罪行的事实,却少有深入到制度的层面。

刘晓波认为:“只反昏君、贪官而不反专制、皇权,是中国人的文化遗传。”“如果仅仅把毛泽东作为一个昏君、暴君来否定,而不是把他作为腐朽专制主义的当代代表来否定,那么,其结果只能是以新的独裁者代替旧的独裁者。”他说:“不是昏君、贪官使专制政体腐败,而是专制政体先天性地产生着昏君、贪官。如果没有民主政治的保证,任何人在专制政府中都将成为昏君、贪官,这甚至与个人品质无关。最卑鄙的政治家也无法在民主政治中为所欲为,而最高尚的政治家在专制政体中也将为所欲为。没有宪政制度的保证,任何当权者都将走向独裁。”(“混世魔王毛泽东”,1988年)

“中国人要敢于自我否定”

“中国人要敢于自我否定”是刘晓波提出的卓越见识。

他说:“‘文革’专制主义的极端化,一方面是因为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当权者们极端化的独裁,另一方面是因为广大的被统治者极端化的愚昧和软弱。毛泽东再有力量,也不能一个人进行‘文革’。他进一步指出:“也就是说,任何一个专制政体的产生和延续,都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共同创造并加以维持的。没有顺从独裁的被统治者,也就不会有专制统治。具体到中国的历史和现状,没有深厚的封建主义(应为‘皇权专制主义’——笔者)传统所培养起来的中国人的奴性,中国的专制主义决不会如此长久,如此肆无忌惮。”(“混世魔王毛泽东”)刘晓波还说:“我绝不认为中国的落伍(仅仅)是几个昏君造成的,每个人(都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上述括号中的文字系笔者所修订)原文是:“我绝不认为中国的落伍是几个昏君造成的,而是每个人造成的。”(香港《解放月报》1988年11月)是的,是中国人的奴性,中国国民的劣根性,为专制主义统治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刘晓波将鲁迅对中国国民性的批判,提到专制统治存亡的高度,无论是两千余年的皇权专制,还是70余年的共产极权专制,中国人都有一份责任,都值得自我反省。

刘晓波提出“中国人要敢于自我否定”这一观念,这可以说是中国知识界学术界之首创。在我们的耳边所经常迥响的是,中国是五千年的文明古国,具有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

这里有两个错误应予纠正。一是如果以文字出现和记载为标志,那中国的文明史是3500年。二是,3500年的历史,经济是小农经济,社会是宗法社会,政治是王权政治。中国历史长期王朝轮转,停滞不前。秦之前的商周王朝是封建邦国,实行有限王权。秦汉至明清,实行中央集权制基础上的皇权统治,中国从此进入了皇权专制社会,而不是讹传至今的所谓“封建社会”(误导人是毛泽东)。皇权专制,大权独揽,朝纲独断,至高至尊。整个国家,只有一个主人,只有一个人享有尊严和自由。皇帝统治下的万民则都姓“奴”:奴才,奴隶,奴婢,奴仆。这就是中国文化,说不上光辉灿烂。所以鲁迅说,中国历史只有“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与“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还说,中国文化说到底是“侍奉主子的文化”。在这样的社会里,普天之士纷纷“跻之仆妾之间而以为当然”(黄宗羲)。奴性确是中国应当抛弃的国民性,以改变中国人长期处于愚昧、愚钝的不开化状态。愚昧、愚钝、不开化,这便是1949年以来中共实行专制极权统治的社会基础。当然,70年来中共又进一步对国民进行长期的奴化教育和马列的毒化教育,俾使我国人皆沦为“驯服工具”, 奴性更有生长,社会文明更是倒退。鲁迅提出的“改造国民性”,刘晓波提出的“中国人要敢于自我否定”,是摆在中国人尤其是知识分子面前的严峻任务。中国人要自赎、自省、自救、自醒,以恢复自我。

上述对刘晓波不算是完整的思想介绍(笔者对刘晓波思想资料的搜集受限)中,可以认为,刘晓波是世纪之交中国思想界之第一人。毛泽东以来的极权统治年代里,林昭、李慎之可以与之比肩。

 

    四  “无敌论”尚待完善

 

“我没有敌人”是刘晓波一个著名的思想,是他深思熟虑经典之言。我思考了许久,觉得这一表述尚待完善。

刘晓波“我没有敌人,也没有仇恨”这一信念,早在1989年《六二绝色宣言》中就有表述。1999年12月23日在法庭判决前的“最后陈述”中,刘晓波又以“我没有敌人”作为主题加以阐述,可见这一观念在刘晓波思想中的重要性。

