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新闻聚焦:农民宣告土地私有,第二次土地革命爆发(下)

▲居住在北京的评论人士吴庸在《议报》发表文章《农民的新觉醒及其出路》。文章写到,有迫害才有反抗,有侵权才有维权。农民起来维护自己的土地所有权是当局常期侵犯、霸占农民土地权益的结果。第一次对农民土地权益大侵犯始于农业合作化。强迫性地将土地私有变为公有是违反广大农民意愿的,只有懒汉二流子愿意伙种伙吃占便宜。毛泽东的“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正是那些懒汉二流子的愿望的官方表述。更进一步说,所谓“农业集体化”本是共产教条,它所迷信的“组织起来”完全脱离农业的时空特点,无法取得工业生产的分工作业得以提高劳动效率的结果,也无法准确评定集体成员各自劳动的量与质,所以,共产囯度推行“农业集体化”均极大地戕害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国尤甚,居然活生生饿死三四千万人口。合作化乃至人民公社化后,农民聁望土地回家是必然的,这种心情突出地表现在对自留地的精心待弄以及对包产到户的由衷欢迎上。第二次对农民土地权益大侵犯始于邓小平倡导的圈地运动。它剥夺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成为无地、无业、无保“三无”的赤贫者。本来,土地的“集体所有”,自实行分田单干后就成了虚空概念:集体所有者虚位。村委会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政党组织,都不能成为土地集体所有的法人代表。“集体所有”没有必要的法人支撑,当然便于“国家”大肆掠夺。而且,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只有在“国家”征用时才得以转让、出售,这一立法使“囯家”掠夺“集体所有”的土地成为必然途径。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疯狂的圈地运动就是利用这种非法的与合法的手段而大肆猖獗。2004年山东省青岛市丹山村被政府强征果园、耕地3000多亩。以每亩7000-1.2万元从农民手中抢走,再以每亩23.5万元卖给上级政府,开发商则以每亩50万元从政府手中买入进行炒卖,每一层都是私吞、暴发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2004年保守估算,约4000万农民被夺去土地,陷入难以为生的困境。征地与农民权益发生冲突,政府则对农民施暴,反抗被打,上访被抓,无依无靠,走投无路,以致被迫害者自焚、跳河、服毒、气绝。这种大抢劫一直绵延至今,没有刹车迹象。更有甚者,官员竟将掠夺的土地据为私有,再转租农民收取地租,成为现代地主。陕西省一些官员将安置库区回迁农民的15万亩耕地私吞,每年地租收入达4000到6000万元。黑龙江省富锦市两个市委副书记郭富山、葛其侠均拥有掠夺而来的耕地万余亩,堪称“社会主义大地主”。此种黑暗的剥削关系迫使农民起来造反,直接收回土地所有权。


两三年前农民也为土地而抗争。2004年底四川省汉源县五六万农民为保护家园静坐示威,阻止大渡河瀑布沟电站工程施工,继而10万群众抬尸游行,声势显赫,但那时并未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2005年6月河北省定州市绳油村农民保卫土地的斗争付出了6死、51重伤、百余轻伤的代价,那时只是争土地价格补偿及其归属,也未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两年后,农民为土地的抗争已越过要补偿、争地价的阶段,而提高到夺回土地所有权的水平。富锦市农民说得好:“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最大的人权”。这一新的觉醒表明农民看穿了当局贪得无餍的本质,看穿了农民将被迫沦为赤贫的前途,没有犹豫,说干就干,马上丈量土地,分田到户,从下层开始了产权大革命!这是农民为土地而抗争的质的突进!过去说“一步运动胜过十打纲领”,现在应说“农民的果敢行动藐视了所有关于土地不宜私有的书生议论”。


农民这一抗争属于经济领域的革命,并未提出政治上的要求,但应看到这一革命的决定性意义。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就具备了决定自己命运的经济基础,依靠它才具有坚实的谈判地位,才有实力对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说“不”,才有摆脱外力的愚弄、限制、迫害、剥削的前提条件,才不致两手空空,任人宰割。当局之所以肆无忌惮地把农民驱赶到社会边缘并极力把农民剥夺殆尽,不就是凭借土地“集体所有”是个空洞、“国家”抢劫土地易如反掌吗?土地回家归农民所有是对这种暴政的强有力的否定。


农民是当前社会的最大群体,任何改造社会的规划都不能无视它的存在。如果农民群体处于任人宰割境地,那么,关于民主的进程、宪政的推行都将悬于半空而不能落实于最广大的社会空间。民主宪政所依据的公民社会的自治也将因农民群体没有经济上的自主而难于实现。所以,这场土地产权大革命实乃以民主宪政改造社会的关键一步。


农民已经开始行动了,其前景如何?


(1)此次行动,农民态度果敢,坚决。富锦市农民不惜以20万元巨资聘请律师为夺地申诉,还承诺官司打赢将以两千万元酬谢律师(每个农民出资500元),可见决心之大。地方政府的基本态势是缉捕夺地农民领袖进行恐吓,不敢采取进一步措施。富锦市维权领袖杨春林被捕后,公安机关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要求起诉,被当地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两次退回重审,这实际是在拖延时间、等待上级表态。富锦市长春岭村12月17日决定分地,18日市公安局副局长带领40多名警员赶到村里进行恐吓,无效。19日全村2200多人齐集地里准备丈量分地,市里调集400余警力全副武装、动用40多辆警车囚车,在市委副书记郭富山(就是那个私呑农民万亩耕地出租的“社会主义大地主”)率领下到达该村。农民毫不畏惧,因为已经有了对付他们的经历。月初,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的官员到村里要村民交土地反包费时,1000多农民就打算推翻或砸他们的车,官员被吓逃走。郭富山一看眼前阵势,不敢耍横,对农民说,他承认土地是农民的,说明天派协调办(协调解决富锦土地问题办公室)的人过来与村民和谈,给农民多少地,怎么给法。农民认为郭富山口头答应和谈,有可能晚上就把领头的村民抓走,不得不防。可以说,目前双方处于胶着状态。下一步将如何发展?按照四川汉源事件、河北定州事件、广东汕尾事件的经历,按照中共的基本执政理念,一场暴力镇压是不可避免的,夺地农民对此应有充分准备。须知,土地权益的劫掠是当政者最后的“晚餐”,他们不惜任何代价维护这个最后的暴发机遇,而暴力是他们仅有的资源,启动暴力镇压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这是残酷的现实,然而是无可回避的现实。夺地农民,尤其是夺地领袖,都应认真审问自己:我已经对当政者的暴力镇压做好思想的、实际的准备了吗?我将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暴力袭击?这个夺地活动将如何与暴力镇压对抗下去?如何做好现有力量的保存不使溃散?俗话讲“有备无患”,这方面的准备是非常必要的。


(2)全囯爆发的收回土地所有权活动,虽然起势突猛,但都是各自为战,与当地权力部门形成的实力对比,并没有占据有力的优势地位。三门峡库区7万农民为回迁进行抗争20多年,至今才声明对自己土地“拥有永远所有权”,分地活动尚未开始。富锦市4万农民为地权抗争13年,至今才开始实际夺地活动。耗时这么多年的努力奋斗赢得的是夺地的道义优势,缺少的则是实际操作的有力保障。由于这一活动是“摒弃土地的原\'村集体\'占有形式”,与保持这一占有形式便于彻底劫掠农民土地的当权者利益形成对抗,双方的利益博弈便不易解脱。其实,农民夺地领袖于长武并不坚持必须摒弃“村集体”占有形式,他在答记者问时说:“宣布收回被强占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然后平均分配给每户村民”。只要分田到户后,各户拥有占有、使用权,“村集体”的处置权得到立法的确实保障,拥有不可动摇的谈判地位,那么,这实际上就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完整权益,外力就缺少了侵害这一权益的途径。关键在于双方的妥协:农民夺地者同意土地保留“村集体”占有形式,当局保证通过立法形式使“村集体”确实拥有土地处置权,拥有土地转让、买卖的一票否决权。通过农村基层民主风气逐渐形成,试想,当农民夺地代表于长武成为“村集体”代表时,农民的土地权益还能屈服于官府的压力吗?那对,农民的土地私有制也就相应实现了。


(3)农民所以软弱,在于它的力量分散,形不成合力。要强化农民发言权,就要从使农民形成合力着手。浙江省温岭市2004年开始筹备成立农民协会,12个村镇农民代表68人成为发起人。他们曾组织多次游行示威,拟参加者从万余人到5万人以上,均因当权者阻挠而未实现。他们提出的游行口号包括“农民集体土地由农民自己支配,任何个人或单位均不得干涉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已非法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返还农民集体所有,坚决反对强征、强占”,反映了农民的强烈愿望。从长远看,农民只有组织自己的政党才能使自己的政治愿望得到表达的渠道。历史上曾经有过中囯农民党的组织,该党主席董时进1948年发表文章,反对中共暴力土改政策。1949年该党宣布解散。新的中国农民党的诞生该是将来之事,这是可以期待的。


▲评论人士党治国发表文章《第二次革命的重大突破——农民宣告收回土地所有权》。作者认为农民收回土地宣告了“集体经济神话的破灭”。作者写道,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称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革命的意思当然并非毛泽东所鼓吹的「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而是指社会从一个阶段转入另一个阶段的深刻变化。但是回顾起来,真正称得上革命变化的,却是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然而它的革命性主要却不是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不是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也不是使一部份农民先富起来,而是打破了农业集体化优越性的神话。起初之所以挟风雷之威全力推进农业集体化,主要理由就是它能够提高农业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而核心则是提高农业生产力。其结果大家都知道,不但没有提高农业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而且导致中国农业的破产,使全国人民长期食不果腹。一九五九年至于一九六一年饿死四千万农民,不是由于歉收,也不是由于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而是农民被束缚在集体经济的牢笼中。事实证明,农业集体化使农民沦为农奴,使中国社会降落到历史水平线以下,是迄今为止最坏的农业体制。在铁的事实面前,再讨论土地私有制「也存在弊病」,而把它与最坏的农业体制比来比去,纯粹是一种冷漠腐朽的经院哲学恶习。


当年安徽省小岗村自主实行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当时刚提出改革开放目标但尚无具体突破口的中央领导是一场考验。后来他们确认了小岗村的方向,于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成了中国僵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取得了八○年代改革的成绩。现在的中央领导班子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廉政、建设新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等一系列目标,但是也没有找到具体的合适的突破口。现在广大农民以他们半个世纪的痛苦经历、厚实的智慧和无畏的勇气,为上述目标提供了一个最实在、最有效的突破口。



中国的土地私有制,从春秋战国开始形成,一直延续到一九四九年。传统土地私有制的缺陷,就是尚未摆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阴影,尚未确立「私有土地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但是一般说来,在和平时代,除了最高统治者,其他任何人对于土地私有权的侵犯都是非法的。从农业文明进入工商业文明,除了在和平、公平的原则下适当调整土地所有权,以保证耕者有其田外,更重要的则是确立「私有财产和私有土地神圣不可侵犯」的现代文明准则。


土地私有和土地公有不仅是相对的,可以互相转化,而且是并存的。在土地私有制旁边,永远都存在着道路、氏族土地和公共场所等公共土地。还有些土地,是私人和公共力量都没有开发的,例如一些森林、河流、海洋、矿藏等等,它们是上帝或者大自然对于人类的恩赐。凡属生产性的土地资源,只有私人所有才能得到最大效益和最合理使用,因而都应该归私人所有。作为农业和住宅用地,两千多年来私人所有制的成功,证明了其合理性。公元九年至二十三年,王莽一意孤行,悍然剥夺农民的私有土地,实行井田制,妄图加强自己的皇权统治,从而使中国历史降落到历史水平线之下。王莽先生的「公有制」,具有反历史、反人类的性质,其可耻失败是注定的。接受王莽的历史教训,以后只要是和平时期,私人的土地所有权总是得到皇权统治者的尊重,作为社会稳定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回顾了一九四九年之后中国土地制度的变化。


