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8月06日02时52分 发布




   
     今天是八一建军节,是所有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节日。想到天南海北的战友,想到被军装染绿的日子,再看看我夫妇俩以及窗外黎民百姓所处的现实,我的内心没有丝毫节日的喜悦,有的只是莫名的悲怆。
   
     一个个问号,在我的内心不断拉长。这些问号,既有家事,也有国事。我已过不惑之年,而今却活得益发困惑。横竖是“狱外服刑”,横竖是连出行的自由也被人非法剥夺,倒不如静下心,列出几个问号,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今天是八一建军节,就不称胡锦涛先生为胡总书记了,称您胡主席好了。
   
     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料想有人要不屑地将嘴巴一撇:你是什么东西,也敢叫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那么,我要说:此言谬矣。我固然不是“什么东西”,胡主席和温总理同样也不是“什么东西”。在汉字上,我们都是一撇一捺的“人”;在现实中,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看清楚了,是鲜活的人,而非某种固态物,当然不是“什么东西”。在我的眼里,苍生是平等的,权力只是自然人的附属物;人格是平等的,国王的人格并不比平民的人格高贵一分一厘。当一个人能以平等的目光环视众生时,你也就有了与日月对话,与山川对话,与夏蝉秋虫对话,与往生者对话,与国王、乞丐对话的沉着和清正。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你在权贵面前卑躬屈膝,你何苦要自我作贱,搞得自己不是“东西”?
   
     当然这些问号列出之后,胡主席和温总理有可能看不到,或假装没看到,而这,就不关我事了,这只关沟通渠道和个人礼节的问题。
   
     我要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中国的法律,是不是只用来约束平民的,而不用以约束官府和“公仆”的?我知道有句话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这句话在现实中根本就行不通。比如法律赋予了公民人身自由和行走自如的权利,我无权随意剥夺哪位“公仆”的人身自由,“公仆”也无权随意剥夺一位公民的人身自由。然而7月29日,在广州火车站,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大庭广众之中,广东二三十名“公仆”却能悍然阻拦我夫妇俩赴京,而且他们还有言在先,这么做“没有理由”,换言之也就是不需要理由!这到底是什么世道?这到底是什么牌理?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我本一介文人,十几年来养家糊口,完全靠的是稿费收入。我家破人亡之后,就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话语权,先后被封删了3个博客、12个网站。国情如此,这一年多来我写的这些文字,在中国别说换取稿酬,就连放在互联网上,也得频繁“搬家”,在不少论坛也根本无法贴出。我夫妇俩总得吃饭吧?总得付电费、水费、电话费吧?房子卖不出去,也还得“月供”下去,还不保什么时候我夫妇俩又有个头疼脑热,总不可能叫我们在广东就这样当一辈子的乞丐吧?我夫妇俩要外出工作,他们居然“没有理由”,就能限制我们外出!我们把唯一的孩子寄托给政府兴办的学校,希望他将来能成为国家的栋梁,结果他们竟然以利刃、棍棒、拳脚对我孩子加以“教育”,搞得我家破人亡,家破人亡之后,公权还无耻地采取“经济上拖垮”的方式,对我们进行百般愚弄,现在又剥夺我夫妇俩谋求生存的权利,这与软刀子杀人何异?这与公然灭门何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天下,是否能一方面高唱着“构建和谐社会”,一方面默许野蛮公权对一个家庭实行灭门,并公然包庇杀人犯?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说廖梦君之死起源于“涉嫌行窃”,警方没有证据支撑,相反我却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孩子品学兼优,在此次事件中完全被扣的是脏帽子,相关方面对当初强行编织的谎言,现在也基本上不再刻意维系。剩下的焦点之争,乃廖梦君到底是“自杀”是他杀,而要澄清这一点,也很简单,那就是亮出我孩子的尸检报告和伤情照片,让律师依法调阅卷宗,是“自杀”是他杀,便也一目了然。何以我孩子的尸检报告却成了“机密材料”?何以律师、记者均不得介入?何以把诉状递到了两级法院,法院均不受理?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并想问问:二位见过从头顶到脚面都是伤、身上刀口累累、“跳楼自杀”或“不慎坠楼”的孩子吗?
   
