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政治改革才能够杜绝山西众多黑砖窑事件的发生

 


山西众多黑砖窑事件发生后,震惊全中国,网络上几乎所有人都极其愤怒,中国居然出现了大面积的“奴工”的事件,千百名孩子们、农民工被欺骗、被拐卖,还有童工农民工的吃住条件都很恶劣,受尽虐待,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强迫劳动,还被暴力殴打甚至有被殴打致死的。


6月22日下午15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工作组在山西太原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山西“黑砖窑”事件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通气会披露,少数“黑砖窑”非法使用童工,而大量无证砖窑非法用工的情况尤为严重。在最近一个星期检查的3347户砖窑中,有2036户砖窑无营业证、资源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涉及非法使用农民工53036人。联合工作组认为,从初步调查核实的情况看,山西不仅大量存在无证砖窑、非法用工现象,而且,还有少数黑砖窑存在不法分子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雇用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全省共立刑事案件15起,涉案55人,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5人,其中10人被批捕,另有20人在逃,目前正全力追捕。国务院工作组还证实,有官员参与经营黑砖窑。


毫无疑问,中国的法律、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一直禁止这类事情包括强迫劳动,刑法上早就对此类事情规定了刑罚,例如强迫劳动从判处拘役到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且,上网络查一下就知道,这类黑砖窑现象在我国各地已经存在多年,而且时常被媒体揭露,另外,被查处的黑窑主和黑工头也基本依法受到了刑事惩罚。有拘役6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的,有一年半到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500元的,等等。看一下报道就清楚,不是无法可依,而是当地政府有法不依。


中国是个大国,总有贪图利益而违法的家伙,出现个别违法现象不足为奇,类似的事情早在十年前就出现了,如果地方政府称职,出现后很快就被发现、查清并绳之以法,那就只是偶尔发生的刑事犯罪,根本不会变成群情激愤的特大事件了。


那么,真正的问题就是:中国的法律、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一直都严禁止这类事情包括强迫劳动,为什么中国居然出现了众多黑砖窑事件而且犯罪时期比较长。到底为什么?从报道可以清楚看出,关键是地方政府的问题,没有执行法律和规定,当地的地方政府官吏有重要责任。这个事件和其它的早就有的类似事件很清楚地表明了地方政府的异化和牟利特点,地方贪官污吏、窑主、当地警方和劳动监察部门的部分人员构成了一个共同的违法的利益同盟结构。


根据各个报道中的陈述很明显就能够得到上述结论:“‘我们去过的这些黑窑厂,都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在解救孩子的过程中,当地警方只允许解救当事人的孩子,也就是说只有家长亲自去到才能带走自己的孩子。付振中称在解救过程中,面对的最大阻力是,当地执法部门不配合,甚至还执法犯法。他讲述了在山西永济市解救平顶山少年朱广辉的个案,‘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朱广辉是从一个窑厂解救后,又被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倒卖到另一个黑窑厂的,并且一个姓冯的劳动监察队员还把朱广辉被解救时补发的300元工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令我们心寒的是,乡派出所不仅置之不理,还百般阻挠刁难我们带走已经解救出来的孩子,而且在窑主对我们进行威胁恐吓也坐视不管。’帖子说,后来经过努力,上一级公安机关所对乡派出所进行敦促,乡派出所终于表态:‘孩子是在河南丢失的,强制用工的窑主也是河南人,你们应该回河南报案,只要你们河南警方出面,我们会全力配合。’”“王兵兵的妻子张梅,一度冀望于以指控基层官员的渎职,来为丈夫求得一线生机。她见人就诉说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她还出示了广胜寺镇派出所在事发后索取的1.1万元办案经费的收据、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行政处罚单,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限期整改单。”“媒体披露,在山西黑砖窑奴役工人的背后,有一条潜藏的利益链条:窑主雇用包工头,包工头再从人贩子处花钱购买低廉劳力;窑主‘吃’黑工,一些地方官员和派出所警察则‘吃’窑主。所有这些都可以说明,在河南辉县这一带,这样的链条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


国人如此群情激愤,当然,结果肯定是会严厉处理相关官吏,黑窑主、打手等,但问题是:有没有办法保证不再发生大面积、时期较长的类似事件?如此噩梦是否还会发生?这也就是如何解决地方政府的渎职和牟利这个问题,本人早在2004年8月发表的《中国政治平稳转型的途径——与王力雄先生等关心的人士共同探讨(上)》就提出了解决办法:关键是民众直接选举县长以使官吏为民服务,公正管理;直接选举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长(兼任监察局长)以惩治腐败;直接选举考核长(兼任人事局长)以控制、减少官吏数量,避免官吏腐败和太多反而使得官吏最重要的事情是向老百姓搜刮,把他们养得舒舒服服的,却不干正事。


