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9日,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被所谓“有关部门”要求,必须在春节前关闭,停止工作和资金资助。中心负责人郭建梅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发出公告说:“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自2016年2月1日起歇业,感谢大家二十年来对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前身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于1995年由郭建梅女士和北京大学的两位老师一起共同成立。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当时还在《中国律师》杂志社工作的郭建梅女士在会上接触到了许多进步的NGO,深受大会的感召,3个月后,她辞去了铁饭碗,与北京大学的两位老师一起,创办了中国第一家民间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开展民间妇女法律援助,免费为没钱、没地位、求助无门的贫弱妇女群体代理案件。
从2004年起,机构工作重点由个案法律援助转向个案法律援助和公益诉讼并重,并力求通过妇女权益公益诉讼,影响和推动妇女权益相关法律和制度的变革。
2010年3月份,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被北大撤销,郭建梅女士等人又成立了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新的中心秉承了原中心的使命,与依托原中心成立的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一起,继续致力于推动中国妇女权益保障事业和公益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就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被关闭,本台记者通过越洋电话找到郭建梅女士,她婉转表示现在暂时不便接受采访,因为事情比较复杂,现在国内形势也确实不怎么好,怕惹麻烦。她说,也许过些时候,她会考虑接受采访。
就众泽妇女法律中心被关闭一事,目前旅居美国的公益活动人士,杭州蔚之鸣理事陆军先生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众泽妇女法律中心的前身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从成立之日起,就为全国各地的女性朋友们特别是底层弱势的女性朋友们做了大量的维权工作,并开展了大量的立法倡导工作,帮助了成千上万的人。
但 就是这样一个服务于女性,服务于底层和弱势群体,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的机构,却不被当局所容忍,这次被要求关门,遣散人员,取消项目,陆军先生说, 这次当局对众泽妇女法律中心的打压,并不是孤立的个案。回顾一下,从去年三月份开始,当局对于女权的打压,已经达到非常令人瞠目结舌的状态。比如逮捕女权5姐妹,抄查杭州女权机构蔚之鸣和反对性别歧视的民间组织益仁平等。
再看看现在,陆军先生说,当局对于整个社会的权利运动,公民正当的权利诉求,以及公益法律援助的行为,都已经是越来越不能容忍。但在国际社会上,当局又希望能够摆出一副推进性别平等的样子。比如去年9月份,联合国妇女署在纽约举办了全球妇女峰会,当时习近平和妻子彭丽媛都在现场发言,作出了很多天花乱坠的承诺。但我们如果看看他们所说的和所做的,我们就发现完全是一种背道而驰。
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的许英律师,热心公益事业,她与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曾经有合作,以促进妇女权益。就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被关闭,许英律师在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她听说了此事,但不知被关闭的具体原因。
许 英律师说,以她的判断,众泽被关闭与政治有关。但她同时表示,政府这样做可能有政府的考虑。作为这么一个大国家的政府,这样做可能是出于善意,考虑到事情 的方方面面,可能对这个国家的发展有利。但她同时提出疑问说,从法制的角度来讲,这样做是否符合法律?许英律师说,从她参与公益案子的实践来看,这与法律 是相违背的。但政府现在也在讲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
但 政府的这个做法,岂不是把党和政府放在高于法律的位置之上吗?许英律师对此表示,从法律上讲是这样,要讲法制,这是肯定的,国家也是提倡的。但中国要走有 自己特色的道路,要考虑大局,大的框架。但这个框架到底是什么?从整体上还是为了整个国家的好,国家整体发展稳定。许英律师说,她现在看到政府改革力度很 大,做的好多事情对老百姓还是有利的。
但是,中国的法律制度最终还是要与国际接轨,在许英律师看来,这只能一步步慢慢过渡,找到一个最适合中国的制度,最终要框到一个法律框架之内。现在处于一个过渡期,政府可能觉得有些事情对国家人民不利,那政府可能就要适当处理一下。
目前旅居美国的中国维权律师滕彪先生对此有不同看法,他在接受本台采访时首先表示,众泽妇女法律中心被关闭并非孤立事件,在过去的两,三年里,中国有大量的NGO被关闭,有的不能正常开展工作,还有一些NGO的负责人被关押,被失踪或被判刑。他说,这是习近平上台后,对整个民间社会维权运动进行打压的一部分。而且这种打压还扩大到象教会,互联网和大学等思想和教育领域,镇压力度也大大超过以往。
滕彪律师说,象郭建梅的众泽妇女法律中心,实 际上被许多人认为是有半官方色彩的。它并不像一些维权组织和人士那样非常高调,或者是涉及到很多人权的敏感领域,比如象法轮功,强制拆迁,新疆和西藏问题 等相对敏感的领域。滕彪律师说,妇女权利在中国并不是一个最敏感的领域,就连这样的机构都不能容忍,也说明中共对整个社会的控制住明显收紧。
