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法副院长指责律师言论引争议

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日前公开指责个别律师“无良”及“闹庭”,引起当事律师反击。有法律学者认为,张军的观点凸显当前中国司法体制缺乏独立性和包容性。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曾经公开支持薄熙来在重庆倡导的“唱红打黑”运动,他日前指责一些律师是“无良律师”,在法庭上“胡说八道”。中国《经济观察报》报道说,张军日前在国家法官学院主持培训工作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法院审理程序虽“欠公正”,存在对律师不公等情况,但有“极个别无良律师”违反庭审秩序、炒作庭审情节,以致没人相信法官、谁也不相信法院,只相信那些“胡说八道的律师”。张军还特别提到涉及广西北海、贵阳小河区以及江苏常熟3宗案件中,律师“闹庭”行为。而他点名批评的3宗案件均有几名相同律师代理,由于律师介入,上述案件的一些违法审判程序得以曝光,引起舆论关注。


曾代理江苏常熟和广西北海两案的辩护律师张凯表示,以两案庭审过程中律师依法提出的诉讼要求而论,张军副院长的指责有失公允:


“包括江苏常熟案和广西北海案我都有参与。从我的观察来看,我认为律师都是依照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法院也好,检察院也好,对他们的违法情况提出严厉的抗议。比如在常熟案中,我提出要求法官公开他们的基本信息,还提出如果要是公开审判的话,要优先于他(被告)的家人和媒体旁听,因为这点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有详细规定的。而这样的法律规定并不被一般的法庭所重视。在公共的庭审当中,我们提出了一般情况下不被重视的一些法律。我认为可能张军院长指的是这一方面,他说你们是在闹庭,我觉得这种说法实际上是非常荒谬的,没有任何的事实依据。”


张凯律师认为,以张军提到的案件为例,辩方律师在庭审中表现了独立的法律从业者素质,而在中国以检察院而不是法院主控的司法环境下,律师的作用正是对司法公正性的监督。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也认为,中国司法建设数十年来,律师的作用仍然没有得到重视。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


“发生这样的事情可能也不完全是偶然的。很长时间以来好像中国整个体制方面对律师有某种程度的边缘化,或者说仇视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今天这个时代大家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法制建设离不开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大家虽然分工有所不同,但是所有的定位基础都是国家的法律,都必须要追求正义。律师跟检察官之间的抗衡,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追求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其实所获得效果是最有助于法制和公民自由的保障,这样的一个目标也应该是法官和检察官的一个目标。”


贺卫方教授强调,中国大陆目前的司法体制缺乏独立性,存在党政权力对法院的控制,直接导致律师的正当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在今天司法还不够独立,司法决策往往受到了法院之外各种各样权力的干扰,包括党的政法委这些年来对于司法的影响,对司法的控制可以说是越来越大。法院就没有办法去严格地依照法律的规范,运用法律的方法去做出裁判。在中国稳定压倒一切,自由必须让位于秩序这样一种观念的影响下,我觉得没有一个制度比这样的制度对律师的损害更大。”


就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的指责,曾代理北海和贵阳两案的湖南律师杨金柱日前表示,将在适当时间向北京中级法院对张军提起名誉权侵权的诉讼。张凯律师认为,张军作为中国最高法院的负责人之一有必要就其针对律师以及支持重庆“唱红打黑”等不当言论向社会道歉:


“我个人认为,张军院长不仅仅为此事要道歉,甚至张军院长曾经还就重庆打黑也发表过意见,他认为重庆打黑是程序正义、程序合法、时机也合法,但事实上我们看到目前已经暴露出来非常多的冤假错案,非常多的刑讯逼供情况。当时在重庆打黑的时候,张军院长这样的表态,我认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并且应该就这个事情给中国的司法界有个交代。”


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则指出,有关对张军观点的争论不宜上升为一种法官与律师间的紧张关系。仅从学术的角度出发,张军无疑是中国刑法研究的一名重要成员,而律师界也有自省的必要,比如一些律师当庭发布庭审状况微博的做法,就不宜提倡。贺教授认为,随着中国维权案件的增加,目前民众和司法界的法制意识都有所加强,这是个明显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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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法副院长指责律师言论引争议

