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随侍习核心是周强最期待的工作

周强(public dom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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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两害择其轻,周强输给了胡春华》向读者和听众们介绍了海外媒体曾有评论认为习近平登基之后,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周强成为中国最高法院院长,虽然调入中央,成为副国级别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但是失去地方大员的名号,级别提高但是“大权旁落”。以他的年龄,极有可能在此位置上做满两届,随后进入人大或政协,因此其未来仕途并不被看好。

对此,他周强肯定是心知肚明,而如今他之所以一心凭“污名化“自己博取习核心的欢心,目的应该就是进入中央政治局,并在此基础上凭自己的司法强项接班中央政法委。

待中共十九大召开时,现任政治局委员兼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已经年满七十岁,“荣退”是肯定的。届时由现任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部长郭声琨递升还是“花落”周强,中共内部说法不一。但无论是接替孟建柱,在习近平新增了国安委的前提下政法委维持副国级的地位应该是肯定的。

在中共江泽民遗留给胡锦涛时代的组织体系内,由正国级领导人出任或者兼任一把手的“党中央下属机构”包括,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以及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法委和中纪委。习近平在此基础上把政法委降格,同时新建了一个国安委。

四年多前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上登基的同时即出台的约束政法委的对策之一就是让整个机构从正国级降至副国级,对策之二就是让公安部长的党内职务仅仅是普通中央委员,甚至连政法委的一把手都只给安排政治局委员,不给安排书记处书记职务。继而,十八大召开六个月之后,“中央政法委官方网站中国长安网对外公布了“新一届中央政法委领导的组成名单”,名单中孟建柱为书记,不再有“副书记”职务,公安部长与最高检察长及首席大法官以及司法部长、国安部长并列为中央政法委委员。

当时笔者曾为文《习近平不许公安再凌驾于高法、高检之上》称赞了“习近平政权规范中央政法系统的措施之三,就是不再让公安部长在政法委内部凌驾于高检和高法之上......,相对于胡锦涛时代的公安部长以党的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身份凌驾于高法和高检之上的倒行逆施,也算得上是一种拨乱反正”。

之后没有多少时间,中国长安网就把“中央政法委组成人员”的内容悄然改动,本来在所有委员中排名第一的郭声琨被改成了副书记,其他未变。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前又匆匆忙忙地对外宣布郭声琨以公安部长之尊,不但要兼任政法委副书记,也还要和过去的周永康、孟建柱一样,兼任“成员单位”遍及“党政军民、东西南北中”,几乎无所不包的中央综治委副主任。

有心人可能会记得在中共政法委存在的几十年历史中,这个机构的“党内级别”和主要负责人的专业与否,几经变化。中共政法委是一九八零年成立的,当时只是宣布了由彭真出任该委员会的书记,并没有任命副职。到一九八五年九月中共宣布由乔石接替了陈丕显的政法委书记职务的同时,宣布了时任公安部长刘复之兼任副书记,同时还设有一名专职副书记。需要指出的时,当时考虑到“党政分开”的必要,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党大还是法大”的尴尬,乔石兼任政法委书记的同时还被安排兼任副总理。

一九八七年中共十三大之后,时任总书记赵紫阳顺应时代潮流,借党政分开口号的落实,在乔石的支持下在政治局常委会上通过了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动议,同时宣布成立党内工作的协调机构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由乔石继续兼任该小组组长,中央公检法及相关部门都是该小组的单位成员,领导小组即不设副职领导人,也不设专门的办事机构。这段时间的政法委基本上形同虚设。所以事后有人回顾说赵紫阳已经向“司法独立”悄悄的迈进了一步。

六四事件发生之后,在江泽民的动议之下,一九九零年三月又恢复成立了中央政法委员会。按照中共公开文献的记载,这是因为“政治风波”的原因。不过,当时在乔石的坚持下,恢复成立的政法委员会的副书记不再安排时任公安部长,而是由时任最高法院院任建新兼任。

接掌了中央政法委之后,任建新又在次年三月召开的第八届全国人大上被安排继任一届最高法院院长,一直到一九九八年三月被决定离开一线岗位,转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一九九二年十月的十四大召开之后,任建新接替政法委书记职务。从那时至一九九七年十月的中共十五大这五年时间里,我们可以说当时的任建新是以中央政法委书记身份兼任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但也可以理解成他是以最高法院院长身份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

任建新担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副书记是由时任国务院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的罗干兼任。

