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义与良善:自由民主的十字架路标(书籍连载十五)十三、《行过流泪谷》



(中国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领袖袁相忱的夫人袁梁惠珍见证《行过流泪谷》

在见证里,袁师母讲到了“文化大革命”最艰难的岁月里,那些在五十年代苟且而有了人身自由的宗教领袖,在“文革”中被红卫兵批斗、以致于死于非命。

而袁相忱先生,因坚持福音被捕入狱二十多年。在“文革”中,在狱政部门的“保护”下,袁先生避过了“文革”浩劫。且因在东北长期劳动,身体愈发康健。)

在《创世记》2:16-17里,耶和华神赐下“行为之约”:“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或许是没有认真查考圣经,总之亚当、夏娃遭遇且没有胜过撒旦的试探,在自由意志的任意支配下,夏娃做了一个否定“行为之约”的“信仰告白”:“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创世记3:2-3)

后面发生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以至于“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罗马书5:12)。在《歌罗西书》2:21,圣经劝勉我们:“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

我们有时在想,其实夏娃摘下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以至于把它当成皮球踢,也不是行为之约所禁止的。我们不妨大胆地假设,除了“不可吃”之外,如何对待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本来就是我们基督徒在“恩典中的自由”啊。

“人造律法”剥夺基督恩典中的自由,客观地说,这样的事情在基督教会史上真是比比皆是。有些是对圣经的劝勉不合理推论而得,而有些纯粹是外加的。

在历朝历代的政治或者文化运动中,“人造律法”的发出,直接向“十字架救恩”发出了挑战。对那些不熟读圣经、或者熟读圣经却加入圣经之外的个人抱负的民众而言,有多少在狂热地践行这种参与而最终没有接受真福音呢?

 

“神恩独作论”是颠扑不破、却屡屡被蛮横否定的真理



世界文明分布图由此图,我们知道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范式是人类最优秀的。然而,再小的共同体,都是由一个一个具体的人组成的。

这样,单单面对这个文明位格性的中心、也即信靠并委身于十字架上为我们提供替代性救赎的耶稣基督,是文明范式转换的唯一路径)

福音性的“神恩独作”论是基督十字架救恩的基础信条。在今日,这个信条经常被很多“持神人合作论”的异端捍卫者所激烈反对。他们反对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是圣经中的一些牧养式警告,其中最著名的一段或许就是《希伯来书》的第六章。

在其4—6中,圣经作者这样劝勉:“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接下去就是以比喻这一圣经中常用的修辞法发出的再不悔改就要堕入地狱的警告。于是很多撒旦的仆人就错误地得出结论认为“救恩是可以抗拒的”,事实上也拒绝了“人是全然败坏的”这一真命题。

而在9—12中,《希伯来书》发出的是福音性的应许与安慰:“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因为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做的工和你们为祂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我们愿你们各人都显出这样的殷勤,使你们有满足的指望,一直到底。并且不懈怠,总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这里的关键就是“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以及后文中的“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

在教会史上,我们前面讨论《罗马书》、《加拉太书》的论辩,以及我们现在可以想起《使徒行传》中初代教会所召开的“耶路撒冷大会”。这些在圣经中太清楚不过了。

然而,这种争论在教会史上不断出现。教父时代最为出名的一次是奥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与伯拉纠(Pelagius)之间的辩论。伯拉纠主张救恩的“神人合作说”。奥古斯丁则在其《论自由意志》一书中探讨恶的来源和人的自由意志问题,在《论本性与恩典》则探讨人的全然败坏与上帝的全然恩典。两书都主张神恩独作,提出在恩典中驾驭人的本性。

伯拉纠主义(Pelagianism)和半伯拉纠主义(Semi-Pelagianism)在整个中世纪时期其实是越演越烈。天主教的律法主义就是其代表。对此,我们只要翻阅一本福音纯正的《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就可以得到明确的答案。

而在改教时代,16世纪德国墨兰顿(PhilippSchwartzerdMelanchthon,1497—1560年)提出救恩的神人合作说。路德则于1524年在其所著《意志奴役论》(DeServoArbitrio)中极力主张唯独因信称义。墨兰顿式观点后来发展为阿米主义(Arminianism);这一错误的教义由荷兰神学家雅各·阿米念(JacobusArminius,1560—1609年)的名字命名。