中国五○年代以来实行的集体所有制,和八○年代规定的城镇房基地国有化,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演一千九百多年前王莽的错误,再次使中国历史跌落到历史水平线之下。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导致四千多万农民惨遭饿死;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导致农业长期落后、农民极端贫困和农村人口被束缚在恶劣的城乡二元结构中;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造成翁彪兄弟的自焚悲剧,使千千万万失去土地和房基地的百姓流离失所;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造成千百万人上访和加倍干警截访的特色景观;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造成中国上自国家主席,下到监狱囚犯,上自亿万富翁,下到街头乞丐,没有一个人拥有一寸土地所有权的今古奇观;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造成政府官员的惊天腐败和数以万亿的非法所得大量外逃;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造成房地产价格的持续飞涨和潜伏其中的灾难性隐患。土地问题已成为当今中国最突出、最危险,及时解决之后也最能见效的头号问题。


文章最后写道,由于中国的农业集体化依据的是自愿加入自愿退出原则,中国农民在饱尝了半个世纪的灾难之后,宣布自己的彻底觉醒,决定摒弃集体所有制,废除耕地和房基地的集体所有制,使土地所有权从集体手中回到私人手中。考虑到人口和土地情况的变化,不可能也无必要恢复当年入社时的原状,时移世变,农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恢复土地私有制的具体方案。村集体的作用,就是团结全体村民,誓死保护回到私人名下或者村民真正共有的土地所有权;遇到官商勾结,强行征购,集体有义务保护每个人的土地私有权,以在事实上实现私有土地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人权工作者李健发起呼吁:耕者有其田——关于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回归农民的呼吁。


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向中央政府和社会各界郑重和强烈呼吁,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回归给农民。


数千年来,农业及其依靠土地为人类提供最基本产品的农民一直是人类及其文明得以延续和进化的基本支撑。由此,土地及所有权的状况及归属也成为反映和决定人类兴衰的主要尺度。同时,由于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凭藉,耕者有其田也一直是农民代代相传的理想和诉求,其实现与否和程度大小也构成了影响人类历史、现在和未来的主要变数。从时间的宏观维度上看,包括中国历史在内的人类史至今已经证明,当农民普遍和持续拥有其耕作土地所有权时,历史就表现出稳定、兴旺和发达;反之,历史就表现为动荡、萎缩和退化。这些在未来也必将得到持续的证明。所以说,解决好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既是历史的启示,也是现实和未来的要求。


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物权,为人类个体的财产权的实现和保障提供着不可或缺和替代的物质支撑。离开了土地的所有权,个体的财产权就失去了物化的基础,必然面临着被虚无和剥夺的危险境地。现代人权理念虽不是建立在财产权基础上的,但财产权却客观上为人权的实现和保障提供着重要的支持。从某种意义上说,离开了包括土地所有权在内的财产权,人权将变得非常脆弱和难以实现,更谈不上保障,而个体的独立人格、自由精神乃至公民意识也无法存在。现实的中国虽然在宪法上规定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在实际操作上却导致农民作为集体难以实现对土地的所有,集体所有变成了无人所有,进而变成了权力所有。大量的土地被非法侵占,数以千万计的农民被迫离开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这不但使他们的人权受到广泛的侵害及生活陷入难以为继的危险境地,也使作为社会分工必不可少的农业职能的实现面临严峻的挑战。追根溯源,这一切都是由于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没有明确具体的可实现的归属并造成了其事实上的虚置而导致的结果。所以说,农民拥有其耕作土地的所有权是实现其社会职能的纯粹自然的内在要求,也体现着人权的自然属性和社会表现。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并且人口总量在未来的一段时期仍将继续增长,需要巨量的以粮食为主要产品的农作物的供给。而我们可供耕作的土地非常有限,难以摆脱自然因素影响的农业产出也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这使得农产品的供需成为长期左右和困扰我们的问题。虽然国际贸易可以提供一些解决,但是,面临错综复杂和难以预期的国际环境和地球生态,我们如把对农产品的供给建立在对外依赖的基础上,那将把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置于非常脆弱和危险的境地,在战略上也是极不负责任的。所以,保持必要的和最低的耕地面积是非常明智的也是唯一的现实选择。


但是,我们面对的现实是,耕地总量在逐年减少并呈现加速趋势。十多年来大量耕地被各地政府以各种手段和名目急功近利和愈演愈烈的侵占和蚕食以及贪官污吏对土地及其衍生利益的无限攫取是造成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另外,过去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农业及农民的轻视、偏见和歧视以及对农业重获取轻投入的产业政策,再加上过度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及其畸形的财富分配效应的误导,造成了农民地位的低下和不平等,造成了农业整体生产力及科技水准的落后、农业有效产出效能的增长迟缓甚至下降和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降低,造成了农业劳动力及人才的流失,也造成了部分耕地的撂荒和广泛的耕地退化。严峻的事实是,离开了对其土地的所有权,农民无法在法律层面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对土地的使用权也在巧取豪夺中丧失殆尽。农民为了生存和子孙后代的延续已被迫起而反抗以保卫土地。愈演愈烈并遍及各地的土地争端已呈现暴力和失控的迹象。巨量并继续增加的失地农民和离地农民的存在也使社会愈益难以承受。所有这些长此下去必将危及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安全。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已到了必须正视和迅速解决的时候了。


中国是一个大国,但人均资源水准却很低,通过国际贸易解决也难以甚至不可实现,这就决定了我们不可能走欧美发达国家历史上经济发展的老路(即使在这些国家也已开始对这种经济模式的检讨和改变)。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在经济上取得了很大的改观,国家和社会也有了相当的进步,但是,这种表现为巨大能源与资源消耗和不惜破坏环境及生态、盘剥劳工权益、剥夺农民土地和公民居住权、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贪污腐败及高外贸依存度的唯增长而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与过度的城市化和工业化,也造成了严重的和影响深远的的生态、社会和国家危机。这样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但得不偿失和不可为继,而且已到了必须检讨和更改的时候。我们需要一次新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需要一场更为深刻的社会变革,需要建立一个立足国内、遵循自然法则和科学启迪、保持和促进生态平衡、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良好有效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三元架构系统、实现社会和谐与正义的新的文明和发展模式。这是一场艰难的变革,将面临诸多的困难和复杂的变数,而稳定的农业将为其提供最为重要和必需的支持。


我们需要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农业,而且比以往更为迫切。我们必须改变对农业的观念。不管技术如何进步,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将以其不可替代的职能一直伴随人类的存在而存在。而且,人类进化到今天已要求农业提供更多的职能,即它不仅提供我们所需的农产品,还要提供良好的生态系统,包括植被恢复、水土保持、沙漠治理、丰富的水源、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维系,以及大量的就业。对其的评价,已不仅仅是经济、技术,还应该包括安全、环境和人文等。所以,我们应该树立大农业的观念,农业将以其广阔的发展空间愈益起到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业需要承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大和持久的责任,而这种责任则主要需要通过农民的担承和作为来实现和落实。没有权利,就无法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要想让农民承担责任,就必须赋予农民相应和必需的权利。其中首要也是最为重要和迫切的是赋予农民对其土地的所有权,这是促使农民承担责任和实现其社会职能的基本前提和充要保证。


有恒产才会有恒心。农民一旦拥有了对其土地的所有权,就会把土地视为其生存和子孙延续的基本物质手段,就会把依托于土地的农业作为代代相传的职业。这一方面会促使农民从长远利益考虑而克服短期行为,另一方面促使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其结果是,农民将大大加强对土地的精耕细作,更加自觉的对农业科技的学习、吸纳和采用,更加注重生态平衡和水土保持,更加注重对土地效能的呵护,更加注重农产品的安全,更加关注农产品的价格和有效产出。同时,对应于分散耕地的分散的农民,出于个体利益的考虑也会建立广泛的协作或合作以面对和解决他们作为个体或家庭无法解决又必须解决的共同问题。这种根基于个体权利和共同利益需求基础上的自主、真实、有效和持久的协作与国家和社会的支持相结合将使得农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系统能够有效的建立起来并发挥作用。另外,农民一旦拥有了土地的所有权,由于土地自身的价值,农村社会保障系统的建立就将变得非常容易。最后,稳定的农业发展将使得社会对农业的需求得到切实和长久的保证。


同时,基于土地所有权基础上的广泛的协作或合作也将大大密切农民间的生活联系,使得普遍的有益的道德规范、社会伦理和共同规则得以产生、确立和发挥作用。这种自组织效应的发展,一方面将大大提升农民的公民意识和推动公民社会的逐步建立,这不仅为乡村自治提供了可能,也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法治和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也将使我们传统文明中的优秀部分得以重生,并通过对现代人类文明的反思、借鉴和发展,通过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为更高文明的孕育和积淀开辟道路和提供养分。


中国的国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客观上决定了农业必须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大农业的理念和发展空间也将需要和吸引巨量的劳动力投入,这将提高农业的就业水准和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也将减缓城市的就业压力,为可持续发展要求下的工业结构乃至整个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提供支持和保证。


农民拥有了土地的所有权,就为阻止以土地为主要源头的贪污腐败提供了一道坚实的堤坝,将有效的压制土地及其衍生领域的贪污腐败势头,遏止政府的利益驱动行为,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可能。


在大农业的理念下,农民是指从事非城市土地经营职业的个体,而与个体的居住地无关。土地所有权的赋予,也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投资于大规模的沙漠治理、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江河治理等等农业的长效工程,并通过资本的物化为解决当前的流动性过剩提供了可能;有利于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及再安置或合理补偿;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成果转移,并提高农业的整体科技水准,促使安全、低耗、低扰、高质、丰产的生态农业的发轫和壮大;有利于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落实和取得实效;有利于建立综合反映环境、资源、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的合理的价格体系和收入与付出和责任相平衡的社会经济结构,有助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战略的实现;有利于持续提高农民收入,逐步减少不合理的城乡差别和缩小贫富差距,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经济条件;农民消费和投资能力的提高也会推动国内市场的发育,有助于解决内需不足和减少外贸依存;有利于减少政府层级和节省财政开支,为建立有限、高效、廉洁、服务、法治和责任政府创造条件;有利于农民对社会和国家的认同和凝聚。


为了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有效行使,需要在法律上作出相应的确定和固化,并在诸如有关土地的用途、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和继承、国家征用及补偿安置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和严格的法律规定,以防止对土地所有权的非法剥夺和转移,防止对土地具体用途的非法改变,防止土地兼并所导致的农民对土地普遍拥有的改变,防止土地的一再细分所导致的耕地面积的减少,防止出现破坏农业系统及生态系统平衡、危及环境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国家也应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和投入,实行对农业产业的国家保护政策,通过财政和税收手段鼓励民间资本及科技手段对农业的投入,建立对农业的资讯服务体系并引导农业的产出结构以避免其产出结构的不合理和大起大落,鼓励和支持非政府组织对农业发展、社区生活和乡村自治的广泛参与和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村民自治以形成有效的乡村治理结构,尊重农民的公民权利并保障其在国家政治和公共生活中应有的平等地位和作用。


总之,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回归农民,是改变农民命运的根本所在,是人权价值的体现,是国家的职责,是历史的启迪,是过去承诺的兑现,是当下和未来的客观需要,也是我们走向未来不得不迈出的必需的一步。同时,其改革本身也简单易行、相对公平和易见成效。让我们迈出这划时代的历史性的一步!


