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颂恒、游蕙祯两位在九月立会选举当选的议员输掉司法复核的官司,被判定失去议员资格并不让人意外。两人在宣誓中的态度及使用的语言实在儿戏、幼稚,不但跟誓言的内容包括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要求相违背,也贬损了立法会及议员的形象,即使按常理、常识判断也不难得出二人不符宣誓要求的结论。事实上主审法官区庆祥也说得清楚:两人宣誓时的表现反映他们不承认「一国两制」的原则及一国的重要性,故此依例取消二人的议员资格。

 

有民选议员被取消议员身份当然令人遗憾,也会令支持二人的选民失望。只是,出现这样的结果梁、游二人该负最大的责任。两人既受选民重托,理应尽力为市民发声,为选民的利益打拼。谁知二人没有好好把握机会,反而弄出「小学鸡」宣誓风波,既不敢表明立场(托词口音有问题),又未能作任何政治宣示,反而让梁振英及土共有口实借题发挥,大搞港独争议及司法复核,最终两人成为复核的第一批牺牲者。他们除了怪自己以外还能怪谁呢?

 

 

 

立会主席将成复核对象

 

昨天,梁颂恒表明将会提出上诉,希望暂缓取消议员资格,甚至推翻决定。梁、游二人当然有上诉的权利,但若果他们无法对宣誓时的表现提出合理、有力的解释,要推翻高院的决定不容易。

 

另一方面,区庆祥法官的裁决显示北京本月初的释法行动完全是小题大做及没有必要,因为本地法例及《基本法》已提供足够的条例、法理依据让法官作决定,争论各方也没有提出人大常委会解释作为论据。由此可见,人大常委会硬要介入案件,硬要在本港法律界人士有保留的情况下释法只是展示本身的权力,向港人表明它大权在握,对司法独立、高度自治等原则来个视若无睹。这种粗暴的手法长远而言肯定对一国两制、司法独立等香港的基石有重大损害。

 

其实,今次裁决引发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多。从法律上看,裁决改变了过往法院因应三权分立原则不介入立法会内部事务的原则。假若终审法院维持区庆祥法官的裁决,意味立法会主席很多重要的决定未来都可能受到挑战,成为司法复核的对象。这一方面折损了立法会的权威及自主性,另一方面则削弱了立法会主席的权力。往下来立法会主席就议事规则、拉布等的裁决随时可能被议员以至公众提出复核,增加立法会议事流程的不确定性,增添通过法例及议案的难度,对立法会的畅顺运作未必有好处。

 

 

 

法院成解决政治问题渠道

 

此外,当法院、法官被迫不断介入立法会的内部工作时,法院本身固然因此而变得越来越政治化,越来越成为解决政治问题的渠道,立法会则因为内部自主权受损而弱化,在三权分立中处于弱势,冲淡市民声音在政治体制内的份量,立法会此后将处处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左右。对鼓励市民当政及发展民主而言这肯定不是甚么好事。

 

而在政治上,法院取消梁、游两人的议员身份等同打开了一个「潘多拉盒子」,鼓励更多质疑议员资格的诉讼以外,更可能令多位议员因宣誓问题失去议席,变相否定九月立会选举的结果及市民的选择。目前已有多宗司法复核申请,今次裁决后只怕法院不可能拒绝有关复核,令相关诉讼在未来两年一直困扰议员及议会,令他们不易专心工作。更令人忧虑的是,这些司法复核案件将令政治效忠、港独问题持续争议,成为梁振英炒作的工具,甚至有助增加他在特首选举的胜算。

 

正如我们一再强调,宣誓风波从一开始就是不必要、幼稚的举动,得益的始终只有梁振英及土共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