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藝術圈內朋友打聽,最近畫價的變化,得到的回答是:變化很大,自從中共中央八項規定之後,書畫市場就降溫了,這讓我想起范曾說過的話,是貪官們把他的畫價給抬到一個奇高的地步,一位並不知名的畫家也告訴我,主要是官員們受賄的需要,才讓書畫古玩市場如此變態,為什麼說是變態呢?當代書協美協稍有點名氣的畫家或副主席的書畫作品,價格遠高於明清名家作品,中國畫家的作品,也高於美國同等水平藝術家作品價格,顯然中國這些作品不是供應正常的市場,而是供應特殊的市場。
藝術家黃曉芬一篇《是美協荒誕,還是書協官僚?》,揭出了許多藝術圈內情:有人說,中國的書協主席的官位超過中國的文化部長。這是不是謬論,但中國書協主席的知名度和財產確實遠遠超過文化部長。協會主席競選令美國大選失色,年度入圍大展活似選超女,潛規則不斷隨著書畫市場走向大眾,主席的作品貴過黃金,中國美協和書協的歷屆換屆可謂是血雨腥風。拉幫結派,金錢大戰,其規模絕對不亞於美國大選。當任主席者,多方受益。自己花的宣傳費和好處費也加倍回收,畫商押在他身上的賭,也大贏了一把。黃曉芬還特別舉例說,2007年,河南省書協例行換屆,選出一位主席,17位副主席,共18位主席。製造了中國文化史上的一個鬧劇。其實,多幾個少幾個書畫協會副主席,算不得大鬧劇,我們看各個中國藝術協會為部分文化權貴提供大量國家榮譽身份,已是普遍現象了。現在的中國美術家協會副主席達14名,理事200多名,中國書法家協會現任主席一名,還有一名駐會副主席,加外14名副主席(包括財政部王家新局長),中國書法家網站上介紹四位駐會領導,均是分黨組成員,什麼是分黨組成員呢?就是中國文聯有黨組,像文化部或其它部委一樣,黨組是這些社團的最高權力組成,中國文聯及各協會,都在黨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想想都覺得可笑,一邊寫傳統書法,一邊想著黨的教導,一邊卻想著寫一尺能賺多少錢,怎樣的心態,才能超然這樣的人格精神分裂?當代文化的亂象紛呈,表面上看是文化腐敗,是文化產品被用於腐敗交易鏈中,但深層次的問題,則是文化雙軌制或多軌制,文化雙軌制,既表現為國家文化與社會文化的分裂,也表現為黨文化與民眾文化的分裂,還表現為市場文化與政府文化之間的糾結。文化腐敗問題首先是黨文化與民眾文化之間的分裂,各藝術家協會以及文化集團,都設有黨組或分黨組、黨支部,現在已經延伸到宋莊這樣的民間藝術家聚居地,也發展了眾多的黨員,並開始設立黨支部了,黨不僅要監管文化、領導文化,黨同時引導與創造文化,國家五個一文化工程獎,就是黨文化的經典作品,每年向黨獻禮,向共和國獻禮,以及通過繪畫與表演藝術來歌頌黨,使中國黨文化異常發達與繁榮,參與黨文化建設與創作的人們,也因此得到了相應的政治地位,經濟地位也隨之提升(一些單位個人獲得五個一工程獎,立即可以獲得提升職稱,或獎勵住房)。黨文化與市場文化交融得最「成功」的地方,是軍隊,習李新政之後,部隊有所收斂,像宋祖英等這些歌唱家們,享受著部隊軍級、師級待遇,卻利用市場經濟賺錢,而且可以在金色大廳、悉尼歌劇院演出,天下與黨天下的風光都佔盡了。如果軍隊需要藝術家,也應該主要在部隊內部為軍人演出,不應該涉足市場,軍人藝術家們涉足藝術,與開著軍艦走私有什麼區別?文化部、中國文聯、中國作協等機構的下屬企業,是所謂的國家出資的文化企業,這些企業以前都享受著行政級別待遇,官商合一,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已開始獨立法人化,非官化,但卻並不是完全的市場企業,財政部成立國家文化企業資產管理辦公室,既是監管,也是扶持,總理要求微刺激企業,國家要發展文化企業,近水樓台,這些企業將得到數以億計的資金扶持,他們與完全市場化的文化企業不同在於,他們內部也有黨組織,他們會得到各種政府的訂單或任務,而正是國家的資金注入、國家在過去不計成本的投資,使這些企業沒有真正的市場競爭力,但卻極易滋生腐敗,並成為文化市場不公正、不公平之源。廣電出版傳媒部部所屬的中央電視台、廣播電台、新華社、各級政府報紙,出版社,等等,它們都歸屬中宣部管轄,屬於黨產或政府產業,這在全世界文明國家都是絕無僅有的意識形態產業,他們替黨和政府形象宣傳、管制文化,卻又在文化市場中參與競爭,現在這些媒體與影視公司受到來自網絡信息產業的競爭,這是他們天然的剋星。所以,黨國政府看不見的手,又伸向信息網絡產業,各種通知與刪帖要求直接發到網站,將網站與微信等納入到宣傳系管治與嚴控。中國作協、中國文聯、中國藝術研究院這樣的事業單位,是在文化雙軌制夾縫中生存著,表面看起來非常艱難,但一些藝術家或單位負責人都享有別人看不見的巨大好處,國家政策性的利益,會由一些人得到,大多數人只能充當拱月的眾星,譬如作協、美協與書協主席之類、研究機構領導可能富甲天下,但一般會員、研究人員甚至理事,卻要為藝術生計而奔波。說是文化雙軌制,其實中國文化界在多軌道上運行,最困難的是市場化的文化企業,他們既無國家政策扶持,又要受意識形態控制,譬如寄生在出版社身上的圖書公司(書商),他們要向出版社購買書號費,不僅要承擔市場風險,還要承擔政治風險,有關部門想封殺就封殺,沒有任何條件可講,沒有任何對話的可能。像中國作協、文聯,應該完全民間組織化,中國藝術研究院這類文化藝術研究機構,應該納入中國藝術基金管理(文化藝術研究要麼在高校內,要麼通過基金課題經費予以解決),而演藝公司與歌舞團之類,則可以完全市場化,即便國家要進行文化補貼,也應該通過基金會,組織真正的專家與人大代表來聽證,使相關經費轉化為國民公共文化福利。文化要真正的發展與繁榮,第一步就要做到廢除雙軌制,同時要廢除意識形態管制,讓法律來制約文化市場,而不是政府看不見的那兩隻手,一隻手與文化企業做交易,另一隻手,扼殺文化創造與自由於無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