为此,我们郑重和强烈呼吁中央政府回应时代的呼唤和公民的诉求,启动中国的第二次改革,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回归农民,并积极妥善地推动这一历史进程。同时,我们也呼吁中国公民和社会各界支持这一关乎我们及其国家未来命运的历史性变革。


●国内外媒体的报道和分析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何忠洲报道:公开信:征地下的最后与无奈。


在经过近两年的无望抗争之后,江苏省庄村村民采取了公开信的方式,向全国公告:“我们省庄村的全部宅基地归全村各户永久所有”。


签名人之一、省庄村村民何夏伟对本刊记者说:公开信是请人代写的,起草后给他们村民都看了。这封公开信在网络上出现后,与另外几封同样的公开信以超常的速度传播着。


在层出不穷的网络宣言中,没有人会相信那些农民在发布公开信后能够实现他们收回土地的意愿,但是,在经过了一轮又一轮的征地浪潮之后,这些宣言,却以一种似曾相识的景象,敲击着中国民众心底关于土地最紧的那根心弦。


省庄村隶属江苏省宜兴市,地处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交界处,2002年和岗下村合并为现在的行政村竹海村。这里盛产毛竹,绿浪起伏,以20多万亩的“竹海”享誉中外。李安导演的电影《卧虎藏龙》中,章子怡和周润发的打斗场面即拍于此。


2006年,政府租用集体土地所经营的竹海公园为扩大规模,制定规划了竹海公园三期工程项目:即建造“度假区、宾馆区、综合休闲区、旅游商业街区、农家乐服务区、中心绿化休闲区、停车场”等。而该工程项目正好规划在省庄自然村村址上。征用集体土地转换为国有土地,在现有的土地政策下明显是不可行的,于是由竹海村委会出面,收回原省庄村250户农民的宅基地,并且在极低补偿下(征地费低至10000元/亩,距江苏省相关规定的83250元/亩相差甚远)勒令村民搬迁至原本的耕田中。


在明确的搬迁令下达后,一些村民签订了搬迁协议,而一些村民则开始上访。他们不同意搬迁,不愿意离开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而且,要搬迁的新址地势低洼,如遇洪水则不堪设想。


2006年8月,村民们来到宜兴市国土局、无锡市国土局上访,没有任何结果。


9月25日,村民们到省信访办递送书面材料,结果答复是,要自下而上,要他们一级一级逐级反映。


10月15日,施工车开进村里,闻讯而来的村民们进行了制止。但是,十余天后的11月2日,夜深人静时,施工车辆还是悄无声息地进来了。第二天,警察现场保护施工进行。村民们再次向省国土厅举报,仍然没有任何回音。


村民们以唐忠联为首,开始走法律诉讼的程序,希望借助法律的手段制止施工。一审上诉至宜兴市人民法院,法院驳回唐忠联判处拆迁违法、停止施工的诉讼请求。唐忠联再次上诉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仍被驳回。


一审判决整整15页的答复让村民们怒火万丈,唐忠联说:“被上诉人所有的证据只不过是荒谬至极的编造、拼凑、嫁接、改换、补充的,既不合法律常识也不合常理。”


受理律师开元律师事务所的王焕申告诉记者,整个立项拆迁过程、程序都是严重违法的,而且极为明显,但是最后法院的判决却依然是村民败诉。


何夏伟说,至今仍然有很多户农民无家可归、流离失所。无路可走的省庄村民前往各处寻援,一度前往北京往各部门、各媒体反映,中间还曾传出一些明星出面为省庄村民讨公正的事情,施工也曾短暂的停止,但最终又再次继续。


所有的办法都想尽之后,原本抗争的人有些认命,有些人仍在坚持。


在海量的征地拆迁案中,除了重庆钉子户在城市中以骇人的图片而备受关注外,更多地类似省庄村民的遭遇则只能被淹没于多得让人麻木的征地拆迁消息中。


省庄村村民所显现出来的不同是,他们开始直指拆迁背后的土地制度。


▲香港《争鸣》杂志2008年1月号发表社论:于无声处听惊雷。


二○○八年来了。回顾二○○七年,最具震撼力的新闻是什么呢?


不是中共十七大,也不是“嫦娥奔月”,而是中国农民发出收回土地的宣言。


中共用土地革命作为旗帜,以农民战争为手段,打下了一个“党天下”。如今这个“天下”,他们已经“坐”了五十八年零三个月,快满六十年了。


这个所谓“人民共和国”的红旗,主要是农民的鲜血染成的。“小米加步枪”之所以能战胜飞机和大炮,一个主要的优势就是“数量胜质量”,靠的是“人海战术”。冲锋陷阵的是农民,运送给养的是农民,抬担架的也是农民。不知道有多少农民牺牲在这场惨烈的战争中。“一将功成万骨枯”,在他们的白骨上,毛泽东住进了中南海的宫殿里,一步步地成为中国历史上桀纣和秦始皇之后最大的暴君。


农民们前仆后继跟着共产党是为了什么呢?就是土地。然而共产党许诺给他们的土地,刚刚分到手里只有几年,就被一个“合作化高潮”给吞没了。接着又是一个“人民公社化”,不但把农民的土地,而且把农民的人身都“化”到这个“集体”里去了。至此,中国农民已被剥夺得一无所有。他们不但没有种田的自由(种什么,要由党决定),而且也没有吃饭的自由(吃多少,要由党决定),甚至连要饭的自由也没有(“会给社会主义丢脸”)。这就是中共领导的“新式农民战争”(毛泽东语)的胜利结局:共产党夺得了一切,农民失去了一切。


一九七八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农民秘密实行包产到户,这是被逼得走投无路的农民第一次对共产主义的反抗。这个反抗迅猛异常,很快就在全国范围内把人民公社的枷锁冲得支离破碎。起初对包产到户处处设防的共产党,眼见大势已去,不得不转过来接受这个现实,解散了人民公社。中国之所以能够较为顺利地实行经济改革,这场农村革命是它的先决条件。


不过“包产到户”并没有收回土地的所有权,而只是讨到了土地的使用权。这就是说,农民至多不过是个佃户而已,党的官员始终是真正的地主。


这正是今日中国“三农”问题的总根源。这些年来官商勾结,千方百计坑害农民并且把大批农民赶出他们世代居住的土地,因而促成此伏彼起的大规模群体抗争。


在愈演愈烈的冲突中,二○○七年十二月连续发生三起农民自发收回土地的斗争,这是中国大地上将要发生一场真正的土地革命的信号。(见本期党治国、刘晓波文)


这三起事件发生在黑龙江富锦市、陕西省三门峡库区和江苏省宜兴市。他们不是秘密行事,而是公开宣告:收回本来属于自己的土地的所有权。富锦农民的宣言说得好:“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最大的人权。真正拥有了土地所有权,我们农民才能安身立命,中国农村才能安身立命,整个国家才能安身立命。”


这个道理说得多好啊!什么“和谐”也好,“稳定”也好,占全国人口五分之四以上的农民都没有立锥之地,这个国家能够“和谐”吗?能够“稳定”吗?


一位中共元老曾经在党内说了一句良心话:“我们欠农民太多了!”其实光是这句话还不够。共产党对农民欺骗、利用、剥削、压迫,真是到家了。中国农民是淳朴善良的,但他们的忍耐也是有限的。上述三个地方的农民现在已经不再“上访”,而是自己解放自己,行动起来,这就表明他们已经忍无可忍了。


可以断定,这三个地方虽然远离中南海,但当局一定会把它当成心腹大患来对待。事件将发展成什么样子,我们无法预见,它将取决于中南海的明智还是愚蠢,取决于这土地革命扩散的力量和速度,取决于国内和世界的反应。


不过我们愿意告诉中南海诸公:


第一,农民没有侵犯国有财产,而是从“集体”土地里取回自己的一份。(当初是“自愿”加入,如今是“自愿”退出,完全是合法的。)


第二,你们最好的对策是:不但承认三地农民的正义行动,而且像八十年代最后取消人民公社那样,顺水推舟,使这场真正的土地革命推广到全国,这样,不但一下子还清了欠农民的老账,而且将在各个领域引起良好的连锁反应,会使整个中国局势转上一个新的轨道。


新的一年来了。你们最关心的大概是怎样压住一切异议,“办好”北京奥运,来显示你们的“形象”,以便增添统治资本。按照这种思路,对农民的抗争自然是要压服。但那将是最下下策!因为你们不但压不住,而且将激起更大更广的反抗怒潮,最后必将危及你们的统治!


▲自由亚洲电台(RFA)2007年12月29日报道:当局不承认长春岭村民重新分地的合法性。报道说,黑龙江省富锦市长春岭村村民夺回被政府强占十三年的土地并重新分配后,合法性未被当局承认,周四官员约晤村长及书记后,村长竟称是被农民逼著同意分地,当局随即指村民自行分地是属违法,有带领村民分地的维权代表指,二千多名村民已签下生死状誓死保卫家园。


长春岭村民李先生周五接受本台访问时指,二千多名村民上周四在村长的同意下,将被地方政府强占十三年的六万亩土地抢回,并集体均分予每个有户籍的村民。但周四下午,地方官员入村与村长及书记会面后,村长竟否认同意分地,还指控当日是被农民逼著同意的,故此地方官员随即向农民发出通知,指分地属违法,呼吁农民交回土地的使用权。李先生指,相信村长已被当局收买,以致推翻之前对村民的承诺。


李先生说:他本来是同意分地的,当日我们说要组织委员会罢免村长,形成动议后从新选村长,原来的村长都可以角逐,但当时他同意农民分地,故我们搁置罢免行动,但现时村长及书记肯定已被政府收买了。


李先生说,当日带领村民分地的维权村民代表,是按《村民组织法》内村民自治的条款执行,他指村民都十分信赖维权村民代表,并指各人已签下生死状,若当局强抢农民土地,会与他们死并。


连日来不分昼夜驾摩托车,往返耕地巡逻的维权村民代表张先生表示,每户各派一名村民,与他分担巡逻的工作,他指近日收到来自公安局的消息,指当局将会采取行动,但无法得知何时,张先生说,他们每日早出晚归,为防被黑社会暴徒袭击,他们身上总会带著铁棒、泥耙,作自卫用途,张先生指,当初带领村民分地,早已将生死置身事外。


他说:连死我都不怕,还有甚么可怕,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文件,农民失去土地就无法生存,我们已设法争取分地的合法性,但无奈当局强抢农民土地,我们村民不会害怕,我背后更有二千名农民支撑著。


就二千多村民签生死状,誓死保卫家园一事,本台致电富锦市政府办公室查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接受访问时指,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条文规定,祇要五分之一的村民组成罢免委员会,就可以动议罢免村长然后从新选村长,若果分地不是由村长带领,政府是不会承认的。他说:村委主任是选举出来的,所以村民是可以组织起来罢免村长,但分地有一定程序遵守,不可没有村长带领分地。


记者多次致电富锦市公安局及富锦市长的电话,但接电话的人获悉是记者来电,查问农民分地一事时,对方就立即挂断电话。


富锦市多条村的失地农民,因为土地归属问题十三年来多次上访,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本月初,东南岗村村民成功将村官罢免,集体均分被当局强占的九百多公顷土地,其后更向全国发出四万名农民夺回土地控制权的声明,其他村镇有意效法,陆续筹组罢免村官,收回土地均分的行动。不过,东南岗村维权代表于长武,其后被当局指聚众闹事拘捕,现时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而市政府亦于于长武被捕的翌日,从失地农民手中抢回土地。其他村的分地计划,亦因于长武被捕而沉寂下来。


