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彪:抱薪救火的严打政策


新疆加强保安力量,严打暴力恐怖活动。

 

 

2014年5月21日,习近平在亚信峰会上提出“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必须採取零容忍态度”。同一天公布了新疆各法院审理的16起案件,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等,涉案的39名被告均被判刑,最长刑期为15年。5月22日,乌鲁木齐早市发生爆炸事件,事件造成43人死亡(其中平民39人,袭击者4人),94人受伤。7月28新疆莎车暴恐案,按照官方数字,造成群众37人死亡,13人受伤,击毙暴徒59人,抓捕涉案人员215人。此前,昆明火车站“3?1事件”造成平民29人死亡、143人受伤,官方称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策划的恐怖事件。4月30日乌鲁木齐市火车南站发生一起持刀砍杀平民、同时引爆爆炸装置的自杀式恐怖袭击事件,共造成3人死亡,79人受伤。


5月23日,新疆按照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决定“以新疆为主战场”启动为期一年的“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通过全民动员,凝聚力量,採取超强硬措施、超常规特殊手段,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张春贤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铁的手腕,出重拳、下狠手”,“睁大眼睛,攥紧铁拳,敌人出现在哪里,我们就在哪里把他们打下去!”


据报道,5月25日,新疆警方“零点行动”在和田、喀什、阿克苏等地区抓获200余嫌犯涉暴力恐怖犯罪的嫌疑人。5月27日,北京警方表示:北京一线特警近期随身配发的子弹已经增加一倍。一旦面对正在实施暴力活动的恐怖分子,无需警告可直接开枪。6月16日,新疆涉暴恐7案13人被执行死刑。6月20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剷除网上暴恐音视频专项行动动员会,宣布启动剷除网上暴恐音视频的专项行动。6月23日官方宣布,严打行动一个月内,共打掉32个恐怖组织,315人被判刑。


看来“严打”是动真格的了。问题是,严打合法吗?严打有用吗?


“严打”始於1983年。这实际上是历次政治运动的延续,并有强烈的军事色彩。换言之,是对法制明目张胆的破坏。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颁布关於严打的规定,对流氓罪等十几种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上诉期限也由10天缩短为3天,公然违反刑法和刑诉法。此后又有1996年、2001年、2010年等几次全国性严打,针对某些犯罪类型的专项严打和地方性严打就更多。严打严重践踏法律精神,83年严打在8个月内枪毙2.4万,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公检法相互配合、齐心合力,法定程序形同虚设.长官意志、刑讯逼供、抓人指标、公权私用,简直是一场人权灾难.比起83年严打,后来的几次严打,在践踏法制方面有所收敛,但也只是程度之别.此番新疆对暴力恐怖的严打,和83年严打更加神似。


违法犯罪、办案程序皆有法定,法律本该严格执行。政治运动式的、超出常规的“严”打有何必要?严打是否意味着平时就可以“不严”?制定溯及既往的法律,“从重从快”,严打还是专政思维、人治思路,与现代法治格格不入。本次严打经常提到採取“超强硬措施、超常规特殊手段”,到底是什么手段?有多超常、多特殊?有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对相关信息的严密控制,这些情况外界都不得而知。在涉疆恐怖案件中,人权律师几乎无法介入,无法得知嫌疑人、审判过程等具体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案例进行推断:国际极为关注的维吾尔族良心学者伊力哈木竟被指控分裂国家罪,在被关押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期间,受到极不人道的虐待:被强制戴脚镣20多天,用含猪油的食物侮辱,连续十天停止提供食物,这都是国内法律和国际条约严格禁止的酷刑。对国际关注的知名教授尚且如此,严打之下,其他被捕者的待遇可想而知。


严打有用吗?恐怖主义是文明的敌人,挑战人性底线。对真正的恐怖主义行径,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坚决打击,这毫无疑问。问题是,实践中的“严打”有助於减少和消除恐怖主义吗?


第一,有些事件并非恐怖主义,而是普通的官民冲突或普通的暴力犯罪,属於无政治诉求的偶发事件。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匆匆宣布是新疆恐怖主义或分离势力或宗教极端势力,并在严打情势之下予以快审、重判,同时不容批评意见,这只能是加剧矛盾,制造仇恨。


第二,新疆恐怖主义有非常複杂的因素,涉及历史、民族、宗教、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国际因素等等,“严打”只迷信暴力,未同时採取任何可以治本的改革政策。新疆问题已有大量文献和研究成果,但当局一错再错,弄得不可收拾。最近靳薇教授的文章因其中央党校民族宗教理论室主任的身份而备受关注。文章虽有“各打五十大板”的倾向,但对中央的新疆政策提出直言不讳的批评,实属难能可贵.她提到,“政治上,决策者强调集权,迷信国家暴力,行动中付诸刚性强力维稳;经济上,崇拜GDP,掌控资源开发利用权限,用政府经济手段包办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上,推崇极端唯物主义,与宗教为敌,轻视异族的文化”,“对少数民族干部缺乏足够的信任”,“产业援疆在南疆的跑马圈地式发展,……当地的农民和普通市民很难参与到发展浪潮中”,“导致了社会焦虑普遍化”。所有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解决起来极其艰难,但至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当局想在这些基本方面着手改善。


