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京生:民主转型的决定性力量在民间(中)

“民主转型与培育公民社会”征文


其三,僵化的思维方式与单一的行为


僵化的思维方式与反抗形式的单一主要表现在:强调目的与手段的一致性。从纯粹的理论层面,我们的确需要尽可能的严谨、一致、完整。但是,在操作层面,如果恪守这些严谨、一致和完整,我们就会在现实中寸步难行。我们遵守现在中国的法律我们就什么都做不了。实际上没有谁会天真的以为,我们所做的诸如和平上街的行为都是符合中国法律的,如果真的这样认为,就等于承认了中国法律具有的合理性——这个法律的法理渊源就是来自于:“他是镇压被统治者的工具”——坚持党的领导在中国是有宪法依据的。这样的法律我们是不承认的,实际上我们挑战的正是专权下的恶法。就像徐琳所喊出的那样:“许志永、赵常青等人若是被判罪,我们都是犯罪分子……。”(大意)我们坚守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宪政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任何法律框架下都遵法、守法。在中国,法律的制定者们都视法律为儿戏,肆意的在大规模的践踏,这样的法律若遵守,那我们不就成了中国恶法的守护神?这样做最可能发生的结果是:当局者会更加肆无忌惮,不太可能以我们的遵纪守法为榜样改弦更张。

被固化了思维的人与其说是在坚守一种理念、一种纯粹、一种信念、一种执着,不如说这些人在展现自己高尚的品格。这些人所坚守的东西,都是那么的迷人、那么的完美且这些“迷人”与“完美”的品格都曾被中外历史上的英雄人物所证明过,想质疑都无从下口。可这些人似乎不懂得一点:如果一个人在所有已知价值的拷问下依旧完美,那就只能证明两件事:要么已知价值每个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取或者这些价值其本身就先天不足,要么真实被这些价值包裹的严严实实——没有哪一个人可以做到完美,伪装的完美居心叵测。

在一个自由能够得到切实保障的社会背景下,僵化的思维方式可以成为社会稳定的润滑剂,但是,在相反的条件下,即基本自由得不到保障的社会背景下,僵化的思维方式就会成为社会进步的阻碍。在僵化思维的作用下,反抗形式也要求单一,单一的和平理性,单一的遵法守法,单一的节制自我。甚至于对忍无可忍的反抗也表现出了极度的厌恶,斥责为:暴民。这就是距离,这种距离不仅是情感上的更是原则上的,是非被一个貌似神圣的理念所混淆了——理念成为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用这个唯一的标准来衡量是非——即便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也不能高举反抗的义旗——而在恶法的幌子下却可以滥杀无辜。

僵化的思维与单一的行为模式不仅束缚着自己的手脚还在现实的拉大与民间力量的距离。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精英们不反思自己,反而指责民间的冷漠和缺乏责任。挑战专制,是自己的选择,没有人强迫你,也没有人赋予你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或什么历史责任,同样的道理:你也不能强迫别人来承担什么所谓的“责任”。每个人都有权选择,每一种选择都不具有实质意义上的高尚与卑微之分。当然,每一种自我的选择,都同时意味着要为这一选择承担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的责任,但是,这是自我选择后的自我责任而非是强迫的选择或强迫的责任。强迫不仅包括暴力的和法律的强迫,还包括道德或价值的强迫,后者的强迫更具隐蔽性,更具危险,因为它是专制和奴役制度产生的温床。

中国人几千年来一直忍受着别人的指手画脚,由于长时间的忍受,一方面已经习惯了,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间里表现出来的就是这种习惯,但是,另一方面大多数人又对这种自以为是的指手画脚极度厌恶,这种厌恶是埋藏在心底的,植入骨髓的,一般不发作,一旦发作能量无限。这就是大多数人的生存状态,他们没有消失,从来没有,他们一直“冷眼”关注着这个社会所发生的一切,对这一切他们有自己的判断,这个判断本能、自然、简单、直接——在很“粗糙”的语言表达中,他们的判断更接近真实——“当官的就会欺负老百姓。”这就是大多数人的认识亦是专制的本质而我们很多精英花了一辈子的时间也没有说出如此精辟的语言(也许是太糙了,不屑于说),更有甚者还在整天鼓噪着与那些当官的和平相处,如此还有谁会与你生死与共?!

世间有很多无奈是无法改变的,精英的无奈与民间的无奈亦是如此。精英不会低下高贵的头颅来接近他们不屑的“贱民”,民间也以自己独有的方式回击着来自于外界的轻蔑。这种社会状态将持续的维系下去,只不过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这种无奈所产生的作用是不同的。在一个“最不坏的”制度下,这种无奈会相安无事或逐步消减,在一个最坏的制度下,这种无奈会刺激着人们走向极端。

如果真是为了一个和平,为了多数人安居乐业的和平,那就先打碎这个最坏的、破坏和平的、不断践踏人类生存底线的、虎狼横行的制度吧!