这些办法的理由当然是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力由民众投票授予,能够比现行的制度使他们更好地为地方民众负责。地方政府直接面对民众,了解当地情况,制订规则、 具体执政等对民众生活影响大,民主自治能够更公平,效益明显,有利于地方治理、有利于地方民众生活和中央政府的威信,而中央政府远离地方民众,中央的法律、规则甚至命令等基本上是一般性的、抽象的,要靠地方政府执行,减少明税暗税等问题主要靠县乡两级政府来做到。中央的法律、规定、政策等主要靠县乡两级政府来执行,中央的改革影响普通百姓生活的效果间接,而通过直接选举迫使乡、县两级官员对民众负责,能够十分清楚地对民众产生直接效果,而且,直接选举能够导致民众得到直接的好处。


如果万一出现极其特殊的情况:老百姓、官吏都抱成一团,完全只顾自己,危害外乡人合法权益,也有全国性政府、全国性媒体、全国性的NGO(非政府组织)的强力纠正或制约。黑砖窑事件的被暴光,以及引起网民震惊愤怒和导致中央政府处理,再一次证明了两百多年前美国人的预计:政治单位越大,反而越公正。


如果是担心直接选举乡镇长、县长会导致中国共产党执政名义合法性被消除,那么,这一担心是不必要的。中国通过间接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在过渡期间有必要继续保留,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名义合法性的来源。县级民主自治的关键是民主选举县长、考核长和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长,在过渡期间取消各级人大,在政治上的有利之处太小,弊害很大,将来是取消还是作为制订县自治规则的县议会继续保留,可以留待未来决定。而且,在与直接选举产生的人民监察委员会的相互比较甚至竞争中,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也会得到明显进步的。当然,县人大选举县长和罢免县长的权力是必须取消的。


中国必须尽快进行政治改革,只有政治改革才能够从根本上杜绝山西众多黑砖窑之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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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政治改革才能够杜绝山西众多黑砖窑事件的发生

 


山西众多黑砖窑事件发生后,震惊全中国,网络上几乎所有人都极其愤怒,中国居然出现了大面积的“奴工”的事件,千百名孩子们、农民工被欺骗、被拐卖,还有童工农民工的吃住条件都很恶劣,受尽虐待,被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强迫劳动,还被暴力殴打甚至有被殴打致死的。


6月22日下午15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工作组在山西太原召开新闻通气会,就山西“黑砖窑”事件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通气会披露,少数“黑砖窑”非法使用童工,而大量无证砖窑非法用工的情况尤为严重。在最近一个星期检查的3347户砖窑中,有2036户砖窑无营业证、资源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涉及非法使用农民工53036人。联合工作组认为,从初步调查核实的情况看,山西不仅大量存在无证砖窑、非法用工现象,而且,还有少数黑砖窑存在不法分子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雇用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立案侦查。全省共立刑事案件15起,涉案55人,已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5人,其中10人被批捕,另有20人在逃,目前正全力追捕。国务院工作组还证实,有官员参与经营黑砖窑。


毫无疑问,中国的法律、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一直禁止这类事情包括强迫劳动,刑法上早就对此类事情规定了刑罚,例如强迫劳动从判处拘役到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而且,上网络查一下就知道,这类黑砖窑现象在我国各地已经存在多年,而且时常被媒体揭露,另外,被查处的黑窑主和黑工头也基本依法受到了刑事惩罚。有拘役6个月,各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的,有一年半到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500元的,等等。看一下报道就清楚,不是无法可依,而是当地政府有法不依。


中国是个大国,总有贪图利益而违法的家伙,出现个别违法现象不足为奇,类似的事情早在十年前就出现了,如果地方政府称职,出现后很快就被发现、查清并绳之以法,那就只是偶尔发生的刑事犯罪,根本不会变成群情激愤的特大事件了。


那么,真正的问题就是:中国的法律、中国共产党的意识形态一直都严禁止这类事情包括强迫劳动,为什么中国居然出现了众多黑砖窑事件而且犯罪时期比较长。到底为什么?从报道可以清楚看出,关键是地方政府的问题,没有执行法律和规定,当地的地方政府官吏有重要责任。这个事件和其它的早就有的类似事件很清楚地表明了地方政府的异化和牟利特点,地方贪官污吏、窑主、当地警方和劳动监察部门的部分人员构成了一个共同的违法的利益同盟结构。