     廖梦君案办得漏洞百出、百孔千疮,为什么对这样一个昭然若揭的假案、冤案,上上下下就这样一路装聋作哑?全球网民有目共睹,在奥运会将要召开之际,中国的舆论环境有所整肃。有些资料还表明,中国是世界上关押作家和新闻工作者最多的国家,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对异议人士的打击有所加强,对作家、记者的逮捕数有所上升。把廖祖笙逼入家破人亡的境地,而后又令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且申诉无门,是否这背后大有深意?是否要借此事件,起到某种“震慑”效果?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我一向是一个温和的理想主义者,没有“颠覆国家政权”之心,也从不激烈地反对哪个党派,因为我深知任何党派都有“好人”和“坏人”。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在我孩子出事前,我甚至很少去提及民主、自由这类“敏感”的字眼,我只致力于为百姓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致力于推翻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的三座大山。我觉得我的写作方向没有错,虽然我的那些文章可能在客观上让利益阶层觉得窝火和有损颜面,但始终指向的是最现实的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搬去这三座大山,有利于人民的福寿康宁,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可我家破人亡之后,从方方面面,我都能感受到公权对我存在着莫名的仇恨,一种非要置我于死地而后快的仇恨。我不知道这种仇恨缘何而来。我不知道我错在哪里。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我不知道解决百姓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的问题到底有多难。我不知道让这三座大山横亘在百姓必经的路口,对这个国家和这个民族到底有哪些好处。今年5月16日,温总理在2007年非洲开发银行集团理事会年会上说,中国采取积极措施缓解非洲债务负担,累计已免除非洲国家欠华债务109亿元,目前已承诺并正在办理的免债还有一百多亿元。我就不明白了,我国有如此财力“采取积极措施缓解非洲债务负担”,为非洲人民一出手就是几百亿元,何以却无力缓解本国百姓的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本国的百姓,是否就比非洲的百姓“贱”一些?一旦发生外来侵略,我国是否准备由非洲人民来保卫中国?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在一党独大的国家,人民并不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各级党政机关又无法“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于是腐败泛滥,公权不断走向堕落,长此以往,国将不国。江山是共产党打下的,舍不得失去执政地位,这也不难理解,但至少不能因为害怕权力的失去,就让百姓不断挣扎在那些丧尽天良的官僚和部门的淫威之下吧?我认为在目前国情下,至少可以将民主选举扩大到县、区一级,这样百姓也就不至于活得那么苦,不至于饱遭了无良官员的荼毒,也没有自己的话语权。始终把民主选举的范围停留在村一级,把反腐败停留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是不是就能杜绝腐败的泛滥?是不是就能让底层的百姓脱离苦海?难道除了维系现有的体制框架和民主框架,就再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在缺乏民主监督体系的我国,舆论监督主要有赖于媒体,可媒体却常常被戴上口罩,什么能报道,什么不能报道,许多时候媒体并不具有自主权。现实常常是凡是“有损”官方形象的恶性事件,媒体就只能视而不见。如此,对于公权的妄为,我们又到底拿什么去监督?就凭纪委等部门近亲“诊断”,去给这样一个庞大的体系“包治百病”吗?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各级“真理部”有过一些匪夷所思的异动,导致统一宣传口径的“新闻”通稿独占话语权,而国内其它媒体的自由采访一一被尘封。在人命关天之事上,是否也可以指鹿为马?是否也可以统一宣传口径?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惨案发生后,我先后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的方式,向数十名官员寄出了上百封的申诉材料,至今没有收到一个官员的回复,连“节哀”二字也没有。胡主席和温总理日理万机,别的官员是否也都日理万机?在这一年多来,我夫妇俩饱尝公权的冷血、无耻和傲慢,是不是因为有了现有体制的支撑,中国的官员就能“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对嘤嘤泣告的百姓显示权力的傲慢?我夫妇俩为蒙冤惨死的孩子苦苦奔走了一年多,到现在也拿不到尸检报告,律师也无法调阅任何卷宗,这种呼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日子,对我夫妇来说何时是个尽头?这个案子到底卡在哪里?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温总理亲笔签署的《信访条例》,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这样几个字眼。如果真的能“谁主管、谁负责”,那么访民又何需上访?这一年多来,我夫妇俩东奔西走,无非就是被人用这几个字眼来打发。“不管你到哪里去上访,最终还得由我们来处理。”听着大沥镇有些官员一次次这样洋洋自得放出“豪言”,我感觉分外刺耳。那些一再被愚弄的访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这样的《信访条例》,果真能救访民于水火吗?果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吗?果真能遏制公权的妄为吗?果真不再需要修改吗?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
   
     这些问号列着列着,我的胸间就又禁不住漾起一阵阵的心酸,打住吧,不列了。我纵然花费再多的笔墨,也写不尽这天下的心酸,也改变不了这面目全非的现实!
   
     曾经对两位寄予过厚望。曾经以为天是蓝的,地是绿的,然而不是,至少眼前看着不像是。在向两位列出这串问号的同时,我的心里更多盘旋的是这样一个问号:百姓的活路,到底在哪里?
   