其四,团结的问题

力量来自于团结,但是这个团结在泛泛意义上谈是没有意义的,力量或团结都是功利的,为了一个很具体的目标,如果目标过于宏大、过于遥远、过于宽泛则力量和团结就只能作为手段而使用,不能作为一种价值和规范。美国人不谈团结,中国人谈团结,这很能说明问题,美国人即便有“称霸全球”的“野心”也不需要高喊“仅仅的团结在以奥巴马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因为这个叫喊太荒唐,美国人不会干。中国人常喜欢干这种事,“解放”前喊,“解放”后喊,改革前喊,改革后喊,当局喊,反对派也喊,喊了几十年还在喊,喊了都白喊,真团结了也就不喊了。

团结与否不是喊出来的,哥们之间心照不宣,联系多了自然就“团结”了。问题是:为什么而团结?要首先确定这件事,才能着手进行下一步,团结什么样的人才有可能最接近目的。为了自由可以团结所有人,因为所有人都渴望自由。为了打碎一个制度,就要团结想打碎制度的人而不是团结那些不想打碎制度的人,团结一些不想打碎制度的人只会远离自己的目的。这点大致是确定的。只有那些喜欢幻想的人才会给出这样的结论:美国的强大是因为团结了所有的人。团结所有人的想法是荒唐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团结与自己有相同目的的人才是现实的、可能的。当然,打碎(如果这个词汇不恰当还可以变换为结束专制,以下同。)是前提,在这个前提下不同的打碎方式或不同的路径选择并不影响彼此之间的团结。因为,目的是相同的。

团结并不意味着一团和气,争论是必不可少的。只要不把这种争论上升为敌我矛盾的高度,就不会影响“在需要的时候”发挥他应当发挥的作用。对团结提出过于严苛的要求,比如绝对的纪律,绝对的服从,绝对的权威都是不可取的。团结不是组织化行为,一些组织化的思维习惯和行为准则应尽力加以避免。

鼓噪团结是不利于团结更多人的,这一点需保持清醒。彼此之间达成默契,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在保证这一点的基础上,各自为战不失为一种有效避免风险及保证效率的方法。不急于展示我们的力量,不急于展示我们的团结,这种力量和团结留到需要的时候再展现。敏感度较高的人不易于在“团结”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只需坚守自己擅长的方面就可。如果恰好自己擅长的就是“团结”,那也要尽量避免在固定的圈子中谋发展。要远离这个“显微镜”下的小圈子,在更广阔的天地,低调的谋发展。——这是一个华丽的转身,当精英们完成了启蒙和唤醒的历史使命后一场艰苦、卓绝的社会实践还在等待着你们。

201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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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京生:民主转型的决定性力量在民间(中)

“民主转型与培育公民社会”征文


其三,僵化的思维方式与单一的行为


僵化的思维方式与反抗形式的单一主要表现在:强调目的与手段的一致性。从纯粹的理论层面,我们的确需要尽可能的严谨、一致、完整。但是,在操作层面,如果恪守这些严谨、一致和完整,我们就会在现实中寸步难行。我们遵守现在中国的法律我们就什么都做不了。实际上没有谁会天真的以为,我们所做的诸如和平上街的行为都是符合中国法律的,如果真的这样认为,就等于承认了中国法律具有的合理性——这个法律的法理渊源就是来自于:“他是镇压被统治者的工具”——坚持党的领导在中国是有宪法依据的。这样的法律我们是不承认的,实际上我们挑战的正是专权下的恶法。就像徐琳所喊出的那样:“许志永、赵常青等人若是被判罪,我们都是犯罪分子……。”(大意)我们坚守被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宪政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任何法律框架下都遵法、守法。在中国,法律的制定者们都视法律为儿戏,肆意的在大规模的践踏,这样的法律若遵守,那我们不就成了中国恶法的守护神?这样做最可能发生的结果是:当局者会更加肆无忌惮,不太可能以我们的遵纪守法为榜样改弦更张。

被固化了思维的人与其说是在坚守一种理念、一种纯粹、一种信念、一种执着,不如说这些人在展现自己高尚的品格。这些人所坚守的东西,都是那么的迷人、那么的完美且这些“迷人”与“完美”的品格都曾被中外历史上的英雄人物所证明过,想质疑都无从下口。可这些人似乎不懂得一点:如果一个人在所有已知价值的拷问下依旧完美,那就只能证明两件事:要么已知价值每个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获取或者这些价值其本身就先天不足,要么真实被这些价值包裹的严严实实——没有哪一个人可以做到完美,伪装的完美居心叵测。

在一个自由能够得到切实保障的社会背景下,僵化的思维方式可以成为社会稳定的润滑剂,但是,在相反的条件下,即基本自由得不到保障的社会背景下,僵化的思维方式就会成为社会进步的阻碍。在僵化思维的作用下,反抗形式也要求单一,单一的和平理性,单一的遵法守法,单一的节制自我。甚至于对忍无可忍的反抗也表现出了极度的厌恶,斥责为:暴民。这就是距离,这种距离不仅是情感上的更是原则上的,是非被一个貌似神圣的理念所混淆了——理念成为一个标准,唯一的标准,用这个唯一的标准来衡量是非——即便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也不能高举反抗的义旗——而在恶法的幌子下却可以滥杀无辜。

