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06-11-9),湖北省随州市六大破产国企(铁树集团、亚通公司、湖北齿轮厂、随州缫丝厂、随州化肥厂、随州水泥厂)几十名退休教师来到随州市政府门前集会上访,要求解决养老金问题。这批教师大都白发苍苍,年龄在六、七十岁以上,其中齿轮厂的胡老师已是84岁高龄了。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年纪大,许多老师身体很差,有几位教师现在是靠轮椅生活。
对于破产国企退休教师的问题,中央政府有国办发[2004]9号文,2005年10月9日,老师们又终于等来了湖北省鄂政办发[2005]102号文,这两个文件都较为明确地规定国企办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即公办教师),而现实是随州市的这批破产国企退休教师的工资只有当地公办教师的三分之一左右。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老师们最近又进行了多次上访。可随州市政府先说要等省里的文件,省里的文件下达后,又说要看周边地区是如何解决的;周边地区国企办中小学退休教师问题解决后,随州市政府又说要等随州市原省属企业(具体指位于随州的万福店农场)解决了后再解决,现在万福店农场教师的问题已解决了,随州市政府又说要等省里相关款项拨下来后再解决。现在老师们从政府内部了解到省里钱已经拨下来了,但政府拒绝承认。老师们认为,正是因为随州市政府把省属、市属、区属企业捆绑在一起,实行拖延战术,造成了他们的权益被侵犯。
《民生观察》曾在2005年8月23日披露了随州市六大破产国企退休教师的遭遇,到今天老师们的问题仍未解决,老师们都已进入了晚年,我们呼吁随州政府尽快解决他们的问题,因为他们“等不起了”。
至我离开现场时,老师们仍聚集在政府门前,老师代表在楼内正与相关官员谈判。
2006-11-9
《民生观察》工作室
附《民生观察》2005年8月23日新闻稿
随州六大破产企业退休教师要求生存权无果
(博讯2005年8月23日)
国企破产改制弱势群体人权被侵犯再添一例
大陆《民生观察》近日收到湖北省随州市六大破产企业80余名退休教师的信件,反映了他们在企业破产后遭到不公正待遇、生存困难的情况。
沈大留等80余名老师分别是原随州市亚通公司、铁树公司、齿轮厂、缫丝厂、化肥厂、水泥厂厂办子弟学校的退休教师。现在企业都已破产,原厂办子弟学校收归政府主管,转为政府办公立学校,在职教师工资大幅度提高。但沈大留等80余名在企业破产前退休的教师仍被留在企业,工资待遇远低于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只有政府办教师工资的三分之一。同是高级技术职称,沈大留等人月工资只有四、五百元,而政府办中小学教师月工资都在一千五百元以上。
2004年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对各地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由各地方政府研究解决”。2004年4月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全省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的讨论稿》,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对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中小学退休教职工的退休金待遇…………由各级政府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工资标准予以解决”。
老师们在上访材料中写道“我们现多为两鬓斑白、年逾花甲之人,多年从教的劳累,不少人患有疾病,甚至已有躺在医院里岌岌可危的!我们那么点退休金,温保尚可,如果生病住院,又怎么医得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80余名老教师多年来通过电话、信件、走访等形式向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等有关部门反映、呼吁,沈大留老师的《要求贯彻“九号”通知大事记》详细记录了他们在各个部门之间申诉上访的艰难经历。但时至今日,退休教师们仍然拿的是那么一点少得可怜的退休金,他们为生存权的努力仍然毫无结果。
在大陆的国企改制和破产过程中,我们已看到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多次被侵犯,今天再添一例。我们认为,随州相关部门和企业在国企改制和破产过程中把本是教师身份的老教师们丢给破产企业的做法是不妥当的,严重侵犯了他们的基本生存权,涉嫌歧视弱势群体。政府虽然也在想办法解决,但正式文件迟迟没有下发,解决问题的实质性措施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我们不能不为政府的这种“不作为”深感遗憾。退休教师们已是风烛残年了,我呼吁政府及相关部门急群众之所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大陆《民生观察》刘飞跃
电话:13308663980
附80余名教师上访材料和相关照片
我们是随州市破产国有企业办中小学教师,由于种种原因,导致我们退休金过低。同是高级职称,无论是中学还是小学,我们和政府办退休教师相比,我们的退休金仅为他们的三分之一。
我们中相当一部分人为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大学毕业生,由于企业教育的需要,才从地方转到企业办的中小学校。我们有的从教三十余年,也有四十余年的。我们把青春年华交给了党的教育事业,含心茹苦,耿耿丹心,谁知退休后经济状况如此之遭!
我们现多为两鬓斑白、年逾花甲之人,多年从教的劳累,不少人患有疾病,甚至已有躺在医院里岌岌可危的!我们那么点退休金,温保尚可,如果生病住院,又怎么医得起?
由于企业的破产,我们有的家中还有待业的人。我们那么点退休金,要保证生活的全部就往往有拮据之感。
中央对我们的窘况就不解的,所以国务院办公厅在2004年1月20日发布了《关于妥善解决国办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对各地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待遇问题,由各地方政府研究解决”。我们感谢党中央、中央政府对我们的无比关怀。
我们了解到俞正声先生1月22日对“通知”的“中央方针既然已定,应坚决执行”的签字时,我们无比高兴,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在二月十日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全省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其中第四条规定“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第五条又规定“注意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省政府在四月又发布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全省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的讨论稿》。其中第四条规定“对已实施关闭破产的企业,其关闭破产前所办中小学退休教职工的退休金待遇…………由各级政府按政府办中小学同类人员工资标准予以解决”。彼时,我们对湖北省的主要领导是感激的,觉得他们贯彻中央的政策确实是按国务院办公厅的1月20日九号通知中所要求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在做,我们无比高兴。
我们怀着无比急切的心情在等着湖北省委、省政府早日贯彻“通知”的精神。可是时至今日,“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我们为省领导的“不作为”深感遗憾。我们无比忧虑。我们这些老弱病残的弱势群体,是经不起“拖”的!
当然,我们是坚信省委、省政府会贯彻国务院办公厅1月20日“九号通知”的。我们只是希望尽快!
2005-8-21
[博讯首发,欢迎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