可以明确地说,阿米念主义的大规模泛滥是今日全球基督福音不复兴的思想成因,亦是我们以后会讨论的基督教世界出现各种问题(例如无条件包容异教价值观)的思想成因。而这背后的根本原因则是“罪”,以致“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师记17:6)。

确立“神恩独作”的基督福音论在整个圣经公共神学议题中非常重要。

离开这个论题谈论基督教的公共神学,不仅不是不符合圣经的真理,而且还会因为悖逆而招致神的震怒。

一个探讨:例如大选中,个体道德VS公共政策,何者居于政治评价首位?

有一个在民主社会中令人深思的“两难选择”。选题是这样的:“候选人A跟一些不诚实的政客有往来,而且会星象占卜学,他有婚外情,是一个老烟枪,每天喝8到10杯的马丁尼;候选人B过去有过2次被解雇的记录,睡觉睡到中午才起来,大学时吸鸦片,而且每天傍晚会喝一大夸特威士忌。 候选人C是一位受勋的战争英雄素食主义者,不抽烟,只偶尔喝一点啤酒。从没有发生婚外情。 候选人A是富兰克林罗斯福,候选人B是温斯顿•丘吉尔,候选人C是亚道夫•希特勒。”

在现实生活中,这些问题对那些关注个人道德、又期待公共政策两全其美的“选民”来说,可谓是足以让人崩溃的“两难选择”。对儒家社会来说必然如此。对基督教社会来说,即便坚信“因信称义”、承认人性的不完全,也常常是如此。

2016年美国大选中,为了同性恋婚姻的合法性、男女厕所的性别化正常使用以及是否以国家暴力限制美国社会的穆斯林化等一系列律法性议题(不是福音性议题),无数的福音派基督徒咬牙切齿选择了大嘴巴型奸商川普(DonaldTrump)。单纯从温文尔雅和婚姻的从一而终来说,民主党候选人、职业政客希拉里(HillaryDianeRodhamClinton)要好很多。这样,类似在中国大陆是否要支持现政权的改革开放政策,是否赞成川普,俨然成为足以撕裂欧美基督教社会的一个敏感话题。

我们都不是人类社会的主宰者,都不是全知全能的耶稣基督。即便有一些人的预测能力相对其他人更卓越一些,仍然没有谁能持久做成功的“事后诸葛”。

然而,从圣经的角度来说,有一些角度的探讨仍然是可能的。例如,一个人如何才能得救,一个人何以才能成圣,一个良性运行的共同体应该如何。

古今中外的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政治观都有很多问题。但这些政治理论把人的道德分为私德和公德还是有一些合理性的。重要的是,它成功地契合了现代社会越来越倾向社会分工合作体系这一特点,因而在操作上常常是卓有成效的。

而对基督徒来说,在《创世记》第一章和诺亚方舟中,圣经仍然支持那种各从其类的社会规范。简单说,祭司、先知、君王三者都各有分工,严禁混淆。而在新约中,例如在《以弗所书》第五章中,主耶稣基督分别给男女赐下诫命。即便在因信称义的“替代性救赎”中,仍然夫妻有别,父母子女有别,教会与地上的掌权者有别,在教会中仍然奉行“各从其类”的属灵合作分工原则。

这俨然是说,个人道德与公共道德可以区分。如果公共层面基本能做到奉公执法,且具备高瞻远瞩的战略能力以及相应的落地能力,那么对政治人物的道德能力则不必要求那么苛刻。前述希特勒与丘吉尔的对比,似能证明这个结论。根据这一结论,显然,对政治公共道德的要求,对其公共政策的关注,应该超过对其个人道德的关注。这似乎又在说,如果不能两全其美,我们应该咬咬牙选择那些道德败坏而公共政策方面更合乎“公平正义”之诉求的政治人物。

好在“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6-7),好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从来公义慈爱密不可分,好在“因信称义”和“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以弗所书2:20)的坚强教会从来都是满有应许的。

