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元龙和民主人士毛庆祥9月14日同一天走出监狱,而记者赵岩获释仅相隔一天。虽不是同年同月同日入狱,却几乎都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狱。不同的是记者李元龙是在14日零点刚过,也就是午夜,被“秘密释放”。李元龙悄然一个人默默地走出监狱,却走进茫茫黑夜,没有人迎接他,更没有鲜花和安慰的话语。当局有意避开贵州民主人士和家人的迎接,为的就是避免尴尬的局面,贵州当局开创了“午夜释放”的先例。
毛庆祥、赵岩刑满出狱,踏出监狱大门就可感受到温暖,朋友和家人都在等候着。尤其是记者赵岩,迎接的队伍里有家人、记者、律师和朋友,还有鲜花和热情的拥抱。
三位获释人士的罪名不同。毛庆祥因组党和创办《在野党》杂志,罪名是“颠覆国家政权”;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则仅仅是因为四篇文章,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纽约时报记者赵岩先是以“泄漏国家机密”罪名被捕,最后是以“敲诈罪”获刑。
有一点是共同的,他们都是“政治犯”,都是“因言治罪”,都是“良心犯”。
政治犯是独裁专制国家特有的产物,中国是个共产专制国家,关押的政治犯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专制国家,至今最少还有100多位记者、作家、异议人士在狱中服刑。
明年北京将举办奥运会,中共当局的口号很漂亮: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但中国仍然没有“同样的人权”,没有同样的人权,何来同一个世界的同一个梦想?丁子霖、刘晓波等向中共当局发起的“同样的人权”的呼吁,不知有没有引起当局的考虑,北京奥运之前是否会释放在押的“政治犯”。
赵岩、李元龙、毛庆祥出狱,但我们要继续关注仍在监狱中煎熬的其他政治犯。我们所期待的是一个民主自由法治的社会,期待中国的监狱不再关押政治犯。
●三位获释人士简介
▲ 赵岩简介(维基百科)
纽约时报北京新闻助理赵岩
赵岩,中国公民,哈尔滨人,1962年3月14日生,在任纽约时报北京分社新闻助理期间被捕,成为国际新闻人物。
生平
2004年9月7号,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前夕,纽约时报报道江泽民将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职务,10天后赵岩被警方逮捕,罪名是泄漏“国家机密”。
2004年9月17日,赵岩在上海被国家安全局逮捕,并控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如果罪名成立,量刑可以有期徒刑10年到最高刑死刑。媒体广泛猜测,赵岩被捕是因为与纽约时报一篇关于江泽民将完全退休的报道有关,但是纽约时报和赵岩本人都予以否认。
2005年1月,案件移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但审理一再延期。
2005年6月,赵岩的律师表示,在官方以“泄露国家机密罪”的罪名拘押赵岩的7个月限期到来之际,赵岩被加控涉嫌“重大欺诈罪”。这项新罪名可以使控方再合法监禁赵岩7个月而无须送交法院审理,因此一般被认为是“技术性”的。
2005年12月7日,获无国界记者协会“捍卫新闻自由奖”。
2005年12月,第二次被检察院退回安全局再作补充侦察,律师指控方证据不足。
2006年3月17日,检察院通知决定撤销对赵岩的所有指控,但是赵岩继续被关押。
2006年5月15日,检察院通知,重新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辩护律师认为,指控内容未变,再行起诉没有法律依据。
2006年8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判赵岩欺诈罪处以3年徒刑,同时法庭表示泄密罪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1]。此判决引发无国界记者和香港社会的强烈反应。但是仍然以“欺诈罪”判处赵岩徒刑。
12月1日北京的法院对赵岩二审宣判,维持三年的原判。
2007年9月16号,他45岁,刑满获释。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8%B5%B5%E5%B2%A9&variant=zh-cn\"
▲李元龙简介(维权网)
原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
李元龙,男,1960年8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522401196008240850,汉族,大专文化,贵州省毕节地区毕节报社周末特刊部编辑蒹记者,住贵州省毕节市麻园路东园小区F4栋一单元8—2号(户籍所在地:毕节市市西办事处拥军路居委会拥军路66—44号)。
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5年9月9日被贵州省国家安全厅刑事拘留,2005年9月23日被贵州省国家安全厅监视居住,2005年9月28日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2005年9月29日由贵州省国家安全厅执行逮捕。
贵州省国家安全厅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5年11月14日向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省检察院于2005年11月24日交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审查起诉。本案于2005年12月20日退回补充侦查,贵州省国家安全厅于2006年1月12日重新移送院毕节分院审查起诉。
