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为什么把人民喜欢的律师都被关进笼子

 
 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案已被移送检察院,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分裂国家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四项罪名起诉。看来,这是把浦律师往死里整,即使每个罪名平均判两年,加起来就是八年啊!

 

习近平说要把权力被关进笼子里,但笼子的钥匙还在权力手里。而深受人民喜欢的浦志强律师的身上却被权力强加了“四个罪名”陷入牢笼。浦志强到朋友家里这个“公共场所”吃饭,一边吃饭一边怀念死于“六四”的同学和朋友,其中有人一激动把一张打着横幅的聚会合影放到网上,这就被扯上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法条(中共立法把网络也定义为公共场所),结果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批捕时又加上一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时又加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分裂国家罪”,估计判决时没准会加上“颠覆通奸党罪”。先把人以一个不成立的“口袋罪”抓起来,然后再慢慢调查、找出更合适的“罪名”,反正《刑法》有四五百个罪名,一条条查过来就足够把人关在看守所和监狱里几十年。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刑法里“寻衅滋事罪”来源于旧刑法的“流氓罪”,而罪名构陷的下三滥行为只有流氓才能干得出来。

 

中国民间和海外媒体都称呼浦志强为“中国著名维权律师”,维权是全世界每个律师的神圣职责,不维权就不是律师了,唯有中国的律师还要画蛇添足地加上“维权”两个字。因为中共要求“律师要讲政治”,当政治与维权发生矛盾时,律师只能站着政治一边,谁也不敢去维权。而浦志强恰是一个不讲政治只讲维权的人,他一直冲在国内维权的第一线,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其维权杰作丰硕:温州官员于其一“双规”期间被刑讯逼供致死案,河南沁阳八村民检举党支部书记遭控诽谤案,唐慧上访被劳教案,重庆教师任建宇网上发帖被劳教案……201311月,在中国大陆网站网易举办的“英雄盛典”中,浦志强荣获由网民投票产生的年度特别大奖,颁奖词是:“从任建宇到唐慧,他揭去了不合法的劳教制度最后一片遮羞布,一记重拳让劳教所的围墙轰然倒塌。他传承着道义江湖古老的传统,为他人抗争,也为自己抗争。他是个侠客,然后才是律师,仗义行走天下,用法律抱打不平,争取言论自由的空间。他懂政治,讲技巧,法律‘稀里糊涂’,但坚持原则,有了别人无法复制的成功。”

 

为什么说他懂政治,讲技巧,法律“稀里糊涂”?为什么说他的成功无法复制?因为他懂得中共的政治是“无赖政治”:你跟它讲法律,它跟你讲政治;你跟它讲政治,它跟你讲国情;你跟它讲国情,它跟你耍流氓;你跟它耍流氓,它跟你讲法律。所以浦志强对法律只能“稀里糊涂”,而更善于利用所谓的“敌对势力”的媒体为自己的维权案件造舆论。别看中共对国内的舆论毫无敬畏之心,但它惧怕“外国人吃饱了没事干对中国的事指手画脚”。中国人只要回头看看就知道,30多年来,中国所有能得到比较公正处理的冤假错案和公共事件,没有一件不是在“敌对势力”的压力下才得到公正解决,中国的所有政治文明进步都是“敌对势力”促进的。浦志强的“讲技巧”,让特殊利益集团在人民的呼声面前不得不做出一点让步和妥协,这不但羞辱了“伟光正”,也使整个特殊利益集团蒙羞,他们的锅被砸了一下,他们的仕途和财路受到了影响。中共作为特殊利益集团维持会会长,总想为集团成员找回一点面子,安慰一下,所以就对浦志强秋后算账,给他加上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罪,这种“秋后算账”,就像慈禧在杨乃武案洗冤后惩罚小白菜出家做尼姑一样,理由是“你毁了我大清100多官员”。

 

浦志强能得到人民的喜欢,更因为他敢把皇帝拉下马。201112月,他公开抨击还没有下马的周永康。201326日,他再透过新浪、腾讯和搜狐三大博客实名举报周永康祸国殃民、荼毒天下,“实民贼也”。他批评十年来的维稳不讲秩序、法律,“使公权力、司法的信用下降到了极点”,“维稳是中国不稳定的最大的一个祸患”;他并向美国之音表示,维稳十年中,中国的社会矛盾没有一项真正得到解决,例如六四问题、法轮功问题、征地拆迁所引起的与民争利问题、环境破坏问题、公平和秩序问题;他向BBC表示,必须清算周永康过去十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实行宪政治国,树立司法权威,而不是党的权威。他举报周永康后,在微博上称要“再举报个更大的”,更大的“一定要是恶心我们好多年的虎王”。有媒体分析认为,浦志强的举动让中共高层陷入进退两难境地。这在皇帝的眼里是“大逆不道”,必然要将他置于死地。

 