▲《亚洲时报》报道:中国农民网上呼吁摒弃土地集体所有制。报道说,中国一群失望的农民,因耕种多年的土地被收去,发起抗议又无人理会,无奈之下只好在互联网上宣布,要摒弃中国现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制。这是由上月爆发的一桩农民抗议开始的,如今已蔓延到三省一直辖市。可惜的是,农民的呼声仍未引起中央政府的注意。分析人士认为,他们的行动将无果而终。


进入21世纪,在中国加快产业现代化步伐的同时,农业显然也亟需搭上这班现代化的快车。虽说这场\"网络暴动\"短期内未必能给农民带来任何实质性的益处,但它无疑最终会带来一场千呼万唤不出来的\"第二次土地革命\"。


新土地革命不一定会推出土地私有制,因为这会有违中共的基本原则,但众多农民届时或许将得到土地使用权,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腐败的中国地方官员,往往与贪婪的开发商沆瀣一气,侵占大量农田,发展获利颇丰的房地产项目。


理论上,土地集体所有制,顾名思义便是土地归全村(镇)所有。但在实际操作中,土地均落入了少数官员(如村长、镇长)的手中,成为他们损公肥私的摇钱树。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最近指出,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将危及到宏观调控效果,危及到国家粮食安全,危及到社会和谐稳定,也危及到持续发展。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向来是一小撮地主靠着手中掌握的大量土地,过着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的生活,而农民却始终难逃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命运。新中国成立没多久,毛泽东便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土地革命,把地主的土地分给广大农民;集体所有制从此诞生了。作为中共的执政原则之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还被写入了中共的党章。从这一角度看,农民们在网络上发表废除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宣言,可说是相当大胆的。


不过,农民们的这一举动并非没有先例。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自发将公社土地包干到户,他们的做法获得中央的支持,并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热潮。然而,农民们今日的需求已与当年有了很大不同:源于小岗村的那场土地改革,仅给予了农民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今天的农民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制。就目前而言,中共绝不会答应。


一位中共高级官员日前重申,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将不会改变,并强调中央反对任何形式的土地私有制。这番话似乎是对农民呼声的响应。


12月26日,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表示:“土地私有制在历史上沿袭了几千年,这种制度使土地在地主手中大量集中,而农民不但没有富起来,还因失去土地而变得一无所有。这是中国历史的教训。保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宪法决定的。”


据报道,中国警方还阻止了农民们自发领导的土地再分配活动,并逮捕了多名组织者。究竟这些行动能否阻止农民们日益坚定的、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呼声,仍有待观察。组织者称,上月发表在网络上的四份公告,代表了多达12万农民的心声。或许这个数字有些水分,但不可否认的是,抗议活动的确引起了不少农民的共鸣。


事情是在12月9日开始的,黑龙江富锦市72个村的4万农民,当日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发表公告,称他们拥有当地官员1994年\"盗走\"的25万英亩土地。在东南岗村,900个农民实际上已开始分配其中的一些土地。但后来,这一活动被当地政府喊停,而长期被当地政府视为\"眼中钉\"的组织者、53岁的于长武,更是遭到刑事拘留。


12月12日,陕西省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76个行政村约7 万个回迁农民,也发表了收回土地所有权的公告。事后,三名组织者被当地警方逮捕。


农民们在公告中说:\"我们决定摒弃之前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不但各村目前耕种的24,710英亩土地将永远归我们所有,另外由中央划拨给我们、却被各级官员侵占的同样面积的耕地,也将永远属于我们。我们将把这些土地平均分给农民,从而结束各级官员多年来的非法占有私分行为。\"


12月15日与18日,江苏省宜兴市与天津市武清区两地的农民,也先后发表了保护土地所有权的公告。一时间,四份公告的点击率直线上升


由于不能确定卷入其中的农民数目,我们只能对公告上所说的数字打个问号。尽管如此,这些农民的苦处(全国7.5亿的农民对此自然会深表同情)在互联网上一公布,立即炒得满城风雨。


千万别以为,中共很快会宣布放弃土地集体所有制。但可以肯定的是,土地使用政策改革已是迫在眉睫。农民们的抗议,再加上近几年因征地而在农村频频引发的群体冲突,都迫使中央领导层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一问题。


农村土地问题变得如此复杂,也少不了反腐不力的“功劳”。中央只有少空谈、多实干,才能有效打击地方官员与开发商勾结、侵占农民土地的不法行为。或许中国未来会硬着头皮,去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制,因为这才是确保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最好办法。


▲自由亚洲电台(RFA)2007年12月21日报道:黑龙江富锦长春岭村二千村民自主分地。报道说,黑龙江省富锦市长春岭村二千名村民,成功夺回被政府强占十三年的四千多公顷土地;并于周五完成分地。村民指当局曾派出五百多名公安武警威胁村民不要分地。虽然较早前政府已强行夺回东南岗村的分地,但长春岭村代表指,将会透过法律途径确立分地的合法性。


富锦市长春岭村村民张先生,周五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二千名多村民周三走到被市政府强徵十三年的耕地上,准备开始分地的程序,在耕地上把守的暴徒见村民人数众多,致电增援,不久,来了十多辆警车载著大约有五百多名公安、武警到场,将村的出入口堵塞,他们都是全副武装,现场加埋数十名相信是受聘于开发商的暴徒,走到耕地上与村民对峙,张先生说,村民见形势不妙,随即返回家中取出木棍及泥抓自卫。


他说:来了富锦市的公安武警,防暴警等五百多人,他们都带上钢盔,带电棍,铁管等武器,村民见对方有武器,随即返回屋企,拿木棍,泥抓等武器对抗,万一对方动手村民亦可还手。


张先生说,双方对峙了半个钟后,富锦市长郭富山到场调解,当村民出示文件,证明所拥有的四千六百公顷的耕地并非市政府拥有后,郭富山承诺周四再入村协助村民办理分地,其后公安武警先后撤退,村民亦暂缓分地返回家中,结束双方对峙的局面。


对于月初带头分地的东南岗村,已被政府再次夺回土地,今次村民的分地行动会否同样徒劳无功,张先生表示无奈,他认为农民分地只是第一步,他们会找律师协助,确立分地的合法性。


另一名村民李先生说,周四村民等了整个上午都没有官员到来,祇有数十名相信是开发商聘用的暴徒及数十名公安便衣在场戒备,于是村民开始自行分地,直至周五中午,成功将耕地分妥。李先生指,整过分地程序都有暴徒在场,他们不断威吓村民不要分地,但村民都无惧暴徒及公安的威胁,因为耕地是属于我们村民的。


他说:耕地是属于我们农民的,是我们的生命惟一依靠,农民日夜受到暴徒骚扰打扰,公安亦日夜派员入村监视我们举动,威吓村民不要分地,我们每日遭受他们喝骂威迫,但我们都不怕。


富锦市政府办公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他们获悉长春岭村村民自行分地,他指那幅土地是属于国有的,是受市土地规划局所管辖,他指责村民无权分地。他说:土地是国有的,要依法办理土地归属问题,不能乱抢,不能乱分。


该名官员又说,派公安入村祇是维持秩序,不能说是恐吓及威胁。


记者多次致电富锦市公安局及富锦市长的电话,但电话不是被占线就是处于忙的状态。


富锦市多条村的失地农民,因为土地归属问题十三年来多次上访,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本月初,东南岗村村民成功将村官罢免,集体均分被当局强占的九百多公顷土地,其后更向全国发出四万名农民夺回土地控制权的声明,其他村镇有意效法,陆续筹组罢免村官,收回土地均分的行动.不过,东南岗村维权代表于长武,其后被当局指聚众闹事拘捕,现时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而市政府亦于于长武被捕的翌日,从失地农民手中抢回土地。其他村的分地计划,亦因于长武被捕而沉寂下来。


▲自由亚洲电台(RFA)2007年12月21日报道:三门峡维权农民被控煽动颠覆政权罪。报道说,陕西省华阴市政府继续打压三门峡库区维权农民,三名发起收回土地的农民代表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刑事拘留,并陆续有农民代表被传召问话,其中一人已被关押三天。公安还雇用临时工监控农民的言行。部分农民代表因为害怕都不敢回家。


本台星期一报道三门峡库区移民,因为公开要求政府交还迟迟未分配的安置土地,有农民代表被拘留;而原来被行政拘留10天的两名农民,就改为刑事拘留45天。其中一名被改为刑事拘留的农民代表陈思忠的儿子说,父亲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担心父亲会被逮捕,而他自己亦被当局监视。


而本台报道后第二天,华阴市公安局就到陈思忠家大举搜查,并带走了一些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和关于收回土地的文字材料;估计是当局为下一步的逮捕行动做准备。


本台星期五再致电陈思忠家,接电话的是陈思忠太太。她不太愿意回答记者提问,但证实曾有公安上过他们家。家里其他的人亦因为害怕躲起来。她说:没有人了,他们都出去躲起来了。


有农民代表说,陈思忠已接近七十岁,耳朵残障,需要带助听器。他本身身体状况不好,被拘留了多天,食得不好,天气又寒冷,已经病倒。但当局又不允许家人探望,其他农民代表都担心他健康情况会恶化。


另一名被拘留的农民代表张三民,在星期日被当地派出所,以谈话名义叫走,之后关押在看守所,直到家属去派出所了解情况时,才收到“拘留通知书”,罪名同样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家属获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知,是因为“张三民到北京上访,影响了2008年的奥运会”。


本台致电张三民家,但电话并没有人接听。据了解,他在派出所关押期间,曾被毒打。


有农民代表表示,近几日华阴市当局不断叫农民代表到派出所问话,星期三又有三名代表被叫去,只有两人在下午获放回来,另一人一直未露面。公安又聘请了一些临时工,晚上在移民村内监视移民的一举一动。现在移民村内气氛紧张,部分农民代表因为害怕被抓,不敢回家。他说:“最近华阴公安聘用了许多不属于公安的人,有可能是农村的人,雇用临时工,和公安站在一块,一块行动,比方晚上都在村内巡逻,对移民搞监控。反正现在村内气氛特别紧张,特别恐怖。”


有知情人土说,这次陈思忠等人由行政拘留改为刑事拘留,是华阴市政府领导下令不能释放的。他又说,在过往亦发生过农民代表被刑拘、劳教甚至被判刑,但这次罗列的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就未免太大、过了头了。


本台致电华阴市政府宣传办,查询是否有移民因为违法上访而被刑事拘留。接听电话的人表示她不是宣传办的人,亦没有人可以回答。


因为不满当地政府侵吞15万亩安置土地及挪用数以亿元的安家费,三门峡库区农民持续了十多年维权、上访。农民代表在12日发出7万农民收回土地所有权公告,宣布要收回被政府侵吞的15万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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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聚焦:农民宣告土地私有,第二次土地革命爆发(下)