今天,离刘晓波2009年的“最后陈述”又过去12年了,中国不但要建设“和谐社会”,还提出要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呢!就是说,要建设“和谐世界”。时下,偌大中国只有一个声音,14亿中国人只有一个人有言论自由。请问:中共用什么方法建成了这样一个“和谐社会”,建成了这样一个“命运共同体”?很简单:恐怖。那些敢言的知识文化人,一旦发出自己的声音,就立即会遭到各种惩处:或开除公职,或取消一切退休待遇(上述两种处罚即称“砸饭碗”),或者抓捕入狱,判以重刑。就是说,极权体制下,经常使一些无辜的公民遭到国家机器的打压。这些公民皆是守法之良民,但在极权国家看来,他们是犯法之罪人。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你可以把为极权国家效力的公职人员不看做是敌人,但极权国家必须把你当做敌人。所以,刘晓波所说的“我没有敌人”,并不适合极权国家。

苏联总统戈尔巴乔夫宣布的《苏共解体宣言》中有这样一句话:

 

“在世界各个角落,只要出现共产党就会出现内战、饥荒和恐怖,就把烧杀、掠夺、暴乱、篡国夺权、血流成河带到哪里。”

 

可见,在专制独裁的极权国家,这个制度决定了它的坚守、维护者,就是人民凶恶的敌人.

为此,戈尔巴乔夫郑重宣布:“前苏共的所有组织全部解散,从即日起,前苏共的任何活动都是非法的。”

黎安友(美国汉学家)也持与我相似的观点,他说:“刘晓波的名言是‘他没有敌人’;但这个专制先锋政权,就其本质而言,有许多敌人。”

我甚至认为,极权国家需要敌人。它通过不断制造敌人,镇压与肃清敌人,来维护极权者的权力。

刘晓波,可以说是我中华民族当代的优秀代表,却被判重刑,惨死狱中。请问:就此事而言,中共是民族的功臣还是民族的罪人呢?

那么, 在这个世界上,有没有没有敌人的国家?

有,那就是实行宪政的国家。

在宪政国家,公民的言论自由是有切实保障的,不是只写在纸上的文字。你在各种会议或聚会上可以畅所欲言,不会担心有人会去告密。在各种媒体上可以发表各种言论,不会被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在课堂上你可以阐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不会被学生中匿藏的“通讯员”向上报告。还有出版自由,新闻自由,创作自由,信仰自由,都不会受到政府的干预和人身安全的威胁。

在宪政国家,结社自由,集会自由,游行自由,罢工自由,示威自由等,成为一种生活习惯,没有听说因公民履行这种自由权利而受到政府的武力弹压,致使公民们横尸街头。

特别是,在宪政国家,都有反对党。反对党在国家体制内合法存在。所谓反对党,并不是可以用暴力推翻现存政府的政党,而是在法定大选期间可以在各党(或两党)之间和平竞选,那个获得选民多数选票者便获得入驻政府的资格,上台执掌行政大权(立法权与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法院执掌)。就是说,在宪政国家,不要流一滴血,不要一枪一弹,就能实现政权和平的有序交替。在大选中落选的在野党可以监督执政党,时刻觊觎执政党的动向,是否有违宪违法行为。中国这样的极权国家,不要说反对党,连反对的声音都是听不到的。国人所期盼的反对党永远在梦想中。70多年了,虽有八个所谓的“民主党派”,那是中共的儿子党,花瓶党。

可见,只有在宪政国家,人民才有自由,国家才有民主,幸福的阳光才能普照。

可见,只有在宪政国家,人民之间才没有敌对与仇恨,大爱才会降临人间。

这才是现代化,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现代化。

刘晓波在法庭陈述中最后一段文字,特别表示了对言论自由的期待。这说明,在刘晓波看来,只有中国成为宪政国家之后,人们才能享受到这种自由。他说——

“我期待我的国家是一片可以自由表达的土地,在这里,每一位国民的发言都会得到同样的善待;在这里,不同的价值、思想、信念、政见……既相互竞争又和平共处;在这里,多数的意见和少数的异见都会得到平等的保障,特别是那些不同于当权者的政见将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在这里,所有的政见都将摊在阳光下接受民众的选择,每一个国民都能毫无恐惧地发表政见,决不会因发表不同的政见而遭受政治迫害;我期待,我将是中国绵绵不绝的文字狱的最后一个受害者,从此之后不再有人因言获罪。”

