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黑窑工事件的全过程,与其说展示了被拐卖孩子及民工的悲惨遭遇,还不如说展示了中国人的眼盲,一种由于心灵被厚厚积垢裹住而变得麻木冷漠的眼盲。
“眼盲”这个词,出自于电影“盲井”的导演李杨对“盲”之解析。这位导演在“盲井”一片中揭示了由煤矿主与煤矿工人构成的边缘社会的黑暗之后,又将镜头对准了人口贩卖,拍摄了“盲山”。当记者问及他为什么要以“盲”为其电影起名时,他的答复是“‘盲’就是‘亡目’,眼睛死掉了,不是瞎掉”,是指人对周围的黑暗漠然无视。
我觉得李杨这个譬喻很好,眼睛死掉,意味着不愿意面对现实丑恶。不过这眼盲起自于心盲,所谓心盲,就是已经丧失了辨别是非的能力。一个人连是非都已不明,自然对丑恶乃至邪恶视而不见,或者见到了也以为其存在就是合理的。比如在所有血汗工厂与类似黑砖窑的地方,如果不是地方当局、地方媒体以及所有知情者的“眼盲”,又何至于会出现如此人间地狱?
那些与此案有关者,如村支书王东己与周围村民,已经充分展示了他们的眼盲,不需要再多谈了。而与这事件关系较远的地方行政长官于幼军等,无一不处于“眼盲”状态。于幼军在政坛上的辉煌,起自于他的一本书《社会主义四百年》,这本书的主调当然是颂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独特之处是其写法采用章回体文学形式,从空想社会主义开始,写到马克思“在伦敦桥头沉思”创立了共产主义学说,再写到苏联的辉煌与社会主义在中国的胜利。此书成书时间早于1989年,作者著书表达自己对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坚定信心,尚勉强可理解。但目前山西省矿难频发、黑窑遍地,采煤已经危及到五台山这一名胜,于省长还将他这部官场垫脚石再次搬出来改编成政论片,作为“向十七大的献礼”,就只能说他是眼盲了。以他游历世界各国的经历,他还真相信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了?他至少应该好好检讨治下煤矿业的现状,将其与恩格斯的名篇《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加以对比,写篇“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山西矿工生活现状”之类的东西。
再以中国最高当局对此事的态度来看,也属于眼盲,而且这眼盲是多重的。首先是对黑窑事件定性不当。一场涉及犯罪与多重违法的案件──指的是违反中国政府自己订立的法律,如刑法(人口拐卖、绑架、故意谋杀罪)、残疾人保护法、劳动保护法等,并非其他涉及人权的国际法,最后居然被定性为“黑砖场虐工案”,这是法律上的眼盲。
其次,派遣非执法机构全国总工会出面处理此事,是行政作为上的眼盲。因为按中国政府自己的解释,全国总工会只不过是个非政府组织(这是今生,前世叫做群众组织),这样的组织并无司法职能,也无行政执法职能。
第三,地方当局在无法遮掩黑窑事件后,将自己从黑窑主的庇护者变成了窑工的解救者,而中央当局也认同这种角色变换,只是对窑主的父亲,一位村支部书记给予了党纪处分,则是放纵下级政府为恶地方的政治眼盲。
至于国内一些评论者用夸张的手法表达自己的震惊,以间接证明这类事情似乎首次在中国土地上出现。这应该也属于眼盲。因为这类事情在媒体上出现得太多了,每年中国那几万起工伤事故,血汗工厂中工人中毒的报导从未绝迹。我至今收藏有1999年5月21日、26日的《羊城晚报·新闻周刊》那篇题为“生命的哀号”的系列报导,那篇报导配了一张照片,一位因尘肺病晚期而形同骷髅、挣扎在死亡边缘的民工,用他那大睁而空荡荡的眼睛注视着虚空,让人看了心里直发瘮。近几年,这类报导在中国的平面媒体上更是从未绝迹,请这些评论者从此以后多看看周围的世界。关注事实,其实不需要太多的良知与社会关怀,只需要一双没有被心盲主宰而死亡的眼睛。即使出于利益考量,可以表示沉默,但不必假作天真地参与扮傻游戏。
关注并揭露这些丑恶,就是为了消灭这些丑恶。这不仅仅是为了被害者,而是为了使中国不至于沉沦至地狱深处,从最消极的底线来看,这还为了自己的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