控方提供的“犯罪事实”主要包括署名“夜狼”或“yehaolang”,通过电子邮箱OmegaCepearec@hotmail.com,以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在“新世纪”网站、“博讯”网站、“清心论坛”网站、“大纪元”网站、“议报”网站、“人民报”网站、“看中国”网站等境外网站上,发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还要继续开会的书记》、《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等四篇文章。
此案在2006年5月11日在毕节地区中级法院首次开庭审理,庭审当天结束,法院宣布择日宣判审理结果。辩护人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李建强,以“李元龙文章中并没有任何煽动即刻的暴力行为的言论,客观上也不可能引起这样的暴力行为,对于国家安全显然不构成‘现实而紧迫的威胁’,因此并没有超越言论自由的范畴,不应被认定为构成犯罪”为由,在法庭上作了无罪辩护。十多名关心此案的人士向法院申请旁听证时被以“座位已满”为由拒绝发证,其中四人经抗议后取得旁听证。
2006年7月12日,李元龙以“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5年9月9日起至2007年9月14日止)。
2007年9月14日,贵州当局首开先河地在半夜的零晨释放因言获罪的李元龙,据有关人士分析,当局非常不愿意看到贵州的外地朋友去迎接李元龙出狱这一幕,所以才采用深夜释放这样突然的方式。
▲毛庆祥简介(维权网)
浙江民主党人毛庆祥
毛庆祥,男,1949年1月1日生人,高中毕业,居住在浙江省杭州市。他与吴义龙、朱虞夫及徐光创办了宣传中国民主党的《在野党》杂志。他与王荣清均为1979年民主墙杭州民刊《资江潮》编辑,多次参加联名上书活动。1998年7月23日,他联同王荣清申请游行,要求释放王有才等。
1998年8月6日,他联同王荣清、李锡安、吴闯及沈建民去杭州市公安局递交了游行申请。11月20日下午,他和祝正明、姚振宪、李国涛、吴义龙及王荣清自分别被公安从家中带走。1998年12月15日,他被指参与非法社团活动被捕,后获释。
1999年3月15日下午3时,他和王荣清、朱虞夫、李锡安及祝正明往杭州公安局递交申请书。这天,毛庆祥参加“百日绝食”行动,估计浙江省绝食至少维持30天以上。
1999年6月,他与池建伟、郑大中及陈树庆等人前往杭州市武林广场捐血,以爱心纪念十年前“六四”事件中为中国民主化流尽最后一滴血的年轻大学生及市民。6月25日,他被公安被正式逮捕。
9月27日,他的妻子胡晓玲联同吴义龙、朱虞夫及徐光的妻子致函最高法院萧杨,强烈要求公开审理他们的丈夫。11月9日,他被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整个宣判仅半小时。
2000年10月30日,他的妻子胡晓玲联同王有才、吴义龙、祝正明、朱虞夫及徐光等5人的妻子致信全国人大要求敦促中国当局遵守两个人权公约,立即释放判刑的家人及一切政治犯。
2007年9月14日刑满获释。
●有关《纽约时报》记者赵岩获释的新闻报道、分析和评论
▲美国之音(VOA)报道:纽约时报北京新闻助理赵岩今获释。
中国释放了纽约时报驻北京记者站的新闻助理赵岩。3年前,赵岩以“泄露国家机密”的罪名被中国当局逮捕,后来又被判定犯了“欺诈罪”而入狱。赵岩星期六离开北京一家看守所,并受到亲友的迎接。
*人权团体:恐吓挑战政府的人*
2004年纽约时报报导当时的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即将退任中央军委主席的职位。之后不久,为这家报纸担任新闻助理的赵岩遭到当局的逮捕。当时,江泽民的离任是一个高度机密的消息。赵岩被指控“泄露国家机密”,但中国一家法院后来以证据不足为理由撤销了对他的指控。不过,法院又在2006年判定他犯了“欺诈罪”,并将他判处3年有期徒刑。赵岩否认这项指控。
人权团体说,赵岩一案是中国当局采取的一项政治行动,目的是为了恐吓新闻记者,不准那些向政府提出挑战的人享有发言权。
▲英国广播公司(BBC)报道:《纽约时报》新闻助理赵岩获释。
获释后的赵岩比被捕前明显消瘦。
因诈骗罪名被中国当局监禁的美国《纽约时报》新闻助理赵岩星期六(9月15日)获得释放。
赵岩被囚禁近三年后,星期六早上8点左右走出监狱。他的姐姐、女儿、律师关安平和一些朋友到场迎接。
路透社报道称赵岩比被捕前明显消瘦。他没有对在场的记者作任何声明,但他的姐姐赵琨说赵岩健康状况良好。
美联社引关安平说,据他了解赵岩的行动将不受限制。
赵岩一行不久转到北京市内一家酒店。
《纽约时报》在星期四(9月13日)得知中国当局已经通知赵岩的家人,他将在星期六获释。
《纽约时报》执行总编凯勒说:\"我们一直强调赵岩是正直、勤奋的记者,他犯下的唯一罪行似乎就是从事新闻工作。\"
\"我们希望赵岩三年刑满后将能够恢复原来的生活,并回到他所选择的专业而不受任何限制。”
“泄密”与“诈骗”
赵岩被中国当局指控在《中国改革》杂志任记者期间,诈骗东北一名农民2万元人民币,去年去年8月25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赵岩同案也被控泄露国家机密,但法院认为这个罪名不成立。如果他此罪名被定罪,可能会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赵岩2004年5月开始在《纽约时报》工作。该报随后在当年9月7日率先披露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将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卸下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消息。
赵岩10天后在上海因涉嫌\"泄漏国家机密\"罪被捕,引起国际舆论、人权组织关注。
他在被关押近两年后才被起诉,一审被判处3年徒刑,同年12月,他的上诉被驳回。
律师关安平对美联社说,他正考虑再次为赵岩上诉,要求撤销他的犯罪记录。他认为初审和二审程序都存在有法不依的情况。
无国界记者组织星期五(9月14日)也促请中国当局恢复赵岩一切权利,包括继续从事新闻工作。
▲香港明报报道:赵岩获释发声明多谢支持。报道称赵岩发声明感谢各界对他的支持,也多谢媒体报道他的事件。