僵化的思维与单一的行为模式不仅束缚着自己的手脚还在现实的拉大与民间力量的距离。在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上,精英们不反思自己,反而指责民间的冷漠和缺乏责任。挑战专制,是自己的选择,没有人强迫你,也没有人赋予你法律意义上的责任或什么历史责任,同样的道理:你也不能强迫别人来承担什么所谓的“责任”。每个人都有权选择,每一种选择都不具有实质意义上的高尚与卑微之分。当然,每一种自我的选择,都同时意味着要为这一选择承担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的责任,但是,这是自我选择后的自我责任而非是强迫的选择或强迫的责任。强迫不仅包括暴力的和法律的强迫,还包括道德或价值的强迫,后者的强迫更具隐蔽性,更具危险,因为它是专制和奴役制度产生的温床。

中国人几千年来一直忍受着别人的指手画脚,由于长时间的忍受,一方面已经习惯了,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时间里表现出来的就是这种习惯,但是,另一方面大多数人又对这种自以为是的指手画脚极度厌恶,这种厌恶是埋藏在心底的,植入骨髓的,一般不发作,一旦发作能量无限。这就是大多数人的生存状态,他们没有消失,从来没有,他们一直“冷眼”关注着这个社会所发生的一切,对这一切他们有自己的判断,这个判断本能、自然、简单、直接——在很“粗糙”的语言表达中,他们的判断更接近真实——“当官的就会欺负老百姓。”这就是大多数人的认识亦是专制的本质而我们很多精英花了一辈子的时间也没有说出如此精辟的语言(也许是太糙了,不屑于说),更有甚者还在整天鼓噪着与那些当官的和平相处,如此还有谁会与你生死与共?!

世间有很多无奈是无法改变的,精英的无奈与民间的无奈亦是如此。精英不会低下高贵的头颅来接近他们不屑的“贱民”,民间也以自己独有的方式回击着来自于外界的轻蔑。这种社会状态将持续的维系下去,只不过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这种无奈所产生的作用是不同的。在一个“最不坏的”制度下,这种无奈会相安无事或逐步消减,在一个最坏的制度下,这种无奈会刺激着人们走向极端。

如果真是为了一个和平,为了多数人安居乐业的和平,那就先打碎这个最坏的、破坏和平的、不断践踏人类生存底线的、虎狼横行的制度吧!

其四,团结的问题

力量来自于团结,但是这个团结在泛泛意义上谈是没有意义的,力量或团结都是功利的,为了一个很具体的目标,如果目标过于宏大、过于遥远、过于宽泛则力量和团结就只能作为手段而使用,不能作为一种价值和规范。美国人不谈团结,中国人谈团结,这很能说明问题,美国人即便有“称霸全球”的“野心”也不需要高喊“仅仅的团结在以奥巴马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因为这个叫喊太荒唐,美国人不会干。中国人常喜欢干这种事,“解放”前喊,“解放”后喊,改革前喊,改革后喊,当局喊,反对派也喊,喊了几十年还在喊,喊了都白喊,真团结了也就不喊了。

团结与否不是喊出来的,哥们之间心照不宣,联系多了自然就“团结”了。问题是:为什么而团结?要首先确定这件事,才能着手进行下一步,团结什么样的人才有可能最接近目的。为了自由可以团结所有人,因为所有人都渴望自由。为了打碎一个制度,就要团结想打碎制度的人而不是团结那些不想打碎制度的人,团结一些不想打碎制度的人只会远离自己的目的。这点大致是确定的。只有那些喜欢幻想的人才会给出这样的结论:美国的强大是因为团结了所有的人。团结所有人的想法是荒唐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团结与自己有相同目的的人才是现实的、可能的。当然,打碎(如果这个词汇不恰当还可以变换为结束专制,以下同。)是前提,在这个前提下不同的打碎方式或不同的路径选择并不影响彼此之间的团结。因为,目的是相同的。

团结并不意味着一团和气,争论是必不可少的。只要不把这种争论上升为敌我矛盾的高度,就不会影响“在需要的时候”发挥他应当发挥的作用。对团结提出过于严苛的要求,比如绝对的纪律,绝对的服从,绝对的权威都是不可取的。团结不是组织化行为,一些组织化的思维习惯和行为准则应尽力加以避免。

鼓噪团结是不利于团结更多人的,这一点需保持清醒。彼此之间达成默契,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在保证这一点的基础上,各自为战不失为一种有效避免风险及保证效率的方法。不急于展示我们的力量,不急于展示我们的团结,这种力量和团结留到需要的时候再展现。敏感度较高的人不易于在“团结”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只需坚守自己擅长的方面就可。如果恰好自己擅长的就是“团结”,那也要尽量避免在固定的圈子中谋发展。要远离这个“显微镜”下的小圈子,在更广阔的天地,低调的谋发展。——这是一个华丽的转身,当精英们完成了启蒙和唤醒的历史使命后一场艰苦、卓绝的社会实践还在等待着你们。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