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野蛮计生与陈光诚事件维权大事记(2006-7-19—11-7)

  之前部分请参考: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6/07/200607192122.shtml
   
   
   
   7月19 日,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呼吁中国释放陈光诚。
   
   7月19日,法院口头通知律师,再次推迟开庭。但没有告知具体开庭日期。
   
   7月20日,准备参加旁听的民间人士被殴打、所穿的光诚头像衫均被撕破。
   
   7月20日,民间人士在东师古村准备探望袁伟静时,又被殴打。
   
   8月14日晚,律师接到法院电话,通知8月18日开庭。
   
   8月15日-17日,许志永、张立辉、李劲松、李方平、滕彪分别赴沂南县准备参加开庭。
   杨在新、黄晓敏、张鉴康、邓永亮等维权人士以及数位村民赴沂南县准备旁听该案。
   
   8月17日下午和18日上午,李方平和张立辉律师两次到沂南县看守所要求会见陈光诚与其交流新证据,公安部门不予安排。
   
   8月17日晚,李方平、张立辉和许志永被六、七位不明身份的人诬陷偷包,许志永博士又一次遭到殴打,李方平和张立辉律师被带到界湖派出所讯问两个多小时,许志永博士被讯问长达22个小时。
   
   8 月18日,陈光诚的母亲和妻子要求参加旁听,被警察强力阻止。
   
   8 月18日,要求旁听的杨在新、黄晓敏被强行带到派出所,杨在新受到警察凶狠殴打。
   张鉴康、邓永亮被软禁在宾馆,之后失踪。
   
   2006年8 月18日下午,沂南县法院周边安排了“交通管制 ”,禁止任何人前往法院旁听。
   在陈光诚明确拒绝法院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的情况下,沂南县法院强行开庭。
   
   2006年8 月24日,沂南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陈光城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8 月18日,沂南法院秘密审判陈庚江、陈光东、陈光合三位村民,三位村民被判刑7个月,缓刑1年。24日被释放。三位村民在被刑讯逼供17天。
   
   8 月24日,大赦国际发布声明,称人权卫士陈光诚成为良心犯。
   
   8月26日,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史考特和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的集会上,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维权律师高智晟和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
   
   8 月28日,李劲松、李方平律师赴沂南准备上诉;并于30日在看守所会见了陈光诚。
   
   8月29日,美国国会人权事务议员团主席、著名参议员布朗贝克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立即释放陈光诚,并停止骚扰其他维权人士。
   
   8月29日,来自30多个国家的人权、宗教、生物伦理等领域的100多位领导人联署致胡锦涛的公开信,抗议对陈光诚的迫害。
   
   9月1日,陈光诚案律师团提出上诉。
   
   9月1日,位于日内瓦的的人权组织“反酷刑世界组织”对陈光诚的律师遭阻扰出庭及庭审仅历时2个小时的整个司法程序的非正当性表示关注,并认为该案的判决违反了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有关条款。
   
   9月7日,欧洲议会9月7日一致通过了对“欧洲与中国”报告的修正案,要求中国当局释放陈光诚等三人。
   
   9月12日、14日,陈光诚案律师团分两次将证据目录寄往临沂中级法院,共要求137位证人出庭。
   
   9月14号,美国会议员马克﹒肯尼迪(Mark Kennedy)联合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主席亨利.海德(Henry Hyde)、人权小组委员会主席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以及维吉尼亚州众议员兰迪.福布斯(Randy Forbes)联名写信敦促中共主席胡锦涛,要求停止骚扰中国人权律师高智晟和陈光诚。
   
   9月15日,陈光诚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控方的两位最关键证人陈光余陈光军受酷刑逼供的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布。
   
   9月20日,陈光诚案律师团向联合国有关人权机构提出补充报告,要求关注人权捍卫者陈光诚被任意羁押、非法审判,证人被刑讯逼供,律师独立行业受到干扰等情况。这些机构包括:联合国(反对)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联合国总秘书长保护人权捍卫者特派代表、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问题”特派报告员、联合国反酷刑特派专员、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
   
   10月4日,袁伟静准备中秋回娘家遭强行拦截。
   
   10月12日,袁伟静在《华盛顿邮报》发表文章《因为光诚,我会更坚强》。
   
   10月 30日,临沂中级人民院就陈光诚案发出了2006临刑一终字第193号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第一、撤销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2006沂刑初字第 193号刑事判决! 第二、将此案发回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10月31 日,维权网发布声明,欢迎临沂中院撤销对陈光诚案的一审判决,敦促沂南法院重审实践司法正义。
   
   11月3日,李劲松、李苏滨、黄争荣律师一行三人到沂南办理相关手续并会见陈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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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野蛮计生与陈光诚事件维权大事记(2006-7-19—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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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6/07/200607192122.shtml
   