▲居住在北京的评论人士吴庸在《议报》发表文章《农民的新觉醒及其出路》。文章写到,有迫害才有反抗,有侵权才有维权。农民起来维护自己的土地所有权是当局常期侵犯、霸占农民土地权益的结果。第一次对农民土地权益大侵犯始于农业合作化。强迫性地将土地私有变为公有是违反广大农民意愿的,只有懒汉二流子愿意伙种伙吃占便宜。毛泽东的“穷则思变,要干要革命”正是那些懒汉二流子的愿望的官方表述。更进一步说,所谓“农业集体化”本是共产教条,它所迷信的“组织起来”完全脱离农业的时空特点,无法取得工业生产的分工作业得以提高劳动效率的结果,也无法准确评定集体成员各自劳动的量与质,所以,共产囯度推行“农业集体化”均极大地戕害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中国尤甚,居然活生生饿死三四千万人口。合作化乃至人民公社化后,农民聁望土地回家是必然的,这种心情突出地表现在对自留地的精心待弄以及对包产到户的由衷欢迎上。第二次对农民土地权益大侵犯始于邓小平倡导的圈地运动。它剥夺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使农民成为无地、无业、无保“三无”的赤贫者。本来,土地的“集体所有”,自实行分田单干后就成了虚空概念:集体所有者虚位。村委会是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村党支部是农村基层政党组织,都不能成为土地集体所有的法人代表。“集体所有”没有必要的法人支撑,当然便于“国家”大肆掠夺。而且,法律规定,“集体土地”必须用于农业生产,只有在“国家”征用时才得以转让、出售,这一立法使“囯家”掠夺“集体所有”的土地成为必然途径。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疯狂的圈地运动就是利用这种非法的与合法的手段而大肆猖獗。2004年山东省青岛市丹山村被政府强征果园、耕地3000多亩。以每亩7000-1.2万元从农民手中抢走,再以每亩23.5万元卖给上级政府,开发商则以每亩50万元从政府手中买入进行炒卖,每一层都是私吞、暴发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2004年保守估算,约4000万农民被夺去土地,陷入难以为生的困境。征地与农民权益发生冲突,政府则对农民施暴,反抗被打,上访被抓,无依无靠,走投无路,以致被迫害者自焚、跳河、服毒、气绝。这种大抢劫一直绵延至今,没有刹车迹象。更有甚者,官员竟将掠夺的土地据为私有,再转租农民收取地租,成为现代地主。陕西省一些官员将安置库区回迁农民的15万亩耕地私吞,每年地租收入达4000到6000万元。黑龙江省富锦市两个市委副书记郭富山、葛其侠均拥有掠夺而来的耕地万余亩,堪称“社会主义大地主”。此种黑暗的剥削关系迫使农民起来造反,直接收回土地所有权。


两三年前农民也为土地而抗争。2004年底四川省汉源县五六万农民为保护家园静坐示威,阻止大渡河瀑布沟电站工程施工,继而10万群众抬尸游行,声势显赫,但那时并未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2005年6月河北省定州市绳油村农民保卫土地的斗争付出了6死、51重伤、百余轻伤的代价,那时只是争土地价格补偿及其归属,也未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两年后,农民为土地的抗争已越过要补偿、争地价的阶段,而提高到夺回土地所有权的水平。富锦市农民说得好:“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最大的人权”。这一新的觉醒表明农民看穿了当局贪得无餍的本质,看穿了农民将被迫沦为赤贫的前途,没有犹豫,说干就干,马上丈量土地,分田到户,从下层开始了产权大革命!这是农民为土地而抗争的质的突进!过去说“一步运动胜过十打纲领”,现在应说“农民的果敢行动藐视了所有关于土地不宜私有的书生议论”。


农民这一抗争属于经济领域的革命,并未提出政治上的要求,但应看到这一革命的决定性意义。农民有了土地所有权就具备了决定自己命运的经济基础,依靠它才具有坚实的谈判地位,才有实力对侵害自己权益的行为说“不”,才有摆脱外力的愚弄、限制、迫害、剥削的前提条件,才不致两手空空,任人宰割。当局之所以肆无忌惮地把农民驱赶到社会边缘并极力把农民剥夺殆尽,不就是凭借土地“集体所有”是个空洞、“国家”抢劫土地易如反掌吗?土地回家归农民所有是对这种暴政的强有力的否定。


农民是当前社会的最大群体,任何改造社会的规划都不能无视它的存在。如果农民群体处于任人宰割境地,那么,关于民主的进程、宪政的推行都将悬于半空而不能落实于最广大的社会空间。民主宪政所依据的公民社会的自治也将因农民群体没有经济上的自主而难于实现。所以,这场土地产权大革命实乃以民主宪政改造社会的关键一步。


农民已经开始行动了,其前景如何?


(1)此次行动,农民态度果敢,坚决。富锦市农民不惜以20万元巨资聘请律师为夺地申诉,还承诺官司打赢将以两千万元酬谢律师(每个农民出资500元),可见决心之大。地方政府的基本态势是缉捕夺地农民领袖进行恐吓,不敢采取进一步措施。富锦市维权领袖杨春林被捕后,公安机关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要求起诉,被当地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两次退回重审,这实际是在拖延时间、等待上级表态。富锦市长春岭村12月17日决定分地,18日市公安局副局长带领40多名警员赶到村里进行恐吓,无效。19日全村2200多人齐集地里准备丈量分地,市里调集400余警力全副武装、动用40多辆警车囚车,在市委副书记郭富山(就是那个私呑农民万亩耕地出租的“社会主义大地主”)率领下到达该村。农民毫不畏惧,因为已经有了对付他们的经历。月初,富锦市农业开发公司的官员到村里要村民交土地反包费时,1000多农民就打算推翻或砸他们的车,官员被吓逃走。郭富山一看眼前阵势,不敢耍横,对农民说,他承认土地是农民的,说明天派协调办(协调解决富锦土地问题办公室)的人过来与村民和谈,给农民多少地,怎么给法。农民认为郭富山口头答应和谈,有可能晚上就把领头的村民抓走,不得不防。可以说,目前双方处于胶着状态。下一步将如何发展?按照四川汉源事件、河北定州事件、广东汕尾事件的经历,按照中共的基本执政理念,一场暴力镇压是不可避免的,夺地农民对此应有充分准备。须知,土地权益的劫掠是当政者最后的“晚餐”,他们不惜任何代价维护这个最后的暴发机遇,而暴力是他们仅有的资源,启动暴力镇压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这是残酷的现实,然而是无可回避的现实。夺地农民,尤其是夺地领袖,都应认真审问自己:我已经对当政者的暴力镇压做好思想的、实际的准备了吗?我将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暴力袭击?这个夺地活动将如何与暴力镇压对抗下去?如何做好现有力量的保存不使溃散?俗话讲“有备无患”,这方面的准备是非常必要的。


(2)全囯爆发的收回土地所有权活动,虽然起势突猛,但都是各自为战,与当地权力部门形成的实力对比,并没有占据有力的优势地位。三门峡库区7万农民为回迁进行抗争20多年,至今才声明对自己土地“拥有永远所有权”,分地活动尚未开始。富锦市4万农民为地权抗争13年,至今才开始实际夺地活动。耗时这么多年的努力奋斗赢得的是夺地的道义优势,缺少的则是实际操作的有力保障。由于这一活动是“摒弃土地的原\'村集体\'占有形式”,与保持这一占有形式便于彻底劫掠农民土地的当权者利益形成对抗,双方的利益博弈便不易解脱。其实,农民夺地领袖于长武并不坚持必须摒弃“村集体”占有形式,他在答记者问时说:“宣布收回被强占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然后平均分配给每户村民”。只要分田到户后,各户拥有占有、使用权,“村集体”的处置权得到立法的确实保障,拥有不可动摇的谈判地位,那么,这实际上就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完整权益,外力就缺少了侵害这一权益的途径。关键在于双方的妥协:农民夺地者同意土地保留“村集体”占有形式,当局保证通过立法形式使“村集体”确实拥有土地处置权,拥有土地转让、买卖的一票否决权。通过农村基层民主风气逐渐形成,试想,当农民夺地代表于长武成为“村集体”代表时,农民的土地权益还能屈服于官府的压力吗?那对,农民的土地私有制也就相应实现了。


(3)农民所以软弱,在于它的力量分散,形不成合力。要强化农民发言权,就要从使农民形成合力着手。浙江省温岭市2004年开始筹备成立农民协会,12个村镇农民代表68人成为发起人。他们曾组织多次游行示威,拟参加者从万余人到5万人以上,均因当权者阻挠而未实现。他们提出的游行口号包括“农民集体土地由农民自己支配,任何个人或单位均不得干涉农民的经营自主权”、“已非法征用农民集体的土地,返还农民集体所有,坚决反对强征、强占”,反映了农民的强烈愿望。从长远看,农民只有组织自己的政党才能使自己的政治愿望得到表达的渠道。历史上曾经有过中囯农民党的组织,该党主席董时进1948年发表文章,反对中共暴力土改政策。1949年该党宣布解散。新的中国农民党的诞生该是将来之事,这是可以期待的。


▲评论人士党治国发表文章《第二次革命的重大突破——农民宣告收回土地所有权》。作者认为农民收回土地宣告了“集体经济神话的破灭”。作者写道,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称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革命的意思当然并非毛泽东所鼓吹的「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而是指社会从一个阶段转入另一个阶段的深刻变化。但是回顾起来,真正称得上革命变化的,却是农村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然而它的革命性主要却不是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不是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也不是使一部份农民先富起来,而是打破了农业集体化优越性的神话。起初之所以挟风雷之威全力推进农业集体化,主要理由就是它能够提高农业生产力,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而核心则是提高农业生产力。其结果大家都知道,不但没有提高农业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而且导致中国农业的破产,使全国人民长期食不果腹。一九五九年至于一九六一年饿死四千万农民,不是由于歉收,也不是由于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而是农民被束缚在集体经济的牢笼中。事实证明,农业集体化使农民沦为农奴,使中国社会降落到历史水平线以下,是迄今为止最坏的农业体制。在铁的事实面前,再讨论土地私有制「也存在弊病」,而把它与最坏的农业体制比来比去,纯粹是一种冷漠腐朽的经院哲学恶习。


当年安徽省小岗村自主实行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对于当时刚提出改革开放目标但尚无具体突破口的中央领导是一场考验。后来他们确认了小岗村的方向,于是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成了中国僵化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取得了八○年代改革的成绩。现在的中央领导班子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廉政、建设新农村、政治体制改革等一系列目标,但是也没有找到具体的合适的突破口。现在广大农民以他们半个世纪的痛苦经历、厚实的智慧和无畏的勇气,为上述目标提供了一个最实在、最有效的突破口。



中国的土地私有制,从春秋战国开始形成,一直延续到一九四九年。传统土地私有制的缺陷,就是尚未摆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阴影,尚未确立「私有土地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但是一般说来,在和平时代,除了最高统治者,其他任何人对于土地私有权的侵犯都是非法的。从农业文明进入工商业文明,除了在和平、公平的原则下适当调整土地所有权,以保证耕者有其田外,更重要的则是确立「私有财产和私有土地神圣不可侵犯」的现代文明准则。


土地私有和土地公有不仅是相对的,可以互相转化,而且是并存的。在土地私有制旁边,永远都存在着道路、氏族土地和公共场所等公共土地。还有些土地,是私人和公共力量都没有开发的,例如一些森林、河流、海洋、矿藏等等,它们是上帝或者大自然对于人类的恩赐。凡属生产性的土地资源,只有私人所有才能得到最大效益和最合理使用,因而都应该归私人所有。作为农业和住宅用地,两千多年来私人所有制的成功,证明了其合理性。公元九年至二十三年,王莽一意孤行,悍然剥夺农民的私有土地,实行井田制,妄图加强自己的皇权统治,从而使中国历史降落到历史水平线之下。王莽先生的「公有制」,具有反历史、反人类的性质,其可耻失败是注定的。接受王莽的历史教训,以后只要是和平时期,私人的土地所有权总是得到皇权统治者的尊重,作为社会稳定的基础。


