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3日 )
最近,就独立中文笔会会员严正学先生被起诉颠覆国家政权本站记者采访了严正学案辩护律师李建强,下面是记者的采访实录:
记者:李律师,你受笔会委托代理严正学先生的案件,现在请你介绍一下案件进展情况。
李律师:好的。严正学案目前已经进入起诉程序,公诉机关是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是检察官虞胜禄。案件于2007年1月23日起诉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已经组成合议庭,审判长是陈德彪法官。原定2007年2月14日开庭,但由于案情复杂、取证需要时间,我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现在法院已经决定延期开庭,什么时候开庭听候通知。
记者:起诉罪名是什么?指控事实是什么?可否简要介绍一下?
律师;可以。起诉的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指控事实主要有:1)参加民主党,是民主党的秘密党员;与境内外的敌对分子联络,参与讨论民主党党旗方案的设计;2)在海外网站上发表煽动性文章;3)为刘宾雁募捐;4)插手温岭农会事件,妄图“打开政府缺口,走出政改、结社瓶颈,最后冲破党禁”。
记者:有什么证据么?
律师:主要证据是12位证人的证言,3位海外民运领袖的书面证词。公安部关于民主党是敌对组织的通知。下载的文章和笔迹鉴定。电子数据检验报告。
记者:指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刑法105条第一款,106条。
记者:根据这些法条,最低可以处多少年?
律师:10年以上。
记者:你的辩护工作有何进展?
律师:我先后会见了严正学先生两次。第一次是1月16日,我告诉他情况不乐观,他情绪低落。第二次是2月5日,我和台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胡支队长一起会见,他明确否定对自己的指控。我还给台州市检察院提交了一份法律意见书,对起诉意见书中将独立中文笔会列为反动组织以及把严正学参加笔会当作犯罪指控提出异议,检察院采纳了该意见,起诉书中已经删除了这些内容。
记者:第二次会见为什么和警察一起?
律师:警方提出严正学在我上次会见以后出现了异常情况,为了防止以外,他们要求陪同会见。
记者:异常情况是指什么?是不是报道猜测的自杀?
律师:你们可以在这样理解。
记者:严先生为什么会出现异常情况?
律师:因为此案有重大冤情,严先生否认参加民主党。
记者:此案为什么有重大冤情?
律师:因为严正学没有参加过民主党。尽管来自海外的书证文本在形式上是真实的,但是内容是虚假的。是严先生当年为了移民而制造的文件,与真实情况并不相符。
记者:如何能证明这些文件的虚假呢?
律师:需要海外出证的人作证。
记者:让他们回国出庭么?
律师:这个不太现实。但是,我已经申请法官或者律师去美国取证。法官已经同意律师取证。
记者:你对取得这些证据有信心么?
律师:只能说尽力而为。我希望,为了营救已经六十四岁的严正学先生,身在海外的三位资深民运人士理应挺身而出,我对他们的良知抱有信心。
记者:除了海外的证据,国内的证人也需要取证么?
律师:需要,国内已经有多名证人愿意出庭作证,证明严正学不是民主党员。
记者:前景如何?
律师:如果我们的证据充分被法庭采纳,起码可以证明严正学不是民主党党员,起诉书中的最主要指控将被推翻。
记者:目前做这个案子最大的困难是什么?
律师:国内的取证工作已经差不多了,关键是海外证人的配合。
记者:有压力么?
律师:有。官方和民间都有。
记者:最担心的是什么?
律师:官方不理性,舆论帮倒忙。
记者:出现这种情况会怎么样?
律师:不堪设想。很可能出现官民双输的悲剧。
记者:能否具体一点。
律师:严先生没有罪,他不能领受10年重刑。如果强判,他会以死相拼。
记者:你确定么?
律师:当然。这种话我不敢危言耸听。
记者:你对这个案子有什么预测?
律师:不敢有预测。此前,我就近期我所代理的人权案件表明立场:律师办案的最基本有原则,就是必须以当事人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律师的唯一职责是捞人,而不是制造英雄。具体到严正学的案子,我现在要做的是扎扎实实的取证,证明严先生无罪。另外我也相信并企盼胡警官,虞检察官和陈法官等司法官员能够秉承司法良知和自己的荣誉,对严正学案做出公正的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处理。
记者:谢谢你接受采访。
律师:也谢谢海内外舆论和国际组织的关注。
严正学。圆明园艺术家村第三任村长严正学来自浙江,为艺术漂泊了20多年的他,在画家村找到了归宿,安了家。生炉子对自小生活在南方的严正学是一个考验,几个月前(1993-94年冬),二位来自南方艺术家,因不喑此道,进村没二周就因煤气中毒离开了人世。曾璜摄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博讯 box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