   
   
   7月19 日,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呼吁中国释放陈光诚。
   
   7月19日,法院口头通知律师,再次推迟开庭。但没有告知具体开庭日期。
   
   7月20日,准备参加旁听的民间人士被殴打、所穿的光诚头像衫均被撕破。
   
   7月20日,民间人士在东师古村准备探望袁伟静时,又被殴打。
   
   8月14日晚,律师接到法院电话,通知8月18日开庭。
   
   8月15日-17日,许志永、张立辉、李劲松、李方平、滕彪分别赴沂南县准备参加开庭。
   杨在新、黄晓敏、张鉴康、邓永亮等维权人士以及数位村民赴沂南县准备旁听该案。
   
   8月17日下午和18日上午,李方平和张立辉律师两次到沂南县看守所要求会见陈光诚与其交流新证据,公安部门不予安排。
   
   8月17日晚,李方平、张立辉和许志永被六、七位不明身份的人诬陷偷包,许志永博士又一次遭到殴打,李方平和张立辉律师被带到界湖派出所讯问两个多小时,许志永博士被讯问长达22个小时。
   
   8 月18日,陈光诚的母亲和妻子要求参加旁听,被警察强力阻止。
   
   8 月18日,要求旁听的杨在新、黄晓敏被强行带到派出所,杨在新受到警察凶狠殴打。
   张鉴康、邓永亮被软禁在宾馆,之后失踪。
   
   2006年8 月18日下午,沂南县法院周边安排了“交通管制 ”,禁止任何人前往法院旁听。
   在陈光诚明确拒绝法院指定的律师为其辩护的情况下,沂南县法院强行开庭。
   
   2006年8 月24日,沂南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判处陈光城有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
   
   8 月18日,沂南法院秘密审判陈庚江、陈光东、陈光合三位村民,三位村民被判刑7个月,缓刑1年。24日被释放。三位村民在被刑讯逼供17天。
   
   8 月24日,大赦国际发布声明,称人权卫士陈光诚成为良心犯。
   
   8月26日,欧洲议会副主席爱德华.麦克米兰.史考特和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的集会上,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维权律师高智晟和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
   
   8 月28日,李劲松、李方平律师赴沂南准备上诉;并于30日在看守所会见了陈光诚。
   
   8月29日,美国国会人权事务议员团主席、著名参议员布朗贝克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立即释放陈光诚,并停止骚扰其他维权人士。
   
   8月29日,来自30多个国家的人权、宗教、生物伦理等领域的100多位领导人联署致胡锦涛的公开信,抗议对陈光诚的迫害。
   
   9月1日,陈光诚案律师团提出上诉。
   
   9月1日,位于日内瓦的的人权组织“反酷刑世界组织”对陈光诚的律师遭阻扰出庭及庭审仅历时2个小时的整个司法程序的非正当性表示关注,并认为该案的判决违反了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有关条款。
   
   9月7日,欧洲议会9月7日一致通过了对“欧洲与中国”报告的修正案,要求中国当局释放陈光诚等三人。
   
   9月12日、14日,陈光诚案律师团分两次将证据目录寄往临沂中级法院,共要求137位证人出庭。
   
   9月14号,美国会议员马克﹒肯尼迪(Mark Kennedy)联合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主席亨利.海德(Henry Hyde)、人权小组委员会主席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以及维吉尼亚州众议员兰迪.福布斯(Randy Forbes)联名写信敦促中共主席胡锦涛,要求停止骚扰中国人权律师高智晟和陈光诚。
   
   9月15日,陈光诚涉嫌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一案控方的两位最关键证人陈光余陈光军受酷刑逼供的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布。
   
   9月20日,陈光诚案律师团向联合国有关人权机构提出补充报告,要求关注人权捍卫者陈光诚被任意羁押、非法审判,证人被刑讯逼供,律师独立行业受到干扰等情况。这些机构包括:联合国(反对)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联合国总秘书长保护人权捍卫者特派代表、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的独立性问题”特派报告员、联合国反酷刑特派专员、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
   
   10月4日,袁伟静准备中秋回娘家遭强行拦截。
   
   10月12日,袁伟静在《华盛顿邮报》发表文章《因为光诚,我会更坚强》。
   
   10月 30日,临沂中级人民院就陈光诚案发出了2006临刑一终字第193号刑事裁定书。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第一、撤销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2006沂刑初字第 193号刑事判决! 第二、将此案发回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10月31 日,维权网发布声明,欢迎临沂中院撤销对陈光诚案的一审判决,敦促沂南法院重审实践司法正义。
   
   11月3日,李劲松、李苏滨、黄争荣律师一行三人到沂南办理相关手续并会见陈光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