接着,作者又回顾了一九四九年之后中国土地制度的变化。


中国五○年代以来实行的集体所有制,和八○年代规定的城镇房基地国有化,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演一千九百多年前王莽的错误,再次使中国历史跌落到历史水平线之下。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导致四千多万农民惨遭饿死;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导致农业长期落后、农民极端贫困和农村人口被束缚在恶劣的城乡二元结构中;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造成翁彪兄弟的自焚悲剧,使千千万万失去土地和房基地的百姓流离失所;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造成千百万人上访和加倍干警截访的特色景观;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造成中国上自国家主席,下到监狱囚犯,上自亿万富翁,下到街头乞丐,没有一个人拥有一寸土地所有权的今古奇观;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造成政府官员的惊天腐败和数以万亿的非法所得大量外逃;正是由于对土地私有权的剥夺,才造成房地产价格的持续飞涨和潜伏其中的灾难性隐患。土地问题已成为当今中国最突出、最危险,及时解决之后也最能见效的头号问题。


文章最后写道,由于中国的农业集体化依据的是自愿加入自愿退出原则,中国农民在饱尝了半个世纪的灾难之后,宣布自己的彻底觉醒,决定摒弃集体所有制,废除耕地和房基地的集体所有制,使土地所有权从集体手中回到私人手中。考虑到人口和土地情况的变化,不可能也无必要恢复当年入社时的原状,时移世变,农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恢复土地私有制的具体方案。村集体的作用,就是团结全体村民,誓死保护回到私人名下或者村民真正共有的土地所有权;遇到官商勾结,强行征购,集体有义务保护每个人的土地私有权,以在事实上实现私有土地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人权工作者李健发起呼吁:耕者有其田——关于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回归农民的呼吁。


作为中国公民,我们向中央政府和社会各界郑重和强烈呼吁,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回归给农民。


数千年来,农业及其依靠土地为人类提供最基本产品的农民一直是人类及其文明得以延续和进化的基本支撑。由此,土地及所有权的状况及归属也成为反映和决定人类兴衰的主要尺度。同时,由于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凭藉,耕者有其田也一直是农民代代相传的理想和诉求,其实现与否和程度大小也构成了影响人类历史、现在和未来的主要变数。从时间的宏观维度上看,包括中国历史在内的人类史至今已经证明,当农民普遍和持续拥有其耕作土地所有权时,历史就表现出稳定、兴旺和发达;反之,历史就表现为动荡、萎缩和退化。这些在未来也必将得到持续的证明。所以说,解决好农民的土地所有权问题,既是历史的启示,也是现实和未来的要求。


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物权,为人类个体的财产权的实现和保障提供着不可或缺和替代的物质支撑。离开了土地的所有权,个体的财产权就失去了物化的基础,必然面临着被虚无和剥夺的危险境地。现代人权理念虽不是建立在财产权基础上的,但财产权却客观上为人权的实现和保障提供着重要的支持。从某种意义上说,离开了包括土地所有权在内的财产权,人权将变得非常脆弱和难以实现,更谈不上保障,而个体的独立人格、自由精神乃至公民意识也无法存在。现实的中国虽然在宪法上规定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在实际操作上却导致农民作为集体难以实现对土地的所有,集体所有变成了无人所有,进而变成了权力所有。大量的土地被非法侵占,数以千万计的农民被迫离开他们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这不但使他们的人权受到广泛的侵害及生活陷入难以为继的危险境地,也使作为社会分工必不可少的农业职能的实现面临严峻的挑战。追根溯源,这一切都是由于我们在制度设计上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没有明确具体的可实现的归属并造成了其事实上的虚置而导致的结果。所以说,农民拥有其耕作土地的所有权是实现其社会职能的纯粹自然的内在要求,也体现着人权的自然属性和社会表现。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并且人口总量在未来的一段时期仍将继续增长,需要巨量的以粮食为主要产品的农作物的供给。而我们可供耕作的土地非常有限,难以摆脱自然因素影响的农业产出也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这使得农产品的供需成为长期左右和困扰我们的问题。虽然国际贸易可以提供一些解决,但是,面临错综复杂和难以预期的国际环境和地球生态,我们如把对农产品的供给建立在对外依赖的基础上,那将把我们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置于非常脆弱和危险的境地,在战略上也是极不负责任的。所以,保持必要的和最低的耕地面积是非常明智的也是唯一的现实选择。


但是,我们面对的现实是,耕地总量在逐年减少并呈现加速趋势。十多年来大量耕地被各地政府以各种手段和名目急功近利和愈演愈烈的侵占和蚕食以及贪官污吏对土地及其衍生利益的无限攫取是造成这个局面的主要原因。另外,过去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农业及农民的轻视、偏见和歧视以及对农业重获取轻投入的产业政策,再加上过度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及其畸形的财富分配效应的误导,造成了农民地位的低下和不平等,造成了农业整体生产力及科技水准的落后、农业有效产出效能的增长迟缓甚至下降和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降低,造成了农业劳动力及人才的流失,也造成了部分耕地的撂荒和广泛的耕地退化。严峻的事实是,离开了对其土地的所有权,农民无法在法律层面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对土地的使用权也在巧取豪夺中丧失殆尽。农民为了生存和子孙后代的延续已被迫起而反抗以保卫土地。愈演愈烈并遍及各地的土地争端已呈现暴力和失控的迹象。巨量并继续增加的失地农民和离地农民的存在也使社会愈益难以承受。所有这些长此下去必将危及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安全。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已到了必须正视和迅速解决的时候了。


中国是一个大国,但人均资源水准却很低,通过国际贸易解决也难以甚至不可实现,这就决定了我们不可能走欧美发达国家历史上经济发展的老路(即使在这些国家也已开始对这种经济模式的检讨和改变)。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们在经济上取得了很大的改观,国家和社会也有了相当的进步,但是,这种表现为巨大能源与资源消耗和不惜破坏环境及生态、盘剥劳工权益、剥夺农民土地和公民居住权、大量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贪污腐败及高外贸依存度的唯增长而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与过度的城市化和工业化,也造成了严重的和影响深远的的生态、社会和国家危机。这样的经济发展模式不但得不偿失和不可为继,而且已到了必须检讨和更改的时候。我们需要一次新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需要一场更为深刻的社会变革,需要建立一个立足国内、遵循自然法则和科学启迪、保持和促进生态平衡、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良好有效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三元架构系统、实现社会和谐与正义的新的文明和发展模式。这是一场艰难的变革,将面临诸多的困难和复杂的变数,而稳定的农业将为其提供最为重要和必需的支持。


我们需要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农业,而且比以往更为迫切。我们必须改变对农业的观念。不管技术如何进步,农业作为第一产业将以其不可替代的职能一直伴随人类的存在而存在。而且,人类进化到今天已要求农业提供更多的职能,即它不仅提供我们所需的农产品,还要提供良好的生态系统,包括植被恢复、水土保持、沙漠治理、丰富的水源、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的维系,以及大量的就业。对其的评价,已不仅仅是经济、技术,还应该包括安全、环境和人文等。所以,我们应该树立大农业的观念,农业将以其广阔的发展空间愈益起到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业需要承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大和持久的责任,而这种责任则主要需要通过农民的担承和作为来实现和落实。没有权利,就无法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要想让农民承担责任,就必须赋予农民相应和必需的权利。其中首要也是最为重要和迫切的是赋予农民对其土地的所有权,这是促使农民承担责任和实现其社会职能的基本前提和充要保证。


有恒产才会有恒心。农民一旦拥有了对其土地的所有权,就会把土地视为其生存和子孙延续的基本物质手段,就会把依托于土地的农业作为代代相传的职业。这一方面会促使农民从长远利益考虑而克服短期行为,另一方面促使农民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其结果是,农民将大大加强对土地的精耕细作,更加自觉的对农业科技的学习、吸纳和采用,更加注重生态平衡和水土保持,更加注重对土地效能的呵护,更加注重农产品的安全,更加关注农产品的价格和有效产出。同时,对应于分散耕地的分散的农民,出于个体利益的考虑也会建立广泛的协作或合作以面对和解决他们作为个体或家庭无法解决又必须解决的共同问题。这种根基于个体权利和共同利益需求基础上的自主、真实、有效和持久的协作与国家和社会的支持相结合将使得农业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系统能够有效的建立起来并发挥作用。另外,农民一旦拥有了土地的所有权,由于土地自身的价值,农村社会保障系统的建立就将变得非常容易。最后,稳定的农业发展将使得社会对农业的需求得到切实和长久的保证。


同时,基于土地所有权基础上的广泛的协作或合作也将大大密切农民间的生活联系,使得普遍的有益的道德规范、社会伦理和共同规则得以产生、确立和发挥作用。这种自组织效应的发展,一方面将大大提升农民的公民意识和推动公民社会的逐步建立,这不仅为乡村自治提供了可能,也为整个社会的和谐和国家的法治和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也将使我们传统文明中的优秀部分得以重生,并通过对现代人类文明的反思、借鉴和发展,通过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为更高文明的孕育和积淀开辟道路和提供养分。


中国的国情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客观上决定了农业必须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而大农业的理念和发展空间也将需要和吸引巨量的劳动力投入,这将提高农业的就业水准和对劳动力的吸纳能力,也将减缓城市的就业压力,为可持续发展要求下的工业结构乃至整个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提供支持和保证。


农民拥有了土地的所有权,就为阻止以土地为主要源头的贪污腐败提供了一道坚实的堤坝,将有效的压制土地及其衍生领域的贪污腐败势头,遏止政府的利益驱动行为,为政府职能的转变提供可能。


在大农业的理念下,农民是指从事非城市土地经营职业的个体,而与个体的居住地无关。土地所有权的赋予,也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投资于大规模的沙漠治理、水土保持、植被恢复、江河治理等等农业的长效工程,并通过资本的物化为解决当前的流动性过剩提供了可能;有利于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及再安置或合理补偿;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的研发和成果转移,并提高农业的整体科技水准,促使安全、低耗、低扰、高质、丰产的生态农业的发轫和壮大;有利于有关农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落实和取得实效;有利于建立综合反映环境、资源、劳动力、资本、技术等要素的合理的价格体系和收入与付出和责任相平衡的社会经济结构,有助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战略的实现;有利于持续提高农民收入,逐步减少不合理的城乡差别和缩小贫富差距,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经济条件;农民消费和投资能力的提高也会推动国内市场的发育,有助于解决内需不足和减少外贸依存;有利于减少政府层级和节省财政开支,为建立有限、高效、廉洁、服务、法治和责任政府创造条件;有利于农民对社会和国家的认同和凝聚。


为了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有效行使,需要在法律上作出相应的确定和固化,并在诸如有关土地的用途、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和继承、国家征用及补偿安置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和严格的法律规定,以防止对土地所有权的非法剥夺和转移,防止对土地具体用途的非法改变,防止土地兼并所导致的农民对土地普遍拥有的改变,防止土地的一再细分所导致的耕地面积的减少,防止出现破坏农业系统及生态系统平衡、危及环境和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国家也应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和投入,实行对农业产业的国家保护政策,通过财政和税收手段鼓励民间资本及科技手段对农业的投入,建立对农业的资讯服务体系并引导农业的产出结构以避免其产出结构的不合理和大起大落,鼓励和支持非政府组织对农业发展、社区生活和乡村自治的广泛参与和发挥作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村民自治以形成有效的乡村治理结构,尊重农民的公民权利并保障其在国家政治和公共生活中应有的平等地位和作用。


总之,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回归农民,是改变农民命运的根本所在,是人权价值的体现,是国家的职责,是历史的启迪,是过去承诺的兑现,是当下和未来的客观需要,也是我们走向未来不得不迈出的必需的一步。同时,其改革本身也简单易行、相对公平和易见成效。让我们迈出这划时代的历史性的一步!