第三,不但没有改善迹象,反而变本加厉,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政治上铁腕,经济上掠夺,宗教上压制,人事上限制。尤其是侵犯新疆维吾尔族的宗教信仰、语言文化权利和其他基本人权,正快速把普通维族民众推向对立面。严打中实行一系列简单粗暴的做法,更是火上浇油。据报道,因为自治区运动会的召开,克拉玛依出台“公交黑五类”政策:蒙面纱、穿戴里切克、穿戴吉里巴甫服、穿星月服和蓄留大鬍鬚的五种人员将被禁止乘坐公交。此外还有“火柴实名制”,销毁火柴,新疆一些宾馆因为给客人提供火柴而被整顿.昆明3.1事件后,一些省份强制遣返维吾尔人。新疆当局严格限制维族人到其他省份经商或旅游.新疆今年5月开始实行《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试行)》规定,疆内出行,须办理“居民便民联系卡”。而在很多城市,拒绝维族人入住酒店的事情已经持续很多年,严打期间更是严格执行。这类侵犯公民人权和尊严、限制自由、羞辱穆斯林和歧视维族人的事情,不胜枚举.北京大学教授吴必虎表示:“恐怖分子很难预防不易清除,他们也不怕死。怎么办?连坐。其家属、邻居、所在清真寺的阿訇,应该连坐,因为他们理应承担监视可能的恐怖分子的责任。”他说这是“通过野蛮实现文明”。此人已成笑料,但这反映了相当一部分决策者的心理。起诉伊力哈木也是愚蠢至极.伊力哈木自2006年起,一直是维护维族人权最重要的声音,是促进维汉交流和理解的重要桥樑,不但不主张分裂国家,而且长期主张和平、反对极端分裂势力和极端宗教势力。这样一个良心知识分子,却招来“分裂国家”的指控。


我想到这个词:抱薪救火。“严打”不是打击恐怖,而是制造恐怖。严打在抓捕了一部分恐怖分子的同时,却制造了两部分恐怖分子:滥施暴力的国家恐怖分子,和压制、仇恨、歧视和隔离政策刺激的新的恐怖分子。暴力和恐怖主义当然要受到谴责;但如果你仅仅谴责个人或组织滥杀无辜的恐怖主义,而不谴责藐视法律和人道主义的国家暴力和国家恐怖主义,那么事实上,你并不反对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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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抱薪救火的严打政策


新疆加强保安力量,严打暴力恐怖活动。

 

 

2014年5月21日,习近平在亚信峰会上提出“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必须採取零容忍态度”。同一天公布了新疆各法院审理的16起案件,罪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等,涉案的39名被告均被判刑,最长刑期为15年。5月22日,乌鲁木齐早市发生爆炸事件,事件造成43人死亡(其中平民39人,袭击者4人),94人受伤。7月28新疆莎车暴恐案,按照官方数字,造成群众37人死亡,13人受伤,击毙暴徒59人,抓捕涉案人员215人。此前,昆明火车站“3?1事件”造成平民29人死亡、143人受伤,官方称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策划的恐怖事件。4月30日乌鲁木齐市火车南站发生一起持刀砍杀平民、同时引爆爆炸装置的自杀式恐怖袭击事件,共造成3人死亡,79人受伤。


5月23日,新疆按照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决定“以新疆为主战场”启动为期一年的“严打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将“通过全民动员,凝聚力量,採取超强硬措施、超常规特殊手段,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张春贤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铁的手腕,出重拳、下狠手”,“睁大眼睛,攥紧铁拳,敌人出现在哪里,我们就在哪里把他们打下去!”


据报道,5月25日,新疆警方“零点行动”在和田、喀什、阿克苏等地区抓获200余嫌犯涉暴力恐怖犯罪的嫌疑人。5月27日,北京警方表示:北京一线特警近期随身配发的子弹已经增加一倍。一旦面对正在实施暴力活动的恐怖分子,无需警告可直接开枪。6月16日,新疆涉暴恐7案13人被执行死刑。6月20日,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北京召开剷除网上暴恐音视频专项行动动员会,宣布启动剷除网上暴恐音视频的专项行动。6月23日官方宣布,严打行动一个月内,共打掉32个恐怖组织,315人被判刑。


看来“严打”是动真格的了。问题是,严打合法吗?严打有用吗?