     说是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这些疑问,或许要有待历史揭开谜底。
   
     谁知道呢?风飘过,雨飘过,无语。
   
   2007-08-01 
民主中国 | minzhuzhongguo.org

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博闻社 北京时间:2007年08月06日02时52分 发布




   
     今天是八一建军节,是所有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的节日。想到天南海北的战友,想到被军装染绿的日子,再看看我夫妇俩以及窗外黎民百姓所处的现实,我的内心没有丝毫节日的喜悦,有的只是莫名的悲怆。
   
     一个个问号,在我的内心不断拉长。这些问号,既有家事,也有国事。我已过不惑之年,而今却活得益发困惑。横竖是“狱外服刑”,横竖是连出行的自由也被人非法剥夺,倒不如静下心,列出几个问号,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今天是八一建军节,就不称胡锦涛先生为胡总书记了,称您胡主席好了。
   
     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料想有人要不屑地将嘴巴一撇:你是什么东西,也敢叫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那么,我要说:此言谬矣。我固然不是“什么东西”,胡主席和温总理同样也不是“什么东西”。在汉字上,我们都是一撇一捺的“人”;在现实中,我们都是有血有肉的人——看清楚了,是鲜活的人,而非某种固态物,当然不是“什么东西”。在我的眼里,苍生是平等的,权力只是自然人的附属物;人格是平等的,国王的人格并不比平民的人格高贵一分一厘。当一个人能以平等的目光环视众生时,你也就有了与日月对话,与山川对话,与夏蝉秋虫对话,与往生者对话,与国王、乞丐对话的沉着和清正。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要你在权贵面前卑躬屈膝,你何苦要自我作贱,搞得自己不是“东西”?
   
     当然这些问号列出之后,胡主席和温总理有可能看不到,或假装没看到,而这,就不关我事了,这只关沟通渠道和个人礼节的问题。
   
     我要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中国的法律,是不是只用来约束平民的,而不用以约束官府和“公仆”的?我知道有句话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这句话在现实中根本就行不通。比如法律赋予了公民人身自由和行走自如的权利,我无权随意剥夺哪位“公仆”的人身自由,“公仆”也无权随意剥夺一位公民的人身自由。然而7月29日,在广州火车站,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大庭广众之中,广东二三十名“公仆”却能悍然阻拦我夫妇俩赴京,而且他们还有言在先,这么做“没有理由”,换言之也就是不需要理由!这到底是什么世道?这到底是什么牌理?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我本一介文人,十几年来养家糊口,完全靠的是稿费收入。我家破人亡之后,就莫名其妙地失去了话语权,先后被封删了3个博客、12个网站。国情如此,这一年多来我写的这些文字,在中国别说换取稿酬,就连放在互联网上,也得频繁“搬家”,在不少论坛也根本无法贴出。我夫妇俩总得吃饭吧?总得付电费、水费、电话费吧?房子卖不出去,也还得“月供”下去,还不保什么时候我夫妇俩又有个头疼脑热,总不可能叫我们在广东就这样当一辈子的乞丐吧?我夫妇俩要外出工作,他们居然“没有理由”,就能限制我们外出!我们把唯一的孩子寄托给政府兴办的学校,希望他将来能成为国家的栋梁,结果他们竟然以利刃、棍棒、拳脚对我孩子加以“教育”,搞得我家破人亡,家破人亡之后,公权还无耻地采取“经济上拖垮”的方式,对我们进行百般愚弄,现在又剥夺我夫妇俩谋求生存的权利,这与软刀子杀人何异?这与公然灭门何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天下,是否能一方面高唱着“构建和谐社会”,一方面默许野蛮公权对一个家庭实行灭门,并公然包庇杀人犯?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说廖梦君之死起源于“涉嫌行窃”,警方没有证据支撑,相反我却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孩子品学兼优,在此次事件中完全被扣的是脏帽子,相关方面对当初强行编织的谎言,现在也基本上不再刻意维系。剩下的焦点之争,乃廖梦君到底是“自杀”是他杀,而要澄清这一点,也很简单,那就是亮出我孩子的尸检报告和伤情照片,让律师依法调阅卷宗,是“自杀”是他杀,便也一目了然。何以我孩子的尸检报告却成了“机密材料”?何以律师、记者均不得介入?何以把诉状递到了两级法院,法院均不受理?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并想问问:二位见过从头顶到脚面都是伤、身上刀口累累、“跳楼自杀”或“不慎坠楼”的孩子吗?
   