为此,我们郑重和强烈呼吁中央政府回应时代的呼唤和公民的诉求,启动中国的第二次改革,将农村土地所有权回归农民,并积极妥善地推动这一历史进程。同时,我们也呼吁中国公民和社会各界支持这一关乎我们及其国家未来命运的历史性变革。


●国内外媒体的报道和分析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何忠洲报道:公开信:征地下的最后与无奈。


在经过近两年的无望抗争之后,江苏省庄村村民采取了公开信的方式,向全国公告:“我们省庄村的全部宅基地归全村各户永久所有”。


签名人之一、省庄村村民何夏伟对本刊记者说:公开信是请人代写的,起草后给他们村民都看了。这封公开信在网络上出现后,与另外几封同样的公开信以超常的速度传播着。


在层出不穷的网络宣言中,没有人会相信那些农民在发布公开信后能够实现他们收回土地的意愿,但是,在经过了一轮又一轮的征地浪潮之后,这些宣言,却以一种似曾相识的景象,敲击着中国民众心底关于土地最紧的那根心弦。


省庄村隶属江苏省宜兴市,地处江苏、安徽、浙江三省交界处,2002年和岗下村合并为现在的行政村竹海村。这里盛产毛竹,绿浪起伏,以20多万亩的“竹海”享誉中外。李安导演的电影《卧虎藏龙》中,章子怡和周润发的打斗场面即拍于此。


2006年,政府租用集体土地所经营的竹海公园为扩大规模,制定规划了竹海公园三期工程项目:即建造“度假区、宾馆区、综合休闲区、旅游商业街区、农家乐服务区、中心绿化休闲区、停车场”等。而该工程项目正好规划在省庄自然村村址上。征用集体土地转换为国有土地,在现有的土地政策下明显是不可行的,于是由竹海村委会出面,收回原省庄村250户农民的宅基地,并且在极低补偿下(征地费低至10000元/亩,距江苏省相关规定的83250元/亩相差甚远)勒令村民搬迁至原本的耕田中。


在明确的搬迁令下达后,一些村民签订了搬迁协议,而一些村民则开始上访。他们不同意搬迁,不愿意离开祖祖辈辈生存的地方,而且,要搬迁的新址地势低洼,如遇洪水则不堪设想。


2006年8月,村民们来到宜兴市国土局、无锡市国土局上访,没有任何结果。


9月25日,村民们到省信访办递送书面材料,结果答复是,要自下而上,要他们一级一级逐级反映。


10月15日,施工车开进村里,闻讯而来的村民们进行了制止。但是,十余天后的11月2日,夜深人静时,施工车辆还是悄无声息地进来了。第二天,警察现场保护施工进行。村民们再次向省国土厅举报,仍然没有任何回音。


村民们以唐忠联为首,开始走法律诉讼的程序,希望借助法律的手段制止施工。一审上诉至宜兴市人民法院,法院驳回唐忠联判处拆迁违法、停止施工的诉讼请求。唐忠联再次上诉至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仍被驳回。


一审判决整整15页的答复让村民们怒火万丈,唐忠联说:“被上诉人所有的证据只不过是荒谬至极的编造、拼凑、嫁接、改换、补充的,既不合法律常识也不合常理。”


受理律师开元律师事务所的王焕申告诉记者,整个立项拆迁过程、程序都是严重违法的,而且极为明显,但是最后法院的判决却依然是村民败诉。


何夏伟说,至今仍然有很多户农民无家可归、流离失所。无路可走的省庄村民前往各处寻援,一度前往北京往各部门、各媒体反映,中间还曾传出一些明星出面为省庄村民讨公正的事情,施工也曾短暂的停止,但最终又再次继续。


所有的办法都想尽之后,原本抗争的人有些认命,有些人仍在坚持。


在海量的征地拆迁案中,除了重庆钉子户在城市中以骇人的图片而备受关注外,更多地类似省庄村民的遭遇则只能被淹没于多得让人麻木的征地拆迁消息中。


省庄村村民所显现出来的不同是,他们开始直指拆迁背后的土地制度。


▲香港《争鸣》杂志2008年1月号发表社论:于无声处听惊雷。


二○○八年来了。回顾二○○七年,最具震撼力的新闻是什么呢?


不是中共十七大,也不是“嫦娥奔月”,而是中国农民发出收回土地的宣言。


中共用土地革命作为旗帜,以农民战争为手段,打下了一个“党天下”。如今这个“天下”,他们已经“坐”了五十八年零三个月,快满六十年了。


这个所谓“人民共和国”的红旗,主要是农民的鲜血染成的。“小米加步枪”之所以能战胜飞机和大炮,一个主要的优势就是“数量胜质量”,靠的是“人海战术”。冲锋陷阵的是农民,运送给养的是农民,抬担架的也是农民。不知道有多少农民牺牲在这场惨烈的战争中。“一将功成万骨枯”,在他们的白骨上,毛泽东住进了中南海的宫殿里,一步步地成为中国历史上桀纣和秦始皇之后最大的暴君。


农民们前仆后继跟着共产党是为了什么呢?就是土地。然而共产党许诺给他们的土地,刚刚分到手里只有几年,就被一个“合作化高潮”给吞没了。接着又是一个“人民公社化”,不但把农民的土地,而且把农民的人身都“化”到这个“集体”里去了。至此,中国农民已被剥夺得一无所有。他们不但没有种田的自由(种什么,要由党决定),而且也没有吃饭的自由(吃多少,要由党决定),甚至连要饭的自由也没有(“会给社会主义丢脸”)。这就是中共领导的“新式农民战争”(毛泽东语)的胜利结局:共产党夺得了一切,农民失去了一切。


一九七八年安徽凤阳小岗村的农民秘密实行包产到户,这是被逼得走投无路的农民第一次对共产主义的反抗。这个反抗迅猛异常,很快就在全国范围内把人民公社的枷锁冲得支离破碎。起初对包产到户处处设防的共产党,眼见大势已去,不得不转过来接受这个现实,解散了人民公社。中国之所以能够较为顺利地实行经济改革,这场农村革命是它的先决条件。


不过“包产到户”并没有收回土地的所有权,而只是讨到了土地的使用权。这就是说,农民至多不过是个佃户而已,党的官员始终是真正的地主。


这正是今日中国“三农”问题的总根源。这些年来官商勾结,千方百计坑害农民并且把大批农民赶出他们世代居住的土地,因而促成此伏彼起的大规模群体抗争。


在愈演愈烈的冲突中,二○○七年十二月连续发生三起农民自发收回土地的斗争,这是中国大地上将要发生一场真正的土地革命的信号。(见本期党治国、刘晓波文)


这三起事件发生在黑龙江富锦市、陕西省三门峡库区和江苏省宜兴市。他们不是秘密行事,而是公开宣告:收回本来属于自己的土地的所有权。富锦农民的宣言说得好:“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农民最大的人权。真正拥有了土地所有权,我们农民才能安身立命,中国农村才能安身立命,整个国家才能安身立命。”


这个道理说得多好啊!什么“和谐”也好,“稳定”也好,占全国人口五分之四以上的农民都没有立锥之地,这个国家能够“和谐”吗?能够“稳定”吗?


一位中共元老曾经在党内说了一句良心话:“我们欠农民太多了!”其实光是这句话还不够。共产党对农民欺骗、利用、剥削、压迫,真是到家了。中国农民是淳朴善良的,但他们的忍耐也是有限的。上述三个地方的农民现在已经不再“上访”,而是自己解放自己,行动起来,这就表明他们已经忍无可忍了。


可以断定,这三个地方虽然远离中南海,但当局一定会把它当成心腹大患来对待。事件将发展成什么样子,我们无法预见,它将取决于中南海的明智还是愚蠢,取决于这土地革命扩散的力量和速度,取决于国内和世界的反应。


不过我们愿意告诉中南海诸公:


第一,农民没有侵犯国有财产,而是从“集体”土地里取回自己的一份。(当初是“自愿”加入,如今是“自愿”退出,完全是合法的。)


第二,你们最好的对策是:不但承认三地农民的正义行动,而且像八十年代最后取消人民公社那样,顺水推舟,使这场真正的土地革命推广到全国,这样,不但一下子还清了欠农民的老账,而且将在各个领域引起良好的连锁反应,会使整个中国局势转上一个新的轨道。


新的一年来了。你们最关心的大概是怎样压住一切异议,“办好”北京奥运,来显示你们的“形象”,以便增添统治资本。按照这种思路,对农民的抗争自然是要压服。但那将是最下下策!因为你们不但压不住,而且将激起更大更广的反抗怒潮,最后必将危及你们的统治!


▲自由亚洲电台(RFA)2007年12月29日报道:当局不承认长春岭村民重新分地的合法性。报道说,黑龙江省富锦市长春岭村村民夺回被政府强占十三年的土地并重新分配后,合法性未被当局承认,周四官员约晤村长及书记后,村长竟称是被农民逼著同意分地,当局随即指村民自行分地是属违法,有带领村民分地的维权代表指,二千多名村民已签下生死状誓死保卫家园。


长春岭村民李先生周五接受本台访问时指,二千多名村民上周四在村长的同意下,将被地方政府强占十三年的六万亩土地抢回,并集体均分予每个有户籍的村民。但周四下午,地方官员入村与村长及书记会面后,村长竟否认同意分地,还指控当日是被农民逼著同意的,故此地方官员随即向农民发出通知,指分地属违法,呼吁农民交回土地的使用权。李先生指,相信村长已被当局收买,以致推翻之前对村民的承诺。


李先生说:他本来是同意分地的,当日我们说要组织委员会罢免村长,形成动议后从新选村长,原来的村长都可以角逐,但当时他同意农民分地,故我们搁置罢免行动,但现时村长及书记肯定已被政府收买了。


李先生说,当日带领村民分地的维权村民代表,是按《村民组织法》内村民自治的条款执行,他指村民都十分信赖维权村民代表,并指各人已签下生死状,若当局强抢农民土地,会与他们死并。


连日来不分昼夜驾摩托车,往返耕地巡逻的维权村民代表张先生表示,每户各派一名村民,与他分担巡逻的工作,他指近日收到来自公安局的消息,指当局将会采取行动,但无法得知何时,张先生说,他们每日早出晚归,为防被黑社会暴徒袭击,他们身上总会带著铁棒、泥耙,作自卫用途,张先生指,当初带领村民分地,早已将生死置身事外。


他说:连死我都不怕,还有甚么可怕,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文件,农民失去土地就无法生存,我们已设法争取分地的合法性,但无奈当局强抢农民土地,我们村民不会害怕,我背后更有二千名农民支撑著。


就二千多村民签生死状,誓死保卫家园一事,本台致电富锦市政府办公室查问,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接受访问时指,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条文规定,祇要五分之一的村民组成罢免委员会,就可以动议罢免村长然后从新选村长,若果分地不是由村长带领,政府是不会承认的。他说:村委主任是选举出来的,所以村民是可以组织起来罢免村长,但分地有一定程序遵守,不可没有村长带领分地。