赵岩因为泄露国家机密罪而被判处入狱3年,他在北京时间周六早上8时离开北京的监狱,样子看起来较为消瘦,他与分别到场迎接的女儿等家人及《纽时》代表拥抱,但未有讲话,便与家人和朋友回到酒店。赵岩其后发声明感谢家人、朋友及公司对他的支持,也多谢媒体报道他的事件。赵岩在声明中表示,“这3年我非常挂念家人,特别是百多岁的外婆,因此我希望多些时间与家人团聚,之后会与更多朋友及传媒记者见面,也打算之后发表较长的声明,讲述自己的观点。”
到场接赵岩出狱的姐姐赵琨接受记者电话访问称,赵岩的健康良好。她早前接受外电访问时说,她不确定赵岩获释后计划做什么事,“但可肯定的是,他会和我们一起回老家哈尔滨,参加大姐的婚礼。为了他入狱,大姐婚礼已推迟了3年。”“美联社”引述赵岩律师关安平说,据他了解赵岩的行动将不受限制。
另外《纽约时报》执行总编凯勒亦发表声明指,“我们一直强调赵岩是正直、勤奋的记者,他犯下的唯一罪行似乎就是从事新闻工作。现在赵岩刑满出狱,是我们一直期望的事情,希望他可在没有限制下,能够恢复原来的生活,并回到他所选择的专业。
总部设在巴黎的“无国界记者组织”发表声明说,“赵岩获释,须是无条件的获释。赵岩应当享有所有公民的权利,包括有权再回到新闻界工作。”
赵岩2004年率先报道,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将会辞去中央军委主席被捕,2006年被控泄露国家机密罪名不成立,但诈骗罪名成立,判监3年。
▲赵岩囚禁三年 刑满获释
纽约时报北京分社新闻助理赵岩15日在北京获释。
上图为赵岩的律师关安平(左)给他一个拥抱。下图为赵岩(左)在家人协助下,携带随身物品走出北京监狱。(美联社)
被控泄密但后来以诈骗罪遭中国当局监禁三年的纽约时报北京分社新闻助理赵岩,15日刑满获释。他於当地时间上午8时走出北京监狱,与家人和朋友拥抱、团聚。他看起来很愉快,但明显瘦了许多。
赵岩在声明中表示:「我感谢家人、朋友和我服务的机构不断关怀与支持。这三年来我非常想念我的家人,尤其是我现已高龄一百多岁的外婆。」他说,他近期将发表更全面的声明。不过他表示,监狱官员尚未表示他是否会受到某些限制。
迎接赵岩出狱者包括他的女儿、他的姐姐赵琨。赵岩被捕及判刑曾引起国际一片谴责之声,并使中国司法体制广受批评。
纽约时报指出,北京狱政官员事先通知赵琨,赵岩会在当地时间15日上午9时前获释。赵琨表示,她的弟弟在监禁期间健康出了问题,计划在北京做体检,然后前往东北参加家族喜宴。她说:「我们觉得挺高兴的。他(赵岩)是到期释放,一天也没超过,也没提前。」
美国之音(VOA)中文网引用赵岩的律师莫少平的话说:「就是(根据)判决书,三年有期徒刑到15日应该算是刑满释放。准确的讲,应该是在9月15日的零时之前必须释放赵岩。」
纽约时报总编辑凯勒(Bill Keller)对赵岩获释感到满意。他在声明中说:「我们期待迎接赵岩归来。我们很高兴他坐牢三年后重获自由。我们自始至终认为,赵岩是一位可佩的勤奋记者,他唯一的『犯行』是执着于新闻专业。」
现年45岁的赵岩自2004年5月开始在纽约时报工作。纽约时报在2004年9月7日率先披露,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将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卸下中央军委主席职务。10天后,赵岩在上海以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罪」被捕。
2006年8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泄密罪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但以「诈骗罪」判处赵岩三年徒刑。
人权组织和记者团体对赵岩被捕和判刑备感关切,曾严词批评和谴责。
布希总统和国务卿康朵莉莎??赖斯也曾敦促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释放赵岩。维护记者权益的国际组织14日敦促中国政府,在北京奥运前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异议人士。
▲德国之声报道:赵岩刑满获释 案件仍受国际关注。报道说,因诈骗罪被判处三年徒刑的纽约时报前新闻助理赵岩将于本周六刑满获释。在去年8月被判刑前,赵岩已经被关押近两年。
2004年9月7日,纽约时报首先披露了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将在中国十六届四中全会卸下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消息。10天后,赵岩便以涉嫌泄漏国家机密罪被捕,引起国际舆论强烈关注。北京市法院后来虽然认为赵岩泄漏国家机密的罪名不成立,但却以诈骗罪判处他三年徒刑。去年12月,赵岩的上诉也遭到驳回。
作为赵岩的律师,关安平本周六将在赵岩获释后立即同他见面。回忆起对赵岩的一审和二审,关安平依然认为这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错误的审判:
“我认为一审的审判过程有违法的情况。一审不能够把他涉嫌泄漏国家机密罪和所谓的诈骗罪在一个庭连续审下来。第一个庭审的时候是按泄露国家机密罪,也就是任何人都不能旁听,证人也就无法传来指正,我们也请求让证人到庭指正,都没有予以支持。第二个罪按理更应该公开开庭,应该允许大家旁听,证人到庭就更应该是一个充足的权利。但是这个庭一块儿开,就等于把证人到庭的权利给损害了。律师没有机会对证人进行指证,就凭单方面对证人采的证言就可以判罪,那是不合适的吧。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多次请求二审必须开庭审理,传证人到庭,到都没有得到支持,不开庭就直接用一审的书面资料维持原判了。”
在2006年被起诉前,赵岩已经被关押了近两年,被拘捕的原因是涉嫌泄漏国家机密,但最后北京市法院对他的定罪则是在“中国改革”杂志社任记者期间诈骗东北一位农民2万元。赵岩对法庭牵强附会判处他三年徒刑感到非常愤慨。当时没有获准参加庭审的关安平律师说:
“据说在二审法庭审判他的时候,慷慨激昂地说,我一点罪都没有。你们作为法官,就觉得那么心理平衡吗,这是他的亲属转告给我的。”
据赵岩的家属透露,赵岩获释后先将前往东北老家与亲人团聚。
