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4月11日01时21分 发布 |
2007年4月10日,持刀杀死城管队长的小贩崔英杰,一审被判处死缓。这是我们现阶段所能期待唯一“可接受”的结果了。死者李志强被追认为“革命烈士”,而崔英杰恐怕是杀死“革命烈士”而唯一没有被判死刑者。中午12:10,崔英杰的辩护人之一李劲松律师发来短信:“您好!崔英杰案一审今天已宣判,结果是死缓。特此我向您及所有关注崔英杰案的朋友们深致敬意和谢意!”我们为此雀跃,为此而双眼湿润。 尽管被杀死的是城管队长,但全国大部门的网民和舆论都一边倒的支持小贩崔英杰。一些法律界人士也站出来为崔英杰仗义执言。这位“行凶者”在大家的心目中才是真正的“受害者”。他象当年枉死的孙志刚一样,代表着一个受害者群体考验着中国的司法,考验着人性和良知。孙志刚已经付出了生命,我们还要让崔英杰也付出惨重的生命代价吗。 中国政府在人权中强调所谓“生存权”和“发展权”,并把它们和其他的公民权利割裂开来,以期说明中国政府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特色。而事实上恰恰在我们这个体制下这两个基本权利最难得到保障。城管部门建立多年了,北京市民已经见惯了那些被城管打手们疯狂追赶的小贩,被抢夺了赖以生存的家底之后嚎啕大哭的小贩,被殴打中拼命求饶的小贩。而这些摆地摊的小贩大部分是下岗生活无着的普通人,或进城打工的农民。 城管队员一般都是飞扬跋扈气焰嚣张,在底层谋生的小民们眼中,他们已经取代了警察而成为“活阎王”。有一次他们在朝阳区甘露园路边抢夺一位老婆婆的东西,只不过是一些鞋垫、小梳子、月票夹之类的物品。城管队员拽着老人不放,要带她去城管队“接受处罚”。我看到他们实在太粗暴,就上前与之辩理,对方人多势众警告我少管闲事,但看我背着个小摄影包不肯罢休,他们就说“你是记者吧。哼哼……你要是记者你就随便写。”肯定有一张无形的制度之伞庇护着他们的暴力措施。看着老人拼命想要挣脱,我拉住城管队的面包车车门,不让他们离去。城管队员很少遇到“管闲事的”,估计他们对不知背景的人也不太敢轻举妄动,所以他们的队长示意放开老人,我想这个老太太的身家对他们而言实在没有什么“油水”。我立即和老人说“大妈,您快走。”可是接下来一幕让我出乎意料,本已经可以脱身的老太太,犹豫了几秒钟却自己主动上了城管的车。临走她说,她跟着车走,是还想试一试央求城管们高抬贵手,归还她的这点儿东西,因为她一个孤寡老婆子就只有这些了。我没办法继续保护老人家,城管得意洋洋带着嘲笑地拉上车门,我只能看着城管们的车绝尘而去。我都没有来得及告诉她,狼吃到嘴里的食物是不会吐出来的。 城管队长李志强的死是个悲剧,拆散了一个家庭。崔英杰身陷囹圄同样是悲剧,他的父母谁来赡养。这两个个人之间本无仇无怨。李志强的妻子和崔英杰的父母成为此悲剧中受创痛最深的人,因果交织,他们之间该怎样去相互谅解呢。这个事件发生后,北京政府采取的措施是要给城管部门加强装备,还请武警来教授徒手夺刀,政府的固有思路还是停留在加强武备,增加打击力度上。北京市民讥讽政府,不如给城管配备狙击步枪、悍马吉普、直升机、武装成特种部队,好能占尽优势地管理处置那些街巷间流动摆摊的小民们。而北京城管队员们,在李志强等粗暴执法被崔英杰刺死之后,他们普遍不再敢对小民动用过激的暴力了。这是李志强的死和崔英杰的锒铛入狱换来的真正人性化改变。中国城乡数以百万计的底层小贩们,你们中是不是至少有一部分人感受到多了一点点空间。这是一个人的生命和一个人的自由作为代价换来的。 导演悲剧的元凶在哪里。北京城管被市民俗称为“二狗子”,顾名思义头号“狗子”指的是北京那些侵犯人权的警察们。从名字上就凸显出这两个暴力群体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而他们恰恰是和谐社会的“捍卫者”,2008奥运会的“后盾”。有他们的暴力侵犯下,你我作为普通公民,难道就不会成为第二个、第三个崔英杰吗。中国的城管和警察,当他们践踏普通人的尊严时,他们自己不也失去了尊严,当他们让普通人失去了安全感之后,他们自己也处于高度的风险中。从这个意义上,难道警察和城管本身不是这个制度的受害者吗。 胡佳 2007-4-10 软禁于BOBO自由城家中 离2008年奥运会开幕486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