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著名人权捍卫者刘远东又被最高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其已遭羁押2年8个多月 成为羁押未判时间最长的政治犯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年11月1日星期日,本网获悉:广东著名人权捍卫者刘远东于2015年10月29日又被最高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刘远东至今已羁押2年8个多月,成为遭羁押未判时间最长政治犯。
刘远东2013年2 月 23 日,被广州市警方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5 天;3 月 11 日,又被警方以涉嫌“抽逃出资罪”刑事拘留;4 月 4 日被警方正式逮捕。,2014年1月24日一审开庭,至今未判。现在被最高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
目前刘远东被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而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称由于条件所限,无法保证羁押人员按法律规定放风,因此,刘远东被羁押的2年8个多月没有放一天风,这是一种长期的酷刑折磨。
附:刘远东简介:(来源:中国政治犯关注CPPC)
刘远东:(CPPC编号:00064),1978年3月30日出生,广东省五华县人,原广东远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建人,“南方街头运动”的积极倡导者、知行合一的践行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2013年1月7日,因到广州市的南方报业集团门前以举牌、演讲等方式声援“南周事件”,次日又聚集数百人到上址继续进行举牌、演讲等集会活动,引起当局恐惧与忌恨,并被视为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同年 2 月 23 日,又因与其他维权人士到街头举牌抗议朝鲜进行核试验,随被广州市警方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5 天;3 月 11 日,又被警方以涉嫌“抽逃出资罪”刑事拘留;4 月 4 日被警方正式逮捕。
2014年1月24日,被广州市天河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两项罪名合并开庭受审,目前尚无结果,法院宣布将择期宣判。据悉,刘远东案中“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是实,“虚报注册资本罪”是虚,因而其在法庭上坚称自己无罪,并肯定自己的行为,而与此同时,法庭外当局抓捕声援人士,多人被带走无法联系。目前被羁押于广州市天河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