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赞宁律师披露了江西警方在查办傅志彬所谓非法经营罪时,使用了“去政治化”的策略。
在最近一篇流传很广的辩护词中,张赞宁律师披露了江西警方在查办傅志彬所谓非法经营罪时,使用了“去政治化”的策略。这份由江西省公安厅下发给南昌市公安局青山湖分局的函件,认为“该案是‘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原则的具体应用,本质是国保案件”。
长期以来,在压制律师、作家、记者等异见人群的手段中,除了直接施加暴力与维稳手段,逐渐向所谓“法制化”阶段迭代。江西当局的做法当然不鲜见,但是这是第一次有类似的正式司法文件流传出来,长时间以来,公安的这一做法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应当讲,对于这个查办原则,民间是清楚晓得其存在的。但这种“晓得”,更多是从言谈态度中琢磨出来的,是从异见群体的痛苦遭遇中得出的结论。张赞宁的做法,努力将官方大兴文字狱的文件披露出来,这将是一份很有价值的历史文献,呈现了赤裸裸的政权暴力。
张赞宁的做法,很可能受到后续的报复,而且这种报复很可能同样打着“非政治化”的旗号。按照新修订的刑法,第三百零八条之一第一款、第三款,分别是“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张赞宁可能要为辩护词付出代价。
当然,公安对于政治异见的打压及办案原则,反过来可以帮助反思另一个方面的问题:当警察以“去政治化”原则查办律师、作家和记者时,被压制方同样采取“去政治化”的思路是可行的吗?其效果究竟要如何评估?总之,顺应办案原则的应付策略是否正中下怀?
民间这方面的纠结未曾消失过,到浦志强案时达到顶点,围绕着是否要用政治辩护方案,浦志强周围的友朋一度产生很大分歧,主张以政治辩护的思路应对“去政治化”办案策略的斯伟江最终被弃用,也显示了“去政治化”的厉害,它将辩护带入了预定的框架里。
以浦志强案件为标志,那种以发动舆论声援、展开法庭抗争的死磕律师的模式走向了式微。当然,导致式微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在具体的案例上,伴随着“去政治化”策略的,是“去英雄化”的心态逐渐占据上风,死磕律师派逐渐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条件。
江西公安的函件,也直接佐证了艾未未在德国发表谈话时,谈及当局打压越来越“法治化”的说法并无不妥之处。异议人群中,对艾未未的批判,确实有诛心之论——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度,“非政治化处理”原则,不仅贯彻在办案中,恐怕也埋伏在线人中。
现在看来,“去政治化”不再是警方独享的办案原则,也是社会在对待、思考类似案件时越来越熟练使用的思维方式。可怕的不是“去政治化”,不是当局的“去政治化”,而是它对于社会心理的规训,对实际人群力量的瓦解,并且成功达成了影响力。
还记得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回答国外记者提问时,说过“中国没有政治犯”,(异议人士入狱)是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可见,在官方的话语体系中,早已编制了一整套话语来对付政治案件。所以,当我们在批评当局“去政治化”的脏时,也当看见自己的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