“严打”始於1983年。这实际上是历次政治运动的延续,并有强烈的军事色彩。换言之,是对法制明目张胆的破坏。全国人大常委会临时颁布关於严打的规定,对流氓罪等十几种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上诉期限也由10天缩短为3天,公然违反刑法和刑诉法。此后又有1996年、2001年、2010年等几次全国性严打,针对某些犯罪类型的专项严打和地方性严打就更多。严打严重践踏法律精神,83年严打在8个月内枪毙2.4万,造成大量冤假错案。公检法相互配合、齐心合力,法定程序形同虚设.长官意志、刑讯逼供、抓人指标、公权私用,简直是一场人权灾难.比起83年严打,后来的几次严打,在践踏法制方面有所收敛,但也只是程度之别.此番新疆对暴力恐怖的严打,和83年严打更加神似。


违法犯罪、办案程序皆有法定,法律本该严格执行。政治运动式的、超出常规的“严”打有何必要?严打是否意味着平时就可以“不严”?制定溯及既往的法律,“从重从快”,严打还是专政思维、人治思路,与现代法治格格不入。本次严打经常提到採取“超强硬措施、超常规特殊手段”,到底是什么手段?有多超常、多特殊?有没有法律依据?因为对相关信息的严密控制,这些情况外界都不得而知。在涉疆恐怖案件中,人权律师几乎无法介入,无法得知嫌疑人、审判过程等具体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案例进行推断:国际极为关注的维吾尔族良心学者伊力哈木竟被指控分裂国家罪,在被关押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公安厅看守所期间,受到极不人道的虐待:被强制戴脚镣20多天,用含猪油的食物侮辱,连续十天停止提供食物,这都是国内法律和国际条约严格禁止的酷刑。对国际关注的知名教授尚且如此,严打之下,其他被捕者的待遇可想而知。


严打有用吗?恐怖主义是文明的敌人,挑战人性底线。对真正的恐怖主义行径,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坚决打击,这毫无疑问。问题是,实践中的“严打”有助於减少和消除恐怖主义吗?


第一,有些事件并非恐怖主义,而是普通的官民冲突或普通的暴力犯罪,属於无政治诉求的偶发事件。在真相未明的情况下,匆匆宣布是新疆恐怖主义或分离势力或宗教极端势力,并在严打情势之下予以快审、重判,同时不容批评意见,这只能是加剧矛盾,制造仇恨。


第二,新疆恐怖主义有非常複杂的因素,涉及历史、民族、宗教、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国际因素等等,“严打”只迷信暴力,未同时採取任何可以治本的改革政策。新疆问题已有大量文献和研究成果,但当局一错再错,弄得不可收拾。最近靳薇教授的文章因其中央党校民族宗教理论室主任的身份而备受关注。文章虽有“各打五十大板”的倾向,但对中央的新疆政策提出直言不讳的批评,实属难能可贵.她提到,“政治上,决策者强调集权,迷信国家暴力,行动中付诸刚性强力维稳;经济上,崇拜GDP,掌控资源开发利用权限,用政府经济手段包办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文化上,推崇极端唯物主义,与宗教为敌,轻视异族的文化”,“对少数民族干部缺乏足够的信任”,“产业援疆在南疆的跑马圈地式发展,……当地的农民和普通市民很难参与到发展浪潮中”,“导致了社会焦虑普遍化”。所有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解决起来极其艰难,但至今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当局想在这些基本方面着手改善。


第三,不但没有改善迹象,反而变本加厉,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政治上铁腕,经济上掠夺,宗教上压制,人事上限制。尤其是侵犯新疆维吾尔族的宗教信仰、语言文化权利和其他基本人权,正快速把普通维族民众推向对立面。严打中实行一系列简单粗暴的做法,更是火上浇油。据报道,因为自治区运动会的召开,克拉玛依出台“公交黑五类”政策:蒙面纱、穿戴里切克、穿戴吉里巴甫服、穿星月服和蓄留大鬍鬚的五种人员将被禁止乘坐公交。此外还有“火柴实名制”,销毁火柴,新疆一些宾馆因为给客人提供火柴而被整顿.昆明3.1事件后,一些省份强制遣返维吾尔人。新疆当局严格限制维族人到其他省份经商或旅游.新疆今年5月开始实行《自治区流动人口便民联系卡实施规程(试行)》规定,疆内出行,须办理“居民便民联系卡”。而在很多城市,拒绝维族人入住酒店的事情已经持续很多年,严打期间更是严格执行。这类侵犯公民人权和尊严、限制自由、羞辱穆斯林和歧视维族人的事情,不胜枚举.北京大学教授吴必虎表示:“恐怖分子很难预防不易清除,他们也不怕死。怎么办?连坐。其家属、邻居、所在清真寺的阿訇,应该连坐,因为他们理应承担监视可能的恐怖分子的责任。”他说这是“通过野蛮实现文明”。此人已成笑料,但这反映了相当一部分决策者的心理。起诉伊力哈木也是愚蠢至极.伊力哈木自2006年起,一直是维护维族人权最重要的声音,是促进维汉交流和理解的重要桥樑,不但不主张分裂国家,而且长期主张和平、反对极端分裂势力和极端宗教势力。这样一个良心知识分子,却招来“分裂国家”的指控。


我想到这个词:抱薪救火。“严打”不是打击恐怖,而是制造恐怖。严打在抓捕了一部分恐怖分子的同时,却制造了两部分恐怖分子:滥施暴力的国家恐怖分子,和压制、仇恨、歧视和隔离政策刺激的新的恐怖分子。暴力和恐怖主义当然要受到谴责;但如果你仅仅谴责个人或组织滥杀无辜的恐怖主义,而不谴责藐视法律和人道主义的国家暴力和国家恐怖主义,那么事实上,你并不反对恐怖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