结合第十一章“不是注定败坏,更非天然成善:坦然面对真实人性”,尤其是结合《正义一元论》所提出的“基督教正义一元论”、“民情结构基础论”和“制度文化组合论”三大分析方法论,相关答案呼之欲出,例如在西方欧美社会,对比私人道德考量,政治人物的政党属性很重要、在特定政党中由于派系之争政治人物的执政团队也很重要,而比这两者更主要的是这个国家的民情。在西方世界的发育和衍变历史中,基督教社会至少曾经提供了主导性民情。

政治人物的公共政策,重要于其私人品德?可能在中国、阿拉伯等东方社会也是如此。但政治的特点常常在于“江湖”的水会很深,有时则是“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公共承诺可以用以骗取支持。这里不是新天新地,“动态博弈情境论”也可以是有效的问题方法之一。问题在于,信息的不对称是人类社会的常态。

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有赖于一个社会的新闻自由的拓展和信息公开度的有效提升。可是,越是发达生态的新闻媒体(传统媒体和网络自媒体的市场博弈陷入丛林化),人们越难以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中做有效的取舍。流行的观点,常常是大众“臭味相同”的共同选择。专业的智库受控于大资本、大政党等既得利益集团。媒体的公正与否则与采编团队的群体素质相关。对它们的过分迷信,非常容易出问题。

更何况,每个政治参与者都有他独特的、不愿对外部分享的内心世界。每个政治观察者即便愚蠢到底,仍然深信自己从主动性的中探索出来的经验教训不至于给自己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因而强化既成偏见和路径依赖。例如《创世记》中的约瑟和那些反面人物,改变偏见和路径依赖,有时还依靠自身个体属灵或非属灵的经验的拓展——这一切,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能的,可谓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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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公义与良善:自由民主的十字架路标(书籍连载十五)十三、《行过流泪谷》



(中国北京基督教家庭教会领袖袁相忱的夫人袁梁惠珍见证《行过流泪谷》

在见证里,袁师母讲到了“文化大革命”最艰难的岁月里,那些在五十年代苟且而有了人身自由的宗教领袖,在“文革”中被红卫兵批斗、以致于死于非命。

而袁相忱先生,因坚持福音被捕入狱二十多年。在“文革”中,在狱政部门的“保护”下,袁先生避过了“文革”浩劫。且因在东北长期劳动,身体愈发康健。)

在《创世记》2:16-17里,耶和华神赐下“行为之约”:“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或许是没有认真查考圣经,总之亚当、夏娃遭遇且没有胜过撒旦的试探,在自由意志的任意支配下,夏娃做了一个否定“行为之约”的“信仰告白”:“园中树上的果子,我们可以吃;惟有园当中那棵树上的果子,神曾说:‘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创世记3:2-3)

后面发生的事情我们都知道了,以至于“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罗马书5:12)。在《歌罗西书》2:21,圣经劝勉我们:“你们若是与基督同死,脱离了世上的小学,为什么仍像在世俗中活着,服从那‘不可拿、不可尝、不可摸’等类的规条呢?”

我们有时在想,其实夏娃摘下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以至于把它当成皮球踢,也不是行为之约所禁止的。我们不妨大胆地假设,除了“不可吃”之外,如何对待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本来就是我们基督徒在“恩典中的自由”啊。

“人造律法”剥夺基督恩典中的自由,客观地说,这样的事情在基督教会史上真是比比皆是。有些是对圣经的劝勉不合理推论而得,而有些纯粹是外加的。

在历朝历代的政治或者文化运动中,“人造律法”的发出,直接向“十字架救恩”发出了挑战。对那些不熟读圣经、或者熟读圣经却加入圣经之外的个人抱负的民众而言,有多少在狂热地践行这种参与而最终没有接受真福音呢?