关 于法律,滕彪律师说,中国实际上制定了很多新的法律,而且也有很多法律方面的改革。但是从整体上看,中国政府并不把法律当作一回事。他们真正考虑的还是维 稳和政治利益。他说,任何人任何机构在党看来可能会影响它的统治,它就会毫不顾及法律,用政治的高压来予以解决。所以,滕彪律师认为,中国并不存在依法治 国,也不存在一个受法律约束的政府或政党,党从来都是高于法律的。它践踏法律并不是一个新鲜的事情,在党看来也不是一个什么大事情。
至于国家和政府是否出于任何善意考虑,而关闭众泽妇女法律中心,滕彪律师表示,这完全没有任何善意,象浦志强,伊力哈木,因言获罪,还有很多律师被失踪,受到各种酷刑,完全没有任何法律观念,也没有一丁点的善意,完全是维护共产党对权力的垄断。
20年来,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和众泽团队,向全国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万多件,编辑出版《妇女权益公益诉讼》《农村妇女参政问题研究》《中国职场性别歧视调查》等15部专著,免费办理案件3000多件,其中重大典型案件300余件。
众泽团队参与的经典案件包括山木集团总裁强奸女员工案。22岁女孩罗云向深圳警方报案称,2010年5月3日晚,她被山木集团总裁宋山木带到罗湖区松泉公寓,遭受威胁并被拍下裸照,身处月经期仍被强奸,众泽妇女法律中心主任郭建梅代理此案。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了宋山木违背罗云意志,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罗云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经济损失4205.87元。
另一起案件是李彦以暴制暴杀夫案。四川下岗工人李彦2010年11月3日在与丈夫谭勇的一次冲突中将后者杀死,并分尸、烹煮,弃于厕所与河中。2012年8月,四川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处李彦死刑立即执行。2013年底,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不予核准,四川高院法官在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新审理,四川天作律师事务所和众泽妇女法律中心律师出庭担任李彦的辩护人。2015年4月24日, 李彦杀夫案重审宣判,四川高院认为“在案证据能够证明被害人谭勇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多次打骂李彦,对案件的引发存在一定过错,李彦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 实,对李彦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李彦曾到妇联和派出所反映情况,但未得到有效救助,选择“以暴制暴”;在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下,法院对于长期家暴事 实从不采纳到认定,直至推翻了死刑判决。
此外,还有广东惠州38个出嫁女土地权益纠纷案。文头岭村钟锦秀等38位女子,由于户籍政策等原因,出嫁后户口仍在文头岭村,并一直承包经营村里分配的田地,每年都按规定缴纳各种应缴的税款。2000年取消公余粮的交纳之后,出嫁女的土地被村委会强行收回,但是她们仍然承担了村民的各种义务,如在修建小学校时都出了钱,还同村里其他人一样享有选举权,实行计划生育。但是从2005年起,这些出嫁女开始受到不公正的对待,不能分到村里发放的生活费,被剥夺了集体经济收益的分红权、分配权。随着文头岭村的土地陆续被国家征用,村里获得了一笔数目可观的征地补偿款。
2006年8月24日,文头岭村村委会召集极少数党员、村民代表召开村民代表会,决定出嫁女们不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权。2006年11月7日, 郭建梅和李莹律师来到惠州,她们以村委会侵犯出嫁女财产权为案由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当地法院拒绝受理此案,并表示这类案件广东全省法院都不予受理,必须通 过行政途径,在不服行政机关行政决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郭建梅和李莹两位律师经过多次与当地有关领导沟通协商,11月30日,惠城区政府召开区、办事处、村3级联席会议,明确表示38位出嫁女无论过去、现在及将来都应享有与村民同等的各项权利,并将会议情况形成纪要下发村委会执行。
但是村委会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2007年1月,村里发放了第二次补偿款,只同意给38位出嫁女5000元补偿,出嫁女们集体拒领。2007年4月,第三次补偿款发放,但村委会仍明确表示不给这些出嫁女。法律援助中心专门致函惠州市市长和市委书记,指出《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要保障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相关土地权益,38位出嫁女的户口在文头岭村,承担了应尽的义务,理应属于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与本村村民同等的经济权益,村里以所谓村规民约和村民会议为据剥夺她们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违法的。半个月后,桥东办事处钟主任给法律援助中心打来电话,说惠州市委黄书记专门批示,一定要积极妥善解决此事。2007年5月20日,38位出嫁女全部拿到应得的补偿款,此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