根据各个报道中的陈述很明显就能够得到上述结论:“‘我们去过的这些黑窑厂,都受到地方政府的保护。’在解救孩子的过程中,当地警方只允许解救当事人的孩子,也就是说只有家长亲自去到才能带走自己的孩子。付振中称在解救过程中,面对的最大阻力是,当地执法部门不配合,甚至还执法犯法。他讲述了在山西永济市解救平顶山少年朱广辉的个案,‘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朱广辉是从一个窑厂解救后,又被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倒卖到另一个黑窑厂的,并且一个姓冯的劳动监察队员还把朱广辉被解救时补发的300元工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令我们心寒的是,乡派出所不仅置之不理,还百般阻挠刁难我们带走已经解救出来的孩子,而且在窑主对我们进行威胁恐吓也坐视不管。’帖子说,后来经过努力,上一级公安机关所对乡派出所进行敦促,乡派出所终于表态:‘孩子是在河南丢失的,强制用工的窑主也是河南人,你们应该回河南报案,只要你们河南警方出面,我们会全力配合。’”“王兵兵的妻子张梅,一度冀望于以指控基层官员的渎职,来为丈夫求得一线生机。她见人就诉说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她还出示了广胜寺镇派出所在事发后索取的1.1万元办案经费的收据、镇国土资源管理所的行政处罚单,以及环保部门出具的限期整改单。”“媒体披露,在山西黑砖窑奴役工人的背后,有一条潜藏的利益链条:窑主雇用包工头,包工头再从人贩子处花钱购买低廉劳力;窑主‘吃’黑工,一些地方官员和派出所警察则‘吃’窑主。所有这些都可以说明,在河南辉县这一带,这样的链条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


国人如此群情激愤,当然,结果肯定是会严厉处理相关官吏,黑窑主、打手等,但问题是:有没有办法保证不再发生大面积、时期较长的类似事件?如此噩梦是否还会发生?这也就是如何解决地方政府的渎职和牟利这个问题,本人早在2004年8月发表的《中国政治平稳转型的途径——与王力雄先生等关心的人士共同探讨(上)》就提出了解决办法:关键是民众直接选举县长以使官吏为民服务,公正管理;直接选举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长(兼任监察局长)以惩治腐败;直接选举考核长(兼任人事局长)以控制、减少官吏数量,避免官吏腐败和太多反而使得官吏最重要的事情是向老百姓搜刮,把他们养得舒舒服服的,却不干正事。


这些办法的理由当然是地方政府官员的权力由民众投票授予,能够比现行的制度使他们更好地为地方民众负责。地方政府直接面对民众,了解当地情况,制订规则、 具体执政等对民众生活影响大,民主自治能够更公平,效益明显,有利于地方治理、有利于地方民众生活和中央政府的威信,而中央政府远离地方民众,中央的法律、规则甚至命令等基本上是一般性的、抽象的,要靠地方政府执行,减少明税暗税等问题主要靠县乡两级政府来做到。中央的法律、规定、政策等主要靠县乡两级政府来执行,中央的改革影响普通百姓生活的效果间接,而通过直接选举迫使乡、县两级官员对民众负责,能够十分清楚地对民众产生直接效果,而且,直接选举能够导致民众得到直接的好处。


如果万一出现极其特殊的情况:老百姓、官吏都抱成一团,完全只顾自己,危害外乡人合法权益,也有全国性政府、全国性媒体、全国性的NGO(非政府组织)的强力纠正或制约。黑砖窑事件的被暴光,以及引起网民震惊愤怒和导致中央政府处理,再一次证明了两百多年前美国人的预计:政治单位越大,反而越公正。


如果是担心直接选举乡镇长、县长会导致中国共产党执政名义合法性被消除,那么,这一担心是不必要的。中国通过间接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在过渡期间有必要继续保留,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名义合法性的来源。县级民主自治的关键是民主选举县长、考核长和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长,在过渡期间取消各级人大,在政治上的有利之处太小,弊害很大,将来是取消还是作为制订县自治规则的县议会继续保留,可以留待未来决定。而且,在与直接选举产生的人民监察委员会的相互比较甚至竞争中,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也会得到明显进步的。当然,县人大选举县长和罢免县长的权力是必须取消的。


中国必须尽快进行政治改革,只有政治改革才能够从根本上杜绝山西众多黑砖窑之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