刘晓波再次强调——

“表达自由,人权之基,人性之本,真理之母。封杀言论自由,践踏人权,窒息人性,压抑真理。”

刘晓波在法庭上发表此番陈述时,《08宪章》公诸于世已有一周年了。可是刘晓波没有提及《08宪章》,这是令人遗憾的。因为这是为《08宪章》申辩的一个最好的机会。何况,刘晓波的被捕并判处重刑,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刘是《08宪章》的主心骨,是宪章运动的领导人。

刘晓波在法庭上完全可以陈述,《08宪章》是经150多位各方人士多次讨论修改的重要文本,是知识文化界集体智慧的结晶,推出并实施这一宪章,顺世界之潮流,合中国之民心,也是中共党内开明之士多年的呼吁,是中国政治现代化必须跨越的大坎。刘晓波完全可以说,《08宪章》是一份关于未来中国的政治蓝图,是一份和平转型的建设性文本,是来民间构建的关于宪政共和的社会之强音。中共不是口口声声自称是“三个代表”的政党吗?

  五  刘晓波的意义

刘晓波去世后,国内外知识学术界人士对刘晓波作了公道的很高的评价。

 

张祖桦(《08宪章》起草人,北京学者)——

抗击极权主义和专制强权的杰出精神领袖。

余英时(美国华裔思想史家)——

刘晓波事件不应该只从眼前看,从生死上看。生死对他已经不重要了,他能够对这个极杈的挑战已经到了历史上不朽的地位。

金钟(《开放》杂志创办人,主编)——

他的才华、胆识,不愧为当代中国主张和平非暴力抗争的思想家,杰出的反极权主义政论家。成就了我们这个沉沦于形而下的时代的独放异彩的人生。

贝丽特·瑞斯(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主席·2017)——

刘晓波是争取自由民主和更美好世界的强有力象征。

刘晓波先生讣告(自由刘晓波工作组)——

中国民主转型运动先驱刘晓波。

一座标志着中国人为自由而不懈奋斗的丰碑。

余杰(侨居美国的中国作家)——

刘晓波一生的实践,就是拆下肋骨当火炬,照亮六四屠杀之后漆黑的中国。

刘晓波活在他的文字中,他的文字是不可战胜、无法消灭的。这些文字蕴藏着自由的密码,如同钥匙,如同解药,如同翅膀,可以帮助那些迷路的人回家,酣睡的人苏醒,沉沦的人飞翔。

卡莱斯·托尔内(国际笔会执行主席)——

我们每一天都将赞美你,直到中国自由。

萨利尔·赛迪(国际特赦组织秘书长)——

刘晓波:人权巨人,给中国以至全世界留下不朽遗产。

应克复(独立学人)——

民族之魂刘晓波。

鲁扬(山东诗人,作家.)——

大爱,大慈,大仁。

李南央(侨居美国中国学者)——

在中国这盛产奴才的土地上,竖起一座伫立于世界英雄之林的丰碑。

香港一位天主教神父——

刘晓波是上帝派来的圣者。

赵常青(社会活动家)——

刘晓波不安于学术,他心中还有一种更高的使命,那就是对现实的关怀和悲悯。他对制度性悲剧有一种刻骨铭心的理解和感受,他人生的最大主题是变革这种制度,使十几亿同胞拥有自由、民主、尊严的权利。

陈奎德(旅美华裔学者)——

2017年7月13日,不仅是刘晓波的忌日,也是当代中国人的受难日。

于建荣(法学博士)——

您就是一座高山,无论多少人将您踏在脚下,都无损你的尊严与伟岸。

潘永忠(旅德华裔作家)——

大智大慧者,往往是心平气和,以礼待人,以德报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刘晓波巳达到了这样的境界。

陈破空(旅美华裔作家)——

刘晓波之死,见证新纳粹的诞生。

胡平(旅美中国流亡作家,《北京之春》前主编)——

刘晓波以自己的方式给我们树立了一个巨大的道德典范,比之萨哈罗夫、哈维尔和昂山素姬都毫不逊色,而刘晓波的死亡更使他永远定格为伟大的殉道者。

杨光(湖北学者,作家)——

中国民主转型的道义巨人——刘晓波。

林培瑞(美国汉学家,普林斯顿大学荣休教授)——

最深刻和博学的思想家之一。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