记者多次致电富锦市公安局及富锦市长的电话,但接电话的人获悉是记者来电,查问农民分地一事时,对方就立即挂断电话。


富锦市多条村的失地农民,因为土地归属问题十三年来多次上访,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本月初,东南岗村村民成功将村官罢免,集体均分被当局强占的九百多公顷土地,其后更向全国发出四万名农民夺回土地控制权的声明,其他村镇有意效法,陆续筹组罢免村官,收回土地均分的行动。不过,东南岗村维权代表于长武,其后被当局指聚众闹事拘捕,现时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而市政府亦于于长武被捕的翌日,从失地农民手中抢回土地。其他村的分地计划,亦因于长武被捕而沉寂下来。


▲《亚洲时报》报道:中国农民网上呼吁摒弃土地集体所有制。报道说,中国一群失望的农民,因耕种多年的土地被收去,发起抗议又无人理会,无奈之下只好在互联网上宣布,要摒弃中国现行的土地集体所有制。这是由上月爆发的一桩农民抗议开始的,如今已蔓延到三省一直辖市。可惜的是,农民的呼声仍未引起中央政府的注意。分析人士认为,他们的行动将无果而终。


进入21世纪,在中国加快产业现代化步伐的同时,农业显然也亟需搭上这班现代化的快车。虽说这场\"网络暴动\"短期内未必能给农民带来任何实质性的益处,但它无疑最终会带来一场千呼万唤不出来的\"第二次土地革命\"。


新土地革命不一定会推出土地私有制,因为这会有违中共的基本原则,但众多农民届时或许将得到土地使用权,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腐败的中国地方官员,往往与贪婪的开发商沆瀣一气,侵占大量农田,发展获利颇丰的房地产项目。


理论上,土地集体所有制,顾名思义便是土地归全村(镇)所有。但在实际操作中,土地均落入了少数官员(如村长、镇长)的手中,成为他们损公肥私的摇钱树。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最近指出,耕地面积日益减少,将危及到宏观调控效果,危及到国家粮食安全,危及到社会和谐稳定,也危及到持续发展。


在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向来是一小撮地主靠着手中掌握的大量土地,过着醉生梦死、纸醉金迷的生活,而农民却始终难逃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的命运。新中国成立没多久,毛泽东便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土地革命,把地主的土地分给广大农民;集体所有制从此诞生了。作为中共的执政原则之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还被写入了中共的党章。从这一角度看,农民们在网络上发表废除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宣言,可说是相当大胆的。


不过,农民们的这一举动并非没有先例。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自发将公社土地包干到户,他们的做法获得中央的支持,并在全国掀起了一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热潮。然而,农民们今日的需求已与当年有了很大不同:源于小岗村的那场土地改革,仅给予了农民土地使用权,而没有土地所有权;今天的农民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制。就目前而言,中共绝不会答应。


一位中共高级官员日前重申,中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性质将不会改变,并强调中央反对任何形式的土地私有制。这番话似乎是对农民呼声的响应。


12月26日,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表示:“土地私有制在历史上沿袭了几千年,这种制度使土地在地主手中大量集中,而农民不但没有富起来,还因失去土地而变得一无所有。这是中国历史的教训。保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宪法决定的。”


据报道,中国警方还阻止了农民们自发领导的土地再分配活动,并逮捕了多名组织者。究竟这些行动能否阻止农民们日益坚定的、要求实行土地私有制的呼声,仍有待观察。组织者称,上月发表在网络上的四份公告,代表了多达12万农民的心声。或许这个数字有些水分,但不可否认的是,抗议活动的确引起了不少农民的共鸣。


事情是在12月9日开始的,黑龙江富锦市72个村的4万农民,当日通过互联网向全国发表公告,称他们拥有当地官员1994年\"盗走\"的25万英亩土地。在东南岗村,900个农民实际上已开始分配其中的一些土地。但后来,这一活动被当地政府喊停,而长期被当地政府视为\"眼中钉\"的组织者、53岁的于长武,更是遭到刑事拘留。


12月12日,陕西省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76个行政村约7 万个回迁农民,也发表了收回土地所有权的公告。事后,三名组织者被当地警方逮捕。


农民们在公告中说:\"我们决定摒弃之前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不但各村目前耕种的24,710英亩土地将永远归我们所有,另外由中央划拨给我们、却被各级官员侵占的同样面积的耕地,也将永远属于我们。我们将把这些土地平均分给农民,从而结束各级官员多年来的非法占有私分行为。\"


12月15日与18日,江苏省宜兴市与天津市武清区两地的农民,也先后发表了保护土地所有权的公告。一时间,四份公告的点击率直线上升


由于不能确定卷入其中的农民数目,我们只能对公告上所说的数字打个问号。尽管如此,这些农民的苦处(全国7.5亿的农民对此自然会深表同情)在互联网上一公布,立即炒得满城风雨。


千万别以为,中共很快会宣布放弃土地集体所有制。但可以肯定的是,土地使用政策改革已是迫在眉睫。农民们的抗议,再加上近几年因征地而在农村频频引发的群体冲突,都迫使中央领导层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一问题。


农村土地问题变得如此复杂,也少不了反腐不力的“功劳”。中央只有少空谈、多实干,才能有效打击地方官员与开发商勾结、侵占农民土地的不法行为。或许中国未来会硬着头皮,去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制,因为这才是确保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最好办法。


▲自由亚洲电台(RFA)2007年12月21日报道:黑龙江富锦长春岭村二千村民自主分地。报道说,黑龙江省富锦市长春岭村二千名村民,成功夺回被政府强占十三年的四千多公顷土地;并于周五完成分地。村民指当局曾派出五百多名公安武警威胁村民不要分地。虽然较早前政府已强行夺回东南岗村的分地,但长春岭村代表指,将会透过法律途径确立分地的合法性。


富锦市长春岭村村民张先生,周五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二千名多村民周三走到被市政府强徵十三年的耕地上,准备开始分地的程序,在耕地上把守的暴徒见村民人数众多,致电增援,不久,来了十多辆警车载著大约有五百多名公安、武警到场,将村的出入口堵塞,他们都是全副武装,现场加埋数十名相信是受聘于开发商的暴徒,走到耕地上与村民对峙,张先生说,村民见形势不妙,随即返回家中取出木棍及泥抓自卫。


他说:来了富锦市的公安武警,防暴警等五百多人,他们都带上钢盔,带电棍,铁管等武器,村民见对方有武器,随即返回屋企,拿木棍,泥抓等武器对抗,万一对方动手村民亦可还手。


张先生说,双方对峙了半个钟后,富锦市长郭富山到场调解,当村民出示文件,证明所拥有的四千六百公顷的耕地并非市政府拥有后,郭富山承诺周四再入村协助村民办理分地,其后公安武警先后撤退,村民亦暂缓分地返回家中,结束双方对峙的局面。


对于月初带头分地的东南岗村,已被政府再次夺回土地,今次村民的分地行动会否同样徒劳无功,张先生表示无奈,他认为农民分地只是第一步,他们会找律师协助,确立分地的合法性。


另一名村民李先生说,周四村民等了整个上午都没有官员到来,祇有数十名相信是开发商聘用的暴徒及数十名公安便衣在场戒备,于是村民开始自行分地,直至周五中午,成功将耕地分妥。李先生指,整过分地程序都有暴徒在场,他们不断威吓村民不要分地,但村民都无惧暴徒及公安的威胁,因为耕地是属于我们村民的。


他说:耕地是属于我们农民的,是我们的生命惟一依靠,农民日夜受到暴徒骚扰打扰,公安亦日夜派员入村监视我们举动,威吓村民不要分地,我们每日遭受他们喝骂威迫,但我们都不怕。


富锦市政府办公室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他们获悉长春岭村村民自行分地,他指那幅土地是属于国有的,是受市土地规划局所管辖,他指责村民无权分地。他说:土地是国有的,要依法办理土地归属问题,不能乱抢,不能乱分。


该名官员又说,派公安入村祇是维持秩序,不能说是恐吓及威胁。


记者多次致电富锦市公安局及富锦市长的电话,但电话不是被占线就是处于忙的状态。


富锦市多条村的失地农民,因为土地归属问题十三年来多次上访,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本月初,东南岗村村民成功将村官罢免,集体均分被当局强占的九百多公顷土地,其后更向全国发出四万名农民夺回土地控制权的声明,其他村镇有意效法,陆续筹组罢免村官,收回土地均分的行动.不过,东南岗村维权代表于长武,其后被当局指聚众闹事拘捕,现时仍然被关押在看守所,而市政府亦于于长武被捕的翌日,从失地农民手中抢回土地。其他村的分地计划,亦因于长武被捕而沉寂下来。


▲自由亚洲电台(RFA)2007年12月21日报道:三门峡维权农民被控煽动颠覆政权罪。报道说,陕西省华阴市政府继续打压三门峡库区维权农民,三名发起收回土地的农民代表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刑事拘留,并陆续有农民代表被传召问话,其中一人已被关押三天。公安还雇用临时工监控农民的言行。部分农民代表因为害怕都不敢回家。


本台星期一报道三门峡库区移民,因为公开要求政府交还迟迟未分配的安置土地,有农民代表被拘留;而原来被行政拘留10天的两名农民,就改为刑事拘留45天。其中一名被改为刑事拘留的农民代表陈思忠的儿子说,父亲的罪名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他担心父亲会被逮捕,而他自己亦被当局监视。


而本台报道后第二天,华阴市公安局就到陈思忠家大举搜查,并带走了一些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和关于收回土地的文字材料;估计是当局为下一步的逮捕行动做准备。


本台星期五再致电陈思忠家,接电话的是陈思忠太太。她不太愿意回答记者提问,但证实曾有公安上过他们家。家里其他的人亦因为害怕躲起来。她说:没有人了,他们都出去躲起来了。


有农民代表说,陈思忠已接近七十岁,耳朵残障,需要带助听器。他本身身体状况不好,被拘留了多天,食得不好,天气又寒冷,已经病倒。但当局又不允许家人探望,其他农民代表都担心他健康情况会恶化。


另一名被拘留的农民代表张三民,在星期日被当地派出所,以谈话名义叫走,之后关押在看守所,直到家属去派出所了解情况时,才收到“拘留通知书”,罪名同样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家属获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知,是因为“张三民到北京上访,影响了2008年的奥运会”。


本台致电张三民家,但电话并没有人接听。据了解,他在派出所关押期间,曾被毒打。


有农民代表表示,近几日华阴市当局不断叫农民代表到派出所问话,星期三又有三名代表被叫去,只有两人在下午获放回来,另一人一直未露面。公安又聘请了一些临时工,晚上在移民村内监视移民的一举一动。现在移民村内气氛紧张,部分农民代表因为害怕被抓,不敢回家。他说:“最近华阴公安聘用了许多不属于公安的人,有可能是农村的人,雇用临时工,和公安站在一块,一块行动,比方晚上都在村内巡逻,对移民搞监控。反正现在村内气氛特别紧张,特别恐怖。”


有知情人土说,这次陈思忠等人由行政拘留改为刑事拘留,是华阴市政府领导下令不能释放的。他又说,在过往亦发生过农民代表被刑拘、劳教甚至被判刑,但这次罗列的罪名“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就未免太大、过了头了。


本台致电华阴市政府宣传办,查询是否有移民因为违法上访而被刑事拘留。接听电话的人表示她不是宣传办的人,亦没有人可以回答。


因为不满当地政府侵吞15万亩安置土地及挪用数以亿元的安家费,三门峡库区农民持续了十多年维权、上访。农民代表在12日发出7万农民收回土地所有权公告,宣布要收回被政府侵吞的15万亩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