 

“神恩独作论”是颠扑不破、却屡屡被蛮横否定的真理



世界文明分布图由此图,我们知道什么样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范式是人类最优秀的。然而,再小的共同体,都是由一个一个具体的人组成的。

这样,单单面对这个文明位格性的中心、也即信靠并委身于十字架上为我们提供替代性救赎的耶稣基督,是文明范式转换的唯一路径)

福音性的“神恩独作”论是基督十字架救恩的基础信条。在今日,这个信条经常被很多“持神人合作论”的异端捍卫者所激烈反对。他们反对这一观点的主要依据是圣经中的一些牧养式警告,其中最著名的一段或许就是《希伯来书》的第六章。

在其4—6中,圣经作者这样劝勉:“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

接下去就是以比喻这一圣经中常用的修辞法发出的再不悔改就要堕入地狱的警告。于是很多撒旦的仆人就错误地得出结论认为“救恩是可以抗拒的”,事实上也拒绝了“人是全然败坏的”这一真命题。

而在9—12中,《希伯来书》发出的是福音性的应许与安慰:“亲爱的弟兄们,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你们的行为强过这些,而且近乎得救。因为神并非不公义,竟忘记你们所做的工和你们为祂名所显的爱心,就是先前伺候圣徒,如今还是伺候。我们愿你们各人都显出这样的殷勤,使你们有满足的指望,一直到底。并且不懈怠,总要效法那些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的人。”这里的关键就是“我们虽是这样说,却深信”,以及后文中的“凭信心和忍耐承受应许”。

在教会史上,我们前面讨论《罗马书》、《加拉太书》的论辩,以及我们现在可以想起《使徒行传》中初代教会所召开的“耶路撒冷大会”。这些在圣经中太清楚不过了。

然而,这种争论在教会史上不断出现。教父时代最为出名的一次是奥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us)与伯拉纠(Pelagius)之间的辩论。伯拉纠主张救恩的“神人合作说”。奥古斯丁则在其《论自由意志》一书中探讨恶的来源和人的自由意志问题,在《论本性与恩典》则探讨人的全然败坏与上帝的全然恩典。两书都主张神恩独作,提出在恩典中驾驭人的本性。

伯拉纠主义(Pelagianism)和半伯拉纠主义(Semi-Pelagianism)在整个中世纪时期其实是越演越烈。天主教的律法主义就是其代表。对此,我们只要翻阅一本福音纯正的《基督教神学思想史》就可以得到明确的答案。

而在改教时代,16世纪德国墨兰顿(PhilippSchwartzerdMelanchthon,1497—1560年)提出救恩的神人合作说。路德则于1524年在其所著《意志奴役论》(DeServoArbitrio)中极力主张唯独因信称义。墨兰顿式观点后来发展为阿米主义(Arminianism);这一错误的教义由荷兰神学家雅各·阿米念(JacobusArminius,1560—1609年)的名字命名。

可以明确地说,阿米念主义的大规模泛滥是今日全球基督福音不复兴的思想成因,亦是我们以后会讨论的基督教世界出现各种问题(例如无条件包容异教价值观)的思想成因。而这背后的根本原因则是“罪”,以致“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师记17:6)。

确立“神恩独作”的基督福音论在整个圣经公共神学议题中非常重要。

离开这个论题谈论基督教的公共神学,不仅不是不符合圣经的真理,而且还会因为悖逆而招致神的震怒。

一个探讨:例如大选中,个体道德VS公共政策,何者居于政治评价首位?

有一个在民主社会中令人深思的“两难选择”。选题是这样的:“候选人A跟一些不诚实的政客有往来,而且会星象占卜学,他有婚外情,是一个老烟枪,每天喝8到10杯的马丁尼;候选人B过去有过2次被解雇的记录,睡觉睡到中午才起来,大学时吸鸦片,而且每天傍晚会喝一大夸特威士忌。 候选人C是一位受勋的战争英雄素食主义者,不抽烟,只偶尔喝一点啤酒。从没有发生婚外情。 候选人A是富兰克林罗斯福,候选人B是温斯顿•丘吉尔,候选人C是亚道夫•希特勒。”

在现实生活中,这些问题对那些关注个人道德、又期待公共政策两全其美的“选民”来说,可谓是足以让人崩溃的“两难选择”。对儒家社会来说必然如此。对基督教社会来说,即便坚信“因信称义”、承认人性的不完全,也常常是如此。