赵岩的姐姐赵琨对弟弟即将出狱感到高兴,但对弟弟的遭遇也感到非常无奈,她说:“他现在要出来了,我再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已经服刑期满,再说什么就没有用了。”
关安平律师不这么认为,因为赵岩出狱后有申诉的权利。“服刑结束也可以变成错案,但是,申诉是否被接受,这些都不好讲。现在法律在改进,二审不开庭的情况可能今后要改变了。”
纽约时报执行总编凯特发表声明说:“我们期待赵岩归来。”中国的监狱中目前仍然关押着35名记者和51名网络异议人士。
▲《南洋商报》报道:诈骗罪囚禁3年 《纽约时报》记者赵岩获释
(北京15日讯)因诈骗罪名被中国当局监禁的美国《纽约时报》新闻助理赵岩星期六获得释放。
赵岩被囚禁近三年后,星期六早上8点左右走出监狱。他的姐姐、女儿、律师关安平和一些朋友到场迎接。
路透社报道称赵岩比被捕前明显消瘦。他没有对在场的记者作任何声明,但他的姐姐赵琨说赵岩健康状况良好。
美联社引关安平说,据他了解赵岩的行动将不受限制。
赵岩一行不久转到北京市内一家酒店。
《纽约时报》在星期四(9月13日)得知中国当局已经通知赵岩的家人,他将在星期六获释。
《纽约时报》执行总编凯勒说:“我们一直强调赵岩是正直、勤奋的记者,他犯下的唯一罪行似乎就是从事新闻工作。”
“我们希望赵岩3年刑满后将能够恢复原来的生活,并回到他所选择的专业而不受任何限制。”
▲明报报道:赵岩出狱考虑上诉撤案底。报道说,被中国当局判监3年的《纽约时报》北京办事处研究员赵岩昨日刑满出狱。较入狱前明显清减的赵岩在声明中称,感谢家人、朋友和同事对他坚定不移的关怀和支持。《纽约时报》执行总编辑凯勒表示,“希望赵岩能够恢复原来的生活,并不受任何限制地回到他所选择的专业上”。赵岩的姐姐透露,赵岩可能会继续为该报服务。
赵岩的女儿、姐姐和律师关安平等亲友昨日一早便到北京国安局看守所外等候赵岩。至8时左右,赵岩步出看守所时,等候多时的亲友们即上前抱拥。今年45岁的他看上去精神不俗,但明显较入狱前瘦削,而且情绪有些激动。
计划撰文表达观点
虽然传媒多番追问赵岩,但他并没有回答任何问题。在稍后发表的书面声明中,赵岩表示:“这三年来,我非常挂念家人,尤其我的外婆,她已经年过百岁,基于这些原因,我希望有更多的时间与家人团聚。”他并称,希望短期内探望一下朋友和传媒朋友,他亦计划不久将来发表长文,表达自己的观点。
监禁期间健康出问题
专程从老家黑龙江赶到北京的赵岩姐姐表示,由于监禁期间,弟弟健康出现问题,因此计划在北京接受身体检查后,才返回东北出席家族一位成员的婚礼庆典。她相信赵岩会继续为《纽约时报》工作。
《纽约时报》执行总编辑凯勒发表声明,对赵岩获释表示欢迎和高兴,他又盛赞赵岩是一名正直、勤奋的记者,“他犯下的唯一罪行似乎就是从事新闻工作”。
披露人事调动被控诈骗罪
律师关安平表示,正考虑再次为赵岩上诉,要求撤销他的犯罪纪录,他认为初审和二审程序都存在有法不依的情。无国界记者组织日前也促请中国当局恢复赵岩的一切权利,包括继续从事新闻工作。
《纽约时报》于04年9月7日率先披露前国家主席江泽民将在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辞去中央军委会主席的消息,至9月16日,赵岩被指“泄漏国家机密”被捕,之后,他又被控在《中国改革》任职记者期间,诈骗东北一名农民2万元人民币。去年8月,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判其“泄密罪”不成立,但“诈骗罪”成立,入狱3年。
关押两年后起诉看守所服刑
据中国人权民运信息中心称,由于赵岩在被关押近两年后才被起诉,服刑不够一年即刑满,因此没有送到监狱,而是在国安局看守所服刑。
▲原中国海洋报记者、独立中文笔会会员昝爱宗发表文章《新闻正义的守护者赵岩》。文章写道,我所熟悉的前中国改革杂志农村版记者、现纽约时报职员赵岩先生,已于2007年9月15日上午走出北京的监狱,获得自由。
赵岩先生是于2004年9月被北京有关警方拘留的,一个月后正式逮捕,罪名是“涉嫌泄露国家机密”,赵岩当时是纽约时报北京分社新闻助理。当时外电分析赵岩被捕事出有因:2004年9月7日纽约时报报导前总书记江泽民即将辞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一职,并与胡锦涛进行权力交接的消息,比中国官方媒体早了十天。有关部门认定是赵岩将此一消息透露给纽约时报。但纽约时报和赵岩本人都否认。此时,赵岩一直处于失去自由状态。2006年3月,北京检察机关撤销了对赵岩的指控,但并未释放他。5月中旬,检察院宣布重新起诉赵岩,罪名是“涉嫌欺诈”。同年8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未公开审理的情况下宣判称,赵岩泄密罪证据不足,罪名不成立,欺诈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7年9月14日周五出版的纽约时报确认,赵岩至今仍然是该报北京分社的一名雇员。这是一个明确的信号,赵岩仍将继续未做完的工作。据报道,2005年3月,纽约时报总编辑凯勒和该报的其他同仁一道,举行了专门的仪式,把赵岩的照片挂到了国际部的墙上,以此来表示报社全体同仁对他的支持。
2006月11月,本人和李劲松、李苏滨和李建强到纽约参观纽约时报社时,还特意将本人参与写作、1999年出版的《第四种权力——从舆论监督到新闻法治》一书赠送给纽约时报专栏作家纪思道先生,并向他表示该书援引有赵岩先生的为黑龙江自由撰稿人、前《人民政协报》记者盛学友受迫害而鼎力相助的文章。2001年秋我在北京与赵岩先生第一次相见,他还提到这个事情。赵岩先生当时为中国改革杂志农村版记者,为了工作需要而化名张行健,他多次为维权农村呼吁,赢得了媒体同行和维权农民的尊重。
另一个明确的消息是,国际组织记者无国界还表示,赵岩出狱后应当重新获得他所应有的各种正当权利,包括做记者的权利。
▲美国之音报道《在华外国记者促恢复赵岩合法权利》。报道说,设在北京的中国外国记者俱乐部对美国纽约时报新闻助理赵岩获释表示欢迎,并促请北京当局恢复赵岩的一切合法权利。
该俱乐部在一项声明中说,对赵岩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和合法程序表示关注。赵岩被判刑令许多外国记者担忧,并对中国做出的在奥运会前扩大媒体开放的承诺提出置疑。
声明表示,赵岩的案子突显出外国记者在中国受到骚扰和恐吓的问题。希望赵岩的获释标志著这类做法的终结,因为骚扰和恐吓记者既不符合中国想要达到的目的,也不符合世界对一个奥林匹克东道国的期待。
