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香港议员宣誓风波,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就『基本法』第104条有关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条文释法。此举引发香港民主派议员及法律界批评,认为北京粗暴强行释法是未审先判。
中国全国人大周六做出释法决定后,中共党媒『人民日报』发表评论称,本次释法是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合法性、必要性和权威性不容置疑”。该报称,凡分裂国家、推行“港独”的人,直接违反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没有资格参选和担任基本法规定的公职。
央视报道称,“个别香港议员挑战基本法,中央不能不管”。
上个月,香港立法会新当选青年新政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在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上展示 “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的标语,又被指自行改变誓词,把 China 读成具有侮辱性的“支那”。
中国人大决定释法后,在香港引起一片哗然。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认为,人大常委会在议员宣誓司法复核案件未有裁决前释法,是不幸的时间,无可避免会冲击法治。民主党黄碧云批评释法是向法院施压,游蕙祯则认为北京此举“撕破羊皮,露出狼相”。
香港民主党党团召集人涂谨申则表示,议员宣誓的问题绝对可以依据香港法律处理,他批评北京借着释法“要挟”香港法庭,伤害香港独立的审判程序。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庭指人大释法超出了基本法的原意,任何一次在法院以外释法,都会对香港在一国两制下要维持普通法治制度形成很大冲击。
亲北京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则表示对『基本法』进行解释是香港法制的组成部分,这种情况过去已经出现过四次。
的确,自香港回归以来中国全国人大共进行过四次释法,但与这次由北京主动提释法完全不同。本次人大常委会释法阻止两名青年议员宣誓是由张德江主动提出,香港法律界担心北京开了一个极坏的先例,不排除将来人大也可以以相同手法,主动就『基本法』23条立法问题释法,随时引入国安法。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驊认为如果这样做,势必严重打击一国两制,以及国际投资者对香港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