2016年美国大选中,为了同性恋婚姻的合法性、男女厕所的性别化正常使用以及是否以国家暴力限制美国社会的穆斯林化等一系列律法性议题(不是福音性议题),无数的福音派基督徒咬牙切齿选择了大嘴巴型奸商川普(DonaldTrump)。单纯从温文尔雅和婚姻的从一而终来说,民主党候选人、职业政客希拉里(HillaryDianeRodhamClinton)要好很多。这样,类似在中国大陆是否要支持现政权的改革开放政策,是否赞成川普,俨然成为足以撕裂欧美基督教社会的一个敏感话题。

我们都不是人类社会的主宰者,都不是全知全能的耶稣基督。即便有一些人的预测能力相对其他人更卓越一些,仍然没有谁能持久做成功的“事后诸葛”。

然而,从圣经的角度来说,有一些角度的探讨仍然是可能的。例如,一个人如何才能得救,一个人何以才能成圣,一个良性运行的共同体应该如何。

古今中外的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政治观都有很多问题。但这些政治理论把人的道德分为私德和公德还是有一些合理性的。重要的是,它成功地契合了现代社会越来越倾向社会分工合作体系这一特点,因而在操作上常常是卓有成效的。

而对基督徒来说,在《创世记》第一章和诺亚方舟中,圣经仍然支持那种各从其类的社会规范。简单说,祭司、先知、君王三者都各有分工,严禁混淆。而在新约中,例如在《以弗所书》第五章中,主耶稣基督分别给男女赐下诫命。即便在因信称义的“替代性救赎”中,仍然夫妻有别,父母子女有别,教会与地上的掌权者有别,在教会中仍然奉行“各从其类”的属灵合作分工原则。

这俨然是说,个人道德与公共道德可以区分。如果公共层面基本能做到奉公执法,且具备高瞻远瞩的战略能力以及相应的落地能力,那么对政治人物的道德能力则不必要求那么苛刻。前述希特勒与丘吉尔的对比,似能证明这个结论。根据这一结论,显然,对政治公共道德的要求,对其公共政策的关注,应该超过对其个人道德的关注。这似乎又在说,如果不能两全其美,我们应该咬咬牙选择那些道德败坏而公共政策方面更合乎“公平正义”之诉求的政治人物。

好在“耶和华,耶和华,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不轻易发怒,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为千万人存留慈爱,赦免罪孽过犯和罪恶,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出埃及记34:6-7),好在十字架上的耶稣从来公义慈爱密不可分,好在“因信称义”和“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以弗所书2:20)的坚强教会从来都是满有应许的。

结合第十一章“不是注定败坏,更非天然成善:坦然面对真实人性”,尤其是结合《正义一元论》所提出的“基督教正义一元论”、“民情结构基础论”和“制度文化组合论”三大分析方法论,相关答案呼之欲出,例如在西方欧美社会,对比私人道德考量,政治人物的政党属性很重要、在特定政党中由于派系之争政治人物的执政团队也很重要,而比这两者更主要的是这个国家的民情。在西方世界的发育和衍变历史中,基督教社会至少曾经提供了主导性民情。

政治人物的公共政策,重要于其私人品德?可能在中国、阿拉伯等东方社会也是如此。但政治的特点常常在于“江湖”的水会很深,有时则是“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公共承诺可以用以骗取支持。这里不是新天新地,“动态博弈情境论”也可以是有效的问题方法之一。问题在于,信息的不对称是人类社会的常态。

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有赖于一个社会的新闻自由的拓展和信息公开度的有效提升。可是,越是发达生态的新闻媒体(传统媒体和网络自媒体的市场博弈陷入丛林化),人们越难以在纷繁复杂的信息中做有效的取舍。流行的观点,常常是大众“臭味相同”的共同选择。专业的智库受控于大资本、大政党等既得利益集团。媒体的公正与否则与采编团队的群体素质相关。对它们的过分迷信,非常容易出问题。

更何况,每个政治参与者都有他独特的、不愿对外部分享的内心世界。每个政治观察者即便愚蠢到底,仍然深信自己从主动性的中探索出来的经验教训不至于给自己带来毁灭性的灾难,因而强化既成偏见和路径依赖。例如《创世记》中的约瑟和那些反面人物,改变偏见和路径依赖,有时还依靠自身个体属灵或非属灵的经验的拓展——这一切,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可能的,可谓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