在一九九七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上,第一次独立主持党国高层换届工作的江泽民安排罗干以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身份接替任建新的政法委书记职务,虽然此时的罗干比其前任任建新的党内头衔多了一项政治局委员,但从组织规格上依然还是副国级,次年三月,罗干又在前述党内职务的基础上继任了一届国务院的国务委员。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江泽民向胡锦涛交班时,包括江泽民和胡锦涛在内的七名常委在十六大上只留任胡锦涛一人,同时又决定将政治局常委会的编制从七人增至九人,于是,包括胡锦涛在内依年龄资格无需在十六大上随江泽民等人退位的共十位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除女性代表吴仪而外,其他九名男性全部进入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其中的罗干自此以政治局常委身份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整个机构自然也水涨船高,成为和中央书记处、中纪委平起平坐的正国级机构。

从罗干进入政治局常委会之后,胡锦涛担任总书记的十年是中央政法委权力和权限恶性膨胀的十年,身为总书记的胡锦涛因为身兼党的中央军委主席所以有直接调动和指挥军队的权力,但在欲左右公检法时却因为中间隔着一个身兼政法委书记的政治局常委而受限于所谓的“党内分工”。更过分的是,这两届政法委的副书记都是公安部长,形成了公安部长有权命令和指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荒唐局面。

随着习近平的上台,虽然政法委一把手被降格为政治局委员而且一度不再设有副书记,但日后的习近平审时度势,外界对他“依法治国”的口号抱以的掌声激起了他的高度警惕,又决定恢复了公安部长出任政法委副书记,领导法院和检察院的“革命传统”。

由此说来,如果周强被安排成下届政法委书记的话,就意味着现任政法委副书记郭声琨的原地踏步或者转任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副职之一。这虽然不失为一种可能,但前提应该是郭声琨已经在习近平那里政治失势,同时周强因为“亮剑”及时令习近平龙颜大悦。

另外一种可能是,周强和郭声琨同时都被习近平在十九大上政治犒赏,双双进入中央政治局,接下来一个被安排接班孟建柱执掌政法委,另一个出任国家安全委员会专职副主席。而这后一职务,无疑是周强最求之不得的。在习近平亲自执掌的国家安全委员会随侍左右,虽说是“伴君如伴虎”,但只要多加小心,保证五年时间里绝不碰触老虎屁股,二十大时“入常”大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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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栏的上篇文章《两害择其轻,周强输给了胡春华》向读者和听众们介绍了海外媒体曾有评论认为习近平登基之后,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周强成为中国最高法院院长,虽然调入中央,成为副国级别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但是失去地方大员的名号,级别提高但是“大权旁落”。以他的年龄,极有可能在此位置上做满两届,随后进入人大或政协,因此其未来仕途并不被看好。

对此,他周强肯定是心知肚明,而如今他之所以一心凭“污名化“自己博取习核心的欢心,目的应该就是进入中央政治局,并在此基础上凭自己的司法强项接班中央政法委。

待中共十九大召开时,现任政治局委员兼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已经年满七十岁,“荣退”是肯定的。届时由现任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部长郭声琨递升还是“花落”周强,中共内部说法不一。但无论是接替孟建柱,在习近平新增了国安委的前提下政法委维持副国级的地位应该是肯定的。

在中共江泽民遗留给胡锦涛时代的组织体系内,由正国级领导人出任或者兼任一把手的“党中央下属机构”包括,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央军委,以及中央书记处、中央政法委和中纪委。习近平在此基础上把政法委降格,同时新建了一个国安委。

四年多前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上登基的同时即出台的约束政法委的对策之一就是让整个机构从正国级降至副国级,对策之二就是让公安部长的党内职务仅仅是普通中央委员,甚至连政法委的一把手都只给安排政治局委员,不给安排书记处书记职务。继而,十八大召开六个月之后,“中央政法委官方网站中国长安网对外公布了“新一届中央政法委领导的组成名单”,名单中孟建柱为书记,不再有“副书记”职务,公安部长与最高检察长及首席大法官以及司法部长、国安部长并列为中央政法委委员。

当时笔者曾为文《习近平不许公安再凌驾于高法、高检之上》称赞了“习近平政权规范中央政法系统的措施之三,就是不再让公安部长在政法委内部凌驾于高检和高法之上......,相对于胡锦涛时代的公安部长以党的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身份凌驾于高法和高检之上的倒行逆施,也算得上是一种拨乱反正”。

之后没有多少时间,中国长安网就把“中央政法委组成人员”的内容悄然改动,本来在所有委员中排名第一的郭声琨被改成了副书记,其他未变。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前又匆匆忙忙地对外宣布郭声琨以公安部长之尊,不但要兼任政法委副书记,也还要和过去的周永康、孟建柱一样,兼任“成员单位”遍及“党政军民、东西南北中”,几乎无所不包的中央综治委副主任。