     廖梦君案办得漏洞百出、百孔千疮,为什么对这样一个昭然若揭的假案、冤案,上上下下就这样一路装聋作哑?全球网民有目共睹,在奥运会将要召开之际,中国的舆论环境有所整肃。有些资料还表明,中国是世界上关押作家和新闻工作者最多的国家,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对异议人士的打击有所加强,对作家、记者的逮捕数有所上升。把廖祖笙逼入家破人亡的境地,而后又令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且申诉无门,是否这背后大有深意?是否要借此事件,起到某种“震慑”效果?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我一向是一个温和的理想主义者,没有“颠覆国家政权”之心,也从不激烈地反对哪个党派,因为我深知任何党派都有“好人”和“坏人”。考虑到中国的国情,在我孩子出事前,我甚至很少去提及民主、自由这类“敏感”的字眼,我只致力于为百姓争取最基本的生存权利,致力于推翻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的三座大山。我觉得我的写作方向没有错,虽然我的那些文章可能在客观上让利益阶层觉得窝火和有损颜面,但始终指向的是最现实的问题,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搬去这三座大山,有利于人民的福寿康宁,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可我家破人亡之后,从方方面面,我都能感受到公权对我存在着莫名的仇恨,一种非要置我于死地而后快的仇恨。我不知道这种仇恨缘何而来。我不知道我错在哪里。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我不知道解决百姓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的问题到底有多难。我不知道让这三座大山横亘在百姓必经的路口,对这个国家和这个民族到底有哪些好处。今年5月16日,温总理在2007年非洲开发银行集团理事会年会上说,中国采取积极措施缓解非洲债务负担,累计已免除非洲国家欠华债务109亿元,目前已承诺并正在办理的免债还有一百多亿元。我就不明白了,我国有如此财力“采取积极措施缓解非洲债务负担”,为非洲人民一出手就是几百亿元,何以却无力缓解本国百姓的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本国的百姓,是否就比非洲的百姓“贱”一些?一旦发生外来侵略,我国是否准备由非洲人民来保卫中国?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在一党独大的国家,人民并不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各级党政机关又无法“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于是腐败泛滥,公权不断走向堕落,长此以往,国将不国。江山是共产党打下的,舍不得失去执政地位,这也不难理解,但至少不能因为害怕权力的失去,就让百姓不断挣扎在那些丧尽天良的官僚和部门的淫威之下吧?我认为在目前国情下,至少可以将民主选举扩大到县、区一级,这样百姓也就不至于活得那么苦,不至于饱遭了无良官员的荼毒,也没有自己的话语权。始终把民主选举的范围停留在村一级,把反腐败停留在“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是不是就能杜绝腐败的泛滥?是不是就能让底层的百姓脱离苦海?难道除了维系现有的体制框架和民主框架,就再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吗?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在缺乏民主监督体系的我国,舆论监督主要有赖于媒体,可媒体却常常被戴上口罩,什么能报道,什么不能报道,许多时候媒体并不具有自主权。现实常常是凡是“有损”官方形象的恶性事件,媒体就只能视而不见。如此,对于公权的妄为,我们又到底拿什么去监督?就凭纪委等部门近亲“诊断”,去给这样一个庞大的体系“包治百病”吗?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各级“真理部”有过一些匪夷所思的异动,导致统一宣传口径的“新闻”通稿独占话语权,而国内其它媒体的自由采访一一被尘封。在人命关天之事上,是否也可以指鹿为马?是否也可以统一宣传口径?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惨案发生后,我先后以特快专递、挂号信的方式,向数十名官员寄出了上百封的申诉材料,至今没有收到一个官员的回复,连“节哀”二字也没有。胡主席和温总理日理万机,别的官员是否也都日理万机?在这一年多来,我夫妇俩饱尝公权的冷血、无耻和傲慢,是不是因为有了现有体制的支撑,中国的官员就能“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对嘤嘤泣告的百姓显示权力的傲慢?我夫妇俩为蒙冤惨死的孩子苦苦奔走了一年多,到现在也拿不到尸检报告,律师也无法调阅任何卷宗,这种呼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日子,对我夫妇来说何时是个尽头?这个案子到底卡在哪里?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温总理亲笔签署的《信访条例》,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这样几个字眼。如果真的能“谁主管、谁负责”,那么访民又何需上访?这一年多来,我夫妇俩东奔西走,无非就是被人用这几个字眼来打发。“不管你到哪里去上访,最终还得由我们来处理。”听着大沥镇有些官员一次次这样洋洋自得放出“豪言”,我感觉分外刺耳。那些一再被愚弄的访民,又何尝不是这样呢?这样的《信访条例》,果真能救访民于水火吗?果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吗?果真能遏制公权的妄为吗?果真不再需要修改吗?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
   
     ……
   
     这些问号列着列着,我的胸间就又禁不住漾起一阵阵的心酸,打住吧,不列了。我纵然花费再多的笔墨,也写不尽这天下的心酸,也改变不了这面目全非的现实!
   
     曾经对两位寄予过厚望。曾经以为天是蓝的,地是绿的,然而不是,至少眼前看着不像是。在向两位列出这串问号的同时,我的心里更多盘旋的是这样一个问号:百姓的活路,到底在哪里?
   
     说是请胡主席、温总理释疑,这些疑问,或许要有待历史揭开谜底。
   
     谁知道呢?风飘过,雨飘过,无语。
   
   2007-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