●有关李元龙、毛庆祥获释的报道和分析
▲美国之音(VOA)报道:记者李元龙刑满获释。
因言获罪的贵州记者李元龙星期五凌晨在服满刑期后被当局释放。纽约时报北京分社新闻助理赵岩在服刑3年后,也将于明天获释。国际保护记者组织呼吁中国政府在奥运会前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异议人士。
*李元龙决意申诉文字狱*
贵州省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在被当局关押两年零六天后,已于星期五凌晨零点时分获释。李元龙出狱后自称身体状况还不错,但是他打算就自己被判入狱继续申诉。
他说:“我在监狱里面,从身体状况来说是非常好的。从精神状况来说,因为我相信我做的事、我写的文章是没有什么罪过、没有什么错处的。我只不过是说了几句心里话、人话,但是被他们判了两年刑。这是一种文字狱,我要申诉的。”
46岁的李元龙2005年9月9号在毕节日报被国安局人员带走。当局认为,李元龙在海外网站发表“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以及“从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等4篇文章,是企图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以及颠覆国家。
2006年7月13号,他被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李元龙星期五表示仍会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申诉,还要到人大、政协上访。李元龙说,鉴于中国的大环境,他对结果不抱什么希望,但是他必须要表明自己的态度。
贵阳维权人士李任科、曾宁、吴郁以及毕节异议人士马桂荣星期四晚一起前往李元龙家迎接他出狱。曾宁说,贵州当局为了避免有人去监狱外迎接李元龙,让他在深夜冒着小雨独自回家,这让他们很不理解。
▲博讯新闻网报道:贵州记者李元龙深夜被秘密释放。消息人士通过博讯发出以下消息:李元龙先生于9月14日深夜被秘密释放。乘着晚雾,在人们熟睡中,叫醒李元龙,害怕惊醒民众,害怕惊动阳光,中共警方终于胜利完成了释放任务。
陈西说:贵州民主维权人士李任科、曾宁、吴郁从贵阳赶往毕节,于深夜11:00到,随即与在毕节的异议人士马桂荣先生一起到李元龙先生家,迎接李元龙出狱。联系电话:13368676023,13037881410
消息人士称:“中共执法如山,深夜0:01秒钟释放李元龙”
▲大纪元报道:李元龙半夜出狱令众人费解。报道说,前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笔名夜狼)因网上发表四篇批评政府的文章,被当地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一直关押看守所,于2007年9月14日刑满释放。当局开创先例在半夜9月14日的零晨释放因言获罪的李元龙,此举令准备迎接他出狱的朋友们深感意外觉得相当的可笑,同时当局的没有信心,却令这些民主人士们信心倍增。
中共精心策划半夜放人开创先例
贵州民主人士李任科、曾宁、吴郁一行三人从贵阳赶往毕节,在13日晚上11点到达李元龙先生家,准备第二天一早迎接出狱归来的李元龙。正当一帮朋友们在探讨李元龙出狱的时间和当局对他出狱的重视程度等等,一个小时左右也就是14日的零点10分,他们接到李元龙在街上通过公用电话的来电,表示说已经释放了,正赶往家的途中。当时天正在下小雨,路面泥泞,李元龙一个人走出看守所大门,并在漆黑的夜晚赶往自己的住所。面对这一喜剧性的场面,从贵阳前去迎接他的朋友们不禁开怀大笑起来。
据贵州的曾宁介绍,当时警方释放李元龙时,有三位警察要求送他回家,被李元龙拒绝。李元龙当时说:“我被你们判了二年,如果你们用车送我回家,我实在对你们缺乏信任,半路上会不会被你们害了。我拒绝你们送我回家的要求。”朋友们接到李元龙电话后就下楼去将他接回家。
这些朋友们表示李云龙出狱的时间跟他们按常规的想法上出现很大的误差,从当局的行为上看,这是绝无仅有的,开了先例。
李任科:当局考虑太多 信心不足
李任科分析认为警方14日零点这么准时释放李云龙,当局看来是动足了脑力了,他们考虑的太多,对自己信心不足。他说:“我们去接和李元龙自己走回来之间有很大的反差,当局对此的利弊进行了考虑,我们很清楚这是当局经过精心策划和开会决定的,这在我们以往的经历当中是绝没有过的”。
对迎接李元龙这么小小的一个行为会让整个国家机器运转起来,李任科表示相当感慨,他说:“我们个体的力量不是很大,但只要你的行为是正确的,按照它自己所制定的法律来走的话,当局会非常难受。”他还表示李元龙的精神状况看上去还不错。
曾宁:警方理亏 害怕看到看守所大门外出现迎接的场景
曾宁表示原先打算去看守所迎接李元龙出狱,重获自由,但看来毕节方面非常不愿意看到贵州的外地朋友去迎接李元龙出狱这一幕,才采用深夜释放这样突然的方式。一般都是早上8、9点钟后,签完刑满释放的手续之后放人。这次当局的手法是为了避免自己处于相当难堪的地步,一方面警方缺乏信心,另一方面也表示警方理亏,他们认识到李元龙无罪,害怕在看守所大门外出现迎接李元龙的场景,判李元龙有罪的法院和警方相关人士都会感到极其难堪的。
荆楚:毕节警方为所欲为、执法犯法,让人咂舌
几天前荆楚经历了去毕节‘接李元龙出狱行动’歇菜事件, 他因为被告知当地警方警告和威胁李元龙及其家人“如果各地朋友要赶去毕节,就延长对李元龙的拘押……,”怕自己前往的行动对释放李元龙不利,就这样已经出门的荆楚在警方的阻扰之下半路上打道回府。
荆楚表示说:“这样一次小小活动,竟引起当地警方的如此紧张恐慌,说明当局心虚理亏!我既感到无奈,也感到好笑!这是一个警察国家,毕节警方为所欲为、执法犯法,让人咂舌”。
李元龙因在互联网上发表四篇文章抨击社会丑恶现象,嘲笑虚伪的假大空,被毕节中级法院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荆楚认为当局这种“颠覆政权罪”是没有边界的,随意的想用就用,所以国内有良心人士和对社会有帮助的正义之士整天生活在这种恐怖之中,随时都有被抓进去的危险。
