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因举牌要求官员公开个人财产而失去自由的中国民主维权人士、独立中文笔会会员赵常青近日被北京警方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移送审查起诉。赵常青4月18日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之后,已经被两次变更罪名。赵常青的辩护律师之一张雪忠认为,公安机关如此频繁变更他的罪名是极不正常的。
张雪忠律师11月3日对美国之音说,警方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星期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赵常青的案子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张律师在自己的微博中说,“这真是彻头彻尾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赵常青4月18日被刑拘时的罪名是非法集会罪,然后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将他报请批捕,现在又再次变更罪名。案件的基本流程是,警方对刑事案件立案后,报检察院批捕;警方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今年4月前后北京有大约十几名举牌要求官员公示财产的中国公民被刑拘。
张律师说,在司法实践中变更罪名的可能性是存在的,但是像赵常青案子如此频繁变更罪名则是不正常的。他说:“有的时候会有一些变化,这个是有可能性的。但是这个案子因为它比较特殊,这么频繁的变化罪名,而且它的事实是比较简单的,这个肯定是不正常的。我想应该是,他们已经有了既定的目的要把这些人判刑,然后在不断地搜集他们认为合适的罪名。才会导致这个(罪名)不断地变化。”
张雪忠律师说,从他了解的情况看,这些人的行为是根本不存在犯罪的。他认为,当局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寻找各种理由,给他们定罪。“就是要用法律惩罚一个根本就是无辜的人。所以要寻找各种理由,不管这些理由站得住还是站不住脚。”
张律师表示,希望北京检方能够恪守法律的底线,不要步警方司法迫害的后尘。
赵常青是《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曾因参与1989年民主运动入狱半年;1997年被以“煽 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2002年又被以“煽颠 罪”判刑5年。在狱中,他4次被关禁闭,长达10个月。2007年他出狱后,继续从事维权活动,推动公民聚餐、教育平权、财产公示等公民行动。2011 年春,茉莉花集会遭当局打压后,赵常青和其他民主维权人士倡议开展“同城饭醉”活动,交流信息,推动公民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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