有心人可能会记得在中共政法委存在的几十年历史中,这个机构的“党内级别”和主要负责人的专业与否,几经变化。中共政法委是一九八零年成立的,当时只是宣布了由彭真出任该委员会的书记,并没有任命副职。到一九八五年九月中共宣布由乔石接替了陈丕显的政法委书记职务的同时,宣布了时任公安部长刘复之兼任副书记,同时还设有一名专职副书记。需要指出的时,当时考虑到“党政分开”的必要,同时也是为了避免“党大还是法大”的尴尬,乔石兼任政法委书记的同时还被安排兼任副总理。

一九八七年中共十三大之后,时任总书记赵紫阳顺应时代潮流,借党政分开口号的落实,在乔石的支持下在政治局常委会上通过了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动议,同时宣布成立党内工作的协调机构中央政法领导小组,由乔石继续兼任该小组组长,中央公检法及相关部门都是该小组的单位成员,领导小组即不设副职领导人,也不设专门的办事机构。这段时间的政法委基本上形同虚设。所以事后有人回顾说赵紫阳已经向“司法独立”悄悄的迈进了一步。

六四事件发生之后,在江泽民的动议之下,一九九零年三月又恢复成立了中央政法委员会。按照中共公开文献的记载,这是因为“政治风波”的原因。不过,当时在乔石的坚持下,恢复成立的政法委员会的副书记不再安排时任公安部长,而是由时任最高法院院任建新兼任。

接掌了中央政法委之后,任建新又在次年三月召开的第八届全国人大上被安排继任一届最高法院院长,一直到一九九八年三月被决定离开一线岗位,转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一九九二年十月的十四大召开之后,任建新接替政法委书记职务。从那时至一九九七年十月的中共十五大这五年时间里,我们可以说当时的任建新是以中央政法委书记身份兼任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但也可以理解成他是以最高法院院长身份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

任建新担任政法委书记期间,副书记是由时任国务院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的罗干兼任。

在一九九七年召开的中共十五大上,第一次独立主持党国高层换届工作的江泽民安排罗干以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身份接替任建新的政法委书记职务,虽然此时的罗干比其前任任建新的党内头衔多了一项政治局委员,但从组织规格上依然还是副国级,次年三月,罗干又在前述党内职务的基础上继任了一届国务院的国务委员。二零零二年十一月江泽民向胡锦涛交班时,包括江泽民和胡锦涛在内的七名常委在十六大上只留任胡锦涛一人,同时又决定将政治局常委会的编制从七人增至九人,于是,包括胡锦涛在内依年龄资格无需在十六大上随江泽民等人退位的共十位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候补委员,除女性代表吴仪而外,其他九名男性全部进入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其中的罗干自此以政治局常委身份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整个机构自然也水涨船高,成为和中央书记处、中纪委平起平坐的正国级机构。

从罗干进入政治局常委会之后,胡锦涛担任总书记的十年是中央政法委权力和权限恶性膨胀的十年,身为总书记的胡锦涛因为身兼党的中央军委主席所以有直接调动和指挥军队的权力,但在欲左右公检法时却因为中间隔着一个身兼政法委书记的政治局常委而受限于所谓的“党内分工”。更过分的是,这两届政法委的副书记都是公安部长,形成了公安部长有权命令和指挥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荒唐局面。

随着习近平的上台,虽然政法委一把手被降格为政治局委员而且一度不再设有副书记,但日后的习近平审时度势,外界对他“依法治国”的口号抱以的掌声激起了他的高度警惕,又决定恢复了公安部长出任政法委副书记,领导法院和检察院的“革命传统”。

由此说来,如果周强被安排成下届政法委书记的话,就意味着现任政法委副书记郭声琨的原地踏步或者转任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副职之一。这虽然不失为一种可能,但前提应该是郭声琨已经在习近平那里政治失势,同时周强因为“亮剑”及时令习近平龙颜大悦。

另外一种可能是,周强和郭声琨同时都被习近平在十九大上政治犒赏,双双进入中央政治局,接下来一个被安排接班孟建柱执掌政法委,另一个出任国家安全委员会专职副主席。而这后一职务,无疑是周强最求之不得的。在习近平亲自执掌的国家安全委员会随侍左右,虽说是“伴君如伴虎”,但只要多加小心,保证五年时间里绝不碰触老虎屁股,二十大时“入常”大有希望!