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日前公开指责个别律师“无良”及“闹庭”,引起当事律师反击。有法律学者认为,张军的观点凸显当前中国司法体制缺乏独立性和包容性。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曾经公开支持薄熙来在重庆倡导的“唱红打黑”运动,他日前指责一些律师是“无良律师”,在法庭上“胡说八道”。中国《经济观察报》报道说,张军日前在国家法官学院主持培训工作期间接受采访时表示,中国法院审理程序虽“欠公正”,存在对律师不公等情况,但有“极个别无良律师”违反庭审秩序、炒作庭审情节,以致没人相信法官、谁也不相信法院,只相信那些“胡说八道的律师”。张军还特别提到涉及广西北海、贵阳小河区以及江苏常熟3宗案件中,律师“闹庭”行为。而他点名批评的3宗案件均有几名相同律师代理,由于律师介入,上述案件的一些违法审判程序得以曝光,引起舆论关注。


曾代理江苏常熟和广西北海两案的辩护律师张凯表示,以两案庭审过程中律师依法提出的诉讼要求而论,张军副院长的指责有失公允:


“包括江苏常熟案和广西北海案我都有参与。从我的观察来看,我认为律师都是依照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法院也好,检察院也好,对他们的违法情况提出严厉的抗议。比如在常熟案中,我提出要求法官公开他们的基本信息,还提出如果要是公开审判的话,要优先于他(被告)的家人和媒体旁听,因为这点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有详细规定的。而这样的法律规定并不被一般的法庭所重视。在公共的庭审当中,我们提出了一般情况下不被重视的一些法律。我认为可能张军院长指的是这一方面,他说你们是在闹庭,我觉得这种说法实际上是非常荒谬的,没有任何的事实依据。”


张凯律师认为,以张军提到的案件为例,辩方律师在庭审中表现了独立的法律从业者素质,而在中国以检察院而不是法院主控的司法环境下,律师的作用正是对司法公正性的监督。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也认为,中国司法建设数十年来,律师的作用仍然没有得到重视。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础:


“发生这样的事情可能也不完全是偶然的。很长时间以来好像中国整个体制方面对律师有某种程度的边缘化,或者说仇视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今天这个时代大家越来越清楚地看到法制建设离不开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大家虽然分工有所不同,但是所有的定位基础都是国家的法律,都必须要追求正义。律师跟检察官之间的抗衡,律师在一定程度上追求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其实所获得效果是最有助于法制和公民自由的保障,这样的一个目标也应该是法官和检察官的一个目标。”


贺卫方教授强调,中国大陆目前的司法体制缺乏独立性,存在党政权力对法院的控制,直接导致律师的正当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在今天司法还不够独立,司法决策往往受到了法院之外各种各样权力的干扰,包括党的政法委这些年来对于司法的影响,对司法的控制可以说是越来越大。法院就没有办法去严格地依照法律的规范,运用法律的方法去做出裁判。在中国稳定压倒一切,自由必须让位于秩序这样一种观念的影响下,我觉得没有一个制度比这样的制度对律师的损害更大。”


就中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张军的指责,曾代理北海和贵阳两案的湖南律师杨金柱日前表示,将在适当时间向北京中级法院对张军提起名誉权侵权的诉讼。张凯律师认为,张军作为中国最高法院的负责人之一有必要就其针对律师以及支持重庆“唱红打黑”等不当言论向社会道歉:


“我个人认为,张军院长不仅仅为此事要道歉,甚至张军院长曾经还就重庆打黑也发表过意见,他认为重庆打黑是程序正义、程序合法、时机也合法,但事实上我们看到目前已经暴露出来非常多的冤假错案,非常多的刑讯逼供情况。当时在重庆打黑的时候,张军院长这样的表态,我认为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并且应该就这个事情给中国的司法界有个交代。”


北京大学贺卫方教授则指出,有关对张军观点的争论不宜上升为一种法官与律师间的紧张关系。仅从学术的角度出发,张军无疑是中国刑法研究的一名重要成员,而律师界也有自省的必要,比如一些律师当庭发布庭审状况微博的做法,就不宜提倡。贺教授认为,随着中国维权案件的增加,目前民众和司法界的法制意识都有所加强,这是个明显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