像浦志强这样人民喜欢的好律师在中国都没有好下场,高智晟、郑恩宠、陈光诚、刘士辉、滕彪、常伯阳、王全平、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唐荆陵、夏霖、余文生……一大批律维权师进过笼子和正在笼子里。著名法学家江平在《再谈“律师兴则国家兴”》一文中指出:“律师的职责就在于维权,维护他人的权利,而不是自己的权利,但要维护他人的权利,必须首先维护自己的神圣权利,自己的权利尚且不能保护,怎么能去维护他人的权利!”中国律师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力,不仅时时受到官方律师协会吊销律师资格的威胁,而且牢狱之灾随时可能降临。但是,仍有很多律师坚守职业理想,不惧饭碗被砸,戴铐前行。从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到废除劳教制度,中国维权律师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党凌驾与法律之上的政治生态中,尤其需要浦志强这样敢于担当、敢于“里通国外”、敢于对强权死磕硬碰的律师,否则当事人就会死在上访路上。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为法律顾问,要求律师不得为“民告官”者提供法律援助。如果所有律师都像科尔沁区的律师那样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其说是法律的守护人,不如说是邪恶的帮凶。中共以“寻衅滋事”等名义把维权律师统统关起来,证明“依法治国”是一个伪命题。

 

民间有“段子”云:著名演员黄海波因嫖娼被抓进监狱,他对狱警大喊大叫:“我是明星,我要见律师!”只见其他狱友都从睡觉的地板上爬起来:“我们都是国内最知名的维权律师!”这些律师都是因为做了好人好事才被抓进监狱的,这已成为专制国家维权律师的宿命,就像美国社会学家帕特莫尼汉说的那样:“如果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看到那里的报纸上全是好消息,我可以打赌,这个国家的好人都在监狱里。”好人浦志强用维权的实际行动和失去自由的代价,证明了自己对祖国人民的深深热爱和无限忠诚。爱人民才是爱国,爱人民是前提,爱国是结果;以人为本,不爱人民,就不能说是爱国。浦志强是祖国赤子,给一个祖国赤子戴上“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罪”,是极其荒唐和荒谬的,是中共的自我颠覆。

 

中共说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他们代表人民。但是,人民喜欢的正是他们讨厌的,人民热爱的正是他们痛恨的,人民拥护的正是他们要关进笼子里的,凡是为人民维权的律师都是他们的“敌对势力”,这恰恰反证了中共是人民的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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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为什么把人民喜欢的律师都被关进笼子

 
 著名维权律师浦志强案已被移送检察院,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分裂国家罪、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四项罪名起诉。看来,这是把浦律师往死里整,即使每个罪名平均判两年,加起来就是八年啊!

 

习近平说要把权力被关进笼子里,但笼子的钥匙还在权力手里。而深受人民喜欢的浦志强律师的身上却被权力强加了“四个罪名”陷入牢笼。浦志强到朋友家里这个“公共场所”吃饭,一边吃饭一边怀念死于“六四”的同学和朋友,其中有人一激动把一张打着横幅的聚会合影放到网上,这就被扯上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法条(中共立法把网络也定义为公共场所),结果被以“寻衅滋事罪”刑拘,批捕时又加上一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起诉时又加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和“分裂国家罪”,估计判决时没准会加上“颠覆通奸党罪”。先把人以一个不成立的“口袋罪”抓起来,然后再慢慢调查、找出更合适的“罪名”,反正《刑法》有四五百个罪名,一条条查过来就足够把人关在看守所和监狱里几十年。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刑法里“寻衅滋事罪”来源于旧刑法的“流氓罪”,而罪名构陷的下三滥行为只有流氓才能干得出来。

 

中国民间和海外媒体都称呼浦志强为“中国著名维权律师”,维权是全世界每个律师的神圣职责,不维权就不是律师了,唯有中国的律师还要画蛇添足地加上“维权”两个字。因为中共要求“律师要讲政治”,当政治与维权发生矛盾时,律师只能站着政治一边,谁也不敢去维权。而浦志强恰是一个不讲政治只讲维权的人,他一直冲在国内维权的第一线,救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其维权杰作丰硕:温州官员于其一“双规”期间被刑讯逼供致死案,河南沁阳八村民检举党支部书记遭控诽谤案,唐慧上访被劳教案,重庆教师任建宇网上发帖被劳教案……201311月,在中国大陆网站网易举办的“英雄盛典”中,浦志强荣获由网民投票产生的年度特别大奖,颁奖词是:“从任建宇到唐慧,他揭去了不合法的劳教制度最后一片遮羞布,一记重拳让劳教所的围墙轰然倒塌。他传承着道义江湖古老的传统,为他人抗争,也为自己抗争。他是个侠客,然后才是律师,仗义行走天下,用法律抱打不平,争取言论自由的空间。他懂政治,讲技巧,法律‘稀里糊涂’,但坚持原则,有了别人无法复制的成功。”

 