他还认为中国境内的媒体都是专制证权下创办的,就像党养的家犬,党让咬谁就咬谁,报喜不报忧。尽管老百姓对当局的贪污腐败非常的痛恨,但是由于没有渠道去了解和看到全部的真相,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他认为追求言论自由是自由知识份子当前的目标,言论自由不仅仅是说话的自由还有出版、办报的自由。
荆楚表示李元龙是有良知、有才气的体制内知识份子,他在狱中,那些刑事犯对他相当佩服和尊敬,没有对他的身体造成大的伤害,过几天他还会再去看望李元龙。
▲美国之音(VOA)报道:组中国民主党入狱八年毛庆祥获释。报道说,因参与组织中国民主党而被判处长期监禁的毛庆祥星期五出狱。毛庆祥表示,在8年的监狱生涯之后,他依然认为中国需要民主。
毛庆祥早先因为参与筹建中国民主党在1999年被逮捕,随后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尽管中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国公民有结社自由。中国所签署的公民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也明文规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
*社会在保障基本人权上有进步*
经过8年监狱生涯之后,毛庆祥星期五获释返回杭州的家中。他认为,从他在监狱中的观察来看,在过去的8年里,中国社会在基本人权的保障方面有所进步。他说,他一开始进监狱的时候,在押人员动辄受打骂、吃电警棍,但是,后来这种虐待在押人员的情况显著减少。
他说:“自从2004年,国家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之后,这种状况发生了变化。随意打骂、让在押人员吃电警棍的情况就减少了。至少是在我所在的监狱减少了,我没有再看到。”
*民主制衡制度才是反腐之道*
毛庆祥表示,他当年跟同事一道筹组中国民主党的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在中国建立民主制衡机制,遏制执政党及其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如今他依然认为,遏制中国愈演愈烈的贪污腐败的关键在于建立民主制衡制度,因为中共的一党独裁的反贪污已经被事实证明是无效的,虽然中共最近连续枪毙了好几个贪官以显示反贪的决心。
他说:“靠枪毙一两个人来获得震慑腐败的效果是暂时的。从长远来看,从根本上来看,还是要社会民主制度,建立健全一种制约的制度。我希望是这样。”
▲大纪元报道:浙江中国民主党成员毛庆祥今日出狱。报道说,现年58岁的浙江民主党成员毛庆祥先生,今天(14日)早上8点左右从浙江省第二监狱出来,他的家人和朋友一行10多人前往监狱迎接他。
毛庆祥曾是《在野党》杂志编辑及1979年民主墙杭州民刊《资江潮》编辑(独立中文笔会荣誉会员)。1999年11月9日,被当局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今天早上6.30分,毛庆祥的夫人胡晓玲、儿子及浙江民主党成员王荣清、吴远明、王东海等亲朋好友分乘三辆车,前往监狱接他。
胡晓玲女士接受大纪元采访时表示,他重获自由大家都很开心、很高兴,我们先去拜祭祖先,然后在回家。非常感谢外界朋友关心和帮助,才渡过这艰难地8年。
浙江民主党成员吴远明表示,8点左右,毛先生拎了一个箱子从里面出来,大家给他献了一束鲜花,并拍照留念;他的精神状况还好,作为他的同志,心情当然很高兴,他在监狱没有屈服,八年牢狱中,他通过自学,取得了中文法律大专的文凭。
毛庆祥在狱中坚贞不屈,始终没有认罪。在最近一次接受狱警询问时,他明确表示,出狱后将继续从事民主党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毛庆祥表示,“今天心情很高兴也很激动,看到外面的变化很大。这几年非常感谢我的太太,八年来不管刮风下雨,每个月都来看我,从精神和物质上给我鼓励和支持,也非常感谢外界和朋友们替我呼吁和帮助我的家人。”
永远追求民主自由的事业
对于在狱中的经历,毛庆祥表示,刚刚进去的一、二年很苦,要劳动和被关禁闭,后来因外面的朋友不断呼吁,条件才有所改善。
对于出狱后想做些什么,毛庆祥说:“目前还没计划,外面的资讯还不太了解,先把生活安顿下来,我还想继续读书,大专通过后,想再考本科。”
毛庆祥表示,自己追求民主自由的理想永远都不会改变,以他过去的经验,遭受过专制体制的迫害,我们应该摆脱这个痛苦,继续从事民主自由的事业,走人权进步的这条路。
浙江民主党成员徐光表示,就像朱虞夫讲的一样,只是从小监狱换到大监狱,现在中国大陆没有民主自由,那就是大监狱。
徐光说:“作为民主党成员的家人,他们吃了很多苦,因坐牢,妻子失去丈夫、儿女失去爸爸、父母就失去儿子,他们都是弱者,心理要承受的压力很大,他们承受的苦难和魔难并不比我们少,但他们很坚强,像毛夫人,她一直都默默地支持和关怀着丈夫,让他平安出来。”
呼吁中共释放所有异议人士
毛庆祥经历了八年牢狱,今天重获自由。但浙江民主党成员力虹(张建红)、严正学、陈树庆、池建伟、朱虞夫及吕耿松等为了追求民主自由的理想,却相继失去自由。
毛庆祥表示,“我很想念他们,他们跟我一样,也在受苦,我希望他们能胜利健康地走出来。”
徐光表示,“对于浙江民主党成员相继遭到迫害,这是意料中的事,中共这样做,对中国民主党是非常不公平的,也违反了中国的宪法。但民主党成员都做好了牺牲的准备,无所畏惧,他们甘愿为中国民主事业做铺路石,为中国民主自由事业奉献。”
中共即将召开十七大和举办08年奥运,浙江民主党成员呼吁中共当局遵守两个人权公约,立即释放一切政治犯、良心犯及因各种不同宗教信仰而遭到拘禁的人士,用实际行动来真正实现“民主法治、创造一个和谐社会”的诺言。
▲自由亚洲电台(RFA)记者丁小报道:民运人士毛庆祥 记者李元龙出狱。杭州民运人士毛庆祥以及贵州记者李元龙同于星期五刑满获释,本台当天采访了这两位身分背景不同,却都因向往民主自由而被当局判刑的人士。
1999年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的中国民主党浙江筹委员会成员毛庆祥周五刑满出狱,他当天接受本台采访时说:“家里的人接我了,以前的朋友也来了,谈了一下,拍了些照片,我赶快回母亲家和家人团聚了,去了扫墓。(你在里面的生活怎么样?)相对而言我还是幸运的,刚进区的时候吃了点小苦头,后来就比较好了。我在里面自学考试,把大专课程考完了,时间过得快一点,还可以吧!”
