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冯正虎已被囚禁214天。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执法凭证,数十名便衣警察和保安人员天天24小时轮班在上海市政通路240弄3号非法监禁一个合法公民,每月耗资二十几万元人民币,伤害冯正虎,恐吓整个社会,也在践踏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吗?警察公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犯罪事件为什么长期得不到纠正呢?中共中央领导说: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我们将拭目以待,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是否有力量维护中国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冯正虎揭露与批评上海法院司法不作为的违法现象,并倡导维护公民诉权的行动:“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现在,维护公民诉权的运动已势不可挡,上海当局越是感受到中央要求地方守法纠错和民众请愿活动的压力,越是会怨恨与惧怕说理讲法的批评者,这是冯正虎这次被非法囚禁的主要原因。冯正虎如何思考与实践维护公民诉权行动,值得借鉴。推荐一篇文章《听领导,还是听法律?》。
听领导,还是听法律?
——《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4集)》前言
冯正虎
《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4集)》收录了108案例,62位诉讼当事人在上海16家法院里,遭受法院司法不作为的侵害天数总计57560天(截止2011年9月15日)。
本集108案例,其中刑事自诉案4件、民事诉讼案16件、行政诉讼案88件。在民告官的94件诉讼案中,被告市区镇政府占13件、市区公安局占51件、市局单位8件、区局单位19件、其他行政单位3件。最强势的地方政府与公安部门占民告官案例总数的68%。政府是法院的父亲,管吃管住,公安是法院的兄弟,手足之情,法院还敢依法立案吗?
2011年元旦冯正虎编辑出版《我要立案——上海司法不作为案例汇编》第1集后、相继又出版第2集、第3集、第4集。这4本案例汇编,揭露了上海司法不作为的一部分事实,190位诉讼当事人有430件案例,在上海法院里遭受司法不作为的侵害天数总计226567 天(截止2011年9月15日)。这一小部分数字是已公开的,许许多多既不立案又不裁定的司法不作为案件依然石沉大海,不计其数。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行政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也三申五令发布保护公民诉权的法令、苦口婆心劝告地方法院遵守法律,例如《关于依法保护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官行为规范》关于立案的规定、《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等。但是,地方法院依然我行我素,漠视中央制定的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地方法官的一句口头禅:听领导的。这个领导不是法律,不是党中央,是地方大小诸侯。
地方官吏垄断司法权,各自为政,占山为王,唯我独尊,封杀民告官的司法途径,毁坏法律的权威。但是,民众觉醒了,不愿做奴隶,要求拿回诉权,要求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依靠国家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不仅要捍卫自己的诉权,还要关心其他人的诉权,每个人的诉权都是息息相关的,这是一个共同的基本的公民权利。
一个地区有一件司法不作为的案例发生而得不到纠正,这就标志着法律在这个地区没有生命力,司法是不公正的,被剥夺诉权的灾难随时就可能落在自己的身上。
2011年9月15日
附录:108件案例的统计
截至2011年9月15日,本汇编收录的108当事人在16家上海法院里遭受司法不作为的侵害天数总计为:五万七千四百八十天。
108件案例分布在上海16家法院的司法不作为情况(案件数/司法不作为天数):
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10件/5091天、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3件/180天、浦东新区法院18件/6596天、长宁区法院7件/1736天、卢湾区法院13件/15450天、静安区法院7件/6774天、徐汇区法院12件/8789天、闵行区法院1件/203天、青浦区法院4件/2198天、闸北区法院6件/3903天、虹口区法院5件/1278天、黄浦区法院11件/2942天、杨浦区法院5件/1647天、嘉定区法院4件/964天、铁路运输法院1件/617天、金山区法院1件/80天。
108件案例中62位当事人遭受司法不作为的侵害情况(案件数/司法不作为天数):
郑培培5件/8837天、童国菁2件/3605天、沈兰珍5件/3000天、赵迪迪2件/2693天、施亚萍2件/2283天、孙洪琴3件/2260天、张迺坤1件/2244天、丁菊英4件/2073天、陆春华3件/1926天、陈正华1件/1600天、吴慧群2件/1573天、华玉桂1件/1536天、章如华1件/1455天、江维明1件/1275天、徐为民1件/1269天、蔡炳生1件/1258天、焦东海4件/1089天、奚国珍2件/1021天、颜芬兰1件/939天、卫玉华3件/906天、李 琴2件/864天、李玉芳1件/765天、周 觅1件/758天、景惠娟1件/745天、黄幼吾1件/745天、王蓉华4件/738天、朱黎斌5件/694天、陈燕燕3件/668天、魏勤1件/626天、张国琴1件/531天、朱秀珍1件/528天、徐秋风1件/526天、徐惠仙2件/467天、冯正虎4件/460天、周菊仙1件/385天、袁新菊1件/378天、徐华杰1件/322天、谢金华2件/298天、陆立明1件/295天、王扣玛3件/285天、徐惠琴1件/264天、吴富明3件/258天、刘淑珍1件/258天、冯凤珍1件/258天、项文寅1件/241天、孙建敏1件/228天、陆福忠2件/218天、曹天风1件/215天、朱金娣2件/199天、吴慕珍1件/168天、王月花1件/158天、祁 萍1件/158天、顾倩珏1件/157天、杨新民1件/130天、高信翠1件/112天、陈兰珍1件/111天、戴正祥1件/109天、刘庆澡1件/101天、徐秋琴1件/88天、吴锦华1件/78天、金妹珍1件/71天、崔福芳1件/60天。
108件案例中47位被告所占的案例数:
上海市公安局4件、区公安局47件(其中,公安局长宁分局5、公安局虹口分局1、公安局黄浦分局2、公安局嘉定分局2、公安局卢湾分局6、公安局浦东分局12、公安局青浦分局3、公安局徐汇分局6、公安局杨浦分局6、公安局闸北分局4),合计51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1件、区政府9件(其中,长宁区政府1、闵行区政府2、卢湾区政府3、浦东新区政府2、徐汇区政府1)、镇政府3(浦东金桥镇镇政府1、徐汇区华泾镇政府1、嘉定华亭镇政府1),合计13件。
市局单位8件(其中,上海社会保障局6、上海市铁路局1、上海住房保障局1)。
区局单位19件(其中,虹口区房管局2、虹口区审计局2、静安区拆迁办1、静安区房地局1、卢湾区卫生局3、闵行区房管局1、浦东新区环境保局1、浦东新区建交委4、徐汇区房地局2、徐汇房屋管局1、长宁区房管局1),其他行政单位3件(其中,浦东唐镇工业园1、上海第三劳教养所1、上海黄浦职介所1),合计22件。
其他公司单位及个人14件(其中,三合一市场1、上海国投置业公司1、上海香山中医院3、上海友放沐浴休闲公司1、上海中房景阳房产3、上海中凯企业集团1、盛北地产估价公司1、万宸建设服务公司1、《文汇报》上海出版社1、陈明1)。
本集108案例,其中刑事自诉案4件、民事诉讼案16件、行政诉讼案88件。在民告官的94件诉讼案中,被告市区镇政府占13件、市区公安局占51件、市局单位8件、区局单位19件、其他行政单位3件。最强势的地方政府与公安部门占民告官案例总数的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