为什么说他懂政治,讲技巧,法律“稀里糊涂”?为什么说他的成功无法复制?因为他懂得中共的政治是“无赖政治”:你跟它讲法律,它跟你讲政治;你跟它讲政治,它跟你讲国情;你跟它讲国情,它跟你耍流氓;你跟它耍流氓,它跟你讲法律。所以浦志强对法律只能“稀里糊涂”,而更善于利用所谓的“敌对势力”的媒体为自己的维权案件造舆论。别看中共对国内的舆论毫无敬畏之心,但它惧怕“外国人吃饱了没事干对中国的事指手画脚”。中国人只要回头看看就知道,30多年来,中国所有能得到比较公正处理的冤假错案和公共事件,没有一件不是在“敌对势力”的压力下才得到公正解决,中国的所有政治文明进步都是“敌对势力”促进的。浦志强的“讲技巧”,让特殊利益集团在人民的呼声面前不得不做出一点让步和妥协,这不但羞辱了“伟光正”,也使整个特殊利益集团蒙羞,他们的锅被砸了一下,他们的仕途和财路受到了影响。中共作为特殊利益集团维持会会长,总想为集团成员找回一点面子,安慰一下,所以就对浦志强秋后算账,给他加上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罪,这种“秋后算账”,就像慈禧在杨乃武案洗冤后惩罚小白菜出家做尼姑一样,理由是“你毁了我大清100多官员”。

 

浦志强能得到人民的喜欢,更因为他敢把皇帝拉下马。201112月,他公开抨击还没有下马的周永康。201326日,他再透过新浪、腾讯和搜狐三大博客实名举报周永康祸国殃民、荼毒天下,“实民贼也”。他批评十年来的维稳不讲秩序、法律,“使公权力、司法的信用下降到了极点”,“维稳是中国不稳定的最大的一个祸患”;他并向美国之音表示,维稳十年中,中国的社会矛盾没有一项真正得到解决,例如六四问题、法轮功问题、征地拆迁所引起的与民争利问题、环境破坏问题、公平和秩序问题;他向BBC表示,必须清算周永康过去十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实行宪政治国,树立司法权威,而不是党的权威。他举报周永康后,在微博上称要“再举报个更大的”,更大的“一定要是恶心我们好多年的虎王”。有媒体分析认为,浦志强的举动让中共高层陷入进退两难境地。这在皇帝的眼里是“大逆不道”,必然要将他置于死地。

 

像浦志强这样人民喜欢的好律师在中国都没有好下场,高智晟、郑恩宠、陈光诚、刘士辉、滕彪、常伯阳、王全平、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唐荆陵、夏霖、余文生……一大批律维权师进过笼子和正在笼子里。著名法学家江平在《再谈“律师兴则国家兴”》一文中指出:“律师的职责就在于维权,维护他人的权利,而不是自己的权利,但要维护他人的权利,必须首先维护自己的神圣权利,自己的权利尚且不能保护,怎么能去维护他人的权利!”中国律师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力,不仅时时受到官方律师协会吊销律师资格的威胁,而且牢狱之灾随时可能降临。但是,仍有很多律师坚守职业理想,不惧饭碗被砸,戴铐前行。从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到废除劳教制度,中国维权律师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党凌驾与法律之上的政治生态中,尤其需要浦志强这样敢于担当、敢于“里通国外”、敢于对强权死磕硬碰的律师,否则当事人就会死在上访路上。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府连续多年聘下区内所有律师为法律顾问,要求律师不得为“民告官”者提供法律援助。如果所有律师都像科尔沁区的律师那样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其说是法律的守护人,不如说是邪恶的帮凶。中共以“寻衅滋事”等名义把维权律师统统关起来,证明“依法治国”是一个伪命题。

 

民间有“段子”云:著名演员黄海波因嫖娼被抓进监狱,他对狱警大喊大叫:“我是明星,我要见律师!”只见其他狱友都从睡觉的地板上爬起来:“我们都是国内最知名的维权律师!”这些律师都是因为做了好人好事才被抓进监狱的,这已成为专制国家维权律师的宿命,就像美国社会学家帕特莫尼汉说的那样:“如果你来到一个陌生的国家,看到那里的报纸上全是好消息,我可以打赌,这个国家的好人都在监狱里。”好人浦志强用维权的实际行动和失去自由的代价,证明了自己对祖国人民的深深热爱和无限忠诚。爱人民才是爱国,爱人民是前提,爱国是结果;以人为本,不爱人民,就不能说是爱国。浦志强是祖国赤子,给一个祖国赤子戴上“分裂国家罪”、“煽动颠覆国家罪”,是极其荒唐和荒谬的,是中共的自我颠覆。

 

中共说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他们代表人民。但是,人民喜欢的正是他们讨厌的,人民热爱的正是他们痛恨的,人民拥护的正是他们要关进笼子里的,凡是为人民维权的律师都是他们的“敌对势力”,这恰恰反证了中共是人民的公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