当局当年对毛庆祥指控包括成立中国民主党意图颠覆国家政权,并指控创办《在野党》杂志及利用电脑互联网在海外中文论坛上散布民主党的文章,利用电子邮件与海外反对组织联络。毛庆祥在狱中一直没有认罪,更为此放弃了减刑的机会,至今,这位民主斗士对八年牢狱不言悔,并表示将来还会为中国民主事业尽力:“本来按他们说法我能提前释放,要我写一个认罪书,我说我不存在认罪的东西,因为这个给我减刑我不接受的。因为组党坐牢,这个我绝对不后悔,任何事情看是否值得,我觉得我们做的事情多少起到推动民主自由人权的作用,所以我一点不后悔。今后我也想过会有多少力尽多少力。”
同样在星期五刑满获释的贵州记者李元龙出狱过程却不那么顺利,当局除了事前警告家属谢绝朋友迎接,后更选择在凌晨突然将他送回家。他接受本台采访时说:“今天国安本来要早上放的,后来一过凌晨十二点就放了。可能担心有人来欢迎我什么的。叫我出来以后什么低调呀!不要再写什么东西呀!我觉得自己虽然出了一个小监狱,但是我的思想、笔呀、纸呀还在一个大监狱里。”
05年9月,时任贵州《毕节日报》记者的李元龙,被国安部门抓捕。其后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依据的所谓罪行是他以笔名夜狼在互联网上发表的四篇批评执政党、表达自由民主思想的文章,其中被指问题“最严重”的一篇题为《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
作为一个一直生活在体制内的人,李元龙对于自己仅仅在网上表达真实思想就遭牢狱之灾感到悲哀:“当党报记者没办法我说过一些鬼话假话,写这个文章只不过是把我的真实想法,一些我认为是真话人话的东西直接表达出来,如此而已,这些本来是像呼吸空气一样正常的事,在大陆却没有这样的环境的,我只好偷偷的写,竟然还被他们抓来判刑。我觉得这不是我个人的悲剧,说到底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悲剧,在二十一世纪还有这种文字狱,不讲道理甚至违背了他们自己的刑法。”
然而这次突如其来的牢狱之灾,却也令李元龙发现在追求自由的道路上他并非孤身作战:
“以前我认为我这种无名小卒就算被抓被关被判没有人会关心,我孤立无援的,没有想到有这样多人关心我,令我很安慰。谢谢大家的关心和对我在道义上的声援。”
▲自由亚洲电台(RFA)报道:中国民主党创始人之一毛庆祥刑满出狱。记者姬励思写道,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8年的中国民主党创始人之一毛庆祥,周五刑满出狱。他对过去因追求民主自由而身陷牢狱无怨无悔,对民主自由的信念亦无改变,但日后在追求民主自由的方法就上要重新思考。
毛庆祥于周五早上在家人及几名友人陪同下,离开浙江省第二监狱。他获释后随即与家人到祖坟拜祭,其后又去探望过90高龄的母亲。
毛庆祥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刚入狱时,由于他拒绝认罪,狱方一度把他单独囚禁。期间。他说:刚进去的时候不太好,也受过一些不公正的待遇,他们说我不肯认罪,就是对抗,把我关禁闭,就是把我关在一个很小的房间,整天只能躺在那里,看不见太阳。
毛庆祥说,狱方又曾以减刑为条件,诱使他签写认罪书,但被他拒绝。他说:他们说如果我认罪的话,很早就可以出来,可以减刑,但为了减刑要我承认自己无犯的罪,我说我宁愿坐牢,所以我当时就拒绝。
毛庆祥说,他对过去因追求民主自由而坐牢感到无怨无悔,对民主自由的信念亦无改变,但他认为不宜采用激进的方法。他说:反正我对民主自由,人权进步这种思想是永远不会改变的,但是这个事情是长期的事,不是靠几个人拼命的去干就有起息。我想慢慢的来,还有手法不要太激进,要温和的。
毛庆祥表示,目前他不打算就自己的冤狱申诉,因为以现在的政治气候而言,不会有结果,不想把精力浪费在这方面。他又说暂时未有任何具体的计划,现时要先调适好生活,再作打算。
毛庆祥的妻子胡晓玲对丈夫获释感到很高兴。他说:今天我们六点多就出发,八点多他就出来,我为他重获自由感到高兴,我们全家又可以团聚。
58岁的毛庆祥于1976年在杭州参加反抗专制的四五运动被当局拘押,后获平反。1978年底参加杭州的民主墙运动,是民间组织“中华全国民刊协会”的重要成员。1981年“中华全国民刊协会”被镇压,毛庆祥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出狱后继续从事民运活动,是浙江省中国民主党筹备成员。1999年6月,毛庆祥在家中被捕,又被抄走书籍、刊物及通讯录等。同年11月毛庆祥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李元龙刑事判决书
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6)黔毕中刑初字第23号
公诉机关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
被告人李元龙,男,1960年8月24日出生于贵州省毕节市,汉族,大专文化,毕节日报社周末特刊部编辑、记者,住毕节市麻园路东园小区华馨商住楼F4幢1单元8—2号。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5年9月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被监视居住,同年9月29日被逮捕。现押于毕节地区公安局看守所。
辩护人李建强,山东华冠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陈胜华,本芳律师事务所律师。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以毕地检刑起诉字(2006)第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元龙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6年2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指派检察员金海雁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元龙及其辩护人李建强、陈胜华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指控,被告人李元龙于2004年5月购买了一台“联想”电脑,2005年2月5日在贵州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办理e视通登记上网。之后,被告人李元龙利用“自由门”、“无界浏览”等电脑软件经常上网浏览境外网站。2005年5月至8月期间,李元龙署名“夜狼”或“yehaolang”,通过电子邮箱 omegacepearee@hotmail.com,在“新世纪”网站、“博讯”网站、“清心论坛”网站、“大纪元”网站、“议报”网站、“人民报”网站、“看中国”网站等境外网站上,发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还要继续开会的书记》、《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等四篇文章,捏造、歪曲、夸大有关事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毕节分院向本院移送了指控被告人李元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有关证据,认为被告人李元龙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李元龙辨称,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辩护人李建强、陈胜华的辩护意见是:1、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李元龙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2、被告人李元龙的行为不符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元龙于2004年5月购买了一台“联想”电脑,并于2005年2月5日在贵州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办理e视通登记上网。之后,被告人李元龙利用“无界浏览”、“自由门”等电脑软件经常上网浏览境外网站。2005年5月至8月期间,李元龙署名“夜狼”,通过电子邮箱 omegacepearee@hotmail.com,在“新世纪”、“清心论坛”、“议报”等境外网站上,发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还要继续开会的书记》、《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等系列文章,捏造、歪曲、夸大有关事实,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上述事实,有以下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证实,本院予以确认:
1、被告人李元龙供述证实:家里的电脑是2004年5月份买的。2005年2月份,其儿子李沐子说,有一种软件可以用来在电脑上看外国的动画片大片等东西,其就叫李沐子把这个软件安装到自己家的电脑上。像“新世纪”、“清心论坛”、“议报”这些网站一点击就找到了,其就经常在这些网站上看文章。在网上署名夜狼发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还要继续开会的书记》、《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等四篇文章。其中,《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大概发送了四、五次,前四次时间在2005年5月份左右,收件人大概是“新世纪”或“清心论坛”,第五次大概是2005年7月份,收件人是“议报”。《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总共发送了四、五次,时间是2005年6、7月份,收件人也是“新世纪”、“清心论坛”、“议报”。《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还要继续开会的书记》也是发送了四、五次,时间是2005年7月或8月,收件人也是“新世纪”、“清心论坛”、“议报”。《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也是发送了四、五次,时间是2005年7月或8月,收件人也是“新世纪”、“清心论坛”、“议报”。
2、证人杨秀敏(被告人李元龙之妻)证言证实:家里的电脑是2004年5月1日买的,2005年1月份开通移动e视通后,李元龙学到在网上写文章。见李元龙写过一篇文章,叫《从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
3、证人李沐子(被告人李元龙之子)证言证实:其在读初三时(2002年)申请过onegacepearcc@hotmail.com 邮箱,后在装家中的电脑操作系统(xp)时,提示要求输入曾经使用过的邮箱地址,其就将该邮箱地址输进去过。此外,其在注册SMN软件时,也是使用这个邮箱地址注册的,所以发送文章时会出现这个邮箱地址。其在电脑上安装了“自由门”软件,另外还下载了“花园”、“无界漫游”两个软件,下载了“自由门”升级软件。2005年3、4月份,其父亲李元龙点开“自由门”软件,上了动态网,看支上面有他感兴趣的内容,就开始看那个网站上的文章。大概是5、6月份,其用雅虎邮箱帮李元龙在清心论坛上发过一篇《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的文章。
4、搜查笔录、扣押物品清单、手稿、打印件及刑事照片证实:在李元龙书房内的书桌桌面上发现《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手写稿,在书桌左侧至上而下第三个抽屉发现《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打印件、对联想电脑主机进行了封存。
5、下载网页《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还要继续开会的书记》、证实:该四篇文章不仅充斥着污蔑、诽谤、攻击中国共产党的言语,而且具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
6、贵州天剑司法鉴定中心天剑司鉴中心(2005)计鉴字第3号司法鉴定书证实:送检的联想电脑主机未发现有2005年9月8日后,对其存储文件进行添加、修改、删除的操作痕迹;在硬盘中存有电子邮件收发记录,其中邮箱地址为 omegacepearee@hotmail.com发件箱和草稿箱中存有向境外非法网站发送反动文章的邮件。
7、贵州天剑司法鉴定中心天剑司剑中心(2005)文鉴字第10号司法鉴定书证实:署名“夜狼”书写的《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两篇文章的手写稿系李元龙书写。
8、贵州天剑司法鉴定中心天剑司剑中心(2006)计鉴字第一号司法鉴定书证实:在送检的联想电脑主机硬盘上发现有“动网通”、“花园”、“无界浏览”、“自由门”等软件。
9、关于李元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有关证据的说明证实:截止支2006年3月15日,《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等系列文章的点击率为1532人次,回复率为25人次。
10、贵州省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安全保卫部证明证实:“看中国”、“新世纪”网站实际地址在美国,“人民报”网站实际地址在美国、加拿大。
11、贵州省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e视通装拆业务登记单证实:李元龙于2005年2月5日在该公司开通了e视通业务。
对于辩护人所提“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不足以认定被告人李元龙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李元龙采用一些虚假的、没有合法来源的消息并加以夸大和歪曲,写入其文章,污蔑、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妄图颠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进而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大量证据,足以证明上述事实。该辩护意见,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对于被告人李元龙所提“没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辩解理由及辩护人所提“被告人李元龙的行为不符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李元龙在互联网上发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等系列文章,夸大、歪曲、捏造事实,发表、传播有害信息,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实施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客观行为;《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等系列文章在互联网上发表后,被多人次点击并回复,具有较强的煽动性,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构成了危害。被告人李元龙明知自己在互联网上发表《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等文章,可能导致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及危害结果的发生,并对此结果持希望的态度,其主观上的故意明显。该辩解理由及辩护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元龙在互联网上发表旨在以造谣、诽谤等方式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文章,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应予确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第五十五条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元龙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05年9月9日起至2007年9月14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章
审 判 长 卯向方
审 判 员 李彦锋
代理审判员 秦宝键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2006年7月12